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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借款給附屬公司的持續關聯╱關連交易及須予披露的交易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EXPRESSWAYCOMPANY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77) 关於借款给附属公司的 持续关联�u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的交易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於2017年3月27日,本公司与本公司附属公司广靖锡澄公司签订借款协 议,本公司利用超短期融资券筹集的资金借款给广靖锡澄公司,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股东大会批准日起三年内有效,利息按本公 司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当期利率计算,有关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 广靖锡澄公司支付。发放借款时间将根据广靖锡澄公司的资金需要及 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时间而定。 �C1�C 由於本公司主要股东招商局公路可在广靖锡澄公司行使15%的表决 权,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条,广靖锡澄公司为本公司的关 连人士。根据上海上市规则,该项交易为本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而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该项交易为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由於根据香 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适用百分比率高於5%但低於25%,该项交易亦 为本公司须予披露的交易。该项交易需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及第 14A章下之申报、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本公司将尽快委聘有关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 及独立股东提供建议。预期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本次交易详情及香港 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资料的通函将於2017年4月30日或之前寄发予 H股股东。 重要内容提示: 此交易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 的要求属於持续关连交易,且交易金额达到了上报股东大会由独立 股东批准的标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上市规则」) 此次交易本着审慎的原则按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因此该交易需要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持续关联�u关连交易是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日常业务中进行, 属一般商务条款,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对本公司并无负面影响,符合 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u关连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关联�u关连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此次持续关联�u关连交易没有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C2�C 一.日常持续关联�u关连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持续关联�u关连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宣布於2017年 03月24日第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与本公司附属 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广靖锡澄公司」)签 订借款协议。根据於2017年3月27日签署的借款协议,本公司利 用超短期融资券筹集的资金借款给广靖锡澄公司,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20亿元,自股东大会批准日起三年内有效,利息按本公司 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当期利率计算,有关还本付息等相关费 用由广靖锡澄公司支付。发放借款时间将根据广靖锡澄公司的 资金需要及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时间而定。 本公司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日常持续关联�u关连交易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核,并根据上海上市规则发表了日常持续关联交 易审核意见书。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持续关联�u关连交易进行 了审核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吴新华先生及胡煜女士为关联�u关连董事因而对此 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对此持 续项关联�u关连交易投了赞成票。本公司董事认为该交易条款乃 属公平合理,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日常业务中进行,属一般商 务条款,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本次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的交易需遵 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及第14A章下之申报、公告、通函及独立 股东批准之规定。 本次持续关联�u关连交易无需经其他任何部门批准。 �C3�C (二)前次日常持续关联交易�u关连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人民币万元 2016年 2016年预计金额与实际 (前次)预计(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差异 关联�u关连交易类别 关联�u关连人 金额发生金额较大的原因 给关联方提供借款 广靖锡澄公司 0 0不适用 (三)本次日常持续关联交易�u关连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人民币万元 2017年初 至披露日 本次预计 与关联�u 金额与上年 关连人累计 2016年 实际发生 关联�u关连 关联�u 2017年 占同类已发生的实际发生 占同类金额差异 交易类别 关连人士 预计金额业务比例交易金额 金额业务比例较大的原因 (%) (%) 给关联方 广靖锡澄公司 200,000 100 0 0 0不适用 提供借款 �C4�C 二.关联方�u关连人士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u关连人士基本情况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江苏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常青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37,747千元 主营业务: 江苏省境内收费公路及高速公路建设、 管理、养护及收费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人民币36,282,574千元 的总资产(2016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人民币22,941,857千元 的净资产(2016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人民币9,201,297千元 的主营业务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2016年度):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人民币3,437,138千元 的净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标准) (2016年度): �C5�C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江苏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飞 注册资本: 人民币2,500,000千元 主营业务: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收费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人民币6,041,700千元 的总资产:(2016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人民币3,686,093千元 的净资产: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标准) (2016年度):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人民币1,180,275千元 的主营业务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标准) (2016年度):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人民币607,142千元 的净利润(2016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标准) �C6�C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u关连关系 由於持有本公司11.69%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公路」)在广靖锡澄公司行使15%的表 决权,因此根据上海上市规则,广靖锡澄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 方,而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条,广靖锡澄公司为本公司的 关连人士。根据上海上市规则,该项交易为本公司的持续关联交 易,而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该项交易为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於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适用百分比率高於5%但低於 25%,该项交易亦为本公司须予披露的交易。该项交易需遵守香 港上市规则第14章及第14A章下之申报、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 批准之规定。 本公司将尽快委聘有关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向独立董事委 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建议。预期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本次交易详 情及香港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资料的通函将於2017年4月30日 或之前寄发予H股股东。 (三)关联方�u关连人士的履约能力分析 广靖锡澄公司为本公司附属公司,且合并报表;因此本公司认为 本次相关协议的签订不存在不能履约的风险。 �C7�C 三.持续关联交易�u关连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了补充广靖锡澄公司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资 金使用成本,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公司利用超短期融资券筹集的 资金借款给广靖锡澄公司,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自股东大会 批准日起三年内有效,利息按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当期利率计 算,有关还本付息等相关费用由广靖锡澄公司支付。发放借款时间 将根据广靖锡澄公司的资金需要及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时间 而定。根据本公司近期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并考虑到贷款 利率有可能上升,预计广靖锡澄公司在该三年间的每一年年度利息 开支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元。 四.持续关联交易�u关连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补充广靖锡澄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生产经营 的资金需求,亦可调整其现有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 2.对本公司影响:本次贷款利率按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当期 利率计算,由於本公司融资成本低,可以降低本公司附属子公司 融资成本;符合本公司和其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贷款对本公司本 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签署借款协议符合本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利益,借款协议为在本公司及广靖锡澄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中订 立,且条款均为一般商务条款,公平合理。 �C8�C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下列文件将与正常营业时间内在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江苏南京市 仙林大道6号)供股东查阅: 1.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借款协议; 3.监事会决议; 4.审计委员会决议;及 5.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该项交易的书面文件。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国南京,2017年3月27日 常青、顾德军、杜文毅、吴新华、胡煜、尚红、马忠礼、张二震*、张柱庭*、 陈良*、林辉* *独立非执行董事 �C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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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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