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60)
有关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告由远东宏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作
出,以澄清近期有关本集团的若干媒体报道。
近日,有关中国辉山乳业控股有限公司(「辉山乳业」,一家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6863,连同其附属公司统 称「辉山乳业集
团」)的负债的媒体报道称(其中包括),本集团与辉山乳业集团存在融资租赁应收账款。
经本公司自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澄清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与辉山乳业集团并无存在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亦无与辉山乳业集团建立任何其他业务关系。
本公司谨此提醒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如欲查询有关本集团的资料,应参阅登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的该等公告。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远东宏信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
孔繁星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孔繁星先生及王明哲先生;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宁高宁先生(主席)、杨林先生、刘海峰先生、郭明监先生、陈国钢博士及罗强先生;以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蔡存强先生、韩小京先生、刘嘉凌先生及叶伟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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