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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HEART GROUP LIMITED
绿心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4)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全年业绩公布
绿心集团有限公司(「绿心」或「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本 集团」)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
年度」)之 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一五年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4 543,708 591,412
销售成本 (403,988) (477,687)
毛利 139,720 113,725
其他收益及收入 4 2,469 19,819
人工林资产之公允价值收益�u(亏损) 65,109 (45,600)
销售及分销成本 (120,710) (178,727)
行政开支 (52,029) (70,579)
减值拨备 (6,000) (407,157)
其他经营收入�u(开支)净额 429 (2,119)
非现金购股权开支 (8,488) (8,444)
融资成本 5 (21,480) (36,573)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除税前亏损 6 (980) (615,655)
税项 7 (26,849) (17,587)
本年度亏损 (27,829) (633,242)
其他全面收益�u(亏损)
可能於随後重新归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1,644 (15,017)
不会於随後重新归类至损益之项目
林地之重估收益 7,210 408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 �u(亏 损),扣除零税後 8,854 (14,609)
本年度全面亏损总额 (18,975) (647,851)
以下人士应占本年度溢利 �u(亏 损):
本公司之股本持有人 8,735 (436,933)
非控股权益 (36,564) (196,309)
(27,829) (633,242)
以下人士应占本年度全面收益 �u(亏 损)总 额:
本公司之股本持有人 17,589 (451,542)
非控股权益 (36,564) (196,309)
(18,975) (647,851)
本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之每股盈利 �u(亏 损) 8
基本 0.006港元 (0.506)港元
摊薄 0.006港元 (0.506)港元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341,508 342,819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9,764 20,992
商誉 5,651 �C
森林特许经营权及砍伐权 463,750 465,529
其他无形资产 98 376
人工林资产 320,682 357,907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账款 2,276 3,591
非流动资产总值 1,153,729 1,191,214
流动资产
存货 28,031 30,114
贸易应收账款 9 122,366 45,223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账款 44,208 46,559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12(b)(iv) 185 �C
可收回税项 3,166 2,804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79,312 121,851
流动资产总值 277,268 246,551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账款 10 36,514 32,706
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49,212 51,924
应付融资租赁款项 8,778 9,853
直接控股公司之贷款 12(a)(i),12(a)(ii) �C 339,300
最终控股公司之贷款 12(a)(iv) 78,000 78,000
应付直接控股公司款项 12(b)(i) 461 15,597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12(b)(iii) 1,101 1,101
应付税项 28,339 48,551
流动负债总值 202,405 577,032
流动资产�u(负债)净值 74,863 (330,48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228,592 860,733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直接控股公司之贷款 12(a)(ii),12(a)(iii) 121,844 92,906
应付直接控股公司款项 12(b)(ii) 16,032 �C
附息银行借贷 11 195,000 195,000
递延税项负债 129,371 115,054
非流动负债总值 462,247 402,960
资产净值 766,345 457,773
权益
本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 14,863 9,625
储备 910,761 570,863
925,624 580,488
非控股权益 (159,279) (122,715)
总权益 766,345 457,773
附注:
1.1.公司资料
绿心集团有限公司乃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 司(「联交 所」)主板上市。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直接控股公司为NewforestLimited(「Newforest」或「直
接控股公 司」),一 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及持有1,020,005,389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
行股本68.63%。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为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周大福企 业」或「最 终控股
公 司」),周 大福企业乃於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
1.2.编制基准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遵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
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记
账法编制,惟人工林资产及林地除外。人工林资产乃按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计量,而林地
则按公允价值计量。除另有说明者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呈列,一切价值均已凑整
至最接近千位。
2.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
本集团就编制本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
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二零一一 年)修 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澄清可接纳的折旧及摊销方法
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农业:生产性植物
第41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二 零一一年)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修订本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 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年度改进
除於下文阐释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之影响外,采纳上述新订
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此等综合财务报表构成任何重大财务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改变对於符合生产性植物定义之生物资
产之会计规定。根据修订本,符合生产性植物定义之生物资产被纳入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
而非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范围内。在首次确认後,生产性植物於成熟前将根据香港会计
准则第16号按累计成本计量。生产性植物成熟之後将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采用成本模
式或重估模式计量。修订本亦规定在生产性植物上生长之农作物仍然属於香港会计准则第
41号之范围,并按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计量。与生产性植物有关之政府资助现时根据香港
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资助之会计及政府协助之披露入账。尽管本集团从事农业活动,惟本
集团之生物资产并不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对生产性植物之定义。因此,修订本并无对
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造成影响。
3.营运分部资料
本集团已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8号营运分部,该准则要求在本集团内部报告组成部分之
基础上界定营运分部,该等内部报告需经主要经营决策者(即董事)定期审阅,以便分配分
部资源及评估分部业绩表现。
本集团按地理位置划分管理其业务,而主要经营决策者亦审阅以有关类别编制之分部资料,
以分配分部资源及评估其业绩表现。本集团已呈列以下两个可报告分部:
苏利南: 从事选择性硬木原木采伐、木材加工、原木及木材产品的营销、销售及贸易
新西兰: 从事软木种植管理、原木采伐、原木的营销、销售及贸易以及提供森林管理
服务
本集团之管理层(「管理层」)监察本集团各营运分部之业绩,以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作出
决策。分部表现乃根据可报告分部溢利�u(亏损)进行评估,即除融资成本、税项、折旧、因
砍伐产生的森林损耗成本及摊销前盈利�u(亏损)(「除息税折摊前盈利」)的计量。除息税折
摊前盈利进一步调整以撇除人工林资产之公允价值收益或亏损、利息收入、存货撇减、减
值亏损�u拨回、非现金购股权开支及应计森林特许经营权徵费拨回(「经 调整除息税折摊前
盈利」),其亦为管理层评估之方法。
分部资产不包括未分配总部及企业资产,因该等资产乃按组合基准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未分配总部及企业负债,因该等负债乃按组合基准管理。
下表显示本集团於本年度营运分部的收益、溢利 �u(亏 损)、资产及负债情况: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苏利南^ 新西兰^ 未分配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益 28,450 515,258 �C 543,708
分部业绩
(「经调整除息税折摊前盈利」) (39,339) 198,421 (24,487) 134,595
分部业绩之对账:
除融资成本、税项、因砍伐产生
的森林损耗成本、折旧及摊销外
之项目
人工林资产之公允价值收益 �C 65,109 �C 65,109
利息收入 6 25 �C 31
贸易应收账款减值*** (6,000) �C �C (6,000)
存货撇减,净额* (5,760) �C �C (5,760)
非现金购股权开支 �C �C (8,488) (8,488)
分部业绩
(「除息税折摊前盈利」) (51,093) 263,555 (32,975) 179,487
融资成本 (11,158) (10,322) �C (21,480)
因砍伐产生的森林损耗成本* �C (108,043) �C (108,043)
折旧 (19,706) (3,482) (935) (24,123)
采伐林道摊销* �C (21,480) �C (21,480)
森林特许经营权及砍伐权摊销* (3,835) �C �C (3,835)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1,228) �C �C (1,228)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278) �C �C (278)
除税前亏损 (980)
分部资产 659,526 764,017 7,454 1,430,997
分部负债 371,266 291,251 2,135 664,652
其他分部资料
资本开支# (4,706) (45,769) (32) (50,507)
^ 可报告分部
# 资本开支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森林特许经营权及砍伐权、采
伐林道及人工林资产之添置,惟不包括收购附属公司产生的资产。
* 计入於综合全面收益表披露的「销售成本」中。
** 计入於综合全面收益表披露的「行政开支」中。
*** 计入於综合全面收益表披露的「减值拨备」中。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苏利南^ 新西兰^ 未分配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益 63,367 528,045 �C 591,412
分部业绩
(「经调整除息税折摊前盈利」) (57,822) 123,383 (35,238) 30,323
分部业绩之对账:
除融资成本、税项、因砍伐产生
的森林损耗成本、折旧及摊销外
之项目
人工林资产之公允价值亏损 �C (45,600) �C (45,600)
利息收入 8 32 �C 40
商誉减值*** (7,624) �C �C (7,624)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110,429) �C �C (110,429)
森林特许经营权及砍伐权减值*** (278,940) �C �C (278,940)
贸易应收账款减值*** (400) �C �C (400)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账款减值*** (1,375) �C �C (1,375)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减值*** (8,389) �C �C (8,389)
存货撇减,净额* (23,572) �C �C (23,572)
非现金购股权开支 �C �C (8,444) (8,444)
应计森林特许经营权徵费拨回 13,441 �C �C 13,441
分部业绩
(「除息税折摊前盈利」) (475,102) 77,815 (43,682) (440,969)
融资成本 (7,952) (19,418) (9,203) (36,573)
因砍伐产生的森林损耗成本* �C (74,662) �C (74,662)
折旧 (30,626) (3,021) (1,336) (34,983)
采伐林道摊销* �C (17,788) �C (17,788)
森林特许经营权及砍伐权摊销* (8,815) �C �C (8,815)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1,587) �C �C (1,587)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278) �C �C (278)
除税前亏损 (615,655)
分部资产 715,461 705,911 16,393 1,437,765
分部负债 361,001 616,381 2,610 979,992
其他分部资料
资本开支# (17,707) (45,238) (1,652) (64,597)
^ 可报告分部
# 资本开支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森林特许经营权及砍伐权、采
伐林道及人工林资产之添置。
* 计入於综合全面收益表披露的「销售成本」中。
** 计入於综合全面收益表披露的「行政开支」中。
*** 计入综合全面收益表披露 的「减 值拨 备」中。
地区资料
(a) 收益归属於客户所处的下列地区: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大陆 459,228 484,322
新西兰 56,663 42,405
苏利南 8,599 16,090
荷兰 5,766 5,305
印度 5,459 23,908
比利时 3,413 16,459
香港 �C 111
其他国家 4,580 2,812
543,708 591,412
(b) 以下非流动资产乃按资产所在地划分: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苏利南 622,344 641,963
新西兰 528,276 544,909
香港 3,109 4,342
1,153,729 1,191,214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於本年度内,本集团新西兰分部的主要交易客户有三名(二零一五年:三名),其各自对本
集团本年度收益总额之贡献均超过10%。自该等主要客户赚取之收益之概要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客户1 273,097 不适用*
客户2 121,388 131,547
客户3 64,122 不适用*
客户4 不适用* 143,103
客户5 不适用* 73,070
458,607 347,720
* 相关客户的相应收益对本集团收益总额的贡献未超逾10%。
4.收益、其他收益及收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销售原木及木材产品 539,156 591,412
森林管理费 4,552 �C
543,708 591,412
其他收益及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31 40
保险公司之赔偿 546 �C
提前终止合约之赔偿 702 �C
出售碳信用额之收益 �C 2,999
出租厂房及机器之租金收入 925 2,906
应计森林特许经营权徵费拨回 �C 13,441
其他 265 433
2,469 19,819
5.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直接控股公司之贷款之利息 8,951 11,716
最终控股公司之贷款之利息 3,911 1,101
融资租赁之利息 1,212 1,070
附息银行借贷之利息 7,406 7,432
可换股债券之利息 �C 9,203
前间接控股公司之贷款之利息 �C 4,142
前直接控股公司之贷款之利息 �C 1,909
21,480 36,573
6.除税前亏损
本集团之除税前亏损乃经扣除 �u(计 入)下 列各项後达致: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售存货成本* 238,667 292,973
已提供服务成本* 1,931 �C
森林特许经营权及砍伐权摊销 1,779 14,238
存货中的拨回�u(资本 化)金 额 2,056 (5,423)
本年度支出* 3,835 8,815
作为农产物砍伐之森林 109,843 72,759
存货中 的(资 本化)�u拨回金额 (1,800) 1,903
因砍伐产生的森林损耗成本* 108,043 74,662
折旧 24,123 34,983
以下各项之摊销
采伐林道* 21,480 17,788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228 1,587
其他无形资产* 278 278
以下各项之减值
物业、厂房及设备*** �C 110,429
商誉*** �C 7,624
森林特许经营权及砍伐权*** �C 278,940
贸易应收账款*** 6,000 400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账款*** �C 1,375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C 8,389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存货撇减,净额* 5,760 23,57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收益)�u亏损 (429) 2,052
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亏损* �C 500
经营租赁下土地及楼宇的最低租金付款 5,412 9,621
核数师酬金 1,620 1,620
雇员福利开 支(包 括董事之酬金):
工资及薪金 63,592 78,646
股权结算之购股权开支 8,488 8,444
退休金计划供款(定额供款计划) 631 556
72,711 87,646
汇兑差额,净额**** (1,562) 708
* 计入於综合全面收益表披露的「销售成本」中。
** 计入於综合全面收益表披露的「行政开支」中。
*** 计入於综合全面收益表披露的「减值拨备」中。
**** 2,783,000港元的汇兑亏损(二零一五年:2,602,000港元)及4,345,000港元的汇兑收益(二
零一五年:1,894,000港元)分别计入於综合全面收益表的「销售成本」及「行政开支」中。
7.税项
本公司已就本年度於香港产生的预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二零一五年:16.5% )为 香港
利得税计提拨备。
本公司已就於新西兰产生的预计应课税溢利按税 率28%(二 零一五年:28%)为新西兰所得税
计提拨备。
於苏利南及新西兰成立之附属公司须分别遵守苏利南及新西兰相关税务法规及规例及按
36%及28%的法定税率缴税。本公司其中一间位於苏利南之主要附属公司於二零零七年起至
二零一六年止享有为期九年的当地税务豁免,有关期限已於本年度届满。
於二零一四年,新西兰税务局对本公司一间间接附属公司展开价格转让审核,主要与一项
公司间贷款之利率,以及与一项公司间贷款利息之预扣税付款的税务行政事宜有关。监於
新西兰税务局现正对预扣税规则作出修订,新规则将要求本公司定期支付预扣税,故於截
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就相关预扣税计提拨 备。於本
年度,有关审核已完成及并无重大额外所得税或罚款缺额。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香港
本年度支出 11,175 11,005
以往年 度(超 额拨 备)�u 拨备不足 (98) 297
11,077 11,302
即期-其他地区
本年度支出 472 942
可收回�u应付所得税之汇兑差额 (58) 81
递延 14,036 3,193
递延税项负债之汇兑差额 283 (4,944)
预扣 1,039 7,013
26,849 17,587
8.本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之每股盈利�u(亏损)
每股基本盈利 �u(亏损)金 额乃以本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 �u(亏损)及本年度已发
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1,370,289,109股(二零一五 年:863,736,974股)为基准计算。
本年度每股摊薄盈利金额乃以本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及本年度已发行普通股之
加权平均数1,371,990,439股,并就假设行使具摊薄效应的尚未行使购股权造成的影响对其作
调整为基准,计算如下: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股份
用於计算每股基本盈利 �u(亏 损)之 本年度已发行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370,289,109 863,736,974
摊薄之影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购股权 1,701,330 �C
1,371,990,439 863,736,974
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呈列之每股摊薄亏损金额而言,由 於尚未行使之
购股权及可换股债券对所呈列之每股基本亏损金额并无造成摊薄效应或反摊薄效应,因此
并无对所呈列之每股基本亏损金额作出调整。
9.贸易应收账款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收账款 128,904 46,009
减:减值 (6,538) (786)
122,366 45,223
本集团给予其客户之贸易条款主要以即期至90日之信用状,而对於其他销售则以信贷期5日
至130日之记账交易。每位开立户口客户均有其最高信贷额。本集团致力维持严谨控制其尚
未收取之应收款项,以将信贷风险降至最低。高级管理层定期就过期款项进行审阅。本集
团并无就其贸易应收账款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采取其他信用加强措施。
根据发票日期,贸易应收账款(扣除减值)於报告期末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一个月内 43,591 33,845
一至三个月 76,019 8,732
三个月以上 2,756 2,646
122,366 45,223
10.贸易应付账款
根据发票日期,贸易应付账款於报告期末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一个月内 32,996 28,486
一至三个月 613 2,679
三个月以上 2,905 1,541
36,514 32,706
贸易应付账款为免息,及通常於30日之期限内结算。
11.附息银行借贷
於本年度,本集团之银行贷款信贷已经重新磋商,最终到期日延长至二零一九年二月
二十八日。因此,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全部银行借贷195,000,000港元(相
当 於25,000,000美 元)已 於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分类为非流动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银行借贷以美元定值,按银行厘定
之基本利率加每年1.65%计息,并须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偿还(二零一五年:须於二
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偿还)。
本集团之银行贷款信贷须满足银行要求之若干财务契诺。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其中一项财务契诺违规,故导致对与银行订立之银行贷款信贷协议进行事件检讨。
本集团已对违规进行整改,而银行确认继续向本集团授予银行贷款信贷。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有与银行贷款信贷相关之财务契诺已获达成。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银行贷款信贷以下列各项作抵押:
(i)本公司若干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经挑选集团公司」)之所有现有及之後收购物业(「个
人物业」);及
(ii) 以下各项之固定押记:
(a)本集团账面净值约 为99,858,000港 元(二 零一五年:91,272,000港 元)之 林地(位於
新西兰)(「林地」);
(b)本集团账面净值约为320,68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357,907,000港元)之人工林
资 产(位於新西兰)及於林地之所有其他房产及权益以及林地上所有楼宇、建筑
物及固定设施;及
(c) 经挑选集团公司之个人物业以外之所有其他现有及之後收购物业。
12.关连人士披露
(a) 除本公布其他地方所详述之交易外,於本年度内,本集团与关连人士订立以下交易:
关连人士 交易性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前间接控股公司贷款之已付及应付利息开支 (i) �C 4,142
前直接控股公司贷款之已付及应付利息开支 (ii) �C 1,909
直接控股公司贷款之已付及应付利息开支 (i),(ii),(iii) 8,951 11,716
最终控股公司贷款之已付及应付利息开支 (iv) 3,911 1,101
票据持有人 可换股债券之已付及应付
利息开支 (v) �C 9,203
同系附属公司收取牌照费及已收及应收
行政开支 (vi) 180 �C
前最终控股公司收取牌照费及已收及应收
及前同系附属行政开支
公司 (vii) �C 1,247
前同系附属公司销售原木及木材产品 (viii) �C 4,366
前同系附属公司偿付 (ix) �C 67
附注:
(i)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前间接控股公司已转让其向本集团贷款下之所有权利
及利益予直接控股公司。
本金额为312,000,000港 元(即40,000,000美元)的无抵押贷款的利息开支乃根据伦
敦银行同业拆息加年利率3.5%计息。本金额及应付利息已於二零一六年三月
二十二日获资本化。
(ii)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前直接控股公司已转让其向本集团贷款下之所有权利
及利益予直接控股公司。
利息开支乃就下列贷款按香港最优惠利率支付:
一笔本金额为62,400,000港元(即8,000,000美元)的无抵押贷款。於二零
一六年三月十一日,已与直接控股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以将贷款本金及应
付利息的到期日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延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笔本金额为27,300,000港元(即3,500,000美元)的无抵押贷款。於二零
一六年三月十一日,已与直接控股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以将贷款本金及应
付利息的到期日由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延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及
一笔本金额为23,400,000港元(即3,000,000美元)的无抵押贷款。於二零
一六年三月十一日,已与直接控股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以将贷款本金及应
付利息的到期日由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延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iii)利息开支乃就下列贷款按香港最优惠利率支付:
一笔本金额为7,106,000港元(即911,000美元)的无抵押贷款,有关贷款须
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偿还;及
一笔本金额为1,638,000港元(即210,000美元)的无抵押贷款,有关贷款於
本年度取得及须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偿还。
(iv)利息开支乃就本金额为78,000,000港元(即10,000,000美元)的无抵押贷款按香港
最优惠利率计算。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已与最终控股公司签订补充协议
以将贷款本金额的到期日由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延至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二日。
(v)上文披露之金额指就发行予GreaterSinoHoldings Limited(「票 据持有人」,本 公
司一名董事於当中拥有间接权益之公司)之可换股债券之会计目的而言於损益
扣除之推算利息开支。实际息票(如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发行之可换股债券之条
款及条件所载,乃按每年5厘之息票率计算)於二零一五年之金额为3,314,000港
元。可换股债券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悉数赎回。
(vi)牌照费及行政开支乃参考实际产生之费用向同系附属公司收取。
(vii)牌照费及行政开支乃参考实际产生之费用向前最终控股公司及前同系附属公司
收取。
(viii)向前同系附属公司的原木及木材产品销售乃参考现行市价及根据类似产品销售
的正常商业条款作出。
(ix)该等偿付乃由前同系附属公司参考其代表本集团就若干行政开支而产生及支付
之实际成本收取。
(b)与关连人士之未偿还结余
(i)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流动负债中的应付直接控股公司
款项指就来自直接控股公司贷款应付之利息,该等款项乃无抵押及须於要求时
偿还。
(ii)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非流动负债中的应付直接控股公司款项指就来
自直接控股公司贷款应付之利息,该等款项乃无抵押及须於二零一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偿还。
(iii)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应付最终控股公司款项指就来自
最终控股公司贷款应付之利息,该等款项乃无抵押及须於一年内偿还。
(iv)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应收同系附属公司款项乃无抵押、免息及须於
一年内偿还。
(c) 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之酬金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短期雇员福利 12,080 12,747
以权益结算之购股权开支 6,639 7,831
退休金计划供款 72 59
18,791 20,637
13.报告期後事项
报告期末後曾发生以下重大事项:
(a)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已与直接控股公司签订有关本金为数62,400,000港元、
27,300,000港元、23,400,000港元及7,106,000港元的贷款协议的补充协议,据此,直接
控股公司同意将贷款本金连同应付利息的还款到期日延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b)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已与最终控股公司签订有关本金为数78,000,000港元的贷款
协议的补充协议,据此,最终控股公司同意将贷款本金额的还款到期日延至二零一九
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席报告
尊敬的股东们: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录得净亏损27,829,000港元,而二零一五年则为亏损
633,242,000港元,当中包括与苏利南分部的森林特许经营权及其他资产有关的减
值亏损407,157,000港元。如本集团早前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刊发的中期报告所报告,
尽管整体亏损大幅减少,惟本集团两个分部的表现是混合的。此情况於二零一六
年下半年仍然持续。
新西兰分部表现持续良好,贡献的经营溢 利(「经 调整除息税折摊前盈 利」)较二零
一五年增加逾1.5倍。然而,苏利南分部未能按计划时间扭亏为盈,且仍然挑战重
重。尽管如此,由於实施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苏利南分部的经营亏损於本年度
内已减少约32.0%。
财务表现
新西兰分部
由於来自中国建造业的需求不断上升,出口至中国的原木於二零一六年持续增加。
二零一六年中国的软木原木进口量较二零一五年上 升13.0%至28,200,000吨。於本
年度内,出口至中国的A级新西兰辐射松按成本加运费计的出口价格於二零一六
年经历价格大幅调整後经已回升,升幅为每立方米13.6美元或11.5%,於二零一六
年年底前达到每立方米131.4美元。
由於新西兰辐射松市场似乎已稳定下来,我们的管理团队决定将本集团人工林的
采伐量回复至每年约600,000立方米的正常水平。尽管如此,二零一六年的销量仍
较二零一五年下跌111,000立方米(二零一六年:617,000立方米;二零一五年:
728,000立方 米)。
尽管销量有所下跌,但售价上升抵销了大部分影响,故本年度新西兰分部带来的
原木销售收益仅微跌3.3%至510,706,000港 元(二 零一五年:528,045,000港元)。
除本集团一贯来自销售原木的收入之外,新近收购的Northland Forest Managers
(1995)Limited(「NFM」)於本年度向本集团贡献了约4,552,000港元的森林管理服务
费收入。
受惠於低运费,加 上如上文所述售价上涨,新西兰分部的经调整除息税折摊前盈
利(不包括人工林资产之公允价值收益)增加75,038,000港元或60.8%至198,421,000
港元。
新西兰辐射松业务於本年度录得公允价值收益46,878,000港元(经扣除相关递延税
项 後),反映有关业务整体得到改善。
苏利南分部
苏利南分部的收益下跌是由於就我们在苏利南西部及中部的特许经营权录得的销
量下跌所致。销量乃受到重组时间延长所影响,而重组时间延长则由於引进熟练
工人所需时间延长及该国因雨季对基建造成影响导致物流受阻而出现停工情况所
导致。苏利南分部於本年度录得收益总额28,450,000港元,下跌34,917,000港元或
55.1%,并录得负经调整除息税折摊前盈利39,339,000港元,较去年下跌18,483,000
港元或32.0%。
为使业务转亏为盈,我们需要进一步及加快精简苏利南分部的成本架构、加强营
销及销售较不为市场认识的品种、提升产能及推出计划以进一步精简整体供应链
解决方案及提升营运效率。与此同时,我们亦积极寻找与其他行业参与者合作的
机会,藉以扩大销售网络及提升生产技术及效率。
展望
中国软木木材进口量於二零一六年录得记录新高,而软木原木进口量则录得有记
录以来第二高位。中国庞大的木材需求加上有限的国内林业产品数量将於未来数
年推高木材进口量。本集团对木材行业的长远前景保持乐观,并将积极寻找配合
我们的策略的新机遇。
於二零一七年年初,新西兰辐射松市场延续了二零一六年价格微升的趋势。过去
数月的运费大致相若,但市场广泛预期运费於未来12个月将会上升约30%。绿心
作为新西兰北部地区少数出口量足够在单一港口租用整支船队的主要森林拥有人
及出口商之一,获船主提供相较其他出口商优惠的报价。为利用我们在运费方面
的优势,於本年度结束後,我们准备与若干新西兰辐射松出口商签订合作航运服
务协议以将原木出口量合并,此举将能提升我们在磋商租金时的议价能力,从而
将运费成本降至最低,同时自其他方赚取收费或利润。我们亦将积极加强采购第
三方原木的能力,冀能更快提升收益及回报。
我们继续看好新西兰分部的表现,致力增加投放於补强收购或透过现有业务取得
内部增长的投资。收购NFM让我们能增加我们现时於新西兰林业服务行业的据点。
於可见未来,我们将继续专注於位於新西兰的众多机遇。
另一方面,本集团已进行全面的策略检讨,考虑到苏利南业务重组进度、苏利南
的政治及监管环境等的最新情况,确定日後应如何从苏利南分部产生令人满意的
回报。管理团队已就此与多方商讨以研究不同的可行合作方案,冀有关方案能有
助削减成本及提升回报,同时平衡各方利益。於落实任何方案前,我们将继续从
各方面入手,努力降低成本及提高效率,以尽快减少此分部的现金支出及亏损。
致谢
本人藉此机会感谢全体董事为本集团作出宝贵贡献。本人亦谨此由衷感谢各股东、
客户、业务夥伴、合夥人及全体员工於本年度所作出的承诺和努力,并期望各方
继续鼎力支持本集团。
郑志谦
非执行主席
香港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於二零一六年,绿心录得净亏损27,829,000港元,按年减少605,413,000港元。表现
明显改善主要是由於新西兰分部的经营溢利增加及录得人工林资产公允价值收益,
大体反映出口价格转强及运费低廉。然而,苏利南分部的表现受到重组时间延长
所影响。即使如此,我们在苏利南实施严格的成本削减措施减低了所受的影响,
於本年度成功将苏利南分部的经营亏损减少了32.0%。
收益
本集团的收益总额微跌至543,708,000港元,较去年下跌47,704,000港元或8.1%。收
益总额减少乃由於新西兰及苏利南分部的销量於本年度均有所下跌所致。
於本年度,来自新西兰分部的收益录得温和跌幅,较二零一五年的528,045,000港
元减少2.4%至515,258,000港元。收益减少主要由於采伐量减少导致销量下跌
111,000立方米,跌幅为15.2%。平均售价由二零一五年的每立方米93.0美元升至本
年度的每立方米106.0美元,抵销了大部分的影响。我们於本年度录得一项新收入
来 源(即 来自NFM的森林管理服务费收 入),金额达4,552,000港元。
来自苏利南分部的收益於本年度大幅下跌34,917,000港元或55.1%至28,450,000港
元。下跌主要是由於原木及木材产品的销量和售价因重组时间延长、品种组合改
变以及雨季持续导致物流受阻而下跌所致。
毛利
本集团於本年度的毛利上升22.9%至139,720,000港元。来自新西兰分部的毛利贡献
为185,93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92,788,000港元),而苏利南分部则录得毛损
46,212,000港 元(二 零一五年:79,063,000港 元)。
本集团於本年度的毛利率为25.7%,而二零一五年则为19.2%。本集团新西兰分部
於本年度的毛利率为36.1%(二零一五年:36.5%),而苏利南分部则录得毛损率
162.4%(二零一五 年:124.8%)。
尽管非现金森林损耗成本因人工林资产公允价值增加而有所增加,但新西兰分部
的毛利率於本年度保持稳定。此乃由於损耗成本增加的影响已大致被新西兰辐射
松的平均售价上升及本年度新西兰币贬值令经营成本下降所抵销。
苏利南分部的毛损率於本年度进一步转差,主要由於本年度单位固定成本上升(此
反映产量於重组期间下 跌)及 所砍伐原木的品种组合较不受欢迎所致。
其他收益及收入
本年度的其他收益及收入为2,46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9,819,000港元),主要
指就租赁厂房及设备自苏利南分包商收取的租金收入92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2,906,000港元)、森林管理合约因相关森林所有权变动而提前终止所收取的赔偿
702,000港 元(二 零一五年:无)、就损坏的机器收取的保险赔偿546,000港元(二零
一五 年:无)及 银行利息收入3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0,000港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其他收益及收入包括两个一次性项目:(i)
苏利南分部的应计森林特许经营权徵费拨回13,441,000港元及(ii)出售新西兰分部
碳信用额的收益2,999,000港元。本年度并无发生该等事件。
人工林资产之公允价值收益
本年度新西兰人工林资产之公允价值收益为65,109,000港元(二 零一五年:公允价
值亏损45,600,000港 元)。录得有关收益主要是由於预测单位采伐成本下降及近期
木材流量改变。
销售及分销成本
销售及分销成本主要为销售原木及木材产品而产生之货运、趸船及出口处理费用,
以及海运及物流相关成本。
於本年度,销售及分销成本为120,710,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的178,727,000港元
下降32.5%。该减少主要由於销量及海运费用均有所下跌所致。
行政开支
本年度的行政开支减少18,550,000港元至52,029,000港元,主要由於实施了多项成
本削减措施,有关减少包括二零一五年年底搬迁香港办公室令租金开支、其他办
公室开支及其他相关开支减少6,665,000港元、员工成本减少3,742,000港元以及法
律及专业服务费减少2,777,000港元。
减值拨备
於本年度,由於曾因若干已售低级苏利南木材的质量出现争议,故已就贸易应收
账款计提减值拨备6,000,000港 元(二零一五年:400,000港元)。於二零一五年,我
们就森林特许经营权及砍伐权、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土地租赁款项、商誉及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分别录得减值拨备278,940,000港元、110,429,000
港元、8,389,000港元、7,624,000港元及1,375,000港元。我们认为本年度毋须就该
等资产计提额外减值拨备。
非现金购股权开支
於本年度产生之购股权开支8,48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8,444,000港元)属非现金
性质,为本年度已授出购股权之公允价值摊销。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指(i)来自Newforest、前间接控股公司及前直接控股公司之贷款的利息
8,95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合共17,767,000港元);(ii)来自周大福企业之贷款的
利息3,91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101,000港元);(iii)附息银行借贷的利息7,406,000港元(二零一五年:7,432,000港元);(iv)融资租赁的利息1,21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070,000港 元);及(v)可 换股债券的利息零元(二零一五 年:9,203,000港 元)。本年度之融资成本大幅减少15,093,000港元至21,480,000港元,乃由於在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赎回可换股债券後节省利息开支以及在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将来自Newforest之贷款312,000,000港元(即40,000,000美 元)资 本化。
税项
本年度产生之税项支出主要指新西兰分部之税项拨备11,54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12,244,000港 元)、递延税项支出14,036,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3,193,000港 元),以
及因公司间利息所导致的预扣税1,03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7,013,000港 元)及 换
算以外币计值的可收回所得税和递延税项负债产生的汇兑净差额。
本年度的递延税项支出包括分别来自新西兰及苏利南分部的递延税项支出
13,021,000港 元(二 零一五年:递延税项抵免19,774,000港元)及1,015,000港元(二 零
一五年:22,967,000港 元)。
新西兰分部的递延税项主要是由於新西兰人工林资产之公允价值收益产生的应课
税暂时性差额、动用税项亏损及於年结时就以美元计值的有期贷款作外币汇兑调
整而产生。
苏利南分部的递延税项支出指往年收购附属公司之公允价值调整摊销所产生的应
课税暂时性差额净变动及本年度於重新预测未来溢利後确认的税项亏损减少。
除息税折摊前盈利
本集团之除息税折摊前盈利由二零一五年的负除息税折摊前盈利440,969,000港元
转为本年度的正除息税折摊前盈利179,487,000港元。具体而言,於本年度就新西
兰分部及苏利南分部录得之除息税折摊前盈利分别为263,55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77,815,000港 元)及 亏损51,093,000港元(475,102,000港 元)。
撇除去年就苏利南分部作出的一次性减值拨备407,157,000港元,本集团之除息税
折摊前盈利有所改善,主要归因於新西兰分部录得人工林资产公允价值收益
65,109,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亏损45,600,000港元)及新西兰及苏利南之相关经营
业绩於本年度均有所改善。
本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
由於上文所述,本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溢利於本年度增加至8,735,000港元,而二
零一五年则为亏损436,933,000港元。
本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权益
本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权益由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580,488,000港元增加
345,136,000港元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925,624,000港元。该重大增加主
要来自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将来自Newforest的贷款312,000,000港元(即
40,000,000美 元)资 本化。
流动资金及财务回顾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分别为277,268,000
港元及202,40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分别为246,551,000港元及577,032,000港元),
其中现金及银行结余约 为79,312,000港 元(二 零一 五 年:121,851,000港 元)。本集团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偿还的借贷指来自直接控股公司之贷款
121,84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432,206,000港元)、来自最终控股公司之贷款
78,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78,000,000港元)、附息银行借贷195,000,000港 元(二
零一五年:195,000,000港元)及应付融资租赁款项8,77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9,853,000港 元)。因此,本集团的资本负债比率(按未偿还借贷占本公司股本持有
人应占权益的百分比计算)为43.6%(二零一五 年:123.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已发行普通股为1,486,277,506股。本集
团於现金及财务管理方面采取审慎库务政策。现金一般存放作短期存款,大多数
以美元及港元定值。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及财务需求定期予以检讨。
本集团大部分销售以美元定值,而港元乃与美元挂�h。本集团所有未偿还借贷以
及於香港和苏利南产生的主要成本和开支亦以美元定值。新西兰人工林资产所产
生的当地销售以及来自新西兰分部之森林管理费收入均以新西兰币定值,新西兰
币可帮助抵销本集团须以新西兰币支付的部分经营开支。於本年度内,本集团并
无采用任何工具作对冲用途,而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
尚未使用的对冲工具。然而,我们将继续密切监察本集团现有业务及日後新投资
可能产生的所有外汇风险,并将实施必要的对冲安排,以减轻任何重大外汇风险。
前景
中国将继续作为本集团产品的主要市场。中国政府就二零一七年所订下的国内生
产总值(「国 内生产总值」)增 长目标为约6.5%,与二零一六年相若,显示中国现时
正实现稳定持续的增长模式。房地产及相关行业占二零一六年国内生产总值近
20%。中国现时仍依赖物业市场维持经济增长。倘楼市於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持续
降温,预期由於中国政府为了支撑楼市,下半年或会开始出现新一轮宽松周期。
中国房地产市场於二零一六年经历强劲增长後,预期房地产市场於二零一七年将
会转趋稳定。我们对於二零一七年新西兰辐射松在中国的需求感到乐观,估计应
与二零一六年水平相若。随着房地产市场於二零一六年的增长,A级新西兰辐射
松按成本加运费计的出口价格由二零一六年年初的每立方米117.8美元逐步升至二
零一六年年底的每立方米131.4美元,其後价格水平保持稳定,於二零一七年三月
升至每立方米134.5美元。
二零一七年对苏利南分部而言将继续是充满挑战的一年。尽管我们不断努力改善
苏利南业务的表现,惟仍无法避免受外在政治及国家风险影响。如本公司日期为
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的公布所披露,由於苏利南若干新部长职位出现变动,故根
据苏利南相关法律及法规,本集团其中一项占地总面积约44,000公顷的林地特许
经营权已被撤回。本集团知悉该等风险,现时正考虑与其他方合作,藉着增加对
经营环境最新变动的了解及获得更广泛的专业知识、经验、技能及网络以增加我
们的优势,从而减低风险。
本集团将继续将重心放在新西兰分部。我们将会寻求机会以扩大我们的林木资产
及服务在新西兰的立足点,尤其是将集中於北岛南部地区,新西兰林业界预期当
地於未来数年将会出现强劲增长。与此同时,我们将增加在当地采购原木,以增
加我们在新西兰北港的原木出口优势,亦将发掘全球原木贸易机会。我们亦考虑
透过利用多年来作为主要森林拥有人及营运商所累积的优势增加在出口物流方面
的参与程度,藉以将运费降至最低,并透过分租舱位予第三方以赚取收费或利润。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完成将来自Newforest之贷款40,000,000美元资本化及於二零
一七年三月延长来自Newforest及周大福企业之贷款本金的还款期限後,本集团的
财务状况经已加强,让我们能发掘更多新的发展机会及完善本集团的业务组合,
使股东应占溢利及现金回报得以稳定健康增长。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银行贷款信贷以下列各项
作抵押:
(i)本公司若干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经挑选集团公司」)之所有现有及之後收购
物 业(「个人物业」);及
(ii) 以下各项之固定押记:
a.本集团账面净值约99,85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91,272,000港元)之林地
(位於新西兰)(「林地」);
b.本集团账面净值约320,682,000港元(二零一五 年:357,907,000港 元)之人
工林资产(位於新西兰)及於林地之所有其他房产及权益以及林地上所
有楼宇、建筑物及固定设施;及
c. 经挑选集团公司之个人物业以外之所有其他现有及之後收购物业。
股息
董事会议决不建议就本年度派发股 息(二 零一五年:无)。
资本开支
於本年度,本集团就投资於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投资产生资本开支约14,047,000港
元(二零一五 年:约33,082,000港 元)。
业务收购及出售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Greenheart NZ Forestry
HoldingCompanyLimited(作 为买 方)与KingsfordTrustee(2013)Limited及Elizabeth
Ann Kingsford女士(均为独立第三方,作为卖方)订 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有条
件地同意购买NFM的全部股权,该公司为一间在新西兰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在新
西兰提供森林管理服务之公司,总代价为不高於1,500,000新西兰币(相当於7,715,000港元)。收购是作为本集团扩展其新西兰分部的策略一部分。该项交易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完成,总现金代价1,255,000新西兰币(相当於6,379,000港元)已於本年度内悉数结算。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五年:无)。
报告期後事项
於本集团报告期後发生的重大事件的详情载於本公布所载之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3。
购股权计划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采纳
之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本公司授出可认购39,455,000股本公司股本中每
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之购股权,该等购股权至今仍然有效及未行使。本公司
於本年度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变动如下:
附注 股份数目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13,700,000
於本年度授出 (a) 26,063,000
於本年度失效 (200,000)
於本年度注销 �C
於本年度行使 (108,00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9,455,000
附注:
(a)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共授出26,063,000份购股权。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总雇员人数为354人(二零一五年:353
人)。本年度之雇员成本(包括董事酬金)约为72,711,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87,646,000港 元)。雇员之薪酬包括工资及根据本集团业绩及个人表现发放之酌情
花红。本集团亦向各级员工提供医疗及退休福利计划。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审核委员 会(「审核委员会」)现有四名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文
宗先生(主席)、阮云道先生及邓顺林先生,另有一名非执行董事曾安业先生。彼
等概并非本公司前任或现任核数师之成员。董事会认为审核委员会於业务、财务
及法律事务方面拥有丰富商业经验。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括(其中包 括)审阅
及监察财务报告及当中所载之判断;与管理层及外聘核数师一同审阅财务及内部
控制、会计政策及惯例;及审阅本公司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
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 则(「企业管治守则」)之 情况。
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审阅及讨论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原则及惯例、审计、内部
监控及财务报告事项以及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
及外聘核数师审阅及讨论本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於本年度,审核委员会曾召开
两次会议,外聘核数师出席其中一次。
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工作范围
有关载於本公布的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状况表、
综合全面收益表的数字以及相关附注已经获本集团核数师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同意。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这方面所履行的工作不构
成按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出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工作准则或香港核证工作准
则所指的受委聘进行核证,因此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没有就本公布
作出任何保证。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会及管理层致力维持经不时检讨及增强的高企业管治标准。本公司於本年度
内已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所有守则条文,惟以下一项较小偏离者除外: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A.5.6,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或董事会)应制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之政策,并应於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有关政策或政策概要。提名委员会不时检讨董事会之组成,现认为已具备清晰的多元化董事会成员,故毋须订明书面政策。
董事之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行为守则」),其条款不较上市规则
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 准守则」)内 所载之规
定标准宽松。经本公司作出特定查询後,全体董事已确认,彼等於本年度内已遵
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及行为守则。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於本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前瞻性陈述
本公布载有关於本集团财务状况、营运业绩及业务之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
述为本公司对未来事件之预期或信念,并涉及已知及未知之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该等风险及不明朗因素可能导致实际业绩、表现或事件与於该等陈述内表述或表
明者显着不同。
致谢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各位股东、客户及供应商的一贯及宝贵支持表示真诚感谢,
同时希望在此表扬我们的管理层和员工,即使二零一六年充满挑战,彼等仍然努
力不懈及全心奉献。
承董事会命
绿心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胡伟亮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董事会包括两名执行董事胡伟亮先生及林浩兵先生;三名非
执行董事,分别为郑志谦先生、曾安业先生及马世民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
董事,分别为阮云道 先 生、邓顺林先生及黄文宗先生。
网址:http://www.greenheartgrou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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