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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 承担任何责任。 Quanzhou Huixin Micro-credit Co., Ltd. * 泉州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77) 2016年年度业绩公告 泉州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我们」)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 布,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经审核年度业绩(「年度业绩」)。董事会及本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年度业绩。 �C1�C 年度业绩 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为单位) 2016年 2015年 利息收入 143,693,086 135,881,740 利息支出 (6,002,870) (5,741,867) 利息收入,净额 137,690,216 130,139,873 发放贷款减值损失计提净额 (7,689,440) (9,431,327) 业务及管理费用 (26,543,017) (20,576,556) 其他净收入及溢利 10,823,346 218,878 税前利润 114,281,105 100,350,868 所得税费用 (28,762,145) (25,096,079) 年度净利润及综合收益合计 85,518,960 75,254,789 归属於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 基本 0.16 0.15 摊薄 0.16 0.15 �C2�C 财务状况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4,409,337 42,557,847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26,000,000 ― 发放贷款 805,852,365 692,140,416 物业及设备 744,456 980,608 无形资产 255,559 704,178 递延税项资产 1,459,976 1,184,352 其他资产 12,164,423 10,112,031 资产合计 960,886,116 747,679,432 负债 计息银行借款 ― 100,000,000 应付利息 ― 138,542 应付所得税 17,096,122 14,529,127 其他应付款 4,769,482 3,894,183 负债合计 21,865,604 118,561,852 净资产 939,020,512 629,117,580 权益 股本 680,000,000 500,000,000 储备 116,182,836 36,764,058 留存溢利 142,837,676 92,353,522 权益合计 939,020,512 629,117,580 �C3�C 权益变动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储备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储备 一般准备 留存溢利 合计 於2015年1月1日余额 500,000,000 ― 18,300,279 10,938,300 54,624,212 583,862,791 年度净利润及综合收益合计 ― ― ― ― 75,254,789 75,254,789 留存溢利转盈余储备 ― ― 7,525,479 ― (7,525,479) ― 派发股利予股东 ― ― ― ― (30,000,000) (30,000,000) 於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 1月1日余额 500,000,000 ― 25,825,758 10,938,300 92,353,522 629,117,580 年度净利润及综合收益合计 ― ― ― ― 85,518,960 85,518,960 已发行H股 180,000,000 69,383,972 ― ― ― 249,383,972 留存溢利转盈余储备 ― ― 8,551,896 ― (8,551,896) ― 转拨至一般风险准备 ― ― ― 1,482,910 (1,482,910) ― 派发股利予股东 ― ― ― ― (25,000,000) (25,000,000) 於2016年12月31日余额 680,000,000 69,383,972 34,377,654 12,421,210 142,837,676 939,020,512 �C4�C 现金流量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2016年 2015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税前利润 114,281,105 100,350,868 调整: 折旧及摊销 945,800 726,703 减值损失 7,689,440 9,431,327 已减值贷款利息回拨 (2,206,807) (2,859,281) 汇兑收益,净额 (7,416,460) ― 出售物业及设备项目的收益 (31,829) ― 利息支出 6,002,870 5,741,867 119,264,119 113,391,484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增加 (26,000,000) ― 发放贷款增加 (119,194,582) (13,287,589) 其他资产增加 (3,091,619) (1,497,086) 其他应付款增加 875,299 928,072 经营活动(使用)�u产生的税前现金流量净额 (28,146,783) 99,534,881 支付所得税 (26,470,774) (27,631,736) 经营活动(使用)�u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617,557) 71,903,1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购建物业及设备项目 (274,217) (1,096,290) 出售物业及设备之所得款项 45,017 ―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200) (1,096,290) �C5�C 2016年 2015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股份之所得款项 260,366,400 ― 就发行股份已付交易成本 (9,943,201) ― 偿还银行借款 (100,000,000) (36,000,000) 已付利息 (6,141,412) (5,790,925) 已付股利 (25,000,000) (3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u(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281,787 (71,790,9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u(减少)净额 64,435,030 (984,070)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2,557,847 43,541,917 汇率变动之影响,净额 7,416,460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4,409,337 42,557,847 �C6�C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1.公司资料 泉州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办 事处位於中国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街361号原财政大楼12楼。 年内,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为向中小型企业(「中小企」)、微型企业及其所有人提供贷款。 本公司设立时的初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根据2013年12月股东会议决议,通过注册资本增加至人 民币5亿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由留存溢利及现金出资两部份组成,其中留存溢利转增资本人民 币4,800万元,现金出资人民币1.52亿元。 根据2014年7月10日召开的股东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同日通过的股东会议 决议,本公司完成改制。2014年8月18日,本公司在中国相关注册管理机构正式注册登记为股份有限公 司。於转制时,本公司向股东共发行5亿股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本公司於2016年9月在全球公开发售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H股发行完成後,已发行股本增加至人民 币6.8亿元。本公司H股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并自2016年9月30日 (「上市日期」)始买卖H股。 2编制基准 该等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 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和解释)与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编制。编制财务报表 时,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已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除外)。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 民币。 �C7�C 3.主要会计政策及主要会计估计概要 3.1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公司已采纳所有与本公司有关且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本公司於财务报表中并未采用以下已 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一并应用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2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2 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投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4 第28号(2011年()修订本) 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本) 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 收益作出的澄清 2 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3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1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1 1於2017年1月1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於2018年1月1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於2019年1月1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尚未厘定强制生效日期,惟可供采纳 香港会计师公会於2016年8月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阐述三大范畴:归属条件对 计量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影响;为雇员履行与以股份为基础付款的税务责任而预扣 若干金额的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附有净额结算特质)的分类;以及对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条 款及条件作出令其分类由现金结算变为权益结算的修订时的会计处理方法。该等修订厘清计量以权 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时归属条件的入账方法亦适用於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该等修订 引入一个例外情况,在符合若干条件时,为雇员履行税务责任而预扣若干金额的以股份为基础付款 交易(附有净额结算特质),将整项分类为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此外,该等修订厘 清,倘以现金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条款及条件有所修订,令其成为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 础付款交易,该交易自修订日期起作为以权益结算的交易入账。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C8�C 於2014年9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最终版本,将金融工具项目的所有阶 段集合以代替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以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全部过往版本。该准则引入分类 及计量、减值及对冲会计处理的新规定。本公司预期自2018年1月1日起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 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之主要规定比较概述如下: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所有属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范畴内的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後按摊 销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具体而言,在目标为收取合约现金流量的业务模式内持有且具有纯粹 用作支付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的利息之债务工具一般会於其後会计期间末按摊销成本计量。在 目标藉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资产达致的业务模式持有且金融资产的条款於指定日期产 生纯粹用作支付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的利息之债务工具乃通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允价值(「通过 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允价值」)计量。所有其他债务投资及股本投资均於其後会计期间末按其公允 价值计量,而其公允价值变动则在损益中确认。此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实体可 作出不可撤销选择,以在其他全面收益中呈列股本投资(其非持作买卖者)的其後公允价值变 动,而仅股利收入方一般会於损益中确认。根据本公司於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表所记录 的金融资产的性质及分类,预期以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项下有关金融资产分类及计量的 新规定将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或表现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就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计量而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因金融负 债信贷风险变动造成的该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数额乃在其他全面收益呈列,除非在其他全面收益 确认负债信贷风险变动的影响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金融负债信贷风险变动所造 成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其後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指定为按公 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全数变动数额乃在损益中呈列。根据於2016年12月31日 的财务状况表所记录的本公司金融负债性质及分类,预期此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项下的 新规定将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或表现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就金融资产减值而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预期信贷损失模式,而非香港会计准则第 39号项下的已产生信贷损失模式。预期信贷损失模式规定实体将於各报告日期的预期信贷损失 及该等预期信贷损失的变动入账,以反映自初步确认以来的信贷损失变动。预期信贷损失模式 项下的金融资产将需要相等於初步确认时的十二个月预期信贷损失的损失备抵,而当於初步确 认金融资产後出现信贷风险的大幅增加,则存在永久预期信贷损失。换而言之,在确认预期信 贷损失前不再需要发生信贷事件。永久预期信贷损失指按潜在加权基准所得於金融资产的剩余 �C9�C 年期内的全部信贷损失,而十二个月预期信贷损失则指预期产生自於报告日期後未来十二个月 的违约事件的损失。原则上,采纳预期信贷损失模式将会加快确认损失备抵,原因是其要求损 失备抵相等於初步确认金融资产时的十二个月预期信贷损失,而非现行准则项下仅於存在减值 的可观察证据时方确认损失备抵。本公司仍在评估采纳预期信贷损失模式的全部影响。 采纳此项规定亦预期会对本公司收取及分析数据的系统及流程造成影响,原因是其改变评估确 认减值的潜在信贷损失的时间,以及就金融资产确认的最终减值数额。本公司现正升级其系 统、构建模式以及进行数据治理相关工作,其将会为日後采纳预期信贷损失模式提供基础。 .新一般对冲会计规定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现时可用的三类对冲会计机制。根据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9号,就符合资格进行对冲会计的交易类别引入较大弹性,尤其是扩阔符合资格用作 对冲工具的工具类别以及符合资格进行对冲会计的非金融项目的风险组成部分类别。此外,效 益测试已被修改并以「经济关系」原则取代,亦不再需要进行对冲效益的可追溯评估。有关实 体风险管理活动的加强披露规定亦已获引入。根据目前情况(即本公司目前并无订立任何对冲 活动),预期此项新规定将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或表现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在实施将取代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的新保险合约准则之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处理实施金融工具新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发之疑虑。该等修订为实体发行保险合约引进 两种选择:暂时豁免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覆盖法。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报 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2011年()修订本)处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2011年)於处理有关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规定的不一致性。该等修订规定,当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构成一 项业务时,须确认全数收益或亏损。当交易涉及不构成一项业务的资产时,由该交易产生的收益或 亏损於该投资者的损益账内确认,惟仅以不相关投资者於该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权益为限。该等 修订将於未来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已於2016年1月撤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2011年()修订本)先前的强制性生效日期,而新强制性生效日期将於完成对联营公司及合营 企业之更多会计审阅後厘定。然而,该等修订现时可供采纳。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报 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取代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项下所有现有收益确认的规定,并建立一个新五 步模式,对自客户合约产生的收益列账(惟(其中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金融工具及 其他合约权利或责任除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收益按能反映实体预期就交换向客户 转让货物或服务而有权获得的代价金额确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原则为计量及确认收益提 �C10�C 供更加结构化的方法。於2016年6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本),以 处理识别履约责任、主事人与代理人之应用指引及知识产权许可以及过渡之实施问题。该等修订本 亦拟协助确保实体於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时能更一致地应用及降低应用有关准则之成本及 复杂程度。根据目前状况,此新规定预期将不会对本公司之财务状况或表现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4 号厘定安排是否包括租赁、香港(常设诠释委员会)诠释第15号经营租赁―优惠及香港(常设诠释委 员会)诠释第27号评估牵涉租赁的法律形式的交易的内容。该准则载列有关租赁确认、计量、呈列 及披露之原则,并要求承租人须确认绝大部分租赁资产及负债。该准则包括承租人免於确认的两项 事项:租赁低价值资产及短期租赁。於租赁开始日期,承租人将确认负债以作出租赁付款(即租赁 负债),而资产指於租期使用相关资产的权利(即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其後按成本减累计折旧 及任何减值亏损计量,除非使用权资产符合於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中投资物业之定义。租赁负债将 於其後增加以反映有关租赁负债利息并因支付租赁付款而减少。承租人将须单独确认有关租赁负债 的利息开支及有关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用。承租人亦将须於发生若干事件(即租期变动、用於厘定 未来租赁付款的指数或利率变动导致的该等付款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承租人将一般确认重 新计量租赁负债金额,作为对使用权资产的调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的出租人会计与香 港会计准则第17号项下的会计相比并无大幅改变。出租人将继续使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中的相同 划分原则划分所有租赁及区分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 诚如附注23所载,本公司於2016年12月31日有关租赁物业的经营租赁承担总额为人民币1.5百万 元。本公司预期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与现行会计政策比较)将不会对本公司业绩造成重大 影响,惟预期该等租赁承担若干部分将须於财务状况表内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要求实体作出披露以便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评估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 变动,包括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变动及非现金变动。该等修订将导致须於财务报表内作出额外披露。 本公司预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采纳该等修订。 虽然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可更广泛应用於其他情况,但其颁布目的为阐述与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债务工具相关的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该等修订厘清实体於评估是否有应课税溢利可 用作抵扣可扣减暂时差异时,须要考虑税务法例是否对於可扣减暂时差异转回时可用作抵扣的应课 税溢利的来源有所限制。此外,该等修订就实体应如何厘定未来应课税溢利提供指引,并解释应课 税溢利可包括收回超过账面值的部分资产的情况。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造成任何 重大影响。 �C11�C 3.2主要会计政策 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於各报告期末对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计量。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於计 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公允价值计量乃 基於假定出售资产或转让负债的交易於资产或负债主要市场或(在无主要市场情况下)最有利市场中 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必须是本公司能够进入的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对该资产或负 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计量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会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於最大及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将该资产用於最大及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计量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并尽可能多地使用 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及尽可能少地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所有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公允价值层级归类(载述於下文)。计量 公允价值归属於何层级取决於整体计量公允价值所用重要参数的最低层级输入值: 第一层级―根据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未经调整) 第二层级―根据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对公允价值计量属重大的最低层级输入值的估值技巧 第三层级―根据不可观察到对公允价值计量属重大的最低层级输入值的估值技巧 对於按经常性基准在财务报表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本公司在各报告期末通过重新评估分类(基於对 整体公允价值计量有重大影响的最低层级输入值),判断各层级之间是否存在转换。 非金融资产减值 如果一项资产(除了金融资产和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或需要进行年度减值 测试,则需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按该资产或现金产出单元的使用价值和公允价 值减出售费用两者中的较高者计算,并按单个资产确认,除非该资产不能产出基本上独立於其他资 产或资产组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在这种情况下,可确认该资产所属的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 �C12�C 只有资产账面金额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才确认减值损失。评估使用价值时,采用反映当前市场对 资金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评估的税前折现率,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成现值。减值损失於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表。 於各报告期末评估是否有迹象表明以前确认的减值损失可能已不存在或可能降低。如果存在上述迹 象,则对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对於一项除商誉以外的资产来说,只有在用於确认资产可收回金额 的估计发生变动时,以前确认的减值损失才能转回,但是由於该等资产的减值损失的转回而增加的 资产账面金额,不应高於资产以前年度没有确认减值损失时的账面金额(减去任何摊销�u折旧)。这 种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产生当期的损益表。 关联方 在下列情况下,另一方被视为与本公司有关连: (a)个人或该个人之近亲,若该个人: (i)对本公司控制或共同控制; (ii)对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或 (iii)为本公司或本公司之母公司之主要管理层人员; 或(b)对方为符合以下任何情况之实体: (i)该实体与本公司为同一集团之成员; (ii)该实体为另一实体(或该另一实体之母公司、子公司或同系子公司)之联营企业或合营企 业; (iii)该实体与本公司为同一第三方之合营企业; (iv)某实体为第三方之合营企业,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之联营企业; (v)该实体为以本公司或与本公司有关联之实体之雇员为受益人之退休福利计划; (vi)该实体由(a)中所示之个人控制或共同控制; (vii) (a)(i)中所示之个人对该实体具有重大影响,或其为该实体(或该实体之母公司)关键管理 人员;及 (viii)该实体或该实体所在集团之任何成员,为本公司或其母公司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 �C13�C物业及设备以及折旧 除在建工程以外,物业及设备按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任何减值损失计量。如果一项物业及设备项目 被分类为持有待售,或被分类为持有待售处置组的一部份,则该项目不计提折旧,并根据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5号进行会计处理。物业及设备项目的成本包括其购买价格和将资产运抵指定地点并使 其达到能够按照预定的方式进行运作状态的任何直接可归属成本。 物业及设备项目投入运行後发生的支出,比如维修和保养,通常会计入发生费用时期间的损益表。 如果一项重要的支出符合确认的条件,则支出会作为更换予以资本化为资产的账面金额。如果物业 及设备的某些重要组成部份需要定期更换,则本公司将该等部份确认为单独资产,并对其使用寿命 及折旧进行单独计量。 各物业及设备项目采用直线法在计算折旧的估计使用年限内削减其成本至其残值。就此目的所用的 预计使用年限、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经营租赁改良支出 剩余租赁期间 0% 取决於剩余租赁期 或该资产的 限或该资产的 可使用年限孰短 可使用年限孰短 家具和办公设备 3至10年 5% 10%至32% 车辆 4年 5% 24% 如果物业及设备项目的各部份具有不同使用年限,则在各部份间合理分配该项目的成本,且按各部 份单独计提折旧。剩余价值、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至少於每一财政年度末检讨,必要时进行调整。 无形资产 单独取得的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确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成本为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分为有期限或无期限评估。有期限的无形资产其後按可使用经济年限摊销, 并於有迹象显示无形资产可能减值时评估是否减值。有期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期及摊销方法须至少於 每个财政年度末进行覆核。 无形资产之估计可使用年期如下: 类别 估计可使用年期 软件 1至3年 �C14�C 租赁 凡资产所有权(法定业权除外)之大部份回报与风险转让至本公司之租约均视作融资租约处理。在融 资租约开始时,租赁资产成本均按最低租金之现值拨作资本,并连同责任(不计利息元素)入账,以 反映购入及融资情况。按资本化融资租约持有之资产(包括融资租约项下的预付土地租赁款)均纳入 物业及设备,并且按租期与资产估计可使用年期之较短者计算折旧。该等租约之融资费用自损益表 中扣除,以就租期订出固定之定期开支率。 由出租人保留资产的大部份回报与风险的租约均作为经营租约入账。如果本公司为出租人,由本公 司根据经营租约出租的资产均计入为非流动资产,而经营租约项下应收租金则於租约年期按直线法 计入损益表。如果本公司为承租人,根据经营租约应付的租金(扣除任何自出租人所收的任何奖励) 於租约年期按直线法自损益表中扣除。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及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乃分类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及应收款项。初始 确认金融资产时,按公允价值加上直接归属於该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计量,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除外。 初始确认的物业及设备项目包括(重要组成部份)一经处置或预期其使用或处置将不会带来未来经济 利益,则终止确认。於资产终止确认当年的损益表中确认的处置或报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乃相关资 产净销售收入和账面价值之差。 在建工程指在建的建筑物,按成本减去任何减值损失列账且不计提折旧。成本包括建筑期内的直接 建筑成本和建设期间相关借款发生的资本化借款成本。在建工程竣工且可供使用时,将重新分类至 物业及设备的恰当类别。 所有常规购买和出售金融资产於交易日(即本公司承诺购买或销售该资产之日)确认。常规购买或出 售金融资产指购买或出售需要在一般由法规或市场惯例确定的期间内移交资产。 �C15�C 後续计量 不同类别金融资产的後续计量方法如下: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作买卖的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 的金融资产。购入目的为於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归类为持作买卖的金融资产。衍生工具(包括独 立嵌入式衍生工具)亦分类为持作买卖的金融资产,惟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获指定为实际对冲 工具之衍生工具则除外。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财务状况表以公允价值列示,公允价值净增加於损益表列为其他 收入及收益,而公允价值净减少列为融资成本。该等公允价值净变动不包括该等金融资产赚取的任 何股利或利息,该等股利或利息会根据下文「收入确认」所述政策确认。 初始确认时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当日指定,且必须符合香港会计准则 第39号的标准。 嵌入主合约之衍生工具入账列作独立衍生工具,倘其经济特徵及风险与主合约的经济特徵及风险并 无密切联系且主合约并非持作买卖或指定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则按公允价值计量。该等嵌入式衍 生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於损益表中确认。仅在合约条款变动大幅改变现金流量或 在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重新分类至损益类别时方会按要求重新评估。 贷款及应收款项 贷款及应收款项是具有固定的或可确定付款额,且没有活跃市场报价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於初始确 认後,此等资产的後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扣除任何减值准备後计量。计算摊余成本 时,应考虑购买产生的任何折让或溢价,且包括作为实际利率不可或缺的费用或成本。实际利率摊 销记录在损益表中。发生减值所产生的损失确认在损益表中的发放贷款减值损失计提净额。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在下列情况下,主要会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份,或一组相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 份,如适用()即从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况表中移除): .收取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或 .本公司转移了收取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安排下承担了在并无重大延误下将收取 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本公司转让了资产所有权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 酬,或(b)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资产所有权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 该资产的控制。 �C16�C 若本公司已转让其收取该项资产所得现金流量的权利,或者签订了一项过手安排,本公司将评价是 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保留该资产所有权的风险及报酬。若未转让或保留该项资产的绝大部份风险和 报酬,也无转让该项资产的控制权,该项经转让资产将按本公司继续参与资产的程度确认。在该情 况下,本公司亦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经转让资产和有关负债以反映本公司所保留的权利和义务为基 础进行计量。 通过对所转移资产提供财务担保的方式继续涉足的,按照资产的原账面金额与本公司或须偿还的最 高代价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计量。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於各报告期末对是否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发生减值做出评估。只有当有客 观证据表明资产已由於一项或多项事件(即减值事项)的发生而在初始确认日之後出现减值,以及该 减值事项能可靠计量时,该资产或资产组才会认定为减值。减值证据可包括债务人或债务人组正在 经历严重财政危机、无法按时偿还利息或本金、其有可能经历破产、其他财务重组及表明其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将会有可计量减少的可观察数据,如与违约相关的欠款或经济状况变动。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首先对单项重大的金融资产,或一组单项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组进行评估,确认是否有客观证据表明减值迹象出现。倘本公司决定单项测试的金融资产未发生减 值(不论重大与否),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徵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集体减值测试。已 单项评估减值损失且现正或继续确认减值损失的资产,不应包括在集体减值测试。 任何已识别减值金额为该资产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之间的差额(不包括未发生的未来 信用损失)。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的折现率为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即初始确时计算的实际利 率)。 资产的账面金额乃通过使用备抵,而损失金额账扣减在损益表中确认。利息收入按照减值後的账面 金额,根据用以计量减值损失而折现未来现金流所采用的利率进行预提。贷款及应收款项及与其相 关的任何备抵在未来无希望收回并且所有担保物已被动用或已转移给本公司时撇销。 在以後的期间内,如果由於减值确认後发生的事件导致估计减值损失金额增加或减少时,通过调整 减值准备科目增加或减少过往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果撇销在未来收回,则该收回在损益表中计入其 他收入及溢利。 �C17�C 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及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於初始确认时被分类为贷款和借款。 所有的金融负债初始以公允价值确认。若为贷款和借款,则以公允价值减去直接归属於该贷款和借 款的交易费用予以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应付款和计息银行贷款。 後续计量 贷款和借款的後续计量如下: 初始确认後,计息贷款和借款根据实际利率,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後续计量,除非折现的影响并不重 大,而在该情况下则按成本列账。当负债透过实际利率摊余程序终止确认时,收益及损失均会在损 益中确认。 摊余成本根据将购买时的折让或溢价以及作为一个整体的实际利率计算出来的费用或成本进行计 量。实际利率摊余在损益中的利息开支科目列示。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贷款方以几乎全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取代,或者现有负债的条款几 乎全部被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且各自账面金额的差异 会在损益中确认。 金融工具的抵销 只有当具备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金额的合法权利,且预期将按净额同时变现相关金融资 产和结清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才可以抵销,以净额列示於财务状况表中。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就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和活期存款,以及流动性强、易转换成已知金 额的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短期投资,且购买时到期日通常为三个月内,减去作为本公司现金 管理一项组成部份的见票即付的银行透支。 就财务状况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用途不受限制的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及 性质与现金类似的资产。 �C18�C 拨备 如目前因以往事件而须承担责任(法定或推定),以致很可能导致日後资源流出以清算责任,而有关 责任金额可以可靠估计,即确认拨备。 如果折现影响重大,就拨备而确认之金额为预期清偿债务所需未来开支於报告期末之现值。因时间 过去而引致之折现现值之增加会计入损益中之利息开支。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与损益外确认的科目相关的所得税不在损益确认,而在其他 综合收益或直接在权益中确认。 当期税项资产和负债,以报告期末已经颁布或实质已经颁布的税率(及税法),并考虑本公司运营所 在国家的解释及实际做法,按照预期自税务机关收回或向税务机关支付的金额进行计量。 递延税项采用债务法,对资产和负债税务基础及其出於财务报告目的的账面金额於报告期末之间的 所有暂时性差异计提拨备。 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商誉或不构成企业合并交易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而在交易 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利润或亏损;及 .就与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而言,如果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 的时间安排并且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有可能不会转回。 所有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结转未利用的税项抵减和任何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但 以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抵销抵销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结转未利用的税项抵减和未利用的 税务亏损为限,除非: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之递延税项资产是由不构成企业合并交易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 产生,而在交易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利润或亏损;及 .就与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言,递延税项资产确认仅是以暂时性 差异将於可预见的未来转回且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可用以抵销暂时性差异为限。 �C19�C 於各报告期末对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金额予以覆核。如果不再是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利润以允 许利用全部或部份递延税项资产的利益,应减少该项递延税项资产。於各报告期末应重新评估未确 认的递延税项资产,在有足够应纳税利润可供全部或部份递延税项资产收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税项 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以在报告期末已执行或实质上执行的税率(和税法)为基础,按预期变现该资产 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如果拥有用当期税项负债抵销当期税项资产的法定行使权,而且递延税项与同一应纳税实体和同一 税收部门相关,即可抵销递延税项资产和递延税项负债。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於有合理保证确定其可收到且满足一切附属条件时以公允价值确认。若补助与费用项目相 关,用於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的,在确认相关成本的期间有系统地确认为收入。 收入确认 如果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而且收入可以可靠计量,则按以下基础确认收入: 贷款的利息收入使用实际利率法,应用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将预计未来现金收入折现至该金融 资产账面净值的利率按累算基准计量。如果贷款因发生减值损失而核减,利息收入按照用以就计量 减值损失折现未来现金收入的利率确认,即仍按照原实际利率确认。 雇员福利 雇员养老金计划 本公司依据中国大陆法规规定参加由地方市政府管理的统筹养老金计划。实体须依据工资成本的一 定比例向统筹养老金计划供款。该等供款已在根据统筹养老金计划的规则发生时於损益扣除。拨备 及供款已於发生时包含於损益内。本公司除以上供款外,无其他支付养老金福利应尽的义务。 借款费用 直接归属於符合条件的资产(即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达到其预定的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资 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作为该等资产的一部份成本予以资本化。当资产实质上达到其 �C20�C 预定的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则停止对有关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用於符合条件资产的支出前, 将专项借款用作暂时性投资获取的投资收益从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中扣除。所有其他借款成本在发生 当期计入费用。借款成本包括实体就借取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和其他成本。 股利 期末股利在股东大会上获取股东批准时确认为负债。 外币 该等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元列账,即本公司的功能货币。本公司外币交易记录初步按当时於交易日期 之功能货币汇率列账。以外币计值的货币资产及负债按报告期末通行的功能货币汇率换算。货币项 目所产生的结算或换算差额於损益确认。 按历史成本以外币计值的非货币项目乃按於初始交易日期的汇率换算。以外币计值按公允价值列账 的非货币项目乃按於公允价值计量日期的汇率换算。非货币项目交易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按公允价 值计量,与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一并确认收益或亏损变动(即交易差额项目之公允价值收益或亏 损於其他综合收益或溢利或亏损中确认,亦分别於其他综合收益或溢利或亏损中确认)。 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按其抵债日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成本与抵债日相关的未偿还贷款的摊余成本孰低进行初始 确认,且相关的发放贷款及其相关减值准备在财务状况表上终止确认。抵债资产按其成本和公允价 值减去出售成本孰低进行後续计量,并列示在其他资产科目。 3.3重大会计判断及估计 编制本公司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 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及其附带披露,以及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 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定期判断贷款及其他应收款项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任何客观迹象。如有,本公司会 估算减值损失的金额。减值损失金额按账面金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量。估算 减值损失金额时,需要对是否存在客观证据表明上述款项已发生减值作出重大判断,并需要在厘定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作出重大估计。 �C21�C 递延税项资产、负债及当期所得税费用 若干税法条款的解释及未来应纳税收入的金额和期间都存在不确定性。考虑到现存合约协议的长期 性和复杂性,实际结果和假设之间会出现差异,或相关假设在未来也会出现改变,从而使得未来对 已确认的税项抵减及费用作出必要调整。本公司基於合理估计就税务机关审计的可能後果计提拨 备。该准备金额基於诸如以前从税务审计中获取的经验、不同纳税企业及负责税务机关对税务条款 做出的解释等因素作出。企业所在地的环境不同使得对於税务条款的解释在很大范围上存在差异。 4.分部报告 於年内,本公司几乎全部收入均来自於向中国大陆福建省泉州市的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其所有人发 放贷款。本公司经营决策者以本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来看经营成果。相应地,不进行关於本公司产品和服 务的分部分析或信息。 地区信息 本公司年内几乎所有来自外部客户和资产的收入均位於中国大陆福建省泉州市。 5.利息收入 2016年 2015年 利息收入: 发放贷款 143,693,086 135,881,740 利息支出: 银行借款 须於五年内归还 (6,002,870) (5,741,867) 利息收入,净额 137,690,216 130,139,873 包括: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 3,111,449 4,358,004 �C22�C 6其他净收入及溢利 2016年 2015年 汇兑收益,净额 7,416,460 ― 政府补助 2,691,800 500,000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90,493 420,878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 292,764 ― 债权处置损失 ― (702,000) 物业及设备项目处置收益 31,829 ― 合计 10,823,346 218,878 7.税前利润 本公司的税前利润已扣除如下项目: 2016年 2015年 折旧及摊销 945,800 726,703 员工成本: 工资、奖金及津贴 5,743,697 4,512,625 其他社会福利 1,252,261 761,329 发放贷款减值损失计提净额 7,689,440 9,431,327 租赁费用 598,265 597,022 上市中介费用 9,999,477 3,117,681 审计费用 825,472 500,000 �C23�C 8.所得税费用 2016年 2015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 29,037,769 24,355,131 递延所得税费用 (275,624) 740,948 合计 28,762,145 25,096,079 本公司的所有业务均在中国大陆,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批准并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其一般适用25%的所得税率。 按照本公司所在司法权区的法定税率而适用於税前利润的税项开支与按照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的 调节如下: 2016年 2015年 税前利润 114,281,105 100,350,868 按25%法定税率计算的税项 28,570,275 25,087,717 不可扣税的费用 91,380 8,362 调整以前年度税项费用 100,490 ― 按照本公司实际税率计算的年度税项费用总额 28,762,145 25,096,079 �C24�C 9.股利 2016年 2015年 拟派发及已派发股利 25,000,000 30,000,000 根据2016年1月2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已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百万元。 10.归属於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於股东的年内利润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於年内已就增股情况 作出相应调整。 本公司於年内并无已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因此年内的基本每股收益并无就摊薄作出调整。 2016年 2015年 收益 用以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归属於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利润 85,518,960 75,254,789 股份 用以计算本年基本每股收益之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 545,000,000 500,000,000 基本及摊薄每股收益 0.16 0.15 1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库存现金 1,764 2,819 银行存款 114,407,573 42,555,028 114,409,337 42,557,847 於报告期末,本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以港币(「港币」)为单位,金额为人民币85,499,511元(2015年: 无)。银行存款按照每日银行存款利率按浮息计息。 �C25�C 12.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理财产品 26,000,000 ― 2016年,为更灵活地利用盈余现金,本公司不时买进由中国持牌商业银行提供的持有期相对短的理财产 品。 13.发放贷款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发放贷款 828,080,644 708,886,062 减:减值准备 ―单项评估 (7,145,684) (3,104,008) ―组合评估 (15,082,595) (13,641,638) 805,852,365 692,140,416 本公司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严格的控制以降低信用风险。管理层定期对逾期贷款进行审阅。 发放贷款的信用质量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未减值发放贷款(i) 801,263,056 692,496,549 已减值发放贷款(ii) 26,817,588 16,389,513 828,080,644 708,886,062 (i)未减值发放贷款以组合方式评估减值。 (ii)向客户发放的已减值贷款包括具有明显减值迹象的贷款。 本公司发放贷款的担保方式包括信用、保证及附担保物贷款。於2016年12月31日,保证贷款余额占比为 57.7%(於2015年12月31日:67.4%),而附担保物贷款余额占比为36.1%(於2015年12月31日:28.4%)。 �C26�C 减值损失准备於年内的变动如下: 单项 组合 评估 评估 合计 於2015年1月1日 15,748,729 18,502,871 34,251,600 年度计提�u(转回) 14,292,560 (4,861,233) 9,431,327 处置 (24,078,000) ― (24,078,000) 已减值贷款利息拨回 (2,859,281) ― (2,859,281) 於2015年12月31日 3,104,008 13,641,638 16,745,646 年度计提 6,248,483 1,440,957 7,689,440 已减值贷款利息拨回 (2,206,807) ― (2,206,807) 於2016年12月31日 7,145,684 15,082,595 22,228,279 14.物业及设备 家具及 经营租赁 车辆 办公设备 改良支出 合计 成本: 於2015年1月1日 848,511 415,936 1,729,341 2,993,788 增加 162,712 43,578 ― 206,290 於2015年12月31日 1,011,223 459,514 1,729,341 3,200,078 增加 245,837 ― 28,380 274,217 处置 (263,769) ― ― (263,769) 於2016年12月31日 993,291 459,514 1,757,721 3,210,526 累计折旧: 於2015年1月1日 656,219 245,615 776,755 1,678,589 年度折旧计提 140,286 64,391 336,204 540,881 於2015年12月31日 796,505 310,006 1,112,959 2,219,470 年度折旧计提 91,805 54,306 351,070 497,181 处置 (250,581) ― ― (250,581) 於2016年12月31日 637,729 364,312 1,464,029 2,466,070 账面净值: 於2016年12月31日 355,562 95,202 293,692 744,456 於2015年12月31日 214,718 149,508 616,382 980,608 �C27�C 15.无形资产 软件 成本: 於2015年1月1日 ― 增加 890,000 於2015年12月31日及於2016年12月31日 890,000 累计摊销: 於2015年1月1日 ― 年度计提 185,822 於2015年12月31日 185,822 年度计提 448,619 於2016年12月31日 634,441 账面净值: 於2016年12月31日 255,559 於2015年12月31日 704,178 16.递延税项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之变动如下: 贷款减值准备 於2015年1月1日 1,925,300 在损益中确认 (740,948) 於2015年12月31日 1,184,352 在损益中确认 275,624 於2016年12月31日 1,459,976 �C28�C 17.其他资产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抵债资产(a) 8,060,000 8,060,000 长期待摊费用 2,366,095 64,436 递延首次公开发行费用 ― 1,039,227 其他应收款 1,738,328 948,368 12,164,423 10,112,031 (a)抵债资产为位於中国福建省泉州市的房产,该房产权属转让合同已经签订且经当地部门登记,但由 於该房产尚未完工,故产证尚未获取。 18.其他应付款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付职工薪酬 1,869,573 840,212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 1,327,054 1,374,359 审计费用 875,000 1,000,000 担保费用 593,725 ― 上市中介费用 ― 584,950 其他 104,130 94,662 4,769,482 3,894,183 19.股本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已发行及已缴足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 680,000,000 500,000,000 本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已发行 股份数目 股本 於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1月1日 500,000,000 500,000,000 已发行H股 180,000,000 180,000,000 於2016年12月31日 680,000,000 680,000,000 �C29�C 如附注1所述,於2016年9月30日,本公司180,000,000股普通股已发行并於联交所主板上市。於2016年12 月31日,本公司股本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680,000,000股普通股。 20.储备 本公司年内的储备金额及相应变动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列报。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包括股份溢价,即本公司股份面值与本公司发行股份所得款项之间的差额。 盈余储备 盈余储备包括法定盈余储备和任意盈余储备。 根据2006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财政部(「财政部」)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在中国成立的公司应按照 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储备,最高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0%。 在中国成立的公司经权益持有人批准,法定盈余储备可以用来弥补累积亏损(如有),转增资本,但法定 盈余储备於有关转增资本後的余额不得低於注册资本的25%。 除提取法定盈余储备外,经股东批准,本公司还可以提取净利润至任意盈余储备。经股东批准,任意盈 余储备可以用於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有),及可转增资本。 一般储备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应每年按照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储备,於2017年6月30日前一般储备的余 额应达到本公司风险资产的1.5%。一般储备不会用於利润分配或者转增资本。於2016年12月31日,本公 司一般储备的余额为人民币12.42百万元,并未低於其风险资产的1.5%。 可分配利润 根据本公司於2017年3月24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的决议案,提呈於法定盈余储备及一般储备中拨款派发 期末股利约人民币34百万元(相当於每股人民币0.05元(包括税项))且须经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C30�C 21.关联方披露 (a)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6年 2015年 工资及其他短期员工福利 2,093,802 2,014,877 (b)贷款担保 於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1亿元的计息银行借款由本公司董事长周永伟先生、其配偶及本公司其中 一名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为之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於2016年2月19日,该担保已获解除。 22.或有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并无重大或有负债。 23.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签订了多份经营租赁合约租赁办公室。未来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包 括增值税)到期情况如下: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649,074 618,166 1至2年(含2年) 681,528 649,074 2至3年(含3年) 201,579 681,528 3至4年(含4年) ― 201,579 1,532,181 2,150,347 24.承诺事项 於报告期末,除上述附注23详述的经营租赁承诺外,本公司并无任何重大承诺事项。 �C31�C 25.金融工具分类 各金融工具於报告期末的账面金额如下: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金融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4,409,337 42,557,847 以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26,000,000 ― 发放贷款 805,852,365 692,140,416 其他应收款 1,738,328 948,368 948,000,030 735,646,631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金融负债 计息银行借款 ― 100,000,000 应付利息 ― 138,542 其他应付款 1,572,855 1,679,612 1,572,855 101,818,154 26.财务风险管理 本公司金融工具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外币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及流动性风险。除下文披露 的风险以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财务风险。董事会审阅并批准了管理各该等风险的政策,并概述如 下。 (a)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对手方不能履行义务而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公司采用同样的规则和程序管理 授予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及其所有人的贷款。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职能的主要特徵包括: .集中化的信贷管理程序; .在整个信贷业务程序中,风险管理规则和程序主要注重於风险控制,包括客户调查、信用评 估、核定授信额度、贷款评估、贷款审查及批准、贷款发放和贷後监控; �C32�C 本公司采用贷款风险分类方法管理贷款业务的贷款风险状况。贷款按风险程度分为「正常」、「关 注」、「次级」、「可疑」或「损失」。五类发放贷款的主要定义载列如下: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但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 行担保物或担保,也可能会造成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担保物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贷款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 回极少部份。 为了提高信用风险的管理,本公司对不同级别的信贷管理人员提供定期培训课程。 本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与银行存款、发放贷款及其他应收款有关。这些资产的信用风险主要源 自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其合约责任,最大风险敞口等於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减值评估 评估贷款减值的主要考虑为贷款的任何本金或利息是否逾期、对手方是否出现任何流动性问题、信 用评级下降或者违反原始合同条款。本公司通过单项评估和组合评估的方式来评估减值。 单项评估准备 所有发放贷款均进行客观减值证据审阅并根据五级分类制度逐笔进行分类。贷款如被分类为次级 类、可疑类或损失类,均会单项评估减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显示以单项方式评估的贷款或垫款出现减值损失,损失金额以资产账面金额与按资 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量。通过减值损失准备相应调低账面金 额。减值损失於损益表内确认。在估算单项评估的准备时,会考虑以下因素: .对手方经营计划的可持续性; .借款人在发生财务困难时提高业绩的能力; .项目收款和预期破产清算的派发; �C33�C .其他可取得的财务来源和担保物可实现金额;及 .预期现金流量时间。 本公司可能无法确定导致减值的单一分散事件,但是可以通过若干事件所产生的综合影响确定减 值。除非有其他不可预测的情况存在需要更为谨慎留意,在报告期末对减值损失进行评核。 组合评估准备 组合评估减值损失的客观证据包括自贷款初始确认後,导致该贷款组合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可 计量的下降的可观测数值,包括: .借款人的付款情况出现不利变动;及 .与违约贷款互有关联的区域或当地经济状况。 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强 所需担保物的金额及类型基於对对手方的信用风险评估决定。 已订有的指引涵盖每种类型担保物的可接受性和估值。 本公司取得的担保物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或设备抵押及股权质押。所有担保物均需按照 相关法律及法规办理登记。信贷人员定期对担保物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担保物价值变化情况进行认 定。 虽然担保物可一定程度减低信用风险,本公司的贷款基础是借款人以现金流量履行偿还责任的能力 而非担保物的价值。贷款是否要求担保物由贷款的性质决定。在违约事件中,本公司可能会以出售 担保物还款。管理层会监察担保物的市场价值,并会根据相关协议要求追加担保物。 本公司的政策为对抵债财产进行有序处置。收益用於减少或偿还未清偿申索。一般而言,本公司不 会将抵债财产用於商业用途。 �C34�C 下表概述按担保物的类型担保及逾期期限划分的已减值贷款。 2016年12月31日 逾期3个月逾期3至12 逾期1年 未逾期 以内 个月 以上 合计 保证贷款 1,698,075 ― 13,880,000 7,239,513 22,817,588 有保证附担保物贷款 ― ― ― 4,000,000 4,000,000 合计 1,698,075 ― 13,880,000 11,239,513 26,817,588 2015年12月31日 逾期3个月逾期3至12 逾期1年 未逾期 以内 个月 以上 合计 保证贷款 ― ― 5,000,000 1,980,000 6,980,000 有保证附担保物贷款 ― ― 8,000,000 1,409,513 9,409,513 合计 ― ― 13,000,000 3,389,513 16,389,513 发放贷款的信用质量 如有客观减值证据表明发放贷款有一项或多项情况发生而对贷款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该影 响能可靠估计,则该贷款或垫款被认为是已减值贷款。本公司密切监察贷款的信用质量,并利用出 售减值贷款等措施,减小所面临的整体信用风险。 本公司通过信用评级管理金融资产的信用质量。下表列示了基於本公司信用评级系统的具有信贷风 险敞口的发放贷款信用质量。以下金额均未扣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既未逾期 已逾期 也未减值 但未减值 已减值 合计 2016年12月31日 801,263,056 ― 26,817,588 828,080,644 2015年12月31日 692,496,549 ― 16,389,513 708,886,062 於2016年12月31日,既未逾期也未减值的贷款与大量近期无违约记录的分散化客户有关。 �C35�C 风险集中度分析 由於本公司仅向经本公司信用评估认可的第三方批出贷款,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未要求提供担保物。 本公司藉分散组合(就客户类型及行业而言)管理信用风险集中敞口。由於本公司的业务营运受限於 营业执照的地区限制,本公司面临地区集中信用风险。然而,虽然本公司的客户集中於泉州市,本 公司提供贷款予从事不同行业的广泛客户,藉以减小其对该等风险的敞口。 (b)外币风险 本公司业务主要位於中国,外汇汇率风险有限敞口仅主要来自以港币计值的若干银行存款。 下表为於报告期末外币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港币汇率发生合 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本公司税前利润(基於货币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本公司权益产生的影响。 对税前利润之 汇率变动 影响对权益之影响 +5% 4,274,976 4,274,976 �C5% (4,274,976) (4,274,976) 以上对权益之影响就税前利润作出调整。 (c)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变动敞口主要与其银行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计息银行借款有关。本公司绝大部份 的发放贷款按固定利率计息,更容易受到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重新定价日不匹配的影响。本公司不 使用衍生金融工具来管理利率风险。 下表分析本公司有关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率风险。 �C36�C 按账面金额纳入并按合同重新定价日和到期日较早者列示的资产和负债。 2016年12月31日 已逾期 3个月内 3至12个月 1至5年浮动利率 合计 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 ― ― ― ― 114,407,573 114,407,573 发放贷款 18,383,860 187,720,610 596,998,095 2,749,800 ― 805,852,365 利率敏感性敞口 18,383,860 187,720,610 596,998,095 2,749,800 114,407,573 920,259,938 2015年12月31日 已逾期 3个月内 3至12个月 1至5年浮动利率 合计 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 ― ― ― ― 42,555,028 42,555,028 发放贷款 13,285,505 392,602,960 167,469,559 118,782,392 ― 692,140,416 合计 13,285,505 392,602,960 167,469,559 118,782,392 42,555,028 734,695,444 金融负债: 计息银行借款 ― ― ― ― 100,000,000 100,000,000 合计 ― ― ― ― 100,000,000 100,000,000 利率敏感性敞口 13,285,505 392,602,960 167,469,559 118,782,392 (57,444,972) 634,695,444 下表为报告期末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 的变动时,将对本公司税前利润(通过浮动利率工具)产生的影响。本公司之股东权益除因税前利润 变化对留存溢利(本公司权益的一部份)所形成的影响外,并无其他影响。 2016年 2015年 对税前利润之对税前利润之 变量的变动 影响 影响 +50个基点 572,038 (287,225) �C50个基点 (572,038) 287,225 �C37�C (d)价格风险 权益价格风险乃会受市场价格变动而浮动之金融工具公允价值风险(因利率风险或货币风险产生的 变动除外)。本公司会面临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权益价格风险。於2016年12月 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幅为10%,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 资产将增加人民币2.6百万元(2015年12月31日:无)。 (e)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困难的风险。 本公司通过循环流动性工具来管理流动性风险。该工具考虑了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以及运营产生的预 计现金流。 下表概括了本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现金流所作的到期期限: 2016年12月31日 3至12个 即期 已逾期 3个月内 月内 1至5年 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4,409,337 ― ― ― ― 114,409,337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 26,000,000 ― ― ― ― 26,000,000 发放贷款 ― 25,119,513 230,403,067 636,308,501 3,295,200 895,126,281 其他资产 ― ― 1,589,073 ― 149,255 1,738,328 小计 140,409,337 25,119,513 231,992,140 636,308,501 3,444,455 1,037,273,946 金融负债: 其他应付款 ― ― 1,572,855 ― ― 1,572,855 小计 ― ― 1,572,855 ― ― 1,572,855 净额 140,409,337 25,119,513 230,419,285 636,308,501 3,444,455 1,035,701,091 �C38�C 2015年12月31日 3至12个 即期 已逾期 3个月内 月内 1至5年 合计 金融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2,557,847 ― ― ― ― 42,557,847 发放贷款 ― 16,389,513 427,349,576 198,853,960 140,133,319 782,726,368 其他资产 ― ― 799,113 ― 149,255 948,368 小计 42,557,847 16,389,513 428,148,689 198,853,960 140,282,574 826,232,583 金融负债: 计息银行借款 ― ― 1,575,000 101,575,000 ― 103,150,000 其他应付款 ― ― 1,679,612 ― ― 1,679,612 小计 ― ― 3,254,612 101,575,000 ― 104,829,612 净额 42,557,847 16,389,513 424,894,077 97,278,960 140,282,574 721,402,971 (f)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保证本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以及保持良好的资本比率,以支持本公司 的业务及将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公司考虑经济环境的变化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徵来管理其资本结构并做出相应调整。为了保持或 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返还股东资本或发行新股份。截至2016年12月 31日止年度期间,资本管理的目标、政策或程序未有发生变化。 �C39�C 本公司采用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负债率按照净负债除以资本与净负债之和计算。净负债包括计息银 行借款扣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层视权益总额(包括股本、储备及留存溢利)为资本。於报告期 末的负债率计算如下: 2016年 2015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计息银行借款 ― 100,000,000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4,409,337 42,557,847 净负债 (114,409,337) 57,442,153 股本 680,000,000 500,000,000 储备 116,182,836 36,764,058 留存溢利 142,837,676 92,353,522 资本 939,020,512 629,117,580 资本及净负债 824,611,175 686,559,733 负债率 �C13.9% 8.4% �C40�C 27.资产和负债的到期日分析 下表列示资产和负债按预计收回或清偿的到期期限的分析: 2016年12月31日 3至12个 即期 已逾期 3个月内 月内 12个月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4,409,337 ― ― ― ― 114,409,337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 26,000,000 ― ― ― ― 26,000,000 发放贷款 ― 18,383,860 187,720,610 596,998,095 2,749,800 805,852,365 物业及设备 ― ― ― ― 744,456 744,456 无形资产 ― ― ― ― 255,559 255,559 递延税项资产 ― ― ― ― 1,459,976 1,459,976 其他资产 ― ― 2,251,692 760,079 9,152,652 12,164,423 小计 140,409,337 18,383,860 189,972,302 597,758,174 14,362,443 960,886,116 负债: 应付所得税 ― ― 17,096,122 ― ― 17,096,122 其他应付款 ― ― 4,769,482 ― ― 4,769,482 小计 ― ― 21,865,604 ― ― 21,865,604 净额 140,409,337 18,383,860 168,106,698 597,758,174 14,362,443 939,020,512 �C41�C 2015年12月31日 3至12个 即期 已逾期 3个月内 月内 12个月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2,557,847 ― ― ― ― 42,557,847 发放贷款 ― 13,285,505 392,602,960 167,469,559 118,782,392 692,140,416 物业及设备 ― ― ― ― 980,608 980,608 无形资产 ― ― ― ― 704,178 704,178 递延税项资产 ― ― ― ― 1,184,352 1,184,352 其他资产 ― ― 863,549 1,039,227 8,209,255 10,112,031 小计 42,557,847 13,285,505 393,466,509 168,508,786 129,860,785 747,679,432 负债: 计息银行借款 ― ― ― 100,000,000 ― 100,000,000 应付利息 ― ― 138,542 ― ― 138,542 应付所得税 ― ― 14,529,127 ― ― 14,529,127 其他应付款 ― ― 3,894,183 ― ― 3,894,183 小计 ― ― 18,561,852 100,000,000 ― 118,561,852 净额 42,557,847 13,285,505 374,904,657 68,508,786 129,860,785 629,117,580 2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层级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於计量日期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或者清偿债务所收取或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发放贷款。 该等金融资产因其期限较短或定期按市价重新定价,其账面金额与其公允价值相若。 本公司以财务经理为首的财务部负责制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及程序。财务经理直接向总经理 和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公司於各报告日期分析金融工具的估值变动,估值由总经理审阅并批准。 �C42�C 公允价值层级 下表详述本公司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层级: 按公允价值计量资产: 於2016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计量采用以下基准 重大 重大 於活跃市场的 可观察 不可观察 报价 输入值 输入值 (第一层级)(第二层级)(第三层级) 合计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26,000,000 ― ― 26,000,000 於2016年,本公司概无按第一层级及第二层级的公允价值计量方式转让任何金融资产。 29.报告期後事项 除於其他附注所述者外,本公司於报告期後概无重大事项。 �C43�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行业概览 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於2008年颁布《关於小额贷 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其首先正式化全国范围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程序)起,中国的小 额贷款行业出现高速扩张。於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於泉州市建立一个金融 改革试验区,使泉州市成为中国第三个金融改革试验区。福建省政府其後出台了一系列金 融改革政策和措施,旨在发展和扶植本地金融服务业和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和本地微 型企业引入民间资本。另外,於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泉州 市作为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推行改革计划,当中包括改善金融服务业,并加大对 民营企业的财务支持力度及增加民营企业的可得融资资源。 福建省及泉州市的小额贷款行业内的竞争非常激烈。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 员会」)的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福建省有119家注册小额贷款公司,其中32家位於 泉州市。根据委员会的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 达到人民币271亿元,其中人民币85亿元为泉州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截至2016 年12月31日,福建省每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均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37.0百万元,泉州市 为人民币271.0百万元。 业务概览 我们的贷款业务 我们�根於泉州��,根据委员会的统计,按照2016年的收入计算,我们是福建省最大的持 牌小额贷款公司。我们主要致力於向当地个人企业家、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提供实际和灵 活的短期融资解决方案,以支持其持续发展,并解决不断涌现的流动资金需求。我们就向 客户授出的贷款收取利息,从而产生我们几乎全部的收入。我们为客户提供两类贷款,分 别为循环贷款和定期贷款。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分别服务384名及 341名客户。 �C44�C 我们主要通过我们股东的股本和银行借款的组合为我们的营运提供资金。下表载列我们截 至所示日期的股本、资本净额、贷款本金余额及贷款�u资本净额比率: 截至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股本(人民币百万元) 680.0 500.0 资本净额(人民币百万元)( 1 ) 939.0 629.1 贷款本金余额(人民币百万元) 817.6 705.0 贷款�u资本净额比率 (2) 0.87倍 1.12倍 附注: (1)指我们的股本、储备与留存溢利的总和。 (2)指我们的贷款本金余额结余除以资本净额。 我们在厘定所收取的贷款利率时考虑多项因素,其中包括客户的背景资料和信用记录、贷 款具有抵押品或并无抵押品、担保物的价值(如有)、担保的质量以及贷款的用途和期限。 下表载列我们於所示年度的未减值贷款平均结余及相应平均实际年利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未减值贷款平均结余( 1()人民币千元) 727,371 692,311 平均实际年利率 (2 ) 19.33% 19.00% 附注: (1)计算为我们於年内各月月底的未减值贷款本金平均结余。 (2)按来自我们的年度未减值贷款的利息收入除以年度未减值贷款平均结余计算。 我们就贷款所收取的利率因视乎各笔贷款或提款期间、客户的信用状况及借贷市场的当前 市况而不尽相同。 �C45�C 贷款组合 我们的贷款本金余额稳步增加,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705.0百万元增加至截至 2016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817.6百万元,主要由於上市导致我们的股本有所扩大所致。 循环贷款及定期贷款 我们提供两类贷款,即循环贷款及定期贷款,作为灵活融资解决方案的一部份,并取决於 客户还款及再借款需要。下表载列我们於所示日期的循环贷款及定期贷款的本金额: 截至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贷款本金余额: 循环贷款 387,588 47.4 424,178 60.2 定期贷款 429,989 52.6 280,840 39.8 总计 817,577 100.0 705,018 100.0 按担保划分的贷款组合 我们专注提供以信用为基础的融资解决方案,故我们绝大部份的贷款均不附担保物担保。 然而,我们大部份贷款余额均由保证人作为一种担保形式保证。下表载列我们於所示日期 按担保划分的贷款组合: 截至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贷款本金余额: 信用贷款 50,000 6.1 30,000 4.3 保证贷款 471,277 57.6 474,708 67.3 附担保物贷款 ―有保证 266,400 32.6 185,310 26.3 ―无保证 29,900 3.7 15,000 2.1 总计 817,577 100.0 705,018 100.0 �C46�C 贷款组合的到期情况 为了将我们的风险降至最低,我们主要向客户提供短期贷款。下表载列我们的贷款於截至 所示日期的到期情况: 截至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贷款本金余额: 已逾期 25,119 3.1(1) 16,390 2.3(1) 三个月内到期 185,000 22.6 395,480 56.1 三个月至六个月内到期 464,288 56.8 111,990 15.9 六个月至一年内到期 140,170 17.1 59,140 8.4 超过一年後到期 3,000 0.4 121,718 17.3 总计 817,577 100.0 705,018 100.0 附注: (1)百分比相等於报告期间的相应日期违约比率,指逾期贷款本金余额除以我们的贷款本金余额总额。 逾期贷款 我们於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的逾期贷款本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4百万元及人民币 25.1百万元,分别占我们於截至同日的总贷款本金余额的2.3%及3.1%。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们拥有八项总金额达人民币16.4百万元的逾期贷款。我们於2015 年透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以人民币39.0百万元的价格向一间独立持牌信托公司出售本金 总额达人民币63.8百万元的减值贷款。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等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 金额达人民币5.2百万元的逾期贷款已经结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的其余部份逾期贷款本金额为人民币11.2百万元,而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其余部分逾期 贷款的贷款减值损失准备则为人民币3.3百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们有18项总额为人民币25.1百万元的逾期贷款,而我们於截至同 日的逾期贷款减值损失准备为人民币6.8百万元。 我们的逾期贷款本金额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16.4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16年12月 31日的人民币25.1百万元,主要由於2016年整体经济低迷。 �C47�C 按风险规模划分的贷款组合 下表载列我们於截至所示日期按风险规模划分的贷款本金余额及借款人数目的分布: 截至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 2) 借款人数目( 借款人数目( 1)人民币千元 1)人民币千元 %(2) 贷款本金余额: 最多为人民币1.0百万元 33 19,870 2.4 24 16,940 2.4 人民币1.0百万元以上至 人民币3.0百万元 (包含此数额) 38 78,187 9.6 32 68,898 9.8 人民币3.0百万元以上至 人民币5.0百万元 (包含此数额) 118 537,200 65.7 112 502,280 71.2 人民币5.0百万元以上至 人民币10.0百万元 (包含此数额) 5 37,370 4.6 10 86,900 12.3 人民币10.0百万元以上 8 144,950 17.7 2 30,000 4.3 总计 202 817,577 100.0 180 705,018 100.0 附注: (1)在多项贷款协议中授予单一借款人的贷款就计算向该客户授出的贷款额而言综合计算。 (2)指各类别的贷款本金余额除以我们的总贷款本金余额。 �C48�C 我们采纳贷款分类法管理贷款组合的风险。我们参考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 引》所载列的「五级分类原则」将贷款分类。根据「五级分类原则」将贷款分类後,我们按照 预计贷款损失水平计提准备。根据「五级分类原则」,我们的贷款按其风险水平分为「正 常」、「关注」、「次级」、「可疑」或「损失」。我们将「次级」、「可疑」及「损失」贷款视为已减值 贷款。下表载列我们於截至所示日期按类别划分的总贷款本金余额明细: 截至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正常 694,110 84.9 598,670 84.9 关注 96,650 11.8 89,958 12.8 次级 24,578 3.0 15,890 2.2 可疑 1,739 0.2 500 0.1 损失 500 0.1 ― ― 总计 817,577 100.0 705,018 100.0 我们采用组合评估或单项评估的方式(按适用者)评估贷款减值。我们於各相关期末评估我 们的贷款减值情况、厘定准备水平,并使用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项下的减值概念确认任何 相关准备。就「正常」及「关注」类贷款而言,由於该等贷款未有减值,我们会主要根据包括 现行一般市场及行业状况以及过往的减值比率等因素进行组合评估。就「次级」、「可疑」及 「损失」类贷款而言,减值损失藉评核我们於结算日预期产生的损失按单项方式评估。 �C49�C 下表载列反映我们的贷款业务资产质量的主要违约及损失比率�U 截至12月31日�u 截至该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减值贷款比率 (1) 3.2% 2.3% 已减值发放贷款余额 26,818 16,390 总发放贷款余额 828,081 708,886 拨备覆盖率 (2 ) 82.88% 102.2% 贷款减值损失准备 (3 ) 22,228 16,746 已减值发放贷款余额 26,818 16,390 贷款减值损失准备率 (4) 2.7% 2.4% 损失比率 (5 ) 5.4% 6.9% 发放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净额 7,689 9,431 利息收入 143,693 135,882 附注: (1)指已减值发放贷款余额除以总发放贷款余额。减值贷款比率显示我们的贷款组合的质量。 (2)指所有贷款的贷款减值损失准备除以已减值发放贷款余额。所有贷款的贷款减值损失准备包括就经组合 评估的未减值贷款计提的准备及就经单项评估的已减值发放贷款计提的准备。拨备覆盖率显示我们就弥 补贷款组合的可能损失所拨出的准备水平。 (3)贷款减值损失准备反映我们的管理层估计的贷款组合可能损失。 (4)指贷款减值损失准备除以总发放贷款余额。贷款减值损失准备率用以计量累计准备水平。 (5)指发放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净额除以我们的利息收入。损失比率乃我们的管理层用以监察我们与已产生减 值损失有关的财务业绩之基准。 我们的已减值发放贷款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16.4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16年12月 31日的人民币26.8百万元。我们的减值贷款比率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2.3%增加至截至 2016年12月31日的3.2%。该增长主要由於2016年整体经济低迷所致。 �C50�C 主要监管规定的合规情况 下表概述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适用於我们及合规状况的主要法定资本规定及借贷 限制: 主要规定 合规状况 於福建省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於 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 人民币100百万元。 遵守有关规定。 除若干例外情况外,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由银 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 行金融机构融资取得的资金不得超过其资本净 遵守有关规定。 额的50%。於2015年8月,鉴於我们自注册成 立以来经营稳健及遵从法律,泉州市金融工作 局允许我们透过由银行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以外 的两种额外途径取得融资,即透过海峡股权交 易中心的同业拆借及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 工具。此外,我们已获泉州市金融工作局批准 将我们从此三个来源取得的融资的比率提升至 我们的资本净额的100%。 �C51�C 主要规定 合规状况 根据《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 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 小额贷款公司收取的利率不可超过司法部门所 遵守有关适用规定。 订明的最高贷款利率或低於现行中国人民银行 借贷基准利率的0.9倍。 於201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最高人 民法院关於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规定》,其规定:(i)有关年利率最高达 24%的贷款的利息属有效及可予执行;(ii)就年 利率介乎24%(不含)至36%(含)的贷款而 言,倘有关该等贷款的利息已支付予贷款人, 且只要有关付款并无损害国家、社会及任何第 三方的利益,法院将会拒绝借款人有关要求退 还超额利息付款的要求;及(iii)倘民间贷款的 年利率超过36%,法院将不会执行超出数额。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其本身的股东、董事、高 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 级管理层及其关连方授出贷款。 遵守有关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 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 过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 遵守有关规定。 �C52�C 主要规定 合规状况 於上市後,适用於本公司的向单一借款人授出 尽管我们於上市後方须遵守经修订70% 最多人民币5.0百万元的贷款余额占贷款余额总 规定,但本公司已自2014年7月1日起自 额的比率不得低於70%(「经修订70%规 愿采纳及实行一系列内部监控程序,以 定」)。 及根据经修订70%规定管理我们的贷款 组合并已完全遵守经修订70%规定。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 守经修订70%规定。 财务概览 利息收入,净额 我们几乎所有的利息收入均来自向客户提供的贷款的利息。我们产生的利息支出主要产生 於用作为贷款业务提供资金的银行借款。 下表载列我们於所示年度的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发放贷款 (1 ) 143,693 135,882 利息支出: 须於五年内全数归还的银行借款 (6,003) (5,742) 利息收入,净额 137,690 130,140 附注: (1)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发放贷款的利息收入包括已减值贷款的利息收入分别为人民币4.4 百万元及人民币3.1百万元。 �C53�C 利息收入 我们来自向个人企业家、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提供短期融资的利息收入主要由来自未减值 贷款余额的利息收入所组成。来自未减值贷款的利息收入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i)未减值 贷款结余;及(ii)我们就未减值贷款收取的实际利率。 下表载列我们於所示年度的未减值贷款平均结余及相应平均实际年利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未减值贷款平均结余( 1()人民币千元) 727,371 692,311 平均实际年利率 (2 ) 19.33% 19.00% 附注: (1)计算为我们於所示年度各月月底的未减值贷款本金平均结余。 (2)按来自我们的年度未减值贷款的利息收入除以年度未减值贷款平均结余计算。 我们的贷款业务主要由股本和银行借款提供资金。於报告期间,未减值贷款平均结余的趋 势基本上与资本基础一致。我们的利息收入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35.9百 万元增加5.7%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43.7百万元。我们的未减值贷款平均 结余由於2015年的人民币692.3百万元增加5.1%至2016年的人民币727.4百万元。该增加主要 由於我们的贷款业务稳步扩张所致。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未减值 贷款的平均实际年利率由19.00%小幅增长至19.33%。该增长主要由於我们根据当时贷款市 场情况调高於2016年就贷款所收取的利率水平所致。 �C54�C 利息支出 下表载列我们於所示年度的银行借款平均结余及实际年利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银行借款平均结余 ( 1()人民币千元) 115,752 101,789实际年利率 (2 ) 5.19% 5.64%附注:(1)计算为我们於所示年度各月底的银行借款结余均值。(2)按年度利息支出除以年度银行借款结余均值计算。发放贷款减值损失计提净额发放贷款减值损失计提净额主要来自於有关期间我们作出的有关发放贷款的贷款减值准备的变动。我们定期审阅贷款组合,以评估是否存有任何减值损失;倘有任何减值证据,则评估减值损失金额。管理层定期审阅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方法及假设,以将估计亏损与实际亏损之间的差异减至最低。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发放贷款减值损失计提净额分别为人民币9.4百万元及人民币7.7百万元。 �C55�C业务及管理费用 我们的业务及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员工工资、服务费用、折旧及摊销费 用、租赁费用及其他。下表载列我们於所示年度按性质划分的业务及管理费用成份: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2,953 7,592 员工工资: 工资、奖金及津贴 5,744 4,513 其他社会福利 1,252 761 服务费用 10,840 3,738 折旧及摊销费用 946 727 租赁费用 598 597 其他 4,210 2,649 业务及管理费用总额 26,543 20,577 我们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营业税金、城市维护建设费用及教育费用附加,分别占截 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务及管理费用的36.9%及11.1%。员工工资包括向雇员 支付的工资、奖金及津贴、其他社会福利保障及福利,分别占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 日止年度业务及管理费用的25.6%及26.4%。除基本薪金外,我们亦提供与绩效挂�h的报 酬,以奖励员工。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绩效挂�h的雇员薪酬(由与绩效 挂�h的月薪、项目奖金及年终奖金组成)分别占我们总员工工资的18.8%及21.7%。服务费 用包括有关上市的专业服务费用及核数师酬金及其他顾问费用。 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业务及管理费用分别为人民币20.6百万元及 人民币26.5百万元。 �C56�C 其他净收入及溢利 我们的其他净收入及溢利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政府补助与其他收益及亏损。下表载列 我们於所示年度的其他净收入及溢利详情: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 人民币 外汇收益净额 7,416,460 ― 政府补助 2,691,800 500,000 银行存款利息 390,493 420,878 处置贷款损失 ― (702,000) 其他 324,593 ― 总计 10,823,346 218,878 所得税费用 於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企业所得税 法》按25%的一般税率缴税。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所得税费用分别 为人民币25.1百万元及人民币28.8百万元,於同年,我们的实际税率分别为25.0%及 25.2%。 董事确认,我们已缴纳所有有关税项,且与中国有关税务机关之间并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未 决税务问题。 年内净利润及综合收益合计 因上文所述,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分别录得净利润(定义为净利润及 综合收益合计)人民币75.3百万元及人民币85.5百万元。 流动资金及资本资源 本公司H股於2016年9月30日(「上市日期」)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为 271.3百万港元(经扣除承销佣金、奖励费用及有关全球发售的其他估计开支)。 我们过往主要通过股东股权出资、银行借款及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拨付营运资金及其他资 本需求。我们的流动资金及资本需求主要与放贷及其他营运资金需求有关。我们定期监测 现金流量及现金结余,力求令流动资金能满足我们的营运资金需求,同时支持稳健的业务 规模及扩张水平。 �C57�C 现金流量 下表载列我们於所示年度的现金流量表摘选摘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使用)�u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618) 71,903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 (1,096) 筹资活动产生�u(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282 (71,7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u(减少)净额 64,435 (984)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2,558 43,542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4,409 42,558 经营活动产生�u(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鉴於短期小额贷款业务的资本密集性,我们的业务涉及金额庞大的经营现金周转和在日常 业务经营过程中持续融资。我们的业务增长主要由属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的股权出资及银行 借款提供资金支持。 我们的经营活动所得现金主要包括客户偿还的贷款及来自我们向客户授出的贷款的利息收 入。我们的经营活动使用现金主要包括我们向客户授出的贷款。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反映(i)税前利润(就非现金项目及非经营活动项目作出调整,例如资产减值损失、利 息支出、已减值贷款利息回拨、折旧及摊销等);(ii)营运资金变动的影响;及(iii)支付所得 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营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54.6百万元。营运资金 调整前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19.3百万元。营运资金的变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主要包括(i)本公司贷款业务增长,导致发放贷款增加人民币119.2百万元;(ii)按公允价值计 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增加人民币26.0百万元;及(iii)其他资产增加人民币3.1百万元。该等现金 流出部份由主要因应付薪金增加导致的其他应付款增加人民币0.9百万元所抵销。 投资活动使用现金流量净额 我们的投资活动使用现金主要用於购买设备和其他长期资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投资活动使用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0.2百万元,主要 由於我们购置汽车用作我们办公室的销售及行政活动。 �C58�C 筹资活动产生�u(使用)现金流量净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19.3百万元。我 们的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包括发行H股的所得款项人民币260.4百万元,由(i)於2016 年3月向国家开发银行偿还有关信资融资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00.0百万元;(ii)已付股利人民 币25.0百万元;(iii)已付人民币9.9百万元的上市相关的专业费用;及(iv)已付利息人民币6.1 百万元所抵销。 现金管理 我们已设立多项管理措施来管理我们的流动资金。由於我们的业务主要依赖我们的可用现 金,我们通常预留金额充足的现金来满足一般营运资金需求,如行政开支及支付银行借款 利息,而将几乎所有的剩余现金用作向客户放贷。於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总额分别为人民币42.6百万元及人民币114.4百万元;基於我们的实际营运资金需 求,我们认为该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乃属充足。 财务状况表摘选项目 截至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4,409 42,558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26,000 ― 发放贷款 805,852 692,140 物业及设备 744 981 无形资产 256 704 递延税项资产 1,460 1,184 其他资产 12,165 10,112 资产合计 960,886 747,679 负债 计息银行借款 ― 100,000 应付利息 ― 138 应付所得税 17,096 14,529 其他应付款 4,769 3,894 负债合计 21,865 118,561 净资产 939,021 629,118 �C59�C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包括我们的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 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为人民币42.6百万元及人民币114.4百万元。我们的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42.6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 114.4百万元,主要由於上��导致股本增加所致。 发放贷款 我们主要专注於为个人企业家、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提供短期贷款。发放贷款反映贷款本 金余额和应计利息的账面值。倘贷款逾期超过90日,我们会停止就该贷款确认账面应收利 息。 下表载列我们截至所示日期的发放贷款及贷款减值损失准备: 截至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减值发放贷款 (1 ) 801,263 692,496 已减值发放贷款 (2 ) 26,818 16,390 发放贷款总余额 828,081 708,886 减:减值损失准备 ―单项评估 (7,146) (3,104) ―组合评估 (15,083) (13,642) 减值损失准备总额 (22,229) (16,746) 发放贷款净额 805,852 692,140 附注: (1)未减值发放贷款乃组合评估减值。 (2)已减值贷款包括存有客观减值证据的贷款。 我们的发放贷款净额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692.1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16年12月31 日的人民币805.9百万元,基本符合我们的业务扩张,而业务扩张源自我们的资本基础增 加。 �C60�C 我们主要向客户提供到期时间通常最多六个月的短期贷款。下表载列我们截至所示日期的 发放贷款总余额的到期时间: 截至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已逾期 25,120 3.0 16,390 2.3 三个月内到期 195,503 23.6 399,648 56.4 三至六个月内到期 464,288 56.1 111,990 15.8 六个月至一年内到期 140,170 16.9 59,140 8.3 超过一年後到期 3,000 0.4 121,718 17.2 总计 828,081 100.0 708,886 100.0 於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大部份贷款为保证贷款,分别占我们截至 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发放贷款的67.4%及57.7%。下表载列我们截至所示日期发放贷款 总余额: 截至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信用贷款 51,593 6.2 30,048 4.2 保证贷款 477,475 57.7 477,873 67.4 附担保物贷款 ―有保证 268,936 32.5 186,009 26.3 ―无保证 30,077 3.6 14,955 2.1 总计 828,081 100.0 708,886 100.0 �C61�C 其他资产 我们的其他资产主要包括抵债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与上市相关的递延服务费用、无形资 产及其他应收款项。下表载列我们截至所示日期的其他资产的分类: 截至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抵债资产 8,060 8,060 长期待摊费用 2,366 65 与上市相关的递延服务费用 ― 1,039 其他应收款项 1,738 948 其他资产合计 12,164 10,112 应付所得税 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我们的应付所得税(指我们的即期所得税负债)分别为人民 币14.5百万元及人民币17.1百万元。 其他应付款 我们的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应交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付薪金、审计费用、有关上市的服务 费用及其他。截至2015年及2016年12月31日,我们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人民币3.9百万元及 人民币4.8百万元。 债项 计息银行借款 下表载列我们截至所示日期的未偿还借款: 截至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抵押银行借款: ―於一年内到期部份 ― 100,000 ―於一至两年内到期部份 ― ― 总计 ― 100,000 �C62�C 或有负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们并无重大或然负债或担保。 资本开支 我们的资本开支主要包括以下各项的开支:(i)固定装置及购买办公室家具及设备;及(ii)经 营租赁改良支出。下表载列於所示期间的资本开支: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本开支 274 1,096 关联方交易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们拥有来自国家开发银行达人民币100.0百万元的计息银行借款, 全部均由我们的董事长周永伟先生及其配偶以及我们的股东之一�建七匹狼集团提供担 保。於2016年2月19日,有关担保已获国家开发银行解除。 承诺及合同责任 经营租赁 我们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从第三方租赁我们的办公室物业。下表载列我们根据不可撤销 经营租赁的未来最低租赁付款: 截至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营租赁承诺: 一年内 649 618 一年至两年(含第二年) 682 649 两年至三年(含第三年) 201 682 三年至四年(含第四年) ― 201 1,532 2,150 租期一般为一年到五年,可在重新商讨所有条款後续约。概无租赁涉及或有租金。 �C63�C 资本承诺 除上文所披露的经营租赁承担以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们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诺。 主要财务比率 下表载列我们截至所示日期的主要财务比率: 截至12月31日�u 截至该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权益回报率 (1 ) 9.1% 12.0% 资产回报率 (2 ) 8.9% 10.1% 总贷款与总资产比率 (3) 86.2% 94.8% 负债率 (4 ) �C13.9% 8.4% 附注: (1)权益回报率按所示日期的年度净利润及综合收益合计除以总权益结余乘以100%计算。 (2)资产回报率按所示日期的年度净利润及综合收益合计除以总资产结余乘以100%计算。 (3)总贷款与总资产比率相等於所示日期的发放贷款总额除以同日的总资产乘以100%。发放贷款总额指扣 除贷款减值准备前的发放贷款总额。 (4)负债率相等於截至所示日期的净负债除以截至同日的资本与净负债之和乘以100%。 我们的权益回报率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2.0%减少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 度的9.1%,主要由於我们的股本有所扩大所致。我们的资产回报率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止年度的10.1%减少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8.9%,主要由於扩大股本导致发放贷 款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我们的总贷款与总资产比率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 94.8%轻微减少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86.2%,仍维持在较高水平,其反映了我们资本利 用率高。我们的负债率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8.4%减少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 �C13.9%。2016年负债率为负值,由於我们於2016年9月30日上市导致我们录得较大金额的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资产负债表外安排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们并无任何资产负债表外安排。 �C64�C 雇员及酬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2名雇员,而彼等全部均以泉州市为根据地。我们的雇员 薪酬已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法规支付。本公司经参考实际常规支付适当薪金和花红。其他 相应福利包括退休金、失业保险及房屋津贴等。 前景 自成立以来,公司以成为行业领先型企业为奋斗目标。2016年9月30日,公司成功进入国 际资本市场,正式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是泉州第100家上市公司,是泉州金融服务实体 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标杆企业。公司将进一步发挥泉州市金融改革的优势,为更多中小 企业、个人以及家庭提供金融服务,缓解实体经济融资困难。 上市後,公司受到小额贷款行业各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机构更为严格的监管;公司也需 要履行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责任。这些都要求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业 务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更加严格、规范。 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一方面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与第三方信用信息服 务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另一方面积极尝试采用大数据的风险控制手段,让科技为金 融服务提供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支持。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建设、扩大营销活动、不断为员工提供更具有成长性的职业发 展空间。公司将提供符合不同职业发展阶段特点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使他们能 够胜任更高阶段的职务,来实现公司经营团队的不断壮大。 在业务方面,为了更好地扩大业务规模和丰富产品类别,公司将对现有主要业务流程、产 品类别进行了优化和梳理;同时开展标准化产品业务的市场调研和内部讨论,并建立基於 标准产品的业务单元,希望能尽快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标准化授信品种,为客户提供高效 的服务,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和优化我司的客户结构。公司计划开发以个人创业者及其家 庭为核心,满足於中短期融资需求的授信产品。 �C65�C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H股於上市日期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为约271.3百万港元(经扣 除承销佣金、奖励费用及有关全球发售的其他估计开支),其按照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9月 19日的招股章程所载的方式加以应用。 企业管治 本公司承诺维持高水平企业管治及公开保护其股东权益。 自上市日期起至2016年12月31日,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即周永伟先生、吴智锐先生 及颜志江先生)、三名非执行董事(即王文彬先生、蒋海鹰先生及朱金松先生)以及三名独 立非执行董事(即蔡毅先生、张立贺先生及王艺明先生)。董事会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4所 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守则条文」)。自上市日期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完 全遵守守则条文。 上市发行人董事及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之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 此外,本公司已采纳有关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其条款的严格程度不逊於标准守 则订明的要求标准。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作出具体查询後,彼等确认自上市日期起已全面 遵守标准守则订明的相关规定。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H股於上市日期於联交所上市。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概无购买、出 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末期股利 董事会已建议向於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派付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05元(「建议末期股利」)。待股东於本公司将於2017 年6月12日(星期一)举行的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建议末期股利 预期将於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或前後派付。 �C66�C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股东出席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以及於会上表决之权利,本公司将於2017年5月12日 (星期五)至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过户登记手续,在 此期间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表决,本公 司H股持有人须於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4时30分前将过户文件送交本公司的香港H 股证券登记处(「H股证券登记处」)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148号 31楼)进行登记。 为确定获派付建议末期股利之股东资格,本公司将於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至2017年6月 26日(星期一)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过户的登记手续,在此期间将不会办理任 何H股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获派付建议末期股利,本公司尚未登记的H股持有人须确 保於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下午4时30分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送交本公司 的香港H股证券登记处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进行登记。 报告期後事件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建议派发每股人民币0.05元的末期股利。 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将於2017年6月12(星期一)假座中国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街361号原财政大楼12 楼举行。本公司将於适当时间向股东刊发及派发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并与管理层讨论本公司所采纳的会计原则及常规、审计、内部监控及 财务报告事宜,以及本公司的政策及企业管治常规。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并与管理层及外 部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讨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本年度业绩公告乃根据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本公司核数师同意之经审核财 务报表。 �C67�C 刊发年度业绩及年报 本年度业绩公告刊载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qzhuixin.net)。载有 上市规则附录16所规定之全部资料之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报,将於适当时间寄发 予股东,并於该等网站可供查阅。 承董事会命 泉州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永伟 中国福建省,2017年3月24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周永伟先生、吴智锐先生及颜志江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刘爱琴女士、蒋海 鹰先生及朱金松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蔡毅先生、张立贺先生及王艺明先生。 *仅供识别 �C68�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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