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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現有登記股東之函件 - 選擇收取公司通訊的語文版本和方式 - 2016年報

中电控股有限公司 CLP Holdings Limited (股份代号 Stock Code:00002) 香港九龙红�|海逸道8号 8 Laguna Verde Avenue, Hung Hom Kowloon, Hong Kong 电话 Tel (852) 2678 8111 传真 Fax (852) 2760 4448 网址 Website www.clpgroup.com 2017年3月28日 亲爱的股东: 1. 2016年报及2016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中电控股(本公司) 2016年报(中文和英文版本)现已登载在本公司网站( www.clpgroup.com)之「投 资者资讯」栏目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网站( www.hkex.com.hk)。阁下可以在本公 司网站「投资者资讯」栏目中的「财务报告」项下点击「报告」。 如阁下已选择收取公司通讯 (附注)的印刷本,随函附上阁下所选择之语文版本的2016年报。 本公司网站已登载2016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及2016年报速览的网上版。 2. 股东周年大会(年会) 本 公 司 第 十 九 届 年 会 谨 定 於 2017年 5月 5日 星 期 五 上 午 11时,假 座 香 港 将 军 澳 唐 德 街 3号 香 港 九龙东皇冠假日酒店一楼宴会厅举行。年会通告及委任表格现随函附上(如已选择收取印刷本), 或请浏览登载於本公司网站之「投资者资讯」栏目及港交所网站。 3. 更改公司通讯的语文版本和收取方式 (i) 如阁下欲索取中电控股年报、年会通告及委任表格的印刷本或有别於阁下已选择的另一个 语文版本;及�u或 (ii) 如阁下欲更改日後收取公司通讯的: (a) 语文版本(中文及�u或英文);及�u或 (b) 收取方式(收取印刷本或透过本公司网站阅览电子版本), 请填妥及签署随附之要求表格(附已预付邮费的邮寄标签),然後寄回本公司股份过户处,或电邮 至cosec@clp.com.hk或clp.ecom@computershare.com.hk。 阁 下 可 随 时 更 改 收 取 公 司 通 讯 的 语 文 版 本 及 �u 或 收 取 方 式 的 选 择, 费 用 全 免, 惟 须 向 本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股 份 过 户 处 给 予 书 面 通 知(通 知 期 为 不 少 於 7 天), 或 电 邮 至cosec@clp.com.hk 或clp.ecom@computershare.com.hk。 然 而, 因 任 何 理 由 以 致 收 取 有 关 公 司 通 讯 出 现 困 难, 阁下可要求本公司发送有关公司通讯的印刷本,费用全免。 如阁下选择日後以电子方式收取公司通讯,本公司会以电邮(如已提供电邮地址者)通知阁下有关 公司通讯已登载在本公司网站;如没有提供电邮地址者,该通知将会邮寄至阁下的登记地址。 4. 中电支持环保行动 中电为每位选择以电子方式收取公司通讯的股东,和每位就2016年报、《可持续发展报告》,以 及年报速览的网上版发表意见的人士,捐出善款60港元,捐款总额上限为350,000港元。详情请 参阅2016年报封底内页。 如对本函有任何疑问,请於星期一至五(香港公众假期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5时,致电本公司热线 2678 8228或电邮至cosec@clp.com.hk查询。 公司秘书 司马志 随附:附件 附注: 公司通讯包括本公司的中期报告�u年报、通告、文件或其他股东刊物(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内 所指的「公司通讯」)。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简便回邮号码37 香港 如阁下欲更改已选择之中电控股公司通讯的语文版本或收取方式,请填妥及签署下列要求表格,并将邮寄标签 剪贴於信封上寄回中电控股股份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电邮至cosec@clp.com.hk或clp.ecom@computershare.com.hk。 要求表格 致: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 请寄予本人�u吾等: (请於适当的空格内加上「 」号。) 中电控股2016年报 英文印刷本 中电控股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中文印刷本 中电控股委任表格 2. 关於中电控股日後发出的公司通讯,本人�u吾等欲: (只可选择一项,并於有关空格内加上「 」号。) 透过中电控股网站( www.clpgroup.com)以电子方式收取公司通讯代替印刷本;并通过本人�u吾等的电邮地址 ,收取公司通讯已在本公司网站登载的通知;或 收取寄往本人�u吾等於股东名册上所示的登记地址的有关通知函件;或 只收取英文印刷本;或 只收取中文印刷本;或 同时收取中文及英文印刷本。 本人�u吾等已阅读以下「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并按要求提供资料。 签署: 日期: 股东的英文名称 股东的中文名称 (请以大楷书写) 联络电话 附注: 1. 请清楚填写本要求表格。要求表格上若未有作出选择或未有签署又或在其他方面填写不正确,即告作废。如属联名股东,则 本要求表格须按本公司股东名册上联名持有之股份户口,由所有联名持有人指明及签署,方为有效。 2. 上述第2项指示适用於日後向阁下发出之所有公司通讯,直至阁下向本公司或本公司股份过户处给予合理时间(不少於7天) 的书面通知,要求更改有关指示为止。 3. 为免产生疑问,本公司不接受任何在本要求表格上的额外手写指示。如有需要请另行以书面通知。 4. 公司通讯包括中电控股的中期报告�u年报、通告、文件或其他股东刊物(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内所指 的「公司通讯」)。 5. 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份过户处备有本公司於过去12个月发予股东的公司通讯的中、英文印刷本以供索取。该等通讯亦由首次 登载日期起计,持续五年载於本公司网站( www.clpgroup.com)。 6. 为支持环保,中电为每位选择以电子方式收取中电控股公司通讯的股东,和每位就2016年报、《可持续发展报告》,以及 年报速览的网上版发表意见的人士,捐出善款60港元,捐款总额上限为350,000港元。详情请参阅2016年报封底内页。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阁下是自愿向中电控股及�u或本公司股份过户处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本声明中所指的「个人资料」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第486章)的「个人资料」定义相同,阁下的个人资料可包括但不限於阁下的姓名、电话号码、电邮地址及�u或阁下之选择等。 阁下的个人资料将被收集作以下用途:核实及记录阁下收取中电控股公司通讯的语文版本和收取方式的选择;以及传送公司 通讯。阁下的个人资料将不会被传送至中电或本公司股份过户处以外的人士。阁下有权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中的条款, 查阅及�u或修改阁下的个人资料。任何相关查阅及�u或修改个人资料之要求均须以书面方式透过以下途径提出: 邮寄至: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个人资料私隐主任 电邮至: hkinfo@computershare.com.hk 阁下可以登入中电集团网站( https://www.clpgroup.com/tc/Pages/Privacy.aspx)查阅中电集团的私隐政策声明,以了解更多关於 中电集团在私隐及个人资料保护方面的政策。 邮寄标签 阁下寄回此要求表格时,请将邮寄标签剪贴於信封上。 如在本港投寄,毋须贴上邮票。 (请只提供一个电邮地址) CLPH-28032017-1(7)[JS] E POSTAGE PAID HONG KONG PORT PAYE PERMIT NO. 101 优惠级 如未送达,请退回: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邮政总局信箱269号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1329 首创钜大 0.19 68.42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0764 永恒策略 0.06 37.21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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