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利息支出由2015年的人民币586.8百万元增加12.60-/0
至2016年的人民币660.6百万元,主要由於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平均余额
由2015年的人民币21,122.2百万元增加至2016年的人民币27,661.4百万元,
但部分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平均付息率由2015年2.78%下降至2016年
的2.39%所抵销。该等负债的平均付息率下降,主要由於中国人民银行下
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流动性增加导致市场利率下降。该等负债的平
均余额增加,主要反映增加回购交易,以管理流动性及平衡风险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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