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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 其准 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 明 确 表 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 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Fortune Sun(China)Holdings Limited 富阳(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35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告 富阳(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 司」)董事(「董事」)会(「董 事会」)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统称「本 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二 零一五年的比较数字呈列如 下: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4 23,014 18,328 营业税及其他徵费 (155) (473) 服务成本 (20,605) (15,941) 毛利 2,254 1,914 投资收入以及其他收益及亏损 5 5,369 913 经营及行政开支 (13,076) (11,500) 来自经营业务的亏损 (5,453) (8,673) 融资成本-贷款利息 �C (498) 税前亏损 (5,453) (9,171) 所得税抵免 7 �C 4,24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 8 (5,453) (4,924) 人民币分 人民币分 每股亏损 10 基本 (2.23) (2.30) 摊薄 不适用 不适用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亏损 (5,453) (4,924) 其他全面收益: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 项 目: 换算外国业务的汇兑差额 134 583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已 扣税 134 58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5,319) (4,341)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 房及设备 835 1,297 投资房地产 3,428 3,522 高尔夫球会会籍 291 29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 1,500 1,500 6,054 6,610 流动资产 应收贸易款项 12 21,174 12,771 贸易保证金 13 600 4,627 预付款项及其他保证金 952 492 其他应收款项 472 12,129 银行及现金结余 51,442 42,871 74,640 72,890 流动负债 应付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13,093 6,580 流动资产净值 61,547 66,310 资产净值 67,601 72,920 股本及储备 股本 24,276 24,276 储备 43,325 48,644 总权益 67,601 72,92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富阳(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在开曼群岛根据开曼群岛法 例第22章公司法(一九六一年法律3,经综合和修订)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於 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为一手房地产市场提供房地产谘询及销售代理服务的业务。 2. 编制基准 此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条文以及香港公司条例( 第622章)的披露规定而编制。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此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历史成本惯例而编制。 3.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a)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的年度期间首次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其中,下列新订或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与本集团有关: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独立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的修订 该等修订允许实体使用权益法将於附属公司、合资企业及联营公司的投资在各自的财务报表中列账。倘实体已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选择在彼等各自的财务报表中改用权益法,必须追溯应用此变更。 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的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 期的年度改进) 该修订厘清,於中期财务报告其他部分所披露的资料包括於另一报表内以交叉援引方式作出的披露。此等资料应以中期财务报表的相同条款於相同时间向使用者提供。该修订须追溯应用。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披露改进计划的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厘清而非大幅改变现有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规定。该等修订厘清有关下列各项的众多呈列事项: 对重要性的评估与某项准则最低限度披露要求的考虑。 於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财务状况表内特定项目的解集,另就小计的使用定出新的 指引。 确认附注毋须以某一特定次序呈列。 呈列由按权益列账的联营公司及合资企业所引致的其他全面收益项目。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的修订 该修订在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中引入了一个可推翻的假设,即对无形资产使用以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是不恰当的。只有在收入及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具有极高关连性」,或当无形资产被表述为收入的一种方式时,才可推翻该假设。该等修订亦禁止在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下对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以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 该等发展概无对本集团编制或呈列当前或过往期间业绩及财务状况的方式造成重大影响。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已颁布但尚未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可能与本集团有关的下列各项。 於以下日期或之後 的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披露计划的修订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支付款项: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以股份支付款项交易的分类和计量的修订 於以下日期或之後 的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时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一并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综合财务报表及 有待决定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於联营公司及合资企业的投资: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资企业之间销售或分担资产的修订 本集团正在评估该等修订及新订准则预期於首次应用期间的影响。截至目前,本集团已确认新准则的若干范畴可能对综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预期影响的进一步详情於下文讨论。由於本集团尚未完成其评估,故可能会於适当时候确认进一步的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该准则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 该准则就金融资产分类引入新方法,即基於现金流量特徵及持有资产的业务模式厘定。对於以收取合约现金流为目的之业务模式中持有的债务工具,及拥有纯粹为支付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利息之合约现金流的债务工具,均按摊销成本计量。对於同时以收取合约现金流及出售工具为目的之业务模式中持有的债务工具,以及拥有纯粹为支付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利息之合约现金流的债务工具,均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所有其他债务工具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而计量。股本工具一般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而计量。然而,实体可按个别工具基准作出不可撤回的选择,把并非持作买卖的股本工具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而计量。 有关分类及计量金融负债的规定大致继承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并无重大变动,惟倘选择 按公平值计量,因自身信贷风险变动所引致的公平值变动乃於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除非此举会产生会计错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新的预期亏损减值模式,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的已发生亏损减值模式。确认减值亏损前毋须再事先发生信贷事件或减值原因。就按摊销成本计量或以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而言,实体一般将确认12个月的预期信贷亏损。倘於初始确认後信贷风险显着上升,实体将会确认使用年限内的预期信贷亏损。该准则就应收贸易款项纳入一项简化处理方法,藉以经常确认使用年限内的预期信贷亏损。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内终止确认的规定获大致继承,并无重大变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大幅修改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内的对冲会计要求,以使对冲会计法更切合风险管理,并建立更加符合原则基准的会计方法。 本集团现时分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包括非上市股本证券。本集团预期将不可撤回地指定该项股本证券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此举将导致会计政策变动。非上市股本证券目前按成本减去减值计量,而任何减值亏损於损益确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的公平值计量为公平值变动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且不可拨回。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新预期信贷亏损减值模式可能导致提早确认本集团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金融资产的减值亏损。本集团於完成更为详细的评估後方可量化有关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取代所有现有收益准则及诠释。 该准则的核心原则为实体确认收益以描述向客户转让的货物和服务,该金额应反映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物和服务而有权获取的代价。 实体根据核心原则透过应用五个步骤模式确认收益: 1.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约 2. 识别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3. 厘定交易价 4. 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5. 於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 该准则亦包括有关收益的详尽披露要求。 董事预期,今後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不会对本集团於综合财务报表所呈报和披露的金额构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其相关诠释。该新订准则引入有关承租人的单一会计处理模式。承租人无需区分经营和融资租赁,但需就全部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的租赁可获选择性豁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因此,出租人需继续将租赁分类为营运租约或融资租赁。 本集团的办公物业租赁目前列为经营租赁,租赁付款(扣除从出租人所收取的任何奖励)於 租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开支。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本集团可能需就该等租赁按 未来最低租赁付款的现值确认及计量负债,并确认该等租赁的相应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及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将於损益中确认。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将因而有所增加且开支确认的时间亦会受到影响。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其办公室物业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项下的未来最低租赁付款为人民币2,257,000元。本集团将需进行更详尽的评估,以於考虑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允许的过渡安排及折让影响後,厘定该等经营租赁承担所产生的新资产及负债。 4. 收益 年内,本集团收益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综合房地产谘询及销售代理服务项目 21,391 17,403 纯房地产策划谘询服务项目 1,623 925 23,014 18,328 5. 投资收入以及其他收益及亏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641 448 出售及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110) �C 汇兑收益净额 1,651 12 应收贸易款项的拨备回拨�u( 拨备) 898 (489) 贸易保证金的(拨备)�u拨备回拨 (247) 832 杂项收入 �C 110 一项股本投资的股息收入 2,536 �C 5,369 913 6. 分部资料 经营分部以有关本集团组成部分的内部报告作为基准进行区分,报告乃定期由主要营运决策者审阅,以便对有关分部进行资源分配及评估其表现。 因本集团於单一地区进行单一业务,即於中国从事提供销售房地产的代理服务及房地产谘询服务,以及所有资产基本上位於中国,故本集团只有一个由主要营运决策者定期审阅的单一报告分部。 来自主要客户的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客户甲 不适用(i) 6,734 客户乙 7,262 4,342 客户丙 �C 1,934 客户丁 8,414 不适用(i) 客户戊 2,881 不适用(i) (i) 相应收入对本集团的贡献不足10%。 7. 所得税抵免 损益内已确认所得税抵免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递延税项及所得税抵免 �C (4,247) 由於本公司於两年内并无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其他地区应课税溢利的税项按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的现行税率根据当地的现行法例、诠释及惯例计算。 由於相关集团实体於两年内录得亏损或动用承前税务亏损以抵销应课税溢利,故於本年度无需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与除税前亏损乘以中国企业所得税率的结果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亏损 (5,453) (9,171) 按当地所得税率25%( 二零一五年:25%)计算的税项 (1,363) (2,293) 毋须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858) (208) 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 937 840 未确认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2,210 37 动用先前未确认的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C (417) 已确认税项亏损 (926) (2,206) 所得税抵免 �C (4,247) 8. 年内亏损 本集团本年度亏损已扣除�u( 计入)下列各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核数师酬金 514 463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折旧 403 384 投资房地产的折旧 94 94 出售及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110 �C 汇兑收益净额 (1,651) (12) 土地及楼宇经营租赁费用 2,214 2,021 下列( 拨备回拨)�u拨备 -应收贸易款项(*) (898) 489 -贸易保证金 247 (832) (*) 由於多个项目开发商的付款能力在年内有所改善,故与多个长期项目有关的追收现金能力 亦见改善。故此,过往年度已就应收贸易款项作出的拨备约人民币898,00(0二零一五年:无) 元已予拨回。 9. 股息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董事会议决不建议向本公司股东宣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的任何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人民币零元)。 10. 每股亏损 (a) 每股基本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是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亏损约人民币5,453,000元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924,000元)及本年度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244,733,390股(二零一五年:213,829,426股)计算。 (b) 每股摊薄亏损 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并无任何潜在摊薄普通股,故并无呈列每股摊薄亏损。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投资,按成本值 1,500 1,500 上述非上市投资指於上海恒大集团(江苏)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成立的私营实体)的3%股权投 资。 由於非上市投资在活跃市场上并无市场报价,而其公平值又不可被可靠地计量,故以人民币计值及按成本列值。 此项金融资产概未逾期或减值。 12. 应收贸易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贸易款项 21,620 15,227 减:应收贸易款项拨备 (446) (2,456) 21,174 12,771 本集团给予其贸易客户的信贷期平均为90日。本集团努力对其未获偿还的应收款项维持严格的控制。应收贸易款项拨备乃经董事考虑收款时间及可能性後定期作出。 按开单概要,本集团应收贸易款项(扣除拨备)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90日 11,136 4,092 91日至180日 1,944 1,404 181日至365日 �C 1,699 一至两年 2,700 2,734 两年以上 5,394 2,842 21,174 12,771 应收贸易款项拨备的对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2,456 1,967 年内( 拨备回拨)�u拨备 (898) 489 撇销拨备 (1,112) �C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446 2,456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个别及整体检讨应收贸易款项有否减值迹象。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确认的拨备为个别遭遇财政困难及拖欠或懈怠还款的被减值客户。 本集团应收贸易款项的账面值以人民币计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贸易款项约人民币10,038,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8,679,000 元)已逾期但未减值。该等应收贸易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 1,944 1,404 4至9个月 �C 1,699 10至21个月 2,700 2,734 21个月以上 5,394 2,842 10,038 8,679 逾期未付但尚未减值的应收贸易款项涉及多名与本集团保持良好往来纪录的不同客户。根据过往经验,管理层相信由於信贷质素并无重大变化及认为可全数收回结欠的款项,故毋须进一步作出减值拨备。 13. 贸易保证金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保证金 1,605 5,385 减:贸易保证金拨备 (1,005) (758) 600 4,627 贸易保证金指就综合房地产谘询及销售代理服务合约支付的金额,通常在达致合约所订明的销量时按不同的合约条款分阶段退还予本集团。 贸易保证金拨备乃经董事考虑收款时间後定期作出。 该等贸易保证金於相关代理合约的指定条款实现时退款。按付款日列示,本集团於报告期末的贸 易保证金(扣除拨备)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上两年以内 �C 40 两年以上三年以内 28 155 三年以上 572 4,432 600 4,627 贸易保证金拨备的对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758 1,590 年内拨备�u(拨备回拨) 247 (832)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005 758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个别及整体检讨贸易保证金有否减值迹象。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确认的拨备为个别遭遇财政困难及拖欠或懈怠还款的被减值客户。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贸易保证金约人民币6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284,000元) 已逾期但未减值。该等贸易保证金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年或以上 600 1,284 逾期未付但尚未减值的贸易保证金涉及多名与本集团保持良好往来记录的不同客户。根据过往经验,管理层相信由於信贷质素并无重大变化及认为可全数收回结欠的款项,故毋须进一步作出拨备。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市场及业务回顾 二零一六年底房地产整体经营环境与去年基本持平,主 要原因是上半年全国各处房地产市 场一片红火,与 二零一五年全年相比,一 线城市涨幅扩大,二 三线城市止跌转 涨,部分城市 涨幅 显 着。而下半年开始,一 二 线城市纷纷推出抑制性政 策,导致全国市场分 化,调控政策 出台 後,一 线城市上涨幅度趋缓,较 三季度收 窄,在各线城市中最为显 着。二 线代表城市房 价首三季度房价涨幅持续扩大,第四季度调控政策出台後,近 三分之二的二线代表城市房 价涨幅收窄。三线代表城市房价整体变化较为稳定。这样的市场状况表示,一二线城市政策 收紧的状态下,代理行业竞争更为激烈,而三四线城市则面临人口导入和去化库存的矛盾, 代理行业可以说在夹缝中求生存。 在这样的国内情况下,公司在兼顾国内市场的同时,开拓海外市场,尤其是一带一路经济带 上的国家,房地产市场刚开始萌芽,很快将进入发展的快速通道,本集团分别考察了东南亚 及欧美等多个国 家,公司通过宏观经济调 查、现场项目调 研、未来市场及经济环境预判、投 资项目测算等,初步确定了部分代理销售项目,在国内建设分销渠道,对项目进行包装和展 示,开设国内售楼处分展场,衔接国内投资人群的资金和东南亚即将兴起的房地产市场,针 对国内的高净值人群进行数据分析和客户关系维护,实 现国际布 局。 於回顾年度,就业务地区而言,本集团录得之收益主要来自在江苏省的项目,其次是上海及 浙江省,分别占本集团总收入约80.63%、9.54%和6.91%。相比下,二零一五年度本集团录得 之收益主要来自湖北省,其次是江苏省和上海;就业务产品分类而言,本年度综合房地产谘 询及销售代理服务收入有所增加,仍是本集团主要收入来源,占总收入约92.95%(二零一五 年:约94.95%),纯 房地产策划谘询业务占总收入约7.05%(二零一五 年:约5.05%)。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收入约人民币23,014,000元,较上年度同期的收入增加约25.57%,而毛 利由去年约人民币1,914,000元上升至约人民币2,254,000元。由於总体服务成本亦有上升约 29.26%,主要由於谘询费用成本及推广成本等主要服务成本增加,於回顾年度内,毛利率亦 因此从去年约10.44%轻微下跌至本年度约9.80%。而 总体经营及行政开支与去年相比亦较 去年同期增加约13.7%,另外,股息收益约人民 币2,536,000元,因此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 亏损由去年亏损约人民币4,924,000元增加至人民 币5,453,000元。 综合房地产谘询及销售代理业务 於回顾年度 内,为中国一手房地产市场提供综合房地产谘询及销售代理服务为本集团的核 心业务。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收益主要来自9个(二零一五 年:17个 )综 合房地产谘询及 销售代理服务项目,相关综合房地产项目的楼面总销售面积约122,902平方米(二零一五年: 约112,000平 方 米 )。该 等 综 合 房 地 产 谘 询 及 销 售 代 理 服 务 项 目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日止年度产生的呈报收益约为人民币21,391,000元,占本集团之总收益的92.95%(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17,403,000元,占总收益的94.9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有11个综合房地产谘询及销售代理服务项目,尚未 出售的楼面总面积约289,000平方 米(二零一五 年:约388,000平方米)。在该11个项目中,其 中2个项目的相关房地产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开始销售。 纯房地产策划谘询业务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共执行4个纯房地产策划谘询服务项目(二 零 一 五 年:8个 ),年 内 因 中 国 房 地 产市场平稳,本集团来自该业务的呈报收益增加约75.46% 至约人民币1,623,000元,占 二零一六年总收益 的7.05%(二零一五年:约 人民币925,000元, 占总收益的5.05%)。 展望及前景 二零一七年国内经济预期将继续平稳。二零一六年以来,供给侧改革初见成效,在去产能影 响下,工业品价格上涨,企业整体利润同比增速由负转正且增幅逐月扩大。而经济环境的稳 定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经济增长通过增加企业利润,扩大就业,提升居民收入等 方面不断强化对房地产的影响作 用。市场表现仍将持续分 化,二零一七年一二线热点城市 如北 京、上 海及杭州等将继续受到政策影 响,各类需求受到抑 制,价格面临调 整,同时供应 结构也将转向自住型供应为主,价格也存在结构性调整的可能性,而 三四线城市库存压力 仍存,价 格上涨动力不 足。 而作为一带一路经济带上的东南亚国家,由於部分制造业的迁入以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外需型房产开始萌 芽,国内投资客向外部投放的意愿进一步加大,预 计二零一七年东南亚国家房产价格将有所上浮。在 目前的经济和行业环境下,国际化路线成为各大开发商的共识,在东南亚房产前景看好的情况下,本 集团二零一七年将以东南亚等国际房产为重点对象,并看准机遇,适 时介入东南亚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地产市 场,以合作、代 理、分销等诸多方式发展当地房地产市场,同时为国内的客户带来资本安全、投资回报率高的好项目,以打开国内通路为重点操作物件,利用资讯技术手段,对客户进行大数据分析,利用网路系统,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以 通路展开代理工作。 国内方面,作为原有业务区域的上海、江苏、安 徽、湖北、浙江均属於长江经济带上的城市 和省 份,是 大陆最具有经济活力的区 域,这一区域产业结构完 整,产业附加值 高,人口聚集 力强,财 富聚集密度大,依然是公司业务的关注区 域,在该区域内,结合线上线下资源,采 用资讯技 术,与国际业务相结 合,形成线上线下,国 内国外,各 类客户层次的梳理和服务, 最终完成国际化的战略规划。在中国经济依然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城市化进程依然在继续, 国内的房地产行 业,依然有着升值潜 力。但是,多 数一线城市实行限购 政 策,导致一线城市 成交受到抑 制,而这样的限购政 策,预计在几年内仍将持 续,因此,公 司仍将关注国内房地 产市 场,尤其是有价值潜力的苏 北、安徽的二三线城市。 国外方面,本集团首先确定柬埔寨作为海外房地产先行试 点,在柬埔寨首都金边的发展方 向上,代 理潜力项目,加以包 装,线上线下联动,利 用渠道及大数据拓展和锁定客户,以促 进成交;并在柬埔寨建立门店,加强售後服务,减少客户的後顾之忧。其次,以越南、马来西 亚等东南亚国家为两 翼,通 过模式的迅速复制,扩 大 业务版图,增 加代理产品的多样性,通 过多样化的产品,比国内高且稳定的投资回报率,高效的线上线下结合,完善的售後服务, 形成对客户的吸引力。最 後,以 东南亚海外房产为 支 点,将业务延伸至欧美等国家,满 足高 端客群的投资意�j,形 成完整的全球化战略布 局。 二零一七年,本 集团仍会继续以综合房地产谘询及销售代理服务为主要业务,继续维持对 市场谨慎的态度。本集团会保持与现有开发商客户的紧密合作关 系,同时会寻求国内外的 新合作夥伴,并继续以商品房为市场产品定位,寻找更多的发展机会,争取更多房地产专业 谘询及销售代理项 目。 二零一七年仍是本集团开源节流的一年。本 集团管理层将通过激励措施,鼓 励员工积极向 外搜寻新项目及新开发商,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同时仍会继续通过加强预算管理、成本控 制等手段,达致削减经营开支,从而为公司以及员工谋求长远发展,为股东争取理想回报。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本 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值约人民币61,547,000元(二零一五年: 约人民币66,310,000元),总资产约人民币80,694,000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79,500,000 元),股东权益约人民币67,601,000元(二零一五 年:约人民币72,920,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及现金结余约人民币51,442,000元(二零一五 年:约人民币42,871,000元)。 银行借款及透支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银行借款或透 支(二零一五 年:无)。 债务及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并无短期借款(二零一五 年:无)或长期借款(二零 一五 年:无)。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借款。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按银行及其 他借款总额占总权益基准计算)为0%(二零一五年:0%)。 外汇风险 由於本集团的销售额以人民币计 值,而本集团的采购及开支则以人民币或港元计值,同时 并无重大的外币借款,故本集团并无重大的货币波动风险。本集团现时并无外币对冲政策。 然而,管 理层持续监察外汇风险,并 於有需要时考虑就重大外汇风险进行对冲。 利率风险 由於本集团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任何银行借款,故 本集团承受的利率风险主 要来自本集团银行结余的利率波 动。 员工及本集团的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的员工总数 为135名(二零一五 年:126名 )。 本集团的薪酬政策乃根据本集团的经营业绩、雇员个别表现、工 作经 验、各别责 任、专长、 资历和能力,以 及可资比较市场数据与国家政策制 定。本集团管理层定期检讨本集团的薪 酬政 策。 主要投资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除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9所载的本集团於上海恒 大集团(江苏)投资有限公司(「恒大江苏」)的3%股权投资及本集团持有的投资房地产外, 本集团概无持有其他重大投资。截至本公告日期,除本集团於恒大江苏的持续投资及所持 有的投资房地产外,本 集团并无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或然负债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五年:无 )。 资本承担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资本承担(二零一五年:无 )。 购 买、出售及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确认良好企业管治对其稳健成长的重要,因此,本公司致力采纳满足其业务需要且适当的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定期审阅其企业管治常规,确保持续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除如下文所披露偏离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2.1条外,董事认为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守则条文。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2.1条,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於回顾年度,本公司并无区分主席与行政总裁,由江陈锋先生同时担任该两个职位。董事会相信,由一人兼任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职务可确保本集团贯彻的领导,令本集团整体的策略计划更有效益及效率。董事会认为,现时的安排不会损害权力与权限之间的平衡,而该架构将令本公司有能力快捷及有效率地作出并推行决策。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不时审阅企业管治常规,确保企业管治守则得到遵守。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其条款不逊於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准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全体董事均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已遵从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准则及本公司的行为守则。 经审核委员会审阅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及上市规则第3.21条的规定,本公司已成立董事会的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并采纳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由全部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审核委员会成立目的是审阅及监督本集团的财务汇报流程及内部监控程序,并调整本集团的财务汇报程序、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审核委员会负责就委任、续聘或辞退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作出推荐意见;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及客观性,以及审阅及监察审核程序是否有效,以确保其完全遵守适用准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审核委员会与外聘核数师会面,在外聘核数师及执行董事列席的情况下审阅及批准核数计划,并审阅本集团二零一五年全年业绩及二零一六年中期业绩以及审核结果。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政策、会计准则及惯例,以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及业绩。审核委员会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共召开四次会议。 刊发业绩及年度报告 本业绩公告刊登於本公司网站(www.fortune-sun.com)及联交所网页(www.hkexnews.hk)。二零一六年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於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上可供阅览。 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 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拟 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举 行。有关召开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将於本公司网 站(www.fortune-sun.com)及联交所网页 (www.hkexnews.hk)刊登,并向本公司股东寄发。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 为确定股东是否符合资格出席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五)举行的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二零 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二)至二零一六年六 月十六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期间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 为符合资格出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於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承董事会命 富阳(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江陈锋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江陈锋先生、张秀华女士及韩林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林倩如女士;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郑志鹏博士、崔士威先生及吴伟雄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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