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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1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业绩公告 同方康泰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 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3) 633,279 465,739 销售成本 (539,160) (441,537) 毛利 94,119 24,202 其他收入 (4) 43,705 44,872 其他收益及亏损 534 (23,287) 其他保本型存款利息收入 2,020 10,749 分销及销售费用 (34,900) (5,655) 行政费用 (100,491) (59,145) 其他支出 (2,986) ― 融资成本 (18,018) (18,721)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 (15) ― 应占一间合营公司业绩 (4,096) ― 除税前亏损 (20,128) (26,985) 税项 (5) (7,425) (2,829) 本年度亏损 (6) (27,553) (29,814) 其他全面支出: 随後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账之项目: 兑换为呈列货币产生之汇兑差额 (87,677) (65,544) 本年度全面支出总额 (115,230) (95,358) �C1�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亏损应占方: 本公司股东 (37,076) (34,237) 非控股权益 9,523 4,423 (27,553) (29,814) 本年度全面支出总额应占方: 本公司股东 (94,726) (77,032) 非控股权益 (20,504) (18,326) (115,230) (95,358) 港仙 港仙 每股亏损 (7) 基本 (0.75) (0.69) 摊薄 (0.75) 不适用 �C2�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552,204 380,880 设备及机器之按金 76,279 81,565 土地使用权之预付租赁款项 104,378 6,685 投资物业 5,066 ― 商誉 217,555 ― 无形资产 15,675 9,050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 2,601 ― 於一间合营公司之权益 32,759 ― 递延税项资产 199 ― 1,006,716 478,180 流动资产 持作销售物业 2,161 2,310 生物资产 2,743 ― 存货 78,488 34,330 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 (9) 347,989 295,440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141,028 51,142 应收贷款 167,264 ― 透过损益账按公平价值处理之金融资产 120,504 82,227 ― 其他保本型存款 205,327 土地使用权之预付租赁款项 1,499 187 一间中介控股公司欠款 89,385 ― 一间合营公司欠款 131 ― 其他关联方欠款 168,865 157,937 受限制银行存款 2,518 ― 已抵押短期银行存款 421,416 424,912 原到期日为四至十二个月之定期存款 22,34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81,137 897,933 2,147,475 2,151,745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款项及应付票据 (10) 175,428 103,997 其他应付款项及已收按金 86,346 32,093 欠一间中介控股公司款项 24,230 ― 欠其他关联方款项 9,528 2,137 税项负债 91,385 86,425 一年内到期之银行及其他借贷 916,313 777,456 1,303,230 1,002,108 流动资产净额 844,245 1,149,63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850,961 1,627,817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股本及储备 股本 9,900 9,900 股份溢价及储备 1,115,934 1,197,759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1,125,834 1,207,659 非控股权益 517,229 400,946 权益总额 1,643,063 1,608,605 非流动负债 一年後到期之银行及其他借贷 163,128 ― 递延税项 44,770 19,212 207,898 19,212 1,850,961 1,627,817 �C4�C 附注: (1)编制基准 本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而编制。此外,本综合财务报表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 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规定之披露。 (2)主要会计政策 除若干金融工具於各报告期末按公平价值计量外(按情况适用),本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之会计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 於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并无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该等 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的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修订本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及相关修订本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一并应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3 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确认未变现亏损之递延税项资产4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待确定日期或於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C5�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有关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分类及计量之新规定以及金融资产之一般对冲会计法 及减值规定。 与本集团相关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主要规定概述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的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随後须按摊销成本或公平价值计量。具体而言, 於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内持有及合约现金流量仅为本金及未偿还本金之利息付款的 债务投资於随後的会计期末一般按摊销成本计量。於目标为同时收回合约现金流及出售金融资产之业 务模式中持有之债务工具,以及合约条款令於特定日期产生之现金流量纯粹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 之利息的债务工具,一般按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价值处理之方式计量。所有其他债务投资及股权投 资於随後的会计期末按其公平价值计量。此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实体可作出不可撤销地 选择将(并非持作买卖的)股权投资的随後公平价值变动於其他全面收益呈列,仅股息收入一般於损益 中确认。 就金融资产之减值而言,与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项下按已产生信贷亏损模式计 算相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规定实体於各报告 日将预期信贷亏损及该等预期信贷亏损之变动入账,以反映信贷风险自首次确认以来之变动。换言之, 毋须再待发生信贷事件方确认信贷亏损。 根据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政策,於日後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或会对本集团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产生重大影响。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可能导致对本集团按摊销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尚未产生的信贷亏损作出提早拨备。然而,於本集团进行详细审阅前提供有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之影响之合理估算并不可行。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为实体将自客户合约产生之收入入账方法制定单一全面模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生效後,将取代现时载於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之收 入确认指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核心原则为实体应以可反映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有权获得之代价, 确认向客户转让承诺货品或服务之收入。具体而言,该准则引入确认收入之五个步骤: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之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第五步:於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入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实体於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入,即与特定履约责任相关之货品或 服务之「控 制权」转 让予客户时。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已就特别情况之处理方法加入更明确之指引。此 外,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更广泛之披露资料。 於二零一六年,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澄清,内容有关识别履约责任、主体对代 理代价及发牌之应用指引。 董事预期日後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或会导致更多披露,但董事预期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不 会对於各个报告期间确认之收入之时间及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C6�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为识别出租人及承租人之租赁安排及会计处理引入一个综合模式。当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16号生效时,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之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根据所识别资产是否由客户控制来区分租赁及服务合约。除短期租赁及低值资产租 赁外,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之差异自承租人会计处理中移除,并由承租人须就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 应负债之模式替代。 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计量,随後以成本(惟若干例外情况除外)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并就租赁负债 之任何重新计量而作出调整。租赁负债初步按租赁款项(非当日支付)之现值计量。随後,租赁负债会就(其 中包括)利息及租赁款项以及租赁修订之影响作出调整。就现金流量分类而言,本集团目前将预付租赁款项 呈列为与自用租赁土地有关之投资现金流量,其他经营租赁款项则呈列为经营现金流量。根据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16号,有关租赁负债之租赁款项将分配至本金及利息部分,并以融资现金流量呈列。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本集团已确认土地使用权(其中本集团为承租人)之预付租赁款项。应用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6号可能导致该等资产之分类产生潜在变动,视乎本集团是否分开呈列使用权资产或按相应有关 资产(倘为拥有相关资产)之相同项目内呈列。 与承租人会计处理方法相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内出租人之会计要求, 并继续规定出租人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此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亦要求较广泛之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不可撤销之经营租赁承担22,645,000港元。初步评估显示此等安排符 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租赁之定义,因此本集团将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及有关所有该等租赁相对应 之负债,除非其於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时符合低值或短期租赁。此外,应用新规定可能导致上述列 示之计量、呈列及披露之变动。然而,於董事进行详细审阅前,对财务影响作出合理估计属不切实际。 对於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董事预期,其应用将不会对本集团之业绩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C7�C (3)分部资料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收购医疗、医药及健康业务的新业务。本公司管理层已 重新评估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及财务表现评估的测量方法,并将水泥业务及医疗、医药及健康业务视作本集团 的两个独立经营及可呈报分部。因此,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比较资料经已重新呈列,以 符合本年度的呈列方式。 各分部所组织及管理的经营业务代表提供不同产品及服务以供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的策略性业务单位。 本集团有以下可呈报及经营分部: 水泥业务―水泥及熟料生产和销售、水泥买卖以及提供技术服务(如有)。 医疗、医药及健康业务―制造及销售处方药及实验室相关产品(如有)。 於得出本集团之可呈报分部时,概无将已识别之任何经营分部作合并处理。 分部收入及业绩 本集团的分部收入及业绩分析如下: 医疗、医药及 水泥业务 健康业务 总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来自外部客户的分部收入 508,818 465,739 124,461 ― 633,279 465,739 分部业绩 33,109 4,199 (11,412) ― 21,697 4,199 未分配企业收入 1,176 5,674 未分配企业开支 (24,983) (18,137) 融资成本 (18,018) (18,721) 除税前亏损 (20,128) (26,985) 有关主要产品的资料 主要产品的收入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生产和销售及买卖: 水泥 476,375 444,494 熟料 32,443 21,245 处方药 105,411 ― 实验相关产品 19,050 ― 633,279 465,739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水泥业务的一名客户之收入达209,284,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52,336,000港元),单独占本集团收入之10%以上。 �C8�C 地区资料 由於本集团全部收入均源自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客户,而本集团主要非流动资产(根据资产地点 划分)主要位於中国,故并无呈列地区分部资料。 (4)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来自银行之利息收入 8,291 6,607 应收贷款利息收入 11,555 1,317 来自本集团附属公司之一名非控股股东之利息收入 6,918 8,184 来自一间中介控股公司之利息收入 2,214 ― 补贴及政府补助 2,530 23,298 公开发售费用超额拨备 ― 360 撇销其他应付款项及已收按金 ― 1,637 销售废料 5,317 293 租金收入 150 ― 杂项收入 6,730 3,176 43,705 44,872 (5)税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支出)抵免包括: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9,376) (4,766) ―香港利得税 (19) (19) (9,395) (4,785) 过往年度之(拨备不足)超额拨备 ―中国企业所得税 (1) (439) ―香港利得税 14 ― 13 (439) 递延税项 1,957 2,395 (7,425) (2,829) 中国企业所得税乃按适用於各附属公司之税率计算。根据中国税务法规,一间於中国成立并获认可为山东省 高新科技企业之附属公司,可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享有优惠税率15%。另 一间於中国成立之附属公司获认可为《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并可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享有优惠税率12.5%。於中国成立之其他附属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适 用税率均为25%(二零一五年:25%)。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须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按中国现行 之预扣税率,缴纳就借贷予一间中国附属公司所得之利息收入收取之预扣税。 香港利得税两个年度均按估计应课税溢利之16.5%计算。 �C9�C (6)本年度亏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亏损已扣除(计入): 无形资产之摊销 456 278 投资物业折旧 67 ―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28,257 22,888 摊销及折旧总额 28,780 23,166 确认为支出之存货成本 538,120 435,852 存货减值及撇销亏损 576 5,685 土地使用权之预付租赁款项释出 1,440 195 出售及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亏损净额 (6,060) 1,697 物业之经营租赁租金 4,167 1,161 (7)每股亏损 本公司股东应占之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亏损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之亏损(本公司股东应占本年度亏损) (37,076) (34,237) 股 股 股份数目 用以计算每股亏损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949,626,885 4,950,000,000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之普通股数目基於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而厘 定,并已就於二零一五年一月进行之普通股拆细而调整。 计算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摊薄亏损并无假设本公司之购股权已获行使,因此将导致 每股亏损减少。 由於於该年度及报告期末并无发行在外的潜在普通股,故并无就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呈列 每股摊薄亏损。 �C10�C (8)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於本年度,本公司并无宣派或派付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9)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 本集团之政策为给予其贸易客户一般介乎30日至1年不等之信贷期。於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呈列之应收贸 易款项及应收票据(扣除呆坏账拨备)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90日 206,377 161,123 91至180日 93,456 59,782 181至365日 36,812 47,388 超过1年 11,344 27,147 347,989 295,440 (10)应付贸易款项及应付票据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应付贸易款项及应付票据根据发票日期呈列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90日 65,230 60,043 91至180日 50,373 20,300 181至365日 54,833 20,324 超过1年 4,992 3,330 175,428 103,997 �C11�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主要於中国山东省及上海从事水泥及熟料生 产和销售、水泥买卖以及提供技术服务。自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完成对北京紫光制药有限 公司(「紫光制药」)的60%股本权益的收购(「紫光收购」)後,本集团亦於中国从事制造及销售处 方药,包括化学药和传统中成药。 财务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收入约为633.3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465.7 百万港元),较上一年度上升36.0%。本年度之本集团亏损约为27.6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29.8 百万港元)。每股亏损为0.75港仙(二零一五年:0.69港仙)。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收入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大幅增加167.6百万港 元。该收入中约124.5百万港元乃来自完成紫光收购後至二零一六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紫光制药及其附属公司产生的收入。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行政费用增加41.3百万港元主要由於本年度授 出购股权约13.8百万港元。倘若不计及该购股权影响,本集团於本年度亏损13.8百万港元,较上 一年度减少53.7%。 业务回顾 水泥业务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水泥及熟料销量为2,318,000吨(二零一五年: 2,002,000吨),较上一年度增加15.8%。 1.上海联合水泥有限公司(「上海上联」) 二零一六年,上海上联分销水泥1,210,000吨(二零一五年:805,000吨),较去年增加50.3%; 赚取毛利23.1百万港 元(二零一五年:19.1百万港元),较去年增 加20.9%。年 内上海上联积极 开发和巩固优质客户,扩大销售份额。为降低营运成本,上海上联积极紧缩开支,又继续 实行精兵简政减少不必要的人手,并取消了高管公车。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上海上联之行政费用为16.0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18.9百万港元),比上年度下降 15.3%。此外,上海上联亦继续利用业务运行中富余的闲置资金,按照本集团理财政策和投 资指引谨慎投资理财产品,透过该等理财上海上联录得金融资产之公平价值收益及利息收 入2.7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利息收入4.1百万港元)。 �C12�C 2.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联合王晁」) 二零一六年联合王晁熟料产量为790,000吨(二零一五年:852,000吨),水泥产量为932,000吨 (二零一五年:1,083,000吨);水泥及熟料销 售1,108,000吨(二 零一五年:1,197,000吨),较上年 减少7.4%;赚取毛利8.9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10.6百万港元),较去年下降16.0%。 年内联合王晁加大投资进行技术革新和设备改造,降低消耗,提高生产品质,并完成了多 个山东省及枣庄市的项目申报工作。联合王晁更利用新技术进行脱硫,节约投资和运行成 本。在中国全国各地按照政府要求错峰停产的情况下,联合王晁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获山 东省经济和资讯化委员会核准以现有生产设备协助处理城市垃圾而豁免停产,对稳定联合 王晁利润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3.山东上联水泥发展有限公司(「山东上联」) 山东上联正在积极探索产品和技术转型升级的可能性。山东上联亦积极寻求节能及环保方 面的对外投资机会。 4.上海浦东白龙港之新水泥生产设施发展项目(「白龙港项目」) 年内白龙港项目的筹备组继续做好项目的推进工作。期待投资双方发挥各自优势,促使政 府相关部门核准该项目延期申请。 二零一七年本集团属下的水泥企业将坚持创新理念,推动管理创新和产业创新,提升企业文 化;继续加强技术革新,不断发掘各方面的潜力,提高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和减少设备隐患,提 高生产工艺的稳定性;持续改进客户关 系,完 善销售管理制度,强化风险管控;调 整债务结构, 减少财务费 用,规避汇率风险,继续谨慎投资理财产品;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完 善考核方案, 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作为本集团的社会责任的一部份,本集团属下的水泥企业将继续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提 高可替代原燃料使用率,扩大工业废渣利用量,实现水泥行业的绿色崛起。 总括而言,本集团属下的水泥企业将积极探索企业转型升级的可能性,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同时探讨一些新的投资机会。 �C13�C 医疗、医药及健康业务 於完成紫光收购後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本集团医疗、医药及健康业务分部收入 为124.5百万港元,为销售处方药及实验相关产品之收入。 1、紫光制药 紫光制药主要从事化学药的生产,其主打产品为处方用妇科用药及局部麻醉用药。於完成 紫光收购後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紫光制药实现商品销售382万支�u片,收入 约47.6百万港元,赚取毛利41.0百万港元。紫光制药及其附属公司二零一六年以预算及KPI 管控为核心,对所属参控股公司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在销售领域,紫光制药积极开拓市 场,向优质客户提供产 品,以期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为此,紫光制药,快速调整商业 政策,推行有针对性的推广策略,以应对中国两票制及营改增等政策环境变化。在布局方 面,高端市场主攻北京、重庆等直辖市及经济发达城市,同时努力将产品覆盖到中国乡镇 社区卫生院等机构,在保证基础销量的前提下又为未来增长奠定基础。 2、陕西紫光辰济药业有限公司(「陕西辰济」) 陕西辰济主要从事中药相关领域的业务,包括中药种植、制造及流通以及营运位於陕西宝 鸡的生产设施。陕西辰济拥有150多项药品批准文号。於完成紫光收购後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期间,陕西辰济实现收入约31.8百万港元,赚取毛利约7.9百万港元。年内,陕西 辰济与宝鸡市政府开展了战略合作,将在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利用三年时间建设中药创新产 业园,借助清华大学产学研一体的科技优势,将建成一座符合国际标准的现代化医药工业 园区,力争发展成为集医药研发、现代制药、医药商业、药材种植为一体的综合型医药企 业。 3、重庆康乐制药有限公司(「重庆康乐」) 重庆康乐主要从事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营运位於重庆市长寿工 业园区的生产设施。於完成紫光收购後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重庆康乐实现 收入25.2百万港元,赚取毛利5.0百万港元。年内,重庆康乐着力於未来发展,与清华大学合 �C14�C 作成立了清华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和重庆康乐院士工作站。我们预期重庆康乐未来将在国内 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市场令我们形成强有力的竞争愈势。 4、斯贝福(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斯贝福」) 斯贝福由多名军事科学医学院博士创立,主要从事标准化实验动物供应及动物源性药原料 供应,是清华大学产业中唯一以实验动物供应为核心的生物技术企业。於完成紫光收购後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斯贝福实现收入约19.1百万港元,赚取毛利10.3百万港 元。年内,斯贝福开始快速扩张,未来斯贝福将聚焦於在区域布局及价值链延 伸。为此,斯 贝福将利用自身成熟的模式及技术优势,结合清华强大的研发能力和号召力,1)在华东、 华南、西南经济发展快速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占领全国市场;及2)向转基因研究、药物评价 及服务、实验相关产品等上下游领域延伸。 紫光制药及其附属公司目前正逐步打造生物制药全价值链型企业,公司积极布局生物技术服 务、新药研发、原料药及中间体、化学仿制药、中成药、药品流通等生物医药领域各个环节。由 於公司目前正处於快速发展期,为配合上述战略布局,从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开拓、商 务渠道建设、人员组织建设到并购重组等多方面均将进行资源投入。随着前期投入带来的正向 效应,我们预期公司二零一七年将进入业绩快速发展的轨道。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本集团与丁胜博士开始作出重点为免疫学及小分子之医疗研究投资,包括 识别有效及特选小分子之调制器,以及通过临床研究�L集数据。研究结果对於发现癌症及传染 性疾病之相关药物及治疗起关键作用。 丁胜博士为清华大学药学院创始人之一,为中国「千人计划」下招聘之首批专家。他为生物化学 及干细胞研究领域之权威人士,并为美国多家生物技术公司之创始人之一。董事认为该投资将 进一步提升本集团研发医疗及医药产品之研究及革新能力。 财务回顾 流动资金及融资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本公司透过公开发售(「公开发售」)额外发行股份以筹集所得款 项总额约495.0百万港元。公开发售详情及所得款项用途之更新载於本公告内「公开发售之所得 款项用途」一节。 �C15�C 除透过公开发售所筹集之所得款项外,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资 本开支、日常经营及投资主要由其经营所得现金以及主要银行及第三方授出的贷款提供资金。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以第三方之其他借贷为本金总额为380.0百万 港元之银行贷款再融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银行结余及现金储备约1,027.4百万港元(二零一五 年:1,322.8百万港元),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581.1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897.9百万港元)、 已抵押短期银行存款约421.4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424.9百万港元)、原到期日为四至十二个月 之定期存款约22.3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无)及受限制银行存款约2.5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 无)。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未偿还借款约916.3百万港元(二零一五:777.5百万港元) 须於一年内偿还,而未偿还借款约163.1百万港元(二零一五:无)须於一年後偿还。本集团之未 偿还借款中约72.3%以港元(「港元」)计值,余额以人民币(「人民币」)计值。本集团之未偿还借款 中约15.1%按固定利率计息,其余则按浮动利率计息。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借款总额除以总资产)如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借款总额 1,079,441 777,456 总资产 3,154,191 2,629,925 资产负债比率 34.2% 29.6%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项为147.7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157.9百万港元)之结余已计 入其他关联方欠款中,该结余指本集团透过一间银行向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前称上海建 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上海建材」)提供之委托贷款及相关应收利息。交易详情载於本公司日 期为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之公告内。 财务管理及政策 本集团的财务政策旨在令本集团的财务风险减至最低。为实现此目标,本集团并不参与投机性 的衍生性金融交易,亦不会将流动资金投资於具有重大风险的金融产品上。 外汇波动风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位於中国,其交易、营运资金及借款主要以人民币及港元计值。本集团一直 密切监控任何外汇风险并将於出现重大货币风险时考虑是否需要对冲。然而,由於本集团之综 �C16�C 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呈列,有别於其功能货币人民币,本集团无可避免地就此承担因换算账目为 呈列货币而产生之外汇风险(不论正面或负面)。 资产抵押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账面值合共为106.0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楼宇及建筑物以及厂房及机器 133.9百万港元)之若干楼宇及建筑物、账面值为45.7百 万港元(二零一五 年:6.0百万港元)之土地 使用权之预付租赁款项、账面值为22.4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利率挂�h结构性存款143.4百万港 元)之一项汇率挂�h结构性存款以及短期银行存款421.4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424.9百万港元) 已作为授予本集团之银行贷款502.8百万港 元(二零一五年:777.5百万港元)及向供应商开具应付 票据98.8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69.2百万港元)相关的短期银行融资之抵押。 重大收购 诚如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所公布,兴活有限公司(「兴活」)(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 属公 司)与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华融泰」,一间中介控股公 司)订立买卖协 议, 据此,兴活有条件同意购买而深圳华融泰有条件同意出售紫光制药(一间於中国成立之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合共60%股本权益,相当於深圳华融泰所持紫光制药之全部权益,总代价为人民币 291.2百万元。该项收购已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完成。交易详情分别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 一月二十八日、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之公告及通函内。 重大资本承担及投资 诚如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所公布,上海上联与国有企业上海建材於二零一二年二月 十三日订立《关於建设「白龙港项目」合作协议》及《关於设立合资公司(原则)协议》,於取得白龙 港项目之有关政府批文後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以经营及管理白龙港项目。根据上市规 则第十四章,成立合资公司构成本公司一项非常重大收购事项。本集团应占之合资公司注册股 本之50%股份人民币400百万元(相当於约446.9百万港 元(二零一五年:477.9百万港元))将 由本集 团之内部资源出资及提供资金。交易详情分别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及二零 一四年一月三十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之通函内。 诚如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三日所公布,上海上联已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订立三项购 买协议,以购买若干设备及机器在未来用於白龙港项目,总代价为人民币380百万元(相当於约 424.6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454.0百万港元))。本公司不计划将该等设备及机器留作自用。截 �C17�C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海上联已偿付三项协议各自项下总代价之首期付款合共人民 币68.3百万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68.3百万元)(相当於约76.3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81.6百万港 元))。交易详情分别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二年十月三日及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之公告 及通函内。 诚如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所公布,本公司已与BinexCo.,Ltd.(「Binex」)及Binex 的韩国大股东订立股份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或透过其指定全资附属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向 Binex认购,而Binex已有条件同意向本公司(或透过其指定全资附属公司)发行认购股份,相当 於(i)紧随截止後,Binex经认购股份扩大後之已发行股本总额约29%;及(ii)假设Binex全部未行使 可换股债券及雇员购股权获悉数转换及行使,Binex经认购股份扩大後之已发行股本总额约28%。 按照认购价每股16,000韩圜(相当於106港元)计算,Binex的认购代价合共为210,917百万韩圜(相 当於约1,397百万港元)。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之公告所载之先决条件达成 後,本公司将於截止时以现金偿付认购代价。交易详情载於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之 公告内,而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股份认购协议之进一步资料之通函将适时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雇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聘用1,064(二零一五年:306)名员工。本集团维持具竞 争力之薪酬待遇,并按雇员表现发放薪金及花红奖励。此外,购股权及奖励股份亦可授予合资 格雇员。本计划旨在激励选定雇员为本集团作出贡献,及使本集团得以招聘及挽留具有卓越才 干之雇员,以及吸纳及挽留对本集团而言为宝贵之人力资源。 企业社会责任 国内�u国际高水平制药车间 位於北京的化学药生产基地、位於陕西省宝鸡市的中药生产基地以及位於重庆市的原料药及中 间体生产基地均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GMP认证,其中位於重庆市的原料药及 中间体生产线还通过了美国FDA认证及世界卫生组织PQ认证。位於北京市的实验动物车间通 过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实验动物生产资格认证。 社会贡献 位於北京相对贫困的延庆区的两家生产企业,紫光制药及斯贝福通过自身业绩的增长,也为地 方贡献了大量的税收以及提供了更多的工作机会,两家公司二零一六年度累计向延庆区缴纳各 类税金约人民币14.8百万元,极大的支持了当地的基础建设,并新增就业约100人,被中关村高 新技术委员会评为延庆区最佳成长企业。 �C18�C 本集团亦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多年来,联合王晁於「六一」儿童节为厂区周边学校师生赠 送校服,又为员工子女赠送笔记本并发放奖金,於重阳节慰问附近村庄老人、特困职工家庭, 并义务维修厂区周边道路,提供免费的人力物力。 为员工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 本集团定期对员工进行生产、工作技能及行为准则的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养。对外则和国内 高校、研究院交流合作,坚持技术革新,降本增效。 此外,本集团已委聘外部顾问向相关雇员提供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主题之培训及工作坊。在 外部顾问之协助下,本集团已於培训及工作坊中确定主要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并考虑其对 不同持份者之影响。集团管理层亦已於工作坊及培训中评估其环境、社会及管治措施以及措施 表现。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将载於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底或之前刊发之年报内。 展望 水泥业务 二零一六年,中国经济面临贸易顺差缩小、民间投资乏力及经济下行等诸多风险。在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国政府明确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 大社会需求,妥善应对风险挑战。二零一七年将是深化供给侧改革的关键之年。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打好去产能的「当头炮」。产能严重过剩好比是水泥行业发展中的 雾霾,而中国国务院在二零一六年五月份颁布《关於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 意见》(国办发[2016]34号)中所给出的「推行错峰生产」及「取消32.5等级复合矽酸盐水泥」政策则 好比是行业发展中的阳光,唯有让阳光驱退雾霾,才能化解产能过剩,维护行业效益,促进行 业转型升级。 预期二零一七年中国政府将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水泥作为基建的一个基础材料,需 求量自然旺盛。水泥市场的重组并购将延续二零一六年的势头,继续在大企业间进行,产业集 中度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方面,预计国家将进一步加强调控,停窑时间将有增无减,这将 对水泥产量造成一定影响。综合以上因素,本集团预计二零一七年水泥市场价格仍将呈现稳中 有升的态势,全国水泥产量大体上将和二零一六年总产量相当,中国水泥行业效益有望继续好 转。 �C19�C 医疗、医药及健康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中国政府已颁布多项法律及法规,而相关政府部门亦已执行过往30年来力度最 强的协调监督工作,此举彰显了政府推进医药改革的决心。在二零一六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 克强总理明确提出「健 康是幸福之基。我们将协同推进医疗服务、医疗保险及药品行业的改革」, 这为中国医药行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道路。身处改革的春风中,紫光制药及其附属公司将透过 充分利用其自身的行业链牢牢抓住此新时期诞生的机遇,并始终坚持其「专注前沿市场、发掘 自身优势、强化内部管理及保持市场领导地位」的整体策略,以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并占据医 药行业中的最大市场份额,进而为全年带来更出色的表现。 二零一七年,本集团将把握住改革带来的机遇,积极回应国家战略规划的部署及政府改革的号 召,快速反应,在研发模式、合作模式、销 售模式上大胆创新,为快速发展塑造核心竞争力。紫 光制药及其附属公司将继续增强内部管理,在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方 面,通过管理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水准,更好的体现价值创造。 公开发售之所得款项用途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根据本公司、中国健康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及第一上海证券有限 公司就有关公开发售之包销及其他安排而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订立之包销协议(「包销协 议」)之条款,本公司完成透过按於记录日期(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每持有两股本公司普 通股获发一股发售股份之基准,以认购价每股发售股份1.5港元公开发售330,000,000股本公司新 普通股(「发售股份」)之方式筹集约495.0百万港元(扣除成本及开支前)之公开发售。公开发售之 详情及公开发售之完成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及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 日之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之上市文件。完成後筹得之所得款项净额 (扣除相关成本及开支後)约为487.3百万港元。本集团拟将全部所得款项净额用於为发展及�u或 投资於医药及健康业务提供资金。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合共约为375.7百万港元已动用作以下 用途: (i) 约338.9百万港元用於支付收购紫光制药60%股本权益之代价;及 (ii) 约36.8百万港元用作重点为免疫学及小分子之医疗研究投资。 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之剩余款额约111.6百万港元将按拟定用途使用。 �C20�C 股息 董事会已议决,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发任何末期股息(二零一五 年:无)。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谨订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二) 举行。为厘定出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权利,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 十四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在 此期间本公司股份之转让手续将不予办理。本公司股东(「股东」)为符合资格出席二零一七年股 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过户 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 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以办理登记手续。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整个年度内,本公司已应用及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 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原则及遵守所有适用之守则条文。 有关本公司於回顾年度内之企业管治常规之进一步资料,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寄发予股东之本 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二零一六年年报」)中之企业管治报告内列 载。 审核委员会之审阅 审核委员会连同本公司管理层已审阅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原则及惯例,以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之工作范围 初步公布所载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 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已获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同意为本集团於本年 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载列之数额。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此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 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工作准则或香港鉴证工作准则之鉴证委聘, 因此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并无对初步公布作出保证。 �C21�C 购回、出售或赎回股份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除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采纳的股份奖 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之受托人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之信托契据,以总代价860,000港元在联交 所购回合共1,434,000股本公司股份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 之任何股份。 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登载年报 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年报将会於适当时间寄发予股东,并在联交所之网站(http://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之网站(http://www.tfkf.com.hk)上登载。上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并不构成本公司之法定财务报表,但摘录自将载入二零一六年年报之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 承董事会命 同方康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黄俞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黄俞先 生(主 席)、黄清海 先 生(董事总 经 理)及张轶先生, 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思聪先生、张瑞彬先生及张俊喜先生组成。 �C22�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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