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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Hilong HoldingLimited
海隆控股有限公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23)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以及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组成变更
海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
会」)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起,LeeSiangChin先生(「Lee先生」)已辞
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职,黄文宗先生(「黄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
行董事以接替Lee先生。
诚如上文所述,於Lee先生辞任及黄先生获委任後,Lee先生不再担任而黄先
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主席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生效。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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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起,由於Lee先生身负其他个人事务,
故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Lee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不知悉有任何与彼辞任有关的事项
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Lee先生於任内为本公司所作出的努力及宝贵贡献。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亦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起,黄先生已获委任以接替Lee先
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文宗先生,52岁,现为多家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的独立非
执行董事,包括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81)、惠记集团有限公
司(股份代号:610),综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23),绿心集团有限公
司(前称绿森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4),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861)及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800)。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州暨南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黄先生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资
深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执业会员、
香港税务学会之注册税务师、亦为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会员。彼为一名资深执
业会计师,於审计、税务、管理及财务顾问方面积累逾二十八年经验。黄先生
曾於毕马威(一间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工作逾六年,并於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工作一年十个月。
黄先生将与本公司签订委任书,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起为期三年,可由
任何一方发出一个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彼须遵守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所载
的轮值退任条文。根据委任书,黄先生有权享有每年港币二十四万元的董事袍
金。黄先生的董事袍金乃由董事会根据薪酬委员会参考付出时间、责任及可资
比较市场水平得出的建议而厘定。薪酬委员会将不时检讨董事袍金水平,并於
必要时向董事会建议调整。
除上文披露者外,黄先生并无於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
职位,亦无於过往三年在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
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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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文披露者外,就本公司所深知,黄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亦无拥有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XV部涵义所指本公司股份的任何权益。
黄先生已确认彼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3.13条所载的独立性准则。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资料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13.51(2)(v)条的任何规定须予披露,亦无其他事项须提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黄先生於本公司担任其新职务。
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组成变更
董事会亦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起,黄先生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
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以接替Lee先生,而Lee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
代表董事会
HilongHoldingLimited
海隆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张军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张军先生及汪涛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张姝
��女士、袁鹏斌先生、李怀奇先生及杨庆理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涛
先生、黄文宗先生及刘海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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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非執行董事辭任、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以及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組成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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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隆控股
2017-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