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表明概不就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JILINJIUTAIRURALCOMMERCIALBANKCORPORATIONLIMITED*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122)
澄清公告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注意到近日媒体有关中国辉山乳业控股有
限公司(一家股票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
6863)(「辉山乳业」)股价大幅波动以及关於本行为辉山乳业的第二大银行债权人,授信
金额为人民币18.3亿元等相关报道。
本行针对上述媒体报道作出如下澄清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行向辉山乳业之附属公司提供两笔融资,两笔融资的细节如下:
第一笔融资(「第一笔融资」)的本金为人民币7.5亿元。2016年12月1日,本行通过购买融
资租赁公司持有的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应收账款受益权的方式,为辉山乳业之附属
公司提供人民币7.5亿元的融资,到期日为2021年12月。第一笔融资有融资租赁资产及融
资租赁物保单作为抵押和质押,在抵押物和质押物实际价值不足以覆盖本行就第一笔融
资应收本金及利息时,由辉山乳业之附属公司提供差额补足义务。截至本公告日期,本
行并未注意到相关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实际价值产生重大变化以致不足以覆盖第一笔融
资的本金及应付利息。
第二笔融资(「第二笔融资」)的本金为人民币6.0亿元。2017年3月7日,本行向辉山乳业之
附属公司提供人民币6.0亿元的融资,到期日为2017年6月,并由辉山乳业就第二笔融资
进行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期,第一笔融资和第二笔融资的融资余额共为人民币13.5亿元,且不存在
本行未能按时收取约定利息之情况。本行现正积极了解相关情况,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
保障上述两笔融资的安全。基於本行现时所知之信息,本行现时未就第一笔融资及第二
笔融资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股价较大幅度波动声明
本行已知悉本行H股股价於2017年3月27日有较大幅度波动。除上述事项外,惟本行并不
知悉导致该等不寻常波动的任何原因。
本行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确认,董事会目前并不知悉任何足以或可能会对本行H股股
价造成重大影响的事宜而须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 」)第 13.09条
及证券及期货条 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
进行披露的信息。
本行提请投资者本行H股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及本行网站(www.jtnsh.com)。有关本行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渠道刊发的信息为准。
本行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以告知本行股东及公众相关情
况的最新进展。
本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本行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高兵
中国长春
2017年3月28日
於本通告刊发日期,本行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高兵先生、梁向民先生及袁春雨先生;非执行董事郭燕女士、
吴树君先生、张新友先生、王宝成先生及张玉生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傅穹先生、蒋宁先生、李北伟先生、
锺永贤先生及杨金观先生。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非香港法例第155章银行业条例所指的认可机构,不受限於香港金融
管理局的监督,亦不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u接受存款业务。
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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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农商行
2017-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