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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责任。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INTERNATIONAL PORT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7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收入约为人民币8,483,998千元,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6,915,686千元(已重述),增
加约22.7%。剔除商品贸易业务分部的收入後,本集团其他业务分部收入约为人民
币3,266,643千元,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3,217,484千元(已重述),增加约1.5%。
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的利润约为人民币319,342千元,较二零一五年约人民币319,495
(已重述)千元,减少约0.05%。
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基本及稀释盈利约为人民币11.71分,较二零一五年人
民币约11.72分(已重述),减少约0.09%。
建议每股末期股息为人民币4.0分(含税)(二零一五年:人民币4.0分)。
财务业绩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厦门港务」)董事会(「董事会」)在此宣布,本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
之经审核合并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
合并利润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重述)
收入 4 8,483,998 6,915,686
销售成本 (7,356,283) (5,875,839)
毛利 1,127,715 1,039,847
其他收益 4 118,191 125,386
其他利得―净额 188,240 162,984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52,393) (44,330)
一般及行政开支 (330,704) (288,098)
经营利润 5 1,051,049 995,789
财务收益 6 40,373 53,897
财务费用 6 (106,095) (135,537)
985,327 914,149
享有合营投资公司亏损後利润的份额 36,348 25,262
享有联营投资公司亏损後利润的份额 (338) 4,374
除所得税开支前利润 1,021,337 943,785
所得税开支 7 (216,421) (205,032)
年度利润 804,916 738,753
利润归属於:
本公司所有者 319,342 319,495
非控制性权益 485,574 419,258
804,916 738,753
年内每股盈利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
―基本及稀释(人民币分) 9 11.71 11.72
股息
―拟派末期股息 8 109,048 109,048
合并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重述)
年度利润 804,916 738,753
除税後其他综合收益
其後可能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除税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利得 27,382 3,280
年度综合收益总值 832,298 742,033
年度综合收益总值归属於:
―本公司所有者 346,724 322,775
―非控制性权益 485,574 419,258
832,298 742,033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重述)
资产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135,171 118,901
物业、厂房及设备 8,448,360 7,500,727
土地使用权 2,802,592 2,533,756
无形资产 310,519 271,847
合营公司投资 895,839 1,178,344
联营公司投资 58,864 59,9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2,417 76,233
长期应收款及预付款项 201,466 321,6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6,649 270,681
非流动资产总值 13,231,877 12,332,019
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0,000 130,000
存货 541,034 332,986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10 1,152,686 1,056,333
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项 1,090,656 943,088
原存款期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 22,931 6,615
受限制现金 34,487 44,5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40,956 861,733
流动资产总值 4,282,750 3,375,266
资产总值 17,514,627 15,707,285
权益
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
股本 2,726,200 2,726,200
储备 2,176,661 2,390,380
4,902,861 5,116,580
非控制性权益 5,409,112 5,075,350
权益总值 10,311,973 10,191,930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重述)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1,323,592 1,103,111
递延政府补贴及收益 143,390 151,658
长期应付款及预收款项 1,849 1,880
提前退休福利义务 ― 195
递延所得税负债 383,243 347,582
非流动负债总值 1,852,074 1,604,426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1 1,047,631 1,085,553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费用 2,008,614 1,028,187
借款 2,217,375 1,724,853
应交税金 76,960 72,336
流动负债总值 5,350,580 3,910,929
负债总值 7,202,654 5,515,355
权益及负债总值 17,514,627 15,707,285
附注:
1.一般资料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在中国成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
司。本公司的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主板」)上市。
本公司连同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於厦门市东渡港区、海沧港区及福州市青州作业区相关码头区域从事集
装箱、散货和件杂货装卸业务,及提供配套增值服务(包括港口相关物流、航运代理、拖轮靠离泊服务、理
货),建材制造、加工及销售,商品贸易以及投资控股。
本公司董事(「董事」)认定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控股」)为本公司之母公司。本合并财务报表
已经由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批准刊发。
2.编制基准
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按照历史成本法编
制,并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重估(按公允价值列账)而作出修订。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准则的财务报表需要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这亦需要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过
程中行使其判断。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港务发展」)(本公司一家非全资附属公司)
收购同属於厦门港务控股控制的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石湖山码头公司」)的51%股本权益。
本集团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的香港会计指引第5号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的合并会计处理中所述的合并
会计原则对收购的同一控制下的附属公司(「被收购附属公司」)之股权进行会计处理。石湖山自二零零二年
成立之初即受厦门港务控股控制,相应地,上述公司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即本报告披露的最早财务期
间,被纳入合并范围,并视同合并已发生。
3.会计政策
(a)本集团已采纳的新订和已修改的准则
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财政年度首次采纳下列新准则及对现有准则之修订:
自该日起或该日
之後的年度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价格监管递延账户 2016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改)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法 2016年1月1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38号(修改)折旧和摊销的可接受方法的澄清 2016年1月1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41号(修改)结果实的植物 2016年1月1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改) 独立财务报表中使用权益法 2016年1月1日
2014年度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7号, 2016年1月1日
会计准则修改 香港会计准则第19、34号(修改)
香港会计准则第10,28号(修改), 关於投资性主体:应用合并的例外规定对 2016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对
其他企业权益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改) 披露倡议 2016年1月1日
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采纳上述新准则及修订并无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4.收入及分部资料
(a)收入及其他收益
本集团收入及其他收益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重述)
收入 8,483,998 6,915,686
其他收益
政府补贴 47,675 43,848
股息收益 1,161 4,332
租金收益 47,687 59,793
其他 21,668 17,413
118,191 125,386
合计 8,602,189 7,041,072
(b)分部资料
经营分部按照向首席经营决策者提供的内部报告贯彻一致的方式报告。首席经营决策者被认定为作出策
略性决定的高级执行管理团队,包括董事长及总经理,负责分配资源和评估经营分部的表现。
首席经营决策者从服务�u产品角度考虑业务分部,并将业绩评估分为以下几个分部:(1)集 装箱装卸及储
存业务;(2)散货�u件杂货装卸业务;(3)港口配套增值服务;(4)制 造及销售建材及(5)商品贸易业务。本集
团所有业务均在中国进行,而本集团接近全部的收入及经营利润均在中国境内取得,本集团所有资产亦
位於中国,且被视为风险与回报相若的同一地域,故管理层并无以地域为基础分析分部。
向管理层提供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有关可报告分部的分部业绩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集装箱 散货�u
装卸及 件杂货 港口配套 制造及 商品
储存业务 装卸业务 增值服务 销售建材 贸易业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总额 1,588,778 594,863 1,027,974 329,959 5,217,355 8,758,929
分部间收入 ― ― (274,931) ― ― (274,931)
收入 1,588,778 594,863 753,043 329,959 5,217,355 8,483,998
经营利润 632,077 223,984 117,038 35,908 42,042 1,051,049
财务收益 40,373
财务费用 (106,095)
985,327
享有合营公司投资扣除亏损後利润的份额 41,289 ― (4,941) ― ― 36,348
享有联营公司投资扣除亏损後利润的份额 (3,296) ― 691 2,267 ― (338)
除所得税开支前利润 1,021,337
所得税开支 (216,421)
年度利润 804,916
其他资料
折旧 194,300 75,451 69,327 5,387 5,752 350,217
摊销 53,958 16,844 6,907 78 3,822 81,609
计提�u(冲销)减值准备净额
―存货 57 (418) 16 ― (4,122) (4,467)
―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3,520 3,766 15,968 1,010 20,665 44,929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重述)
集装箱 散货�u
装卸及 件杂货 港口配套 制造及 商品
储存业务 装卸业务 增值服务 销售建材 贸易业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总额 1,389,036 609,192 1,099,012 341,174 3,698,202 7,136,616
分部间收入 ― ― (220,930) ― ― (220,930)
收入 1,389,036 609,192 878,082 341,174 3,698,202 6,915,686
经营利润 465,883 316,318 156,353 40,421 16,814 995,789
财务收益 53,897
财务费用 (135,537)
914,149
享有合营公司投资扣除亏损後利润的份额 34,268 ― (9,006) ― ― 25,262
享有联营公司投资扣除亏损後利润的份额 63 ― 1,944 2,367 ― 4,374
除所得税开支前利润 943,785
所得税开支 (205,032)
年度利润 738,753
其他资料
折旧 190,793 55,220 65,587 4,998 5,457 322,055
摊销 53,000 9,102 8,921 108 2,918 74,049
计提�u(冲销)减值准备净额
―存货 644 ― ― 532 196 1,372
―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148) (28) 7,618 (927) 16,083 22,598
向管理层提供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有关可报告分部的分部资
料如下:
集装箱 散货�u
装卸及 件杂货装 港口配套 制造及 商品
储存业务 卸业务 增值服务 销售建材 贸易业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分部资产 9,465,334 2,964,632 2,732,170 213,472 1,459,953 16,835,561
包括:
合营公司投资 822,339 ― 73,500 ― ― 895,839
联营公司投资 10,706 ― 40,741 7,417 ― 58,864
非流动资产增加 197,848 225,854 219,577 4,302 5,675 653,256
分部负债 491,189 877,056 1,058,559 121,582 653,098 3,201,484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重述)
分部资产 8,523,801 2,937,445 2,342,320 242,071 1,184,734 15,230,371
包括:
合营公司投资 1,099,902 ― 78,442 ― ― 1,178,344
联营公司投资 14,003 ― 38,850 7,070 ― 59,923
非流动资产增加 89,714 778,602 179,022 6,677 2,129 1,056,144
分部负债 314,637 871,437 322,356 100,970 658,073 2,267,473
首席经营决策者以经营利润为基础评估经营分部的业绩。首席经营决策者审阅的各经营分部的业绩不包
括财务收益及费用。除了下文所述外,向首席经营决策者报告的其他资料按与财务报表内贯彻一致的方
法计量。
分部资产主要未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些是与资产总值对账的部分。
分部负债主要未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交税金及借款。这些是与负债总值对账的部分。
分部之间的销售是按照交易方约定的条款进行,向管理层会议报告的外部收入按与本合并利润表内的收
入贯彻一致的方式计量。
5.经营利润
经营利润在计入及扣除以下各项後列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重述)
计入
股息收益 1,161 4,33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利得 98,985 156,125
冲销减值准备
―存货 6,999 8,843
―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11,454 4,844
扣除
所售�u所耗存货成本 5,464,572 4,041,075
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 5,133 4,343
―物业、厂房及设备 345,084 317,712
摊销
―土地使用权 72,863 65,415
―无形资产 8,746 8,634
计提减值准备
―存货 2,532 10,215
―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56,383 27,442
6.财务收益及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重述)
利息收益 60,139 69,103
外汇损失净额 (19,766) (15,206)
40,373 53,897
银行借款利息 122,001 (159,892)
减:银行借款利息资本化额 15,906 24,355
106,095 (135,537)
财务费用―净额 (65,722) (81,640)
借款利息资本化额乃与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建设有关之借款成本。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用以计算有关银行借款利息资本化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4.90%(二零一五年:6.20%)。
7.所得税开支
本年度,本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
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嵩屿码头」)经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厦门国税
直函[2008]1号文」批准,自二零零八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缴纳企业
所得税。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2.5%(二零一五年:12.5%)。
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海宇码头」)经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批准,自
2014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0%(二零一五年:0%)。
本公司的附属公司纪成投资有限公司(「纪成投资」)与厦门外轮代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外轮代理」)设立
在香港,适用16.5%(二零一五年:16.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香港利得税已按照本年度估计应课税利润以
税率16.5%(二零一五年:16.5%)提拨准备。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嵩屿码头,海宇码头,纪成投资与香港外轮代理之外,本公司
及本公司的其他附属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二零一五年:25%)。
在合并利润表内扣除的所得税开支金额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重述)
中国企业所得税 215,099 196,089
递延所得税计入 1,322 8,943
216,421 205,032
8.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重述)
拟派末期股息
―内资股 69,580 69,580
―H股 39,468 39,468
109,048 109,048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本公司董事拟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4.0分(含税)。该等拟派股息在经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批准前并无反映在合并财务报表作为应付股息,但将反映为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留存收
益的分配。
9.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是透过将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的利润人民币319,342,000
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319,495,000 元 )除以年内本公司已发行在外股份的加权平均数2,726,200,000股(二零
一五年:2,726,200,000股)计算。
由於本公司没有潜在可稀释股份,故每股稀释後盈利相等於每股基本盈利。
10.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重述)
应收账款 1,070,781 957,346
减:减值准备 (90,201) (40,326)
980,580 917,020
应收母公司款项 110 523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14,142 15,607
应收合营公司款项 57,368 27,806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543 274
应收其他关联人士款项 16,450 16,480
应收票据 83,493 78,623
1,152,686 1,056,333
由於本集团拥有众多客户,故本集团的应收账款概无信贷集中风险。
本集团的大部分收入均按挂账条款及根据交易的合同指定条款收取。对大客户或还款纪录良好的长期客户,
本集团可能给予长达六个月的信用期。来自小客户、新客户及短期客户的收入通常预期将於提供服务或送货
後短时间内付清。
於各资产负债表日之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重述)
六个月内 927,024 855,099
六个月至一年内 84,774 157,784
一年至两年 171,630 62,680
两年至三年 43,708 8,137
逾三年 15,751 12,959
1,242,887 1,096,659
减:减值准备 (90,201) (40,326)
1,152,686 1,056,333
应收票据平均到期日为六个月内。
应收母公司、同系附属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及其他关联人士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并有既定信用期。
11.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重述)
应付账款 713,760 745,277
应付母公司款项 110,011 120,616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50,813 15,802
应付合营公司款项 65,448 21,582
应收联营投资公司款项 436 408
应收其他关联人士款项 ― 10
应付票据 107,163 181,858
1,047,631 1,085,553
於各资产负债表日的之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重述)
一年内 985,349 1,000,146
一年至两年 58,025 80,528
两年至三年 500 344
逾三年 3,757 4,535
1,047,631 1,085,553
应付票据平均到期日为六个月内。
应付母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同系附属公司及其他关联人士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行业概况
中国外贸及港口集装箱业务
二零一六年,世界经济仍处於深度调整期,由於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速明显回落,世界经
济增长率比二零一五年有所下降,欧、美、日等主要经济体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
明显减弱,全球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国际贸易投资更加低迷,反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
世界经济面临更多的风险和挑战。根 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相关信息,二零一六年,
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约人民币744,127亿元,比二零一五年同期(下同)增长约6.7%,增速有
所放缓;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约为人民币243,386亿元,比上年下降约0.9%,出口降幅比
上年收窄。其中,全年货物出口约为人民币138,455亿元,下降约1.9%;货物进口约为人
民币104,932亿元,增长约0.6%;进出口相抵,外贸顺差约人民币33,523亿元。在港口生
产方面,二零一六年,中 国的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约118.3亿吨,同比增长约3.2%;港口
集装箱吞吐量完成约21,798万标准箱(「标箱」),同比增长约3.6%。
福建外贸及厦门港口
福建省二零一六年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其经济增速高於中国
总体水平,但由於国际市场持续低迷,其主要贸易出口国需求下降以及部分传统行业订
单转移至东南亚国家,其出口继续下降。根据福建省政府的数据显示,二零一六年福建
省全省生产总值约人民币28,519亿元,同比增长约8.4%;外贸进出口总额约为10,352亿
元,同比下降约1.2%;港口货物吞吐量约为5.08亿吨,同比增长约1.0%,集装箱吞吐量
则完成约1,440万标箱,同比增长约5.6%。
二零一六年度,厦门市积极落实中国「一带一路」战略,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其国际贸
易「单一窗口」获评中国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船舶通关效率提高50%以上,国际一
流营商环境加速形成;厦门市被确立为中国四大国际航运中心之一,获批国家现代物
流创新发展城市和智慧物流城市试点,厦门港口业务总体保持平稳发展,根据上海国际
航运研究中心的综合评价,厦门港在国内沿海集装箱港口综合服务排名位居中国大陆
第四位。二零一六年,厦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约为5,091.6亿元,同比下降约1.4%;厦门
港集装箱处理量共完成约961.4万标箱,较二零一五年增长约4.7%,其集装箱吞吐量位居
中国大陆港口第7位,占福建省总集装箱吞吐量约66.8%。
业务回顾
本年度,本集团主要於厦门的东渡港区、海沧港区及福州市青州作业区相关码头区域
经营集装箱港口业务、散货�u件杂货港口业务及港口配套增值服务在内的港口码头业
务。此外,本集团还经营建材制造加工及销售业务,以及商品贸易业务(如钢材和化工
原料)。
营运规模
本年度,本集团拥有并营运国际、国内贸易的集装箱及散货�u件杂货共30个泊位,泊位
前沿水深介乎9.9米至17.5米之间,最大可容纳200,000载重吨及载货量约19,000个标箱的
货轮。本集团亦在码头区内外均设有大面积之储存设施(堆场�u仓库)及相关辅助设施。
本集团旗下共有六个码头经营集装箱装卸业务,分别为:(1)位於东渡港区内的海天码
头(东渡5号至16号泊位);及(2)位於海沧港区内的嵩屿码头(嵩屿1号至3号泊位)、海沧
国际货柜码 头( 海沧1号泊位)及国际货柜码头(海沧2号及3号泊位,海沧1号至3号泊位实
施统筹经营),以及海润码头(海沧4号、5号、6号泊位)及新海达码头(海沧18号及19号
泊位)。
此外,本集团亦在东渡港区经营国贸码头(东渡20号及21号泊位)、海亿码头(东渡18号
泊位)、石湖山码 头( 东渡19号泊位),及在海沧港区经营海宇码头(海沧7号泊位)和海隆
码头(海沧20号及21号泊位),以供国际及国内贸易散货�u件杂货装卸之用。
除上述本集团拥有的30个泊位外,本集团於本年度内还向明达码 头( 厦门)有限公司租赁
经营海沧港区8号泊位(明达码头)以及向厦门港务海通码头有限公司(「海通码头公司」)
租赁经营嵩屿4号至6号泊位(海通码头);另外,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起,向福州
中盈港务有限公司(「中盈港务」)租赁经营福州市青州作业区8号泊位(福州中盈码头),
以便经营集装箱、杂货装卸业务及港口相关综合物流业务。
集装箱港口业务
本年度内,本集团完成集装箱吞吐量8,356,452标箱,其中各码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详情
如下:
集装箱吞吐量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幅�u
(标箱) (标箱) (减幅)
本集团海天码头和海润码头# 4,490,845 3,858,619 16.38%
国际货柜码头与海沧国际货柜码头* 1,229,199 1,165,998 5.42%
嵩屿码头 1,178,300 1,257,778 (6.32%)
�新海达码头 1,205,259 1,507,450 (20.05%)�厦门地区总吞吐量 8,103,603 7,789,845 4.03%福州中盈码头 252,849 240,352 5.20%△总吞吐量 8,356,452 8,030,197 4.06%#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码头集团」)、厦门海润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海润码头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先後分别向海通码头公司(厦门港务控股之非全资附属公司)租赁经营海 通码头(嵩屿4号至6号泊位),因此,就本文所载营运资料而言,海天码头和海润码头相关营运数字包含东渡 5号至16号泊位、海通码头及厦门港海沧港区4号、5号及6号泊位的集装箱业务数字。* 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国际货柜码头」)及厦门海沧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海沧国际货柜码头」)为厦 门码头集团分别与和黄港口厦门有限公司及和记港口海沧有限公司的合营企业。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 因国际货柜码头与海沧国际货柜码头实施统筹经营,故国际货柜码头相关营运资料亦相应包含海沧国际货柜 码头的数字,两者合并计算,并以100%计入港口业务中。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采纳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1「合营安排」,厘定本集团之共同控制实体为合营企业并按权益法核算其权益;根据二零 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签署之相关协议安排,海沧国际货柜码头自此成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 嵩屿码头及新海达码头为本集团及厦门码头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经营的码头,其相关营运数字均以100%计入
港口业务中。
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起,本集团向中盈港务租赁经营福州中盈码头,以便经营集装箱、杂货装卸业务
及港口相关综合物流业务。
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积极因应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推
进扩量经营,使本集团集装箱业务的吞吐量总体比上年增长约4.06%,继续保持平稳发
展。主要是:一是充分发挥本集团整体供应链优势,多方位实施整体营销,积极吸引货
源流向。二是立足本集团实际情况,充分合理调配资源,提升码头操作效率,成功获批
常态化靠泊200,000载重吨级集装箱船舶能力,努力为重点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精细化服
务,吸引其在本集团码头增辟航线、增开航班。例如,四家主要航商在厦门港全年共完
成集装箱吞吐量约452万标箱,比增约19%,有效推动本集团集装箱业务持续增长。三是
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着力发展国际中转、整船换载及内支线中转等增量业务。例如,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集装箱整船换载吞吐量比上年增长约156%,国际中转、内支线中转
集装箱吞吐量分别比上年增长约16%、21%。四是针对中国内需快速发展的特点,重点
发展国内贸易集装箱业务,引入新的国内贸易集装箱中转项目,由此新增集装箱吞吐量
约20万标箱。
散货�u件杂货港口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度,本集团散货�u件杂货吞吐量全年共完成10,507,121吨,详情如下:
散货�u件杂货吞吐量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幅�u
(吨) (吨) (减幅)
东渡码头和国贸码头# 8,344,145 8,315,336 0.35%
国际货柜码头与海沧国际货柜码头* ― 628,613 ―
嵩屿码头 37,581 44,893 (16.3%)
�海隆码头※ 493,062 ― 100%石湖山码头、海亿码头及海宇码头 1,599,579 ― 100%☆
厦门地区总吞吐量 10,474,367 8,988,842 16.5%
福州中盈码头 32,754 60,708 (46.0%)
△总吞吐量 10,507,121 9,049,550 16.1%#东渡码头由於其相关土地及资产收储的原因,除2号泊位的粮食等相关散货业务於二零一五年度仍於该泊位 作业外,其余散货�u件杂货业务已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起逐步迁移至国贸码头作业;国贸码头相应地自 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起租赁予厦门港务发展以专门经营散货�u件杂货业务;东渡码头2号泊位的粮食等相关 散货业务於二零一六年八月起迁移至海隆码头作业。此外,东渡码头自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起租赁厦门港海沧 港区8号泊位(明达码头)部分区域以经营装卸散货�u件杂货的中转业务;国际货柜码头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一 日起将其相关资产租赁予厦门港务发展以供其经营散货�u件杂货业务。因此,就本文所载营运资料而言,东 渡码头散货�u件杂货二零一五年度相关营运数字包含东渡码头2号泊位、国贸码头及明达码头的数字,三者 合并计算,而二零一六年度相关营运数字包含东渡码头2号泊位、国贸码头、明达码头及国际货柜码头的数 字,四者合并计算。*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因国际货柜码头与海沧国际货柜码头实施统筹经营,故国际货柜码头相关营运资
料亦相应包含海沧国际货柜码头的数字,两者合并计算,并以100%计入港口业务中。此外,因本公司履行对
厦门港务发展之非竞争承诺的安排,国际货柜码头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将其相关资产租赁予厦门港务发
展以供其经营散货�u件杂货业务;国际货柜码头与海沧国际货柜码头相应地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不再经
营散货�u件杂货业务。
�因嵩屿码头为本集团及厦门码头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经营的码头,其相关营运数字均以100%计入港口业务
中。
※海隆码头自二零一六年八月起投入试运行。
☆石湖山码头、海亿码头及海宇码头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底并入本集团,因此,本年度报告相应载入上述三个
码头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的相关营运数字。
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起,本集团向中盈港务租赁经营福州中盈码头,以便经营集装箱、杂货装卸业务
及港口相关综合物流业务。
本年度,本集团散货�u件杂货港口业务比上年增长约16.1%。其中,厦门地区吞吐量比
上年大幅增长约16.5%,主要是由於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底完成收购厦门港务控
股所持石湖山码头公司51%股权,石湖山码头及其旗下海亿码头、海宇码头相应并入本
集团所致。剔除该项因素,厦门地区散货�u件杂货业务吞吐量比上年略下降约1.3%,主
要是由於宏观经济低迷以及部分货种堆存场地受限等因素影响。随着海隆码头投入试
运行及其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将有利於提升粮食、钢材等主要传统货源
吞吐量。福州中盈码头散货�u件杂货港口业务吞吐量比二零一五年度大幅下降,主 要是
由於件杂货船舶受集装箱船舶靠泊航次增长等因素影响、部分件杂货船舶难以得到及
时的窗口保证所致。针对上述情况,本集团已进一步强化与相关客户的沟通,积极合理
协调内部生产组织,提升码头生产效率,努力满足港口业务发展需求。
港口配套增值服务
本年度,本集团持续贯彻落实整体营销策略,充分发挥港口业务整体供应链优势,积极
发展航运代理、理货、拖轮助靠离泊及港口相关物流服务等港口配套增值服务。通过整
体营销平台,本集团有效统筹港口装卸业务与港口配套增值服务实现协同行动、联动发
展,并取得一定效果,但由於受宏观市场低迷形势下市场剧烈竞争等因素影响,港口配
套增值业务总体发展有所波动。回顾年度内,本集团拖轮助靠离泊业务虽然在厦门港外
的部分市场由於行业竞争冲击等因素拓展压力增大,但在厦门港内业务发展较为稳定,
作业量小幅增长;理货业务虽然於年内受行业政策重大调整严重冲击,但其通过推进
智能理货、拓展延伸理货业务及人员优化配置,其总体效益稳中向好。另一方面,本集
团航运代理业务受市场剧烈竞争、费率下调等因素影响,效益有所下滑,但通过整体营
销平台协作,其主要市场份额总体维持稳定;港口相关物流服务积极推进转型升级,其
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厦门自贸区」)相关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
商品贸易业务
本集团按照港贸结合的经营思路,积极推动「以贸促港、以港带贸」。二零一六年度,依
托港口业务平台,以及通过与重点央企的战略合作,本集团重点发展煤炭、钢材、化工
原料、白糖及进口废纸等临港供应链业务,为本集团港口吞吐量业务增长作出贡献,提
升了本集团营业收入及经济效益。同时,本集团积极推动对贸易业务的风险管控,推进
风险管控的信息化、制度化建设,强化执行力度,努力推动企业稳健经营。
财务回顾
收入
本集团收入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重述)约人民币6,915,686千元,
增加约22.7%,增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8,483,998千元。增
幅主要由於本集团之商品贸易业务和集装箱装卸及储存业务收入增长及合并海沧国际
货柜码头所致。
分业务之收入列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业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幅�u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减幅)
(已重述)
集装箱装卸及储存业务 1,588,778 1,389,036 14.4%
散货�u件杂货装卸业务 594,863 609,192 (2.4%)
港口配套增值服务 753,043 878,082 (14.2%)
制造及销售建材 329,959 341,174 (3.3%)
商品贸易业务 5,217,355 3,698,202 41.1%
合计 8,483,998 6,915,686 22.7%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分业务之收入较二零一五年之变动主要由於
如下原因导致:
一、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集装箱吞吐量比二零一五年相比
有所增加以及合并海沧国际货柜码头,导致本集团集装箱装卸及储存业务收入大幅
增加。
二、本集团总散货�u件杂货收入有所下降,主要是由於散货�u件杂货吞吐量(剔除合并
石湖山码头及海亿码头、海宇码头对两年数据的影响)比二零一五年有所减少。
三、受船舶大型化、航商联盟化及市场竞争激烈的影响,导致本集团港口配套增值服务
收入下降。
四、受政府市场指导价及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导致本集团制造及销售建材之收入减少。
五、本集团扩大贸易业务规模,导致商品贸易业务收入大幅上涨。
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重述)约人民币5,875,839千元,增
加约25.2%,增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 7,356,283千元。增幅
主要由於贸易商品成本和存货消耗成本、雇员福利开支增加所致。
―贸易商品成本以及存货消耗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重述)
约人民币4,039,405千元,增加约35.3%,增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约人民币5,463,767千元。增幅主要由於本集团扩大贸易业务规模,商品贸易业务量
上升,导致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雇员福利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重述)约人民币657,417
千元,增加约4.1%,增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684,445千
元。增幅主要由於本集团业务量整体上升,故与业务量相关的人均薪酬及奖金支付
相应上升。
毛利
由於本集团集装箱港口业务量以及贸易业务规模的的增长,本集团毛利由截至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重述)约人民币1,039,847 千元增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127,715千元,上升约8.5%。本集团的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重述)约为15.0%,下降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约13.3%。毛利率下降主要由於本集团毛利率较低的商品贸易业务收入大幅上升
导致。
其他利得
本集团之其他利得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重述)约人民币162,984千
元上升约15.5%,上升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88,240千元。
增幅主要由於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合并海沧国际货柜码头所产生的投资收益。
经营开支
本集团之经营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重述)约人民币332,428千
元上升约15.2%,上升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383,097千元。
增幅主要由於本年度本集团收入上涨,伴随着的经营开支上涨。
经营利润
本集团之经营利润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重述)约人民币995,789千
元上升约5.5%,上升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051,049千元。
本集团的经营利润率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重述)约为14.4%,下
降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为12.4%,主要是由本集团毛利率较低的
商品贸易业务大幅上升导致。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之所得税开支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已重述 )约 人民币205,032
千元,增加约5.6%,增加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 216,421千
元。这主要是由於本集团经营利润上升。本集团(除纪成投资、嵩屿码头、香港外轮代
理和海宇码头外)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与上年相同。
年度利润
本集团本年度利润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重述)约人民币738,753
千元,增加约9.0%,增加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 804,916千
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利润率约为10.7%,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约为9.5%,利润率下降主要是由於上述经营利润率下降所致。
年度综合收益总值
年度综合收益总值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重述)约人民币742,033
千元,上升约12.2%,上升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832,298千
元。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价上涨幅度大於上年,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除税後其他综合收益较截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增加约人民币24,102千元。
归属於非控制性权益的年度综合收益总值
归属於非控制性权益的年度综合收益总值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
重述)约人民币419,258千元,增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485,574
千元,增加约15.8%,增幅主要由於本集团非全资附属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的年度综合收益总值
归属於本公司所有者的年度综合收益总值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重
述)约人民币322,775千元上升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346,724
千元,上升约7.4%。这主要是由於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价上涨幅度大於上年,本
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除
税後其他综合收益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本集团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净额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重述)约人民币
1,056,333千元,增加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152,686千元,增加约9.1%。
增幅主要是由於总收入增长。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总额约为人民币1,242,887千
元,其 中六个月以内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约为人民币927,024千元,占全部应收账款及应
收票据的约74.6%,六个月至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约为人民币84,774千元,一年
至两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约为人民币171,630千元,两年至三年以内的应收账款
及应收票据约为人民币43,708千元,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约为人民币15,751
千元。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本集团的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重述)的约人民币
1,085,553千元,减少3.5%,减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047,631千元,主
要由於正常波动所致。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一年内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约为人民币985,349
千元,约占94.1%;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约为人民币62,282千元,约占5.9%。
借款
本集团借款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重述)的约人民币2,827,964千元增加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3,540,967千元,增加主要由於为扩大经营业务而发行
公司债券和短期融资券所致。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年内到期的借款约为人民币2,217,375千元,一至两年
内到期的借款约为人民币40,503千元,二至五年内到期的借款约为人民币1,210,511千元,
超过五年到期的借款约为人民币72,578千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银行借款中约人民币44,217千元由中国建设银行
担保,约人民币73,600千元由港务控股担保,约人民币31,715千元由附属公司非控制性
股东担保。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无抵押贷款。
现金流量及营运资金
本集团营运资金主要来自本集团经营产生的现金。
下表载列有关截至二零一五年和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各年度本集团来自经营
活动、投资活动及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重述)
经营活动产生净现金 803,920 861,978
投资活动(所用)�u产生净现金 (991,360) 253,629
融资活动产生�u(所用)净现金 463,560 (1,004,4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 276,120 111,123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61,733 748,6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汇兑收益 3,103 1,920
年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40,956 861,733
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以人民币为单位。
经营活动
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由二零一五年(已重述)约人民币861,978千元减少至二零
一六年约人民币803,920千元,减少约 6.7%。经营活动净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包括二零
一六年经营产生的净现金减少约人民币114,160千元及所得税开支增加约人民币6,528千
元,部分由支付利息减少约人民币62,630千元所抵销。
投资活动
本集团投资活动净现金由二零一五年流入约人民币253,629千元减少至二零一六年流出
约人民币991,360千元。二零一六年度投资活动流出的现金主要用於提供有息贷款给予
关联方,收购石湖山码头,购买理财产品以及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
融资活动
本集团融资活动产生净现金由二零一五年(已重述)流出约人民币1,004,484千元增加至二
零一六年流入约人民币463,560千元,二零一六年度融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入主要由
於新增借款而引致现金流入约人民币4,207,347千元,本公司附属公司非控制性股东资本
投入现金约人民币11,250千元,部分由偿还借款约人民币3,485,634千元,及本年度支付
股息流出的现金约人民币269,403千元所抵销。
资本性支出
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的资本开支主要包括港口码头基建、购买设备及机
械以及土地使用权的开支。下表载列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本集团之资本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重述)
资本开支总额 653,256 1,056,144
资本支出承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资本支出承诺约为人民币272,767千元,主要包括
建造及提升港口及储存基建、收购新装货机械及其他机械及翻新楼宇的支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厦门码头集团(本公司一家非全资附属公司)与禾阳有限
公司(「禾阳」)订立收购合同,据此厦门码头集团同意收购及禾阳同意出售其於厦门海
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新海达」)的全数20%股本权益,代价为人民币138,337千
元。该收购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完成。
汇率和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银行借款以人民币及美元为单位。受人民币兑美元升值(或贬值)的程度影响,
银行借款价值及该等借款的还款成本将相应减少(或增加)。此外,本 集团只有少部分业
务收入以外汇结算,人民币汇率波动对本集团经营业务并无重大影响。本集团相信此人
民币贬值对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对冲外币风险。尽管如此,董事会仍在监控外币风险,且如有需要将考虑对
可能产生的重大外币风险予以对冲。
资本负债比率
本集团净负债比率乃按照债务净额除以资本总额计算。债务净额为总借款(包括如合并
资产负债表所列的「流动及非流动借款」)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资本为「权益」(如合
并资产负债表所列)加债务净额。本集团净负债比率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
重述)约16.2%变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18.9%,主要由於扩大业务、重组及成
立新附属公司借款及应付款增加所致。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的或然负债。
雇用、培训及发展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雇用7,057名雇员,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增加776名雇员,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於本年度完成向厦门港务控股收购其所
持石湖山码头公司51%股权,石湖山码头公司成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其772名雇员相应
纳入本集团统计范围。本年度内,员工成本总额占本集团收益约10.4%。本集团的员工
酬金包括基本薪酬、其他津贴及表现花红等,雇员的报酬按其工作性质、个人表现、资
历及行业惯例厘定,根据本集团年度经营业绩、员工绩效考核结果,雇员或会获发花红
及奖金,奖励的发放乃作为个人推动力的鼓励,而本集团的薪酬政策亦会定期检讨。
新公司设立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厦门港务发展与中联理货有限公司(「中联理货」)共同合资
成立厦门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厦门中联理货」),主要经营国际�u国内航线船舶理货业
务、国 际�u国内集装箱理箱业务以及集装箱装、拆箱理货业务和货物计量�u丈量业务、
监装�u监卸业务及货损、箱损检定等业务。厦门中联理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
厦门港务发展持股比例为40%,中联理货持股比例为60%,其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
完毕。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厦门码头集团於厦门自贸区独资设立厦门海润集装箱码头
有限公司(「海润码头公司」),主要经营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以及码头及其他港口设
施服务和船舶港口服务等业务。海润码头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相关工
商登记手续均已完成。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本公司间接附属公司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厦门外代国
运」)於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八景镇投资设立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八景分公司,
主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国内船舶代理业务、沿 海及内河货物运输
以及报关业务、国际货运代理和仓储等业务,其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均已完成。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本公司间接附属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厦门港务
船务」)於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设立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公
司,主要经营港口拖轮助靠离泊服务,其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均已完成。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本公司间接附属公司三明港务报关有限公司於福建省
沙县三明北站投资设立三明港务报关有限公司沙县分公司,主要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
业务,其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均已完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厦门外代国运於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投资设立厦门外代国
际货运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主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国内船舶代
理业务、沿海及内河货物运输以及报关业务、国际货运代理和仓储等业务,其相关工商
登记手续均已完成。
二零一六年的其他重大事项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已接受本公司关於向若干境
内机构投资者以循环方式发行最高本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之超短期融资券之
注册,注册额度有效期自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本公
司於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就此,本公司:(i)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
日,已 完成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0元,自发行日起计为期270天并具固定年利
率3.01%的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ii)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已完成发行本金总额为人
民币730,000,000元,自发行日起计为期270天并具固定年利率2.88%的第二期超短期融资
券;(iii)於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已完成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元,自
发行日起计为期270天并具固定年利率3.31%的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上述已发行之超短
期融资券所得之净额款项主要用作补充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及偿还本集团的银行贷款。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向符合认购公司债券条件的合格投
资者,发行最高本金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2,600,000,000 元(以一期或多期发行),每期期
限由1年起至不超逾10年(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并具固定年利率的公司债券。於
上述每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後,本 公司将申请公司债券於相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述发
行公司债券所得之净额款项主要用作满足本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及调整其债务结构(包括
但不限於偿还银行贷款)或其他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用途。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核准上述发行申请,发行额度有效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五
日至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本公司已完成向若干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行本金总额为人
民币300,000,000元,自发行日起计为期一年并具固定年利率3.04%的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第二期短期融资券所得之净额款项主要用作补充本集团
的流动资金及偿还本集团的银行贷款。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厦门港务发展已完成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
元,自发行日起计为期五年,并具固定年利率3.25%之第一期公司债券(「厦门港务发展
第一期公司债券」)。根据厦门港务发展第一期公司债券主要条款,於期限第三年末,发
行人有权上调剩余期限之利率,且厦门港务发展第一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按票面金额
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发行厦门港务发展第一期公司债券所得之净额款
项主要用作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及调整其债务结构(包括但不限於偿还银行贷款)或其
他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用途。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厦门港务发展与厦门港务控股先
後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上述协议已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经股东於本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後生效,据此(i)厦门港务发展以人民币716,494,250.79元之代价向
厦门港务控股收购其所持石湖山码头公司51%股权;(ii)及对其余49%股权拥有优先购买
权及认购期权。上述51%股权之权益持有人变更登记手续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
日完成,是以石湖山码头公司相应成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上述收购详情请见二零一六
年六月二十九日、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一
月二十二日本公司刊发之公告以及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本公司刊发之通函。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厦门港务发展已完成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自
发行日起计为期90天,并具固定年利率2.92%的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厦门港务发展第
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厦门港务发展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得之净额款项主要用
作补充其流动资金等用途。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厦门港务发展已完成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
元,自发行日起计为期五年,并具固定年利率3.02%之第二期公司债券(「厦门港务发展
第二期公司债券」)。根据厦门港务发展第二期公司债券主要条款,於期限第三年末,发
行人有权上调剩余期限之利率,且厦门港务发展第二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按票面金额
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发行厦门港务发展第二期公司债券所得之净额款
项主要用作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或其他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用途。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厦门码头集团与和记港口海沧有限公司就有关海沧国际
货柜码头订立一份协议,据此厦门码头集团及和记港口海沧有限公司同意就海沧国际
货柜码头之董事会批准其特定企业事项时按协议机制行事,有效期自该协议日期起至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除非有关各方於期限届满前延长。根据及鉴於该协议项
下之安排,海沧国际货柜码头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被视作本集团的一家附属公司。上
述交易详情参见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本公司刊发之公告。
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本公司间接附属公司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古
雷港口发展」)就於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区兴建古雷作业区之北1号及2号泊位,与承包商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订立一份施工合同,合同总代价为人民币637,530,000元,
上述工程的施工期预计为30个月,相关合同代价由古雷港口发展依合同规定直接向承包
商支付。上述交易详情参见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本公司刊发之公告。
未来展望
二零一七年是中国政府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展望二零一七年,预计全球经济
复苏将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从国际上看,根据国际货币货币基金组织於二零一七年一
月份的预测,预计二零一七年全球经济增长3.4%,虽较二零一六年略有提高,但鉴於美
国新政府政策态势的不确定性及其可能产生的全球影响,经济预测可能出现差异很大
的结果。特别是,目前反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紧张局势
加剧,可能对中国的外贸环境带来更大压力。从国内看,中国政府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
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向
消费和服务导向转型,预计短期内增长放缓是在为更可持续的长期增长打基础,经 济运
行总体仍将保持在合理区间。综合各种情况,中国政府预测,中国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於
二零一七年将约为6.5%;而福建省及厦门市政府则预计其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将分别约为
8.5%、8.6%左右,国民经济将努力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为促进厦门港及港口业务的发展
奠定了基础。
基於对二零一七年经贸形势的上述预测,本公司预计二零一七年港口业务发展总体形势
将更为复杂。为此,本公司在二零一七年将坚持稳中求进,紧紧围绕港口核心业务,采
取有效的措施,积极应对挑战、知难而进、抢抓机遇,努力推动本集团持续稳定发展。
本集团计划於二零一七年推进以下各项措施:
推进港务平台生态圈建设,推进和落实港航战略合作,全力推动集装箱和散杂货业
务发展,重点拓展内支线集装箱中转、国际集装箱中转、国内贸易集装箱中转、整
船换载、空箱调运等集装箱增量业务和「一带一路」航线业务以及进口石材、钢材和
粮食等业务,推进港口业务扩量经营。
深化整体营销,完善整体营销平台,提高港口业务整体供应链各环节的业务协调效
率,有效发挥整体营销平台的业务统筹功能,在更大客户范围内推行服务包干,提
高本集团各项业务的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推进港口码头业务与配套增值服务的互
动发展,维护和发展主要业务的市场份额。
深化腹地战略实施,努力拓展港口腹地,通过支线港口、陆地港和海铁联运网络建
设,发展高密度支线业务和海陆、海铁联运业务,构建以厦门港为中心,辐射海峡
西岸经济区、链动全球的国际集装箱港口服务体系。
提高港口软硬件服务能力。一是提高码头服务能力,完善港口设备设施配套,进一
步适应船舶大型化和航商联盟化的发展趋势。重点加快海沧港区1号至3号泊位加固
改造和回旋水域扩建工程以及嵩屿码头、潮州支线码头等相关装卸设备配套工作。
二是强化信息化建设,推进创新发展。重点推进相关码头半自动化改造,推动智慧
闸口二期项目建设,以及开发集装箱业务管理平台和智慧物流平台二期项目,尽快
实现平台在本集团旗下码头物流企业全面实施应用,并逐步推广到厦门全港港口物
流企业实施应用。三是提升港口服务水平,建立适应港口现代化建设、满足客户要
求和业务发展需求的港口服务指标考核体系。
推进港口业务转型升级发展。一是结合厦门自贸区政策,围绕港口主业带动生产一
批新业务增长点,发展港口新业态。二是深入挖掘「一带一路」战略契机,积极融入
「一带一路」建设,发展「一带一路」航线。三是全力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推
进「油改电」、「油改气」、绿色照明改造、船舶岸电等项目,改善港口营商环境,降
低本集团用电成本,推动绿色发展。
强化精细化管理和资本运作。重点是: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加强预算执行、制度建
设、审计监督及落实安全生产;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结合资金需要发行公司债、
短融、超短融,降低财务成本,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推进资源
重组及整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根据本公司与厦门港务控股签定的《选择权与优先权协议》、《非竞争协议》,积极跟
进厦门港务控股相关码头资产及码头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适时推动董事会、股东
会视管理运营之需要作出相应决策。
其他资料
股本
下表呈列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股本架构:
股票类别 股份数目 比例(%)
内资股 1,739,500,000 63.81
H股 986,700,000 36.19
合计 2,726,200,000 100.00
本公司股本於本年度并无发生变动。
购买、出售和赎回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集团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
何证券。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及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之资格
本公 司H股(「H股」)股东须注意,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 日(星期二)至二零一七
年六月十五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凡於二零一七年
五月十六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六月
十五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H股股东如欲出席股东周年大会,须於
不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全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
票交回本公司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十七楼1712�C1716号�m。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及确认享有建议派发之末期股息之资格
董事会已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4.0分(含
税),如该末期股息藉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批准而予以宣派,股息将派发予於二零一七
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预期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
七月三十一日前後派付。为确定本公司股东有权获取拟派付末期股息,本公司将於二
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四)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天)
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获取拟派付末期股息,全部过户文件连同
有关股票须於不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H
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
十七楼1712�C1716号�m。
根据於二零零八年实施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其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规
定,本公司在向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之非居民
企业(具有中国税法赋予该词的涵义)股东派发任何股息前,有义务代扣代缴10%的企业
所得税。
企业管治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框架旨在确保本公司执行及维持高水平的企业操守。董事会深信,良
好的企业管治是妥善管理组织的核心,有助於实现企业目标,确保具备更高透明度及更
能保障股东利益。董事会以及时、透明及有效的方法和负责任的态度,维持及提升本公
司的企业管治水平。
本公司已采纳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
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所有守则条文,作为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守则。本公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内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
及大部分建议最佳常规。此外,董事认为在此期间并无任何偏离该等守则之行为。
二零一六年年度业绩的审阅
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已审阅了本集团所采用之会计准则和惯例,并审阅了本集团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
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列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
准守则」),惟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以不低於标准守则所要求的标准编制了《厦
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证券交易守则》(「规范守则」)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证券交易方面的标准行为守则。在向所有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特定查询并取得彼等人员发出的具体确认後,本公司确认
彼等於本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及规范守则中所要求之标准,本公司亦无发现任何
违规事件。
年度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的刊登
本公告的电子版本将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
本公司网站(http://www.xipc.com.cn)刊登。本公司将适时向股东寄发及於上述网站登载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报告,当中载有上市规则附录十六规定之
所有适用资料。
承董事会命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蔡立群
中国厦门,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蔡立群先生、方耀先生、陈朝辉先生及柯东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
陈鼎瑜先生、陈志平先生、傅承景先生、黄子榕先生及白雪卿女士;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峰先生、
林鹏鸠先生、游相华先生、靳涛先生及季文元先生。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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