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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業績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9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业绩 尽管二零一六年整体经济环境增长放缓及充满挑战,华润燃气仍录得股东应占 溢利净额增加16%至32.89亿港元及其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9%至73.65亿港 元。华润燃气董事会建议每股全年股息增加36%至0.45港元。燃气总销量增加 15%至162.7亿立方米及新接驳住宅客户总数增加10%至269万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增加 (经重列) 营业额(百万港元) 32,916 32,834 0.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百万港元) 3,289 2,838 16% 每股基本盈利(港元) 1.51 1.30 16%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百万港元) 7,365 5,690 29% 已付中期股息及拟派 每股末期股息(港元) 0.45 0.33 36% 燃气总销量(百万立方米) 16,272 14,121 15% 新接驳住宅客户总数(百万) 2.69 2.45 10% 2 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华润燃气」)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业 绩。 业绩 二零一六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由过去双位数的高速增长进入7%左右的 中高速增长阶段,在经济增速换挡,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形势下,能源绿色转型 要求日益迫切,能源结构的优化将会大力提高天然气消费比例。二零一六年国际 天然气市场继续维持供应由偏紧转换为宽松,由卖方市场转换为买方市场的供求 关系。因此,受益於国家政策因素推动和天然气价格下调,2016年中国整体天然 气消费量增速回升至6.6%,高於2015年同期的5.7%。 尽管经济环境充满挑战,本集团的燃气总销量仍增加15%及新接驳居民用户增加 10%。虽然二零一六年营业额仅增加0.3%至329.16亿港元,但本公司股本持有人 应占溢利增加16%至32.89亿港元。本集团的中国城市燃气分销业务持续为本集团 提供可观的溢利及现金流入。本集团现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城市燃气分销商,燃气 总年销量达163亿立方米及拥有2,649万客户。 受益於二零一六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回暖,及本集团加大力度於旧房接驳的开发 且国家持续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政策的影响,二零一六年新接驳住宅用户总数 由二零一五年的245万户增长10%至269万户。 本集团的收入来自燃气销售、接驳费用、工程设计与建设费用及燃气器具销售, 分别占二零一六年收入的72.5%、22.6%、4.1%及0.8%(二零一五年:分别为 73.8%、20.9%、4.7%及0.6%)。 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自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全国天燃气 城市门站价格下调以及两个比较期间涉及业绩的人民币兑港元汇率走低,华润燃 气的营业额仅由328.34亿港元增长0.3%至329.16亿港元。 但本集团录得本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溢利32.89亿港元,较去年同期的28.38亿港 元增长16%。 溢利增长主要由於本公司二零一六年的整体毛利率为34.0%,较二零一五年的 30.5%高3.5个百分点。此乃因为燃气销售的毛利率由23.7%上升至27.2%,接驳费 毛利率则保持59.8%。燃气销售的整体毛利率升高,主要由於燃气价格下降期间 单位利润上升导致就工商业用户销售燃气录得较高利润率,以及对居民用户实施 阶梯定价令居民单位利润率上升。 其他收入减少0.34亿港元主要由於国内银行存款利率下降导致利息收入减少和维 修安装费用减少所致。 於二零一六年,销售及分销费用的实际金额增加乃主要由於期间镇江华润燃气有 限公司从合营公司整合为附属公司而产生有关开支所致。行政开支的减少主要是 因为电脑系统开发费用的减少。按占收入百分比计算,销售及分销费用以及行政 开支分别占比10.4%及7.5%(二零一五年:分别为9.5%及8.1%)。 财务开支减少227万港元乃主要由於将若干港元定期贷款转换为低息循环贷款及人 民币利息下降导致支付给合营公司现金池的利息金额下降所致。 应占合营公司业绩减少1.87亿港元乃主要由於录得天津项目增加亏损及镇江项目 整合为附属公司。 年内联营公司业绩保持稳定,大部份为重庆项目的贡献。 税 项 增 加2.43亿 港 元 至17.51亿 港 元, 占 除 税 前 溢 利28.3%(二 零 一 五 年: 28.4%)。此乃主要由於有关若干附属公司的未分配溢利的递延税项拨备所致。 4 业务回顾及前景 中国经济增长,加上城镇化步伐加快,持续增加了中国对能源的需求。为减轻对 煤炭和原油等污染严重能源资源的依赖,中国政府近年已采取多项措施以促进污 染性较低的能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天然气被视为更为洁净,是煤炭和原油等传 统能源的有效替代品。因此,中国政府一贯非常支持在中国发展天然气行业。 在中国,天然气占能源消耗总量的百分比远低於国际水平。根据英国石油公司 (BP)世界能源统计(二零一六年六月)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天然 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於二零一五年,天然气仅占中国一次性能源总消耗量的 5.9%,远低於国际平均消耗量23.8%。 发改委近期出台的《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二零二零年,天然气 占中国能源资源的比例将由目前的5.9%提高至10%。本集团相信天然气是一种优 质、高效、较清洁的低碳能源,加快天然气产业发展,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 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的必由之 路,也是化解环境约束、改善大气质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对 推动节能减排、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继二零一五年中国实施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後,在二零一六年,中国政府先後出 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方法(试行)》、《关於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政策 的通知》等多项文件,推动上游天然气管网营运和销售分离,促使长输管网设施 运营企业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明确下游用户接入管网设施的条件。上述文件将进 一步推动上游管网、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 除长输管道环节以外,发改委在二零一六年八月发布了《关於加强地方天然气输 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通知要求降低过高的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 配气价格,减少中间供气环节,降低输气成本,可以预见,终端用户的用气成本 将进一步降低,这也将有利於天然气的发展与使用。 本集团从二零一二年开始推行「精益管理」活动又於二零一三年开展「学标杆追求 卓越」活动等各种经营改善措施,以提高其内涵式增长的质量。於二零一六年及 日後,本集团继续专注於推行学标杆措施以不断提升营运效率。 本集团将持续利用有利的行业基本因素及其具有良好执行记录的资深管理团队, 透过高质量的内涵式的增长及外延式的收购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5 重大事项 近年来,本集团一直积极寻求商机以扩大其於中国经营的下游城市燃气核心业 务。本集团的现有城市燃气项目均位於中国各个省份的战略性位置。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继续进行新并购活动并为15个城市燃气项目投资或支付 3.91亿港元。当中大部分项目由本集团全资或过半数拥有。此外,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宣布或董事会已批准另外17个建议投资的城市燃气 分销及相关项目,其建议投资额为11.83亿港元,上述新投资合计15.74亿港元。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也积极探索拓展其产业价值链及客户基础。华润燃气在福建 省与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探索售电业务合作,藉助双方优势,设立合资公司。 华润燃气拥有2,630万居民用户,19万工商业用户,在未来,我们将继续发挥华润 燃气客户资源优势,选择燃气业务发展良好、逐渐具备政策条件的省份开展售电 业务,挖掘燃气现有客户的用电需求。 同样在二零一六年,本公司在分布式能源领域开展了6个试点项目,总装机规模 40MW,总投资预计约3.80亿港元,涵盖酒店、医院、购物中心、工业园区等多 种业态。 华润燃气也将关注国家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政策,积极探索充电桩业务的发展,在 杭州,华润燃气与当地公交集团合作,为置换後的电动巴士提供电力服务。 该等投资将让本集团能进一步拓展其於中国的覆盖范围及足迹。本集团在该等省 份拥有现有的城市燃气业务,且在中国多个战略性位置设有17个区域中心。根据 地理位置划分,该等投资的项目将由有关区域中心进行有效整合及管理。因此, 董事认为该等投资可与本集团现有燃气业务产生协同效应,从而可扩阔本集团的 收益基础并提升及维持其盈利能力。 企业社会责任 在企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华润燃气积极推进董事会公司管治的发展,构建并不断 完善董事会和管理层,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形成有效运 转的法人治理结构。本公司高度重视诚信合规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和 商业道德,坚持以公平诚信原则处理与员工、供应商、客户、政府部门、合作伙 伴以及竞争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关系,以诚信赢得市场、赢得尊重,以合规经营提 升本公司内在品质和价值。 在可持续发展方面,面向未来,本公司积极探索拓展产业价值链一体化协同发 展,打造绿色、低碳能源格局,在优化城市能源结构,促进城市低碳经济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以及改善城市形象及投资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6 股本 本公司股本於年内的变动详情载於综合财务报表。 末期股息 董事议决建议派付末期股息每股30港仙,连同已派付的中期股息每股15港仙,二 零一六年的合共分派为每股45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33港仙)。 待股东於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 日向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支付。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 五)(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为确定有权出席拟於二零一 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股东之身份,填 妥的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星期四)下午四时 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地址为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待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後,所建议之末期股息将派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 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办公时间结束後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股东,并且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星期五)当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 合享有建议之末期股息之资格,填妥的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於二零一 七年六月一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回、出 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 7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守则」)中的强制性条文的规 定。为符合守则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本公司已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采纳 企业管治手册(「手册」),并其後分别於二零零八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零年、 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对其进行更 新。手册内容包括(其中包括)董事职责、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有关雇 员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审核与风险管理、薪酬、提名、投资及企业管治委 员会的功能及职权范围、资料披露、与股东沟通、股东提名候选董事的程序及董 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等内容。手册已采纳并反映守则的所有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除偏离守则条文D.1.4及E.1.2外,本公司於年内已遵守守则的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偏离行为之解释如下: 守则条文D.1.4规定,本公司应有正式的董事委任书,订明有关彼等委任的主要条 款及条件。本公司并没有向董事发出正式的委任书,惟彼等须根据细则至少每三 年轮值退任一次。再者,董事须参考由公司注册处出版之《董事责任指引》及由香 港董事学会出版之《董事指引》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指南》(如适用)中列明之指引 履行彼等作为本公司董事之职责及责任。而且,董事亦须遵守法规及普通法之要 求、上市规则、法律及其他监管要求及本公司之业务及管治政策。 守则条文E.1.2规定,董事会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董事会主席因其他公务, 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除上述披露者外及根据董事之意见,本公司於年内一直遵守守则内所载之守则条 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作为本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守则。本公司已向所有董事作出特 定查询,全体董事确认在年内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准则。 8 经审核财务报表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报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收入 3 32,916,149 32,834,035 销售成本 (21,732,021) (22,835,173) 毛利 11,184,128 9,998,862 其他收入 4 648,334 682,373 销售及分销开支 (3,413,472) (3,126,233) 行政开支 (2,463,983) (2,663,447) 5,955,007 4,891,555 财务成本 (538,452) (540,722) 应占合营公司业绩 653,064 840,428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18,967 120,082 除税前溢利 5 6,188,586 5,311,343 税项 6 (1,750,778) (1,508,236) 年内溢利 4,437,808 3,803,107 年内其他全面开支 随後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为呈列货币产生的汇兑差额 (1,020,355) (1,565,831) 随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产生的汇兑差额 (1,293,136) �C 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2,124,317 2,237,276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3,289,399 2,837,910 非控股权益 1,148,409 965,197 4,437,808 3,803,107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全面收入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1,533,442 1,573,301 非控股权益 590,875 663,975 2,124,317 2,237,276 港元 港元 每股盈利 8 基本 1.51 1.30 9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4,058,871 22,717,164 预付租约款项 1,522,489 1,455,967 投资物业 41,640 39,855 於合营公司权益 9,028,797 9,993,948 於联营公司权益 1,863,017 1,952,824 可供出售投资 63,983 59,805 商誉 633,286 676,169 经营权 1,246,839 1,298,374 递延税项资产 209,637 190,323 经营权按金 1,859 20,641 预付租约款项按金 74,757 65,460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按金 274,443 344,107 投资按金 684,732 731,098 39,704,350 39,545,735 流动资产 存货 413,426 570,516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9 8,020,647 7,368,988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 1,881,976 1,534,776 预付租约款项 82,837 74,683 已抵押银行存款 46,581 50,702 其他存款 4,028,548 �C 银行结余及现金 5,500,753 10,750,872 19,970,768 20,350,537 10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10 10,574,023 12,441,037 应付客户合约工程款项 11,162,862 8,168,338 政府补助金 44,782 24,490 银行及其他借贷 3,139,480 4,219,798 应付税项 495,191 569,771 25,416,338 25,423,434 流动负债净值 (5,445,570) (5,072,897) 34,258,780 34,472,838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1 222,401 222,401 储备 17,545,842 16,786,95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股本 17,768,243 17,009,359 非控股权益 5,936,550 5,477,647 23,704,793 22,487,006 非流动负债 政府补助金 133,548 104,489 银行及其他借贷 3,301,844 4,970,773 优先票据 5,726,370 5,708,620 其他长期负债 187,743 189,772 递延税项负债 1,204,482 1,012,178 10,553,987 11,985,832 34,258,780 34,472,838 11 附注: 1. 编制基准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的适用披露规定而呈列。本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而编制。 於编制本综合财务报表时,有见及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逾其 流动资产5,445,570,000港元及本集团有资本承担133,584,000港元,本公司董事已审慎考虑 本集团的未来流动资金状况。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及其他借贷合 共6,441,324,000港元,其中3,139,480,000港元被分类为流动负债。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 团与银行的良好往绩记录及关系会提升本集团续新借贷融资的能力。 本公司董事认为,经计及本集团的未动用的银行贷款备用额及内部录得资金及上述其他因 素,本集团有充足营运资金可满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计未来十二个月的现时需 求。因此,本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持续经营基准予以编制。 2. 采纳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采纳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善(二零一二年至 二零一四年期间)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的例外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的修订 收购於合营公司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的修订 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式之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的修订 农业:结果植物 於本年度采纳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及状况及�u或本集团综 合财务报表所载列的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12 2. 采纳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续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及相关修订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的交易的分类及计量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的应用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的 资产出售或注资4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 披露计划2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善 (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期间) 5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於有待确定日期或之後开始年度期间生效。 5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如适用)或以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 效。 整体而言,本公司董事预期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将导致相应 项目提早确认信贷亏损,而彼等目前正在评估潜在影响。 本公司董事预期,日後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可能导致作出更多披露,但将不会对 相应报告期内确认收入之时间及金额造成重大影响。 初步评估表明,该等安排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下的租赁定义,因此,本集团将就 所有该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除非在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後其符合 低价值或短期租赁的资格。此外,应用新规定或会导致上述计量、呈列及披露出现变化。 然而,在董事完成详细审阅之前,提供财务影响之合理估计并不切实可行。 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其他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构成重 大影响。 13 3. 收益及分类资料 为就资源分配及分类业绩评估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即主要营运决策者)报告之资料,重点 为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类型。 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的经营分类如下: (i) 销售及分销气体燃料及相关产品-销售天然气及较少量住宅、商业和工业用液化石 油气 (ii) 燃气接驳-根据燃气接驳合约建设燃气管网 (iii) 销售燃气器具-销售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 (iv) 设计及建设服务-有关燃气接驳项目的设计、建设、顾问及管理 (v) 加气站-於天然气加气站销售气体燃料 往年,主要营运决策者按两个经营分类评估本集团的业务:(a)销售及分销气体燃料及相关 产品;及(b)燃气接驳。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主要营运决策者已重新 评估并将本集团业务重组并入(i)销售及分销气体燃料及相关产品;(ii)燃气接驳;(iii)销售 燃气器具;及(iv)设计及建设服务。於二零一六年下半年,新增一项经营分类(v)加气站。 该新分类报告由管理层用来分析其业务表现。上述比较资料已於分类资料以及综合损益及 其他全面收入报表重列以符合本年度呈列。 分类业绩指各分类所赚取的除税前溢利,但不包括杂项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财务 成本、投资物业折旧、中央行政成本及董事薪金。 14 3. 收益及分类资料-续 分类收益、分类业绩、分类资产及分类负债的资料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类收益及业绩 销售及分销 气体燃料及 相关产品 燃气接驳 销售燃气 器具 设计及 建设服务 加气站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外销 20,765,144 7,438,761 268,877 1,336,892 3,106,475 32,916,149 业绩 分类业绩 2,810,282 3,588,493 42,130 173,485 616,743 7,231,133 应占合营公司业绩 653,064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18,967 财务成本 (538,452) 未分配收入 473,032 未分配开支 (1,749,158) 除税前溢利 6,188,586 15 3. 收益及分类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续 分类资产及负债 销售及分销 气体燃料及 相关产品 燃气接驳 销售燃气 器具 设计及 建设服务 加气站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分类资产 29,148,862 3,259,320 79,805 477,299 1,679,770 34,645,056 於合营公司的权益 9,028,797 於联营公司的权益 1,863,017 递延税项资产 209,637 未分配公司资产 (附注a) 13,928,611 59,675,118 负债 分类负债 2,826,367 12,599,333 62,446 782,892 226,987 16,498,025 应付税项 495,191 递延税项负债 1,204,482 未分配公司负债 (附注b) 17,772,627 35,970,325 其他资料 计量分类溢利及分类资产所计入之款项: 销售及分销 气体燃料及 相关产品 燃气接驳 销售燃气 器具 设计及 建设服务 加气站 未分配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添置非流动资产 4,124,792 �C �C 5,211 139,921 8,828 4,278,752 收购附属公司所产生 之非流动资产添置 803,661 �C �C �C �C 2,788 806,449 折旧及摊销 1,180,084 �C �C 3,780 101,293 2,921 1,288,078 解除预付租约款项 73,568 �C �C �C 1,369 �C 74,937 应收贸易账款减值亏损 22,160 �C 824 493 52 �C 23,529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 17,345 �C �C �C �C �C 17,345 预付租约款项亏损 774 �C �C �C �C �C 774 16 3. 收益及分类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类收益及业绩 销售及分销 气体燃料及 相关产品 燃气接驳 销售燃气 器具 设计及 建设服务 加气站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外销 20,248,511 6,868,798 187,834 1,550,443 3,978,449 32,834,035 业绩 分类业绩 2,113,430 3,100,175 27,284 71,121 1,078,733 6,390,743 应占合营公司业绩 840,428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20,082 财务成本 (540,722) 未分配收入 523,513 未分配开支 (2,022,701) 除税前溢利 5,311,343 分类资产及负债 销售及分销 气体燃料及 相关产品 燃气接驳 销售燃气 器具 设计及 建设服务 加气站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分类资产 26,787,936 3,083,165 72,129 449,373 1,704,736 32,097,339 於合营公司的权益 9,993,948 於联营公司的权益 1,952,824 递延税项资产 190,323 未分配公司资产 (附注a) 15,661,838 59,896,272 负债 分类负债 2,715,565 9,736,437 23,347 641,641 85,570 13,202,561 应付税项 569,771 递延税项负债 1,012,178 未分配公司负债 (附注b) 22,624,756 37,409,266 17 3. 收益及分类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续 其他资料 计量分类溢利及分类资产所计入之款项: 销售及分销 气体燃料及 相关产品 燃气接驳 销售燃气 器具 设计及 建设服务 加气站 未分配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添置非流动资产 4,723,524 �C �C 3,613 222,250 11,099 4,960,486 收购附属公司所产生 之非流动资产添置 5,609 �C �C �C �C 5,150 10,759 折旧及摊销 967,520 �C �C 4,071 69,228 3,371 1,044,190 解除预付租约款项 71,465 �C �C �C 1,231 �C 72,696 应收贸易账款减值亏损 26,313 �C �C 1,026 824 �C 28,16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 5,931 �C �C 159 �C �C 6,090 预付租约款项亏损 1,061 �C �C �C �C �C 1,061 附注: a. 未分配公司资产指收购附属公司所产生的商誉、投资物业、投资按金、可供出售投 资、其他应收款、已抵押银行存款以及银行结余及现金。 b. 未分配公司负债指其他应付款、应计开支、银行及其他借贷以及优先票据。银行及 其他借贷及优先票据由本集团的司库集中管理,故分类为未分配公司负债。 地区资料 有关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工具及递延税项资产)的资料根据资产所在地呈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38,745,424 38,563,860 香港 574 649 38,745,998 38,564,509 於该两年内,本集团的收入均於中国产生。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於该两年内,并无来自单一外部客户交易的收益占本集团收益10%或以上。 18 4. 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收入包括: 政府补助金 48,869 37,238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99,934 159,763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100,608 34,006 来自存放於同系附属公司的存款利息收入 25,904 30,098 来自向中间控股公司提供的贷款利息收入 �C 19,689 来自向同系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利息收入 �C 6,426 来自合营公司的利息收入 6,277 2,784 来自投资物业的租金收入(开支4,512,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4,554,000港元)) 34,737 32,905 5. 除税前溢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除税前溢利已扣除: 员工成本 董事酬金 27,342 14,845 其他员工 -薪金及红利 2,350,151 2,180,671 -其他福利 452,983 434,431 -奖励计划下论功行赏的奖金 38,759 19,255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467,580 410,812 员工成本总额 3,336,815 3,060,014 核数师酬金 13,751 11,372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221,032 980,687 解除预付租约款项 74,937 72,696 投资物业折旧 2,921 3,371 经营权摊销(已计入行政开支) 64,125 60,132 应收贸易账款减值亏损 23,529 28,16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 17,345 6,090 出售预付租约款项亏损 774 1,061 租赁物业的经营租约租金 169,406 164,871 19 6. 税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税项支出包括: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1,586,276 1,378,061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37,255) (13,294) 有关中国投资已分派溢利及集团内重组支付的预扣税 60,180 68,751 1,609,201 1,433,518 递延税项 141,577 74,718 1,750,778 1,508,236 年内的香港利得税乃根据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二零一五年:16.5%)计算。本公 司及其於香港经营的附属公司并无应课税溢利,因此,并无於综合财务报表内计提香港利 得税拨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国附 属公司的税率为25%,惟若干集团实体享有各种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通知(财税二零一一年第1号),外资企业仅於向外 国投资者分派其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前赚取的溢利时可豁免缴纳预扣税;而於该日後根 据所产生溢利而分派的股息则须根据新税法第3条及第27条以及其详细实施规则第91条按 5%或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中国实体扣除)。 7. 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确认为分派的股息: 二零一六年中期股息-每股15港仙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五年中期股息-每股10港仙) 326,392 217,464 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每股23港仙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每股20港仙) 500,468 434,928 826,860 652,392 董事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30港仙(二零一五 年:23港仙),总额达653,46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00,468,000港元)。 20 8.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盈利: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3,289,399 2,837,910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股份数目: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加权平均已发行股份数目 减为奖励计划持有的股份 2,176,106,473 2,175,077,350 由於两个年度并无已发行的潜在普通股,故并无呈列每股摊薄盈利。 9. 应收贸易账款 本集团给予其客户的信贷期一般为30天至90天。已扣除呆账拨备的应收贸易账款於报告期 末基於发票日期(相当於各收入确认日期)的账龄分析呈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 90天 3,737,008 3,376,657 91- 180天 430,682 377,684 181- 365天 238,399 221,288 365天以上 48,184 40,022 4,454,273 4,015,651 21 10. 应付贸易账款 应付贸易账款於报告期末基於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呈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 90天 3,274,005 2,872,775 91- 180天 453,687 489,573 181- 365天 606,642 741,946 365天以上 634,756 588,141 4,969,090 4,692,435 购货的平均信贷期为7天至180天。本集团已制定财务风险管理政策,以确保於有关信贷期 内支付所有应付账款。 11. 股本 股份数目 股份面值 千港元 每股0.10港元的股份 法定: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000,000,000 1,0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224,012,871 222,401 本公司的法定、已发行及缴足股本於两个年度内并无任何变动。 22 账目审阅及审计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由本公司审核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两名非执行董 事组成)审阅及本公司之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核。独立核数师报告 书将载於将寄发予股东的年报内。 刊载年报於联交所网站 本公司年报将於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及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 网站(www.crgas.com.hk)刊载。 致谢 藉此机会,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向我们的业务夥伴、客户及股东致以最诚挚的谢 意,感谢彼等的鼎力支持以及本集团全体员工为履行其职责及达致本集团业务目 标而付出的辛勤工作及奉献精神。 代表董事会 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王传栋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为执行董事王传栋先生、石善博先生、葛彬先生及 王添根先生;非执行董事杜文民先生、魏斌先生、陈鹰先生及王彦先生;及独立 非执行董事黄得胜先生、于剑女士、俞汉度先生及秦朝葵先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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