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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業績公告

-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 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03328,4605(优先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董事会欣然宣布本行及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 报告期」),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信息(「 年度业绩」)。本行董事会(「 董事会」)及其辖下的审计委员会 已审阅并确认此年度业绩。 一、公司基本情况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上市交易所 A股 交通银行 601328 上海证券交易所 H股 交通银行 03328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境内优先股 交行优1 360021 上海证券交易所 境外优先股 BOCOM 15USDPREF 4605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姓名 杜江龙 联系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电话 86-21-58766688 传真 86-21-58798398 电子信箱 investor@bankcomm.com - 2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 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全年业绩 (人民币百万元) 利息净收入 134,871 144,172 134,776 130,658 120,126 税前利润 86,110 86,012 84,927 79,909 75,211 净利润(归属於母公司股东) 67,210 66,528 65,850 62,295 58,369 於年终截止日 (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总额 8,403,166 7,155,362 6,268,299 5,960,937 5,273,379 其中:客户贷款 4,102,959 3,722,006 3,431,735 3,266,368 2,947,299 负债总额 7,770,759 6,617,270 5,794,694 5,539,453 4,891,932 其中:客户存款 4,728,589 4,484,814 4,029,668 4,157,833 3,728,412 股东权益(归属於母公司股东) 629,142 534,885 471,055 419,561 379,918 每股计 (人民币元) 每股收益(归属於母公司股东) 0.89 0.90 0.89 0.84 0.88 每股净资产(归属於母公司股东)1 7.67 7.00 6.34 5.65 5.12 主要财务比率 (%) 平均资产回报率 0.87 1.00 1.08 1.11 1.18 平均股东权益报酬率 12.18 13.43 14.79 15.58 17.91 成本收入比2 31.77 30.54 30.52 29.68 29.86 减值贷款率 1.52 1.51 1.25 1.05 0.92 拨备覆盖率 150.50 155.57 178.88 213.65 250.68 资本充足指标 (除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资本净额3 723,961 627,862 584,502 516,482 不适用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净额3 568,131 518,487 470,456 416,961 不适用 其他一级资本3 59,920 14,943 10 4 不适用 二级资本3 95,910 94,432 114,036 99,517 不适用 风险加权资产3 5,163,250 4,653,723 4,164,477 4,274,068 不适用 资本充足率(%)3 14.02 13.49 14.04 12.08 不适用 一级资本充足率(%)3 12.16 11.46 11.30 9.76 不适用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3 11.00 11.14 11.30 9.76 不适用 注: 1. 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後的归属於母公司的股东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 数。 2. 为业务及管理类费用与各类净收入之和的比率。 3.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计算。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从2013年起开始执行,因此 无此前年度比较数据;此外,经监管核准,本集团自2014年4月开始实施资本管 理高级方法。 - 3 - (二)近三年信用评级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标准普尔 A-/A2 �u稳定 A-/A2 �u稳定 A-/-- �u稳定 穆迪 A2/P-1 �u稳定 A2/P-1 �u稳定 A3/P-2 �u稳定 惠誉 A/F1 �u稳定 A/F1 �u稳定 A/F1 �u稳定 注:评级格式为长期外币存款评级�u短期外币存款评级�u评级展望。 三、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於本行备置於本行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 名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74,262,726,645股,其中:A股股份 39,250,864,015股,占比52.85%;H股股份35,011,862,630股,占比47.15%。本行普 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可流通股份。 (一)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 增减 (股) 期末持股 数量 (股) 比例 (%) 股份类别 质押或 冻结情况1 股东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C 15,148,693,829 20.40 A股 无 国家 �C 4,553,999,999 6.13 H股 无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109,660 14,945,274,723 20.12 H股 未知 境外法人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C 13,886,417,698 18.70 H股 无 境外法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C 1,877,513,451 2.53 A股 无 国家 �C 1,405,555,555 1.89 H股 无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20,984,914 1,698,194,809 2.29 A股 未知 国有法人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C 1,246,591,087 1.68 A股 未知 国有法人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C 808,145,417 1.09 A股 未知 国有法人 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C 794,557,920 1.07 A股 未知 国有法人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6,838,391 745,305,404 1.00 A股 未知 国有法人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C 663,941,711 0.89 A股 未知 国有法人 - 4 - 注: 1. 除标明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的股份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未知上述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於《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H股股份合计数。 3. 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所载,截至2016年12月31日,香港上海�蠓嵋�行有限公司 (「 �蠓嵋�行」)持有H股股份13,886,417,698股。根据�蠓峥毓�(HSBC Holdings plc)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报备的披露权益表格,截至2016年12月31 日,�蠓嵋�行实益持有本行H股14,135,636,613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9.03%。�蠓嵋�行被视为实益拥有H股的股份权益情况详见本节「主要股东及根 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二和第三分部的规定 须予披露权益或淡仓的人士」。 4. 根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社保基金理事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截至 2016年12月31日,除载於本行股东名册的持股情况,社保基金理事会还持有本 行H股7,636,840,777股,其中:7,027,777,777股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 限公司名下,609,063,000股通过若干资产管理人间接持有。截至2016年12月31 日,社保基金理事会共持有本行A股和H股10,919,909,783股,占本行已发行普 通股股份总数的14.70%。 - 5 - (二)主要普通股股东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二和第三分部的规定须予 披露权益或淡仓的人士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就本行董事(「 董事」)、监事(「 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所 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所备存的登记册所记录,主要股东及其他 人士(不包括本行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拥有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 及淡仓如下: 主要股东名称 身份 A股数目 权益性质1 约占全部 已发行A股 百分比 (%) 约占全部 已发行股份 百分比 (%) 财政部 实益拥有人 15,148,693,8292 好仓 38.59 20.40 社保基金理事会 实益拥有人 1,877,513,4513 好仓 4.78 2.53 主要股东名称 身份 H股数目 权益性质1 约占全部 已发行H股 百分比(%) 约占全部 已发行股份 百分比(%) 社保基金理事会 实益拥有人 9,042,396,3323 好仓 25.83 12.18 财政部 实益拥有人 4,553,999,9992 好仓 13.01 6.13 �蠓嵋�行 实益拥有人 14,135,636,613 好仓 40.37 19.03 受控制企业权益 2,674,2324 好仓 0.01 0.004 合计: 14,138,310,845 40.38 19.04 HSBC Finance (Netherlands) 受控制企业权益 14,138,310,8455 好仓 40.38 19.04 HSBC Bank plc 实益拥有人 9,012,000 好仓 0.03 0.01 受控制企业权益 63,2506 好仓 0.0002 0.0001 合计: 9,075,250 0.03 0.01 HSBC Holdings plc 受控制企业权益 14,147,386,0957 好仓 40.41 19.05 - 6 - 注: 1. 非透过股本衍生工具持有的好仓。 2. 据本行所知,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政部持有本行H股股份4,553,999,999 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13%;持有本行A股股份15,148,693,829股,占 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0.40%。 3. 据本行所知,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本行 H股股份 9,042,396,332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2.18%;持有本行 A股股份 1,877,513,451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53%。 4. �蠓嵋�行持有恒生银行有限公司62.14%的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蠓� 银行被视为拥有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的权益。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的2,674,232股H股之权益。 该2,674,232股H股为Hang Seng Bank Trustee International Limited所直接持有的 2,581,887股H股及Hang Seng Bank (Trustee) Limited所直接持有的92,345股H股的 总和。 5. HSBC Asia Holdings BV全资持有�蠓嵋�行,HSBC Asia Holdings BV为HSBC Asia Holdings (UK) Limited所全资持有,HSBC Asia Holdings (UK) Limited 则为HSBC Holdings BV所全资持有,而HSBC Holdings BV为HSBC Finance (Netherlands)所全资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HSBC Asia Holdings BV , HSBC Asia Holdings (UK) Limited ,HSBC Holdings BV 及 HSBC Finance (Netherlands)均各自被视为拥有�蠓嵋�行持有的14,138,310,845股H股之权益。 6. HSBC Trustee (C.I.) Limited持有63,250股H股。HSBC Trustee (C.I.) Limited为 HSBC Private Bank (C.I.) Limited所全资持有,HSBC Private Bank (C.I.) Limited 则为HSBC Private Banking Holdings (Suisse) SA所全资持有,HSBC Private Banking Holdings (Suisse) SA则为HSBC Europe (Netherlands) BV所全资持有, 而HSBC Bank plc持有HSBC Europe (Netherlands) BV 94.90%的权益。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HSBC Private Bank (C.I.) Limited ,HSBC Private Banking Holdings (Suisse) SA ,HSBC Europe (Netherlands) BV ,HSBC Bank plc均各自 被视为拥有HSBC Trustee (C.I.) Limited持有的63,250股H股之权益。 7. HSBC Holdings plc全资持有HSBC Finance (Netherlands)及HSBC Bank plc。根 据注4、注5、注6及《证券及期货条例》,HSBC Holdings plc被视为拥有�蠓嵋� 行持有的14,138,310,845股H股之权益及HSBC Bank plc持有的9,075,250股H股之 权益。 除上述披露外,於2016年12月31日,在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备存的 登记册中,并无任何其他人士(不包括本行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或公司 在本行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二、三分部 须向本行及香港联交所作出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 7 - 四、优先股相关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末近三年优先股的发行与上市情况 经中国银监会银监覆�z2015 �{ 419号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z2015 �{ 1646号文核准,本行於2015年7月29日成功在境外 市场非公开发行了24.5亿美元优先股。本次境外优先股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20美元�u股,全部以美元认购。本次发行的境外优先股 於2015年7月3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2015年7月29日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本次境外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 总额约为人民币149.82亿元,在扣除佣金及发行费用後,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 民币149.24亿元,全部用於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经中国银监会银监覆�z2015 �{ 660号文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z2016 �{ 1312 号文核准,本行於2016年9月2日成功非公开发行4.5亿股境内优先股。本次境 内优先股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 上交所」)上证函�z2016 �{ 1824号文同意,本次境内优先股於2016年9月29 日起在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本次境内优先股募集资金的总额为人民 币45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52亿元,全部用 於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优先 股代码 优先股简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 票面 股息率 (%) 发行数量 (股)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 交易数量 (股) 终止 上市日期 4605 BOCOM 15USDPREF 2015/7/29 20美元�u股 5.00 122,500,000 2015/7/30 122,500,000 �C 360021 交行优1 2016/9/2 人民币100元�u股 3.90 450,000,000 2016/9/29 450,000,000 �C - 8 - (二)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1. 优先股股东总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总数为1户,境内优先股股东 总数为42户。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前上一月末( 2017年2月28日),本行境外 优先股股东总数为1户,境内优先股股东总数为42户。 2. 截至报告期末境外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境外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增减(股) 期末持股 数量(股) 持股 比例(%) 所持股份 类别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股东性质 1 DB Nominees (Hong Kong) Limited �C 122,500,000 100.00 境外优先股 未知 �C 境外法人 注: 1. 境外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 计。 2. DB Nominees (Hong Kong) Limited以托管人身份,代表截至2016年12月31 日在清算系统Euroclear和Clearstream中的所有获配售人持有122,500,000股 境外优先股,占本行境外优先股总数的100%。 3. 「持股比例」指境外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 股份总数的比例。 4. 本行未知境外优先股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 於一致行动人。 - 9 - 3.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前十名境内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增减(股) 期末持股 数量(股) 持股比例 (%) 所持股份 类别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性质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C 100,000,000 22.22 境内优先股 未知 �C 国有法人 2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中诚 中信 资债通单一资金信托 �C 21,000,000 4.67 境内优先股 未知 �C 其他 3 浦银安盛基金公司- 浦发-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上海分行 �C 20,000,000 4.44 境内优先股 未知 �C 其他 4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干元-日新月异」开放式 理财产品单一资金信托 �C 20,000,000 4.44 境内优先股 未知 �C 其他 5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 20,000,000 4.44 境内优先股 未知 �C 其他 6 博时基金-工商银行- 博时-工行-灵活配置 5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 �C 20,000,000 4.44 境内优先股 未知 �C 其他 7 兴全睿众资产-平安银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 20,000,000 4.44 境内优先股 未知 �C 其他 8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C 17,000,000 3.78 境内优先股 未知 �C 其他 9 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 �C 15,000,000 3.33 境内优先股 未知 �C 国有法人 10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 �C 15,000,000 3.33 境内优先股 未知 �C 其他 - 10 - 注: 1. 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 计。 2. 「持股比例」指境内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 股份总数的比例。 3. 本行未知前十名境内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於一致行动人。 (三)优先股股息分配情况 本行境外优先股每年付息一次,以现金形式支付,计息本金为已发行且存续的 境外优先股总金额。本行境外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且境外优先 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後,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 配。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本行201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境外优先股首次股息分配方案。本行本次派发境外优先股股 息总额为136,111,111美元,其中:按照境外优先股发行条款的5%(税後)股息 率,向优先股股东实际支付122,500,000美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按10%的税 率代扣代缴所得税13,611,111美元,由本行承担。本行实施派发境外优先股股 息的情况请参见本行於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上述股息已於2016年7月29日以现金方式支付。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境内优先股股息的派发事项。 (四)优先股其他信息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栏报》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 定》等规定,以及本行优先股的主要条款,本行发行的优先股符合作为权益工 具核算的要求,因此本行发行的优先股作为权益工具核算。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回购或转换事项,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 项。 - 11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集团主要业务回顾 2016年,本集团积极应对经济增长趋缓、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及金融市场波动等 外部环境变化,不断改革创新、转型发展,�实推进「两化一行」发展战略, 实现经营业绩稳健增长、综合竞争力稳步提升。报告期末,集团资产总额达人 民币84,031.66亿元,较年初增长17.44%。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净利润(归属於 母公司)人民币672.10亿元,同比增长1.03%。 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部署和重大建设 项目,做大社会融资规模。报告期末,集团客户贷款余额(拨备前,如无特别 说明,下同)达人民币41,029.59亿元,较年初增长10.24% ,同比多增人民币 906.82亿元。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公司信贷和类信贷收回移位再贷规模达 人民币6,872.79亿元,腾挪资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大力 发展绿色金融,低碳经济、节能环保等绿色经济领域客户及项目持续增长,报 告期内成功发行第一期人民币3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集团个人贷款余额较年 初增长19.42% ,贷款占比提升至28.91%。 发挥「两化一行」战略优势,打造财富管理经营特色。国际化、综合化步伐加 快,跨境跨业跨市场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境外银行机构和子公司资产总额较年 初增长22.21% ,在集团总资产中占比为13.22% ,较年初提高0.52个百分点; 实现净利润同比增长27.37% ,在集团净利润中占比为13.39% ,同比提高2.77 个百分点。国际化布局连落五子,伦敦分行、卢森堡分行、卢森堡子行下设 巴黎和罗马分行陆续开业,控股收购巴西BBM银行(交银BBM)顺利完成交 割。做大做强理财业务、交易型业务、创新型业务和代销业务等,着力打造 财富管理经营特色。报告期末,全行托管资产规模达人民币70,095.89亿元, 较年初增长25.66%;管理的个人金融资产(AUM)达人民币27,071.48亿元,较年 初增长10.41%;报告期内,人民币表内外理财日均规模达人民币1.66万亿元, 同比增长23.11%。 加快推动转型发展,持续 实客户基础。个人金融业务快速发展,业务结 构合理优化。报告期内,个金业务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91.35亿元,同比增长 51.16%;税前利润占比为22.22% ,同比上升7.50个百分点。表内外业务协同 发展,非利息收入贡献持续提升。报告期内,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达人民币 367.95亿元,同比增长5.0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达18.96% ,同比提升 0.96个百分点。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全面推动客户分层分类分级体系建设。 - 12 - 报告期末,境内行对公客户总数较年初增长9.96% ,且优质客户、战略性客户 覆盖率有所提升;个人客户总数较年初增长10.79% ,其中,达标交银理财、 达标沃德、私人银行客户数较年初分别增长5.41%、17.73%和18.83%;同业客 户基本实现总行级银行业客户和其他主要金融行业客户合作全覆盖。 全面推进深化改革,有效激发经营活力。 《交通银行深化改革方案》实施一年多 以来,大刀阔斧推进内部经营机制改革和经营模式创新。改革前台板块架构, 提高市场响应速度和跨境跨业跨市场综合经营能力。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完 善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发展责任。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推行全员全产品计价 考核,调动员工积极性。推进「三位一体」网点经营模式转型和省辖分行改革发 展,全面提升服务社会大众水平。创新事业部制经营,打造分行和事业部「双 轮驱动」转型发展格局,事业部利润贡献度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六大事业部 制利润中心税前拨备前利润同比增长25.92%。 - 13 - 强化全面风险管理,不断增强资本实力。本集团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 境,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业务全流程管理;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 构建风险统一监测平台,坚持向风险管理要效益;加大不良资产和逾期贷款处 置力度,顺利完成首单不良资产证券发行。报告期末,集团减值贷款微升, 逾期贷款双降:减值贷款余额为人民币624.00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61.94亿 元,同比少增人民币69.95亿元;减值贷款率为1.52% ,较年初微升0.01个百分 点;逾期贷款余额较年初减少人民币51.50亿元,逾期贷款占比较年初下降0.40 个百分点。本集团坚持走资本集约型发展道路,积极推动业务结构调整和内部 资本管控,风险加权资产(RWA)增速低於资产增速6.49个百分点,且RWA占 总资产的比例连续三年下降。成功发行人民币450亿元境内优先股,为截至目 前单次发行规模最大、票面股息率最低的商业银行优先股,有效夯实资本实 力。报告期末,集团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4.02%和12.16% , 较年初分别上升0.53个和0.70个百分点。 塑造良好服务形象,持续提升品牌价值。2016年,集团连续八年跻身《财富》 (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153位,较上年提升37位;列《银行 家》 (The Banker)杂志全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13位,较上年提升4位, 连续三年跻身全球银行20强。报告期内,本集团共有140家网点获评中国银行 业协会「千佳」示范单位,获评网点数量再创新高,排名行业第一。在中国零售 银行客户满意度评价中连续三年排名第一,持续塑造本行良好服务形象。荣获 《证券时报》「 2016年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等奖项,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 14 - 1. 公司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集团公司金融业务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439.94亿元,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人民币159.54亿元;境内行对公客户总数较年 初增长9.96%。 报告期末,集团公司存款余额达人民币32,062.41亿元,较年初 增长5.80%;公司贷款余额达人民币29,167.72亿元,较年初增长 6.89%。 报告期末,集团公司减值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80.97亿元,减值贷 款率为1.65%。 本集团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课题和重大项目,紧抓产业结构调 整和转型升级等领域业务机遇,积极支持优质小微业务发展,不断提升 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持续优化资产负债业务结构,全力打造「商行+投 行、表内+表外、股权+债权、境内+境外、线上+线下」的公司金融一体 化综合服务提供商。 (1) 企业与机构业务 跟进国家和地区重点战略,建立健全公司业务协同机制,强化多元 化融资渠道对接。推进客户分层分类分级建设,持续完善公司客户 管理服务体系。组建战略客户部、投行业务中心和跨境贸易金融中 心等准事业部。推动与各级政府、社会资本方以及其他市场主体的 业务合作,与多地省、市政府签署「十三五」期间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成功参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并获基金董事席位。研发首 套全国性的三方支付直连跨境电商集中支付系统。搭建全新的社保 金融服务系统平台,成功推出社保微信平台。银团贷款业务获得中 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突出贡献奖」。 - 15 - (2) 小微企业业务 加强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运用,积极打造「快捷抵押贷」、「 POS 贷」、「税融通」、「沃易贷」、「政府采购贷」、「优贷通」等一系列线 上线下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存款、理财等全方位一揽子金 融服务。创新担保方式,拓宽小微企业增信渠道,小微企业贷款中 通过盘活企业自身资产提供风险缓释的贷款余额占比达六成以上。 试点开展「两权」抵押贷款,积极支持「双创」领域的小微企业。报 告期末,境内行符合国家四部委标准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人民币 6,839.58亿元,较年初增长9.53%。 (3) 「一家分行做全国」产业链金融业务 不断推动产品创新和系统建设,为重点客户及其上下游提供更为丰 富的贸易金融服务。持续打造「快易收」、「快易贴」两项拳头产品, 积极把握电子汇票推广契机,推出「商业汇票在线贴现」等「快易链」 创新产品。密切关注大型客户向产业互联网转型的趋势,主动开发 配套支付结算与贸易融资产品,与建筑施工、医疗卫生和石油化工 等领域重点客户开展深度合作。报告期末,境内行累计拓展达标产 业链网络突破2,000个,达标链属企业超过25,000户。荣膺《亚洲银行 家》颁发的「 2016年中国最佳国内贸易金融银行」奖项。 (4) 现金管理业务 优化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双向外汇资金池功能,创新推出 市场领先的集中收付汇及轧差净额结算系统,支持中国企业全球化 进程。推出跨行票据收付管理客户端服务,持续优化「招标通」、「多 边委贷」、「 Swiftnet银企直通车」等现金管理产品功能。全新推出财 务公司资金管理系统及集团账户收益再分配功能。报告期末,上线 - 16 - 「蕴通账户」现金管理的集团客户近1.8万户,涉及现金管理账户逾21 万户。荣获《财资》「 2016年中国最佳现金管理银行」、《首席财务官》 「 2016最受中国CFO信赖银行」和「中国最佳现金管理品牌」等奖项。 (5) 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业务 国际结算和跨境贸易融资业务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境内行办理 国际结算量达人民币41,028.93亿元;国际贸易融资发生量达人民币 1,070.25亿元。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协助企业应对复杂国际环 境。报告期内,境内行代客外汇交易类业务(不含结售汇)实现净收 入同比增长102.44%;境内行人民币期权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8.91%。 积极通过对外担保和国际保理等支持「一带一路」战略和「走出去」企 业。报告期内,境内行对外担保业务发生额达人民币1,829.01亿元, 国际保理业务量达人民币97.93亿元。 (6) 投资银行业务 抓住跨境并购机遇,报告期内新增并购贷款人民币112亿元,同比增 长266%。积极探索科技金融投贷联动试点,大力推进契约型基金、 并购基金、土储基金、地方政府债券过桥融资、政府购买�u采购项 目收益权私募证券化等业务创新。充分利用集团内研究资源,协同 推进研究型财务顾问业务,打造高端财务顾问品牌。在银行间市场 发行交元2016年第一期信用卡分期资产支持证券,规模达人民币80 亿元,为市场最大单个人消费贷款类证券化产品。报告期内,集团 - 17 - 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人民币53.06亿元,占集团全部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的13.30%。境内行累计主承销各类债券(不含地方政府债) 282 只,同比增长11.46% ,主承销发行金额(不含地方政府债)达人民币 3,881亿元。 (7) 资产托管业务 深入挖掘市场和客户需求,大力推进新产品、新业务,提高资产托 管业务综合效益。积极拓展养老金市场,成功中标成为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托管银行。紧抓香港地区第三方支付业务机会,发挥香港托 管中心属地、牌照、专业优势,创新服务模式。完善全流程风险管 理,加快推进新一代托管系统上线。报告期末,全行托管资产规模 达人民币70,095.89亿元,较年初增长25.66%。 2. 个人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集团个人金融业务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191.35亿元, 同比增长51.16%;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人民币178.82亿元,同比增 长13.25%;境内行个人客户总数较年初增长10.79%。 报告期末,集团个人存款余额达人民币15,175.60亿元,较年初 增长4.62%;个人贷款余额达人民币11,861.87亿元,较年初增长 19.42%。 报告期末,集团个人减值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43.03亿元,减值贷 款率为1.21%。 本集团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大力拓展零售储蓄存款、银行卡和个人 资产业务,加快财富管理银行建设进程,不断夯实零售客户基础、提升 服务品牌影响力,全面推进个人金融业务转型发展。 - 18 - (1) 个人存贷款 积极拓展储蓄存款,推动新客户新资金增长;加强大额存单和开放式 表内理财产品等销售,促进存款结构合理优化。优化零售资产业务 流程,加快提升申请进件、审查审批和登记放款等核心环节处理效 率。大力发展房贷业务,报告期末,集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余额达 人民币7,702.80亿元,较年初增长27.45%。 (2) 财富管理业务 持续推进「沃德财富十周年」大型营销活动,提升财富管理品牌影响 力。推出手机银行3.0版本,打造移动财富管理平台。在多家分行开 展沃德财富中医名家健康养生活动,打造中医养生服务特色。围绕 财富管理优化客户资产配置,不断提升私人银行专业化服务能力, 满足私人银行客户综合化、个性化需求。报告期末,管理的个人金 融资产(AUM)达人民币27,071.48亿元,较年初增长10.41%。达标交 银理财、达标沃德、私人银行客户数较年初分别增长5.41%、17.73% 和18.83%。 (3) 银行卡业务 信用卡业务 持续开展「最红星期五」、「跨年周周刷」、「餐饮超红季」等品牌营销 活动,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积极发展网上交易,开通微信支付 渠道,大力拓展直连商户,并推出日日刷等促销活动。在香港、 澳门、日本、韩国、泰国、美国6大出境重点地区开展境外商户活 动,提升境外交易额。推出「买单吧」 APP2.0版本,满足移动互联网 时代客户的用卡需求、提升客户用卡体验,绑卡用户超过1,700万 - 19 - 户。加大创新力度,推出「天使贷」等消费信贷新产品,覆盖Apple Pay等主流支付产品。与多家名企合作,推出交通银行沃尔玛环球 卡、华润万家信用卡、华润苏果信用卡、国航凤凰知音信用卡、优 酷信用卡和爱奇艺信用卡等联名信用卡。 报告期末,境内行信用卡在册卡量(含准贷记卡)达5,043万张,较年 初净增728万张;全年累计消费额达人民币18,387.29亿元,同比增长 21.16%;集团信用卡透支余额达人民币3,078.57亿元,较年初增长 13.37%;信用卡透支减值率1.95% ,较年初上升0.13个百分点。 借记卡业务 加 大 借 记 卡 业 务 创 新, 实 现 Apple Pay、Samsung Pay、HCE、 Huawei Pay、Mi Pay等云闪付功能,推出以立码付为代表的手机二 维码支付产品,实现他行客户在手机银行与「买单吧」开立个人Ⅱ类 账户。积极开展借记卡线上线下刷卡优惠活动,提升客户活跃度, 带动银行卡消费增长。报告期末,境内行太平洋借记卡发卡量达 12,017万张,较年初净增1,201万张;借记卡卡存款达人民币9,730.86 亿元,较年初增长5.03%。 3. 同业与金融市场业务 报告期末,集团证券投资规模达人民币22,523.92亿元,较年初增 长38.14%;证券投资收益率保持稳定。报告期内,金融市场资金 业务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204.02亿元。 本集团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持续夯实同业客户基础、 拓宽同业合作渠道,深入挖掘金融市场、资产管理、贵金属及大宗商品 等业务的发展潜力,严格把控各类风险,推动同业与市场业务稳健发展。 - 20 - (1) 机构金融业务 先後与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 协议;目前已与13家主要的全国性金融要素市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并通过开展代理结算、清算等业务吸收活期存款平均余额逾人民币 1,000亿元。上线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可为中证机构 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1,700余家参与机构提供资金结算和支付服 务。拓展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代理支付结算业务,作为直接参 与银行,已与31家境内中资银行建立间接参与关系,并为其中的13 家银行提供代理服务。 银银合作方面,与新开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 行、杭州银行等客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银银平台合作银行达到 329家,银银平台合作客户较年初增长57.16% ,吸收活期存款平均 余额同比增长20.23%。资本市场服务方面,开展证券公司PB(Prime Broker)业务配套服务,积极拓展银证第三方存管、银期转账、融资 融券存管等交易类客户,客户规模较年初增长13.59%;期货公司保 证金规模较年初增长16.11% ,继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同业财富管 理方面,同业理财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4.91% ,合作客户达1,088户, 较年初增长72.98%。 (2) 货币市场交易 准确预判资金需求,通过公开市场等操作及时配置资金,加强流动 性管理。主动调整期限结构,增加资金运用途径,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报告期内,境内行累计进行人民币货币市场交易达人民币16.57 万亿元,其中融出人民币10.65万亿元,融入人民币5.92万亿元;累 计进行外币货币市场交易1,508.94亿美元。 - 21 - (3) 交易账户业务 积极应对债券市场、外汇市场价格波动,灵活调整交易策略,加大 产品创新力度。报告期内,境内行人民币债券交易量达人民币2.65万 亿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外汇交易量达13,578.69亿美元。大力拓展 新型业务,与53家债券融入大户机构新签订了人民币债券借贷业务 主协议;加快发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代理结算业务和代客业务 等。积极打造全球一体化交易型银行,持续推进金融市场业务中心 海外分中心布局,其中,香港分中心各项业务较快增长,伦敦分中 心挂牌成立。 (4) 银行账户投资 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的研究,适度调整组合久期,稳固 组合收益率水平。扩大债券投资品种范围,投资首只以人民币结算 的SDR债券。报告期末,本集团证券投资规模达人民币22,523.92亿 元,较年初增长38.14%;证券投资收益率为3.71%。 (5) 贵金属业务 获得上海黄金交易所首批银行间黄金询价业务正式做市商会员资 格,做市排名始终保持市场前列。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首批「上海 金」定价会员开展报价和自营交易,并达成市场上首笔通过代理系统 完成的集中定价交易。成功达成首笔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板债券充 抵保证金业务。正式加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黄金定价机制,成为第4 家加入该机制的中资银行。报告期内,境内行代理贵金属交易量达 人民币1,719.35亿元,同比增长22.51%;实物贵金属产品销量达人民 币28.77亿元;黄金自营累计交易量达5,164.71吨,继续保持市场活跃 交易银行地位。 - 22 - 4. 「三位一体」渠道建设 报告期内,集团人均利润达人民币72.62万元,保持较高水平;报 告期末,网均存款(不含普惠型网点)达人民币17.23亿元,较年初 增长6.62%。 报告期末,境内银行机构营业网点合计达3,285家,较年初增加 144家,其中,新开业185家,整合低产网点41家。 报告期末,离行式自助银行与非特色人工网点配比达1.35:1;电 子银行分流率达91.42% ,较年初提高3.29个百分点。 报告期末,境内行客户经理总数达24,724人,较年初增长3.64%。 本集团持续深化「三位一体」建设,围绕「模式创新、成本压降、效能提 升、渠道协同」打造全渠道智慧化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手机银行、微 信银行、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等电子渠道服务和产品创新,有效提升客 户体验。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客户经理数量占比和履职能 力,实现人工网点、电子银行和客户经理「三位一体」融合发展。 (1) 人工网点 深入推进基层营业机构转型提升,积极推动存量网点营业面积、运 营费用和人员压降。探索基层营业机构服务模式转型,推动综合型 网点建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报告期末,全行综合型网点数量 达574家,较年初增加59家。简化普惠网点准入流程,持续完善普惠 金融服务体系。报告期末,全行对外营业普惠型网点已达605家。 - 23 - 截至报告期末,境内银行机构营业网点合计达3,285家,较年初增加 144家,其中,新开业185家,整合低产网点41家;覆盖236个地级及 以上城市,地市级城市机构覆盖率为70.66% ,较年初提升0.30个百 分点,其中,西部地区机构覆盖率为43.51%。 以创新为驱动,加快人工网点服务模式转型 2016年下半年,本行启动「网点服务模式创新项目」,打造「智能设 备」满足客户综合化交易需求,「营运人员」走出柜面辅助交易和厅堂 营销的网点经营服务新模式,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压柜分流成效显现。试点网点高柜显着压降,网点厅堂人员占 比显着提升。二是营运效率提升明显。引导客户自助操作,重点改 造流程、压降授权,推进客户化界面设计,同步开发高关联交易的 套餐化组合,网点客户平均等候时长大幅压降。三是交叉销售能力 增强。新模式下厅堂人员开展贴身服务、精准营销,销售服务率进 一步提高。四是渠道分流效果明显。试点网点智能设备进一步分流 现有柜面对私业务,网点柜面替代率高於全行平均水平。五是网点 业务稳步增长。试点网点日均储蓄存款、对私有效客户数均较年初 大幅提升,新模式对网点零售业务发展的支撑作用初步显现。 (2) 电子银行 加快推进电子渠道融合,持续优化电子渠道服务。报告期末,境内 行电子银行交易笔数突破49.40亿笔,交易金额突破人民币223.02万 亿元,电子银行分流率达91.42% ,较年初提高3.29个百分点。 - 24 - 自助银行。持续提升自助银行效能。报告期内,境内行自助设备总 数达3.05万台,离行式自助银行总数达3,603个,离行式自助银行与 非特色人工网点配比为1.35:1。自助渠道交易笔数达5.72亿笔,自 助渠道交易金额近人民币2万亿元,同比增长7.93%。远程智能柜员 机(iTM)已在全行推广899台。 网上银行。不断完善网上银行功能布局。报告期末,企业网银客 户数较年初增长14.32% ,企业网银交易笔数达8.93亿笔,同比增长 55.57%;个人网银客户数较年初增长12.43% ,个人网银交易笔数(不 含手机银行)达32.01亿笔,同比增长52.72%。 手机银行:打造移动互联网时代银行服务新模式 当前,移动互联网的广泛普及,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影 响着银行金融服务的实现方式。手机银行已成为新兴的主要服务平 台,在本行业务发展中具有重大战略意义。2016年,本行紧跟市场 趋势,持续加强手机银行团队、产品和营销等方面建设,积极布局 新的业务增长模式,实现手机银行业务快速发展。报告期末,本行 手机银行注册客户数突破5,000万户,较年初增长25.39%。报告期 内,手机银行交易笔数达2.74亿笔,同比增长19.65%;交易金额达 人民币6.83万亿元,同比增长68.23%。 - 建立专项团队,助推业务发展。本行於2016年6月成立了手机 银行项目部,并在2016年底升格成为线上金融业务中心,全面 负责手机银行的策略分析、产品研发和业务推广。引进行内外 顶尖人才组成专项团队,并配套专项资源、专项政策、专项制 度、专项流程,最大程度激发团队创新能力和执行力。 - 25 - - 推进平台升级,强化服务保障。本行於2016年4月正式对外推 出新版手机银行,围绕金融服务打造多项亮点:一是手机扫码 支付,实现客户以及商户面对面快速收款和付款的支付场景; 二是网点预约服务,客户通过手机银行提前预约、按时到达网 点即可办理业务;三是Ⅱ类账户即时开户,客户可在线开立交 行账户、享受交行金融服务;四是丰富理财服务,覆盖理财产 品、基金、贵金属、保险、记账式原油、大额存单、「活期富」 和结构性理财产品等多个品类,满足不同客群的财富管理需求; 五是「小秘姣姣」智能提醒服务,实现产品净值波动提醒、投资 收益达标提醒等,方便客户及时掌握投资变化。在创新产品功 能的同时,手机银行安全防范也在升级,不断提升防范盗用、 破解的安全能力,保障客户资金安全。2016年,本行手机银行 荣获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最佳手机银行安全奖」、中国金 融品牌「紫荆花」奖最佳移动金融服务平台等多个奖项。 - 组织营销活动,提升市场口碑。本行依托服务品牌,从2016年 9月到12月期间组织了「亿万黄金等你拿」大型主题营销活动, 2016年末启动了「十万金鸡等你抢」新春开门红主题活动,不断 制造市场热点。2017年,本行将继续开展主题营销活动,持续 提升市场口碑、扩大品牌影响力。 (3) 客户经理 继续推进客户经理队伍建设,优化客户经理管理机制,畅通客户经 理发展空间,加强客户经理教育培训。报告期末,境内行客户经理 总数达24,724人,较年初增长3.64%。其中,对公客户经理达10,991 - 26 - 人,较年初增长 3.30%;零售客户经理达 13,733人,较年初增长 3.91%。研究生以上学历2,883人,较年初增长15.41%;本科及以上 学历21,424人,较年初增长5.39%1。 (4) 客户服务 共有140家网点获评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 范单位」,获评网点数量排名行业第一。在J.D.POWER公司2016年度 中国零售银行客户满意度调查中,以846分的得分名列同业第一位, 且连续三年排名第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金融知识进万 家」宣传活动,服务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5. 国际化与综合化经营 (1) 国际化发展 报告期内,集团境外银行机构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3.50亿元, 同比增长30.71% ,占集团净利润比重同比上升1.81个百分点 至7.96%。 报告期末,集团境外银行机构资产总额达人民币8,559.14亿 元,较年初增长22.06% ,占集团资产总额比重较年初上升 0.39个百分点至10.19%。 报告期末,集团境外银行机构减值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87亿 元,减值贷款率为0.27%。 本集团着力推动国际化战略落地,持续优化境外服务网络布局,构 建全球财富管理和金融服务平台,以金融创新和重点产品为依托, 促进跨境跨业跨市场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1 2016年末将管理经理纳入客户经理统计范围。按照同口径,2015年末客户经理总数达 23,856人,其中,对公客户经理达10,640人,零售客户经理达13,216人;研究生以上学历 2,498人,本科及以上学历20,329人。 - 27 - 境外服务网络 境外服务网络布局稳步推进。报告期末,本集团在香港、纽约、东 京、新加坡、首尔、法兰克福、澳门、胡志明市、旧金山、悉尼、 台北、多伦多、布里斯班、卢森堡、伦敦、巴黎、罗马、里约热内 卢共设立境外分(子)行及代表处长20家,境外经营网点达65个(不含 代表处)。与全球142个国家和地区的1,613家同业建立代理行关系, 为33个国家和地区的121家境外代理行开立233个跨境人民币同业往来 账户,在28个国家和地区的59家银行总分支机构开立23个主要币种 共76个外币账户。 境内外联动业务 大力拓展跨境中长期融资业务,助力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 互联互通项目发展。通过产品创新与业务组合,为客户提供综合服 务方案,满足企业跨境跨市场多层次金融需求。报告期内,共办理 联动业务503.11亿美元,累计实现联动业务收入人民币39.48亿元。 跨境人民币业务 发挥境内外银行机构协同效应,大力推动境内外双轮驱动发展。主 动对接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业务,通过产品创新、渠道创新和服务 创新,实现跨境人民币业务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境内外银行机构 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达人民币22,180.84亿元,同比增长37.66%。 离岸业务 强化合规、反洗钱管理与风险管控,推进离岸客户结构和资产结 构优化。报告期末,离岸资产规模达182.44亿美元,较年初增长 42.92%;贷款余额达119.52亿美元,较年初增长66.53%;存款余额 达123.09亿美元,较年初增长29.75%。 - 28 - 五行连开,并购首秀,国际化布局加速 2016年11月9日至21日,本行伦敦分行、交银(卢森堡)巴黎分行、卢 森堡分行和交银(卢森堡)罗马分行先後开业,在欧洲地区的机构布 局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巩固。2016年11月30日,本行顺利完成控股收 购巴西BBM银行(交银BBM)的交割手续,实现南美地区机构布局的 突破,这也是本行国际化并购「首秀」。至此,本行境外机构已覆盖 16个国家和地区,机构数量达到20家,横跨亚欧美澳四大洲,覆盖 纽约、伦敦、新加坡等全球主要金融中心。 未来,本行将按照「亚太为主体、欧美为两翼、拓展全球布局」的总 体要求,通过自设机构和收购兼并,提高海外资产利润的占比。在 布局重点上,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紧随中国企业「走出 去」步伐,填补在主要大洲、主要国际金融中心、与中国往来密切国 家的网络空白。在已设机构的国家和地区,将有序推进二级机构的 设立,深耕当地市场,加大业务辐射力。 (2) 综合化经营 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不含英国子行、卢森堡子行和巴西 BBM银行)实现归属於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36.51亿元,同比 增长22.76% ,占集团净利润比重同比上升0.96个百分点至 5.43%。 报告期末,控股子公司(不含英国子行、卢森堡子行和巴 西BBM银行)资产总额达人民币2,549.58亿元,较年初增长 22.71% ,占集团资产总额比重较年初上升0.13个百分点至 3.03%。 - 29 - 本集团充分发挥综合经营优势,不断提升综合服务客户能力。各子 公司紧扣市场机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集团协同 效用,持续深化业务融合,打造子公司经营特色,提升其市场竞争 力,有力推动集团综合化战略落地。 - 交银租赁继续保持国内金融租赁行业领先的发展势头,业务结 构持续优化。全年经营租赁新增业务投放人民币207.20亿元, 经营租赁资产占比达31.27% ,较年初提高10.65个百分点。报 告期末,租赁资产余额达人民币1,660.61亿元,较年初增长 18.96% ,规模增长、整体盈利和资产质量等在同业中名列前 茅。 - 交银国信加快发展PPP、产业投资基金及资产证券化等核心业 务,全年中标或签约基金规模近人民币2,400亿元。成功发行不 良资产证券化、信用卡资产证券化及企业资产证券化等公募产 品。报告期末,管理资产规模达人民币7,097.68亿元,较年初增 长43.85%。 - 交银基金旗下多只公募基金业绩表现突出,交银趋势、交银阿 尔法和交银制造等多只基金全年业绩排名进入行业前10%。报 告期末,管理资产规模达人民币5,328.64亿元(含境内子公司和 香港子公司),较年初增长22.74%。 - 交银人寿投资收益率持续领先行业水平。报告期内,实现原保 费收入人民币97.04亿元,同比增长138.31%。银保期交业务实 现跨越式增长,新单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35%。 - 30 - - 交银国际保持较优的股票投资业务报酬率,获评《亚洲货币》最 佳独立研究券商第三名,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 - 交银保险财险主业发展良好,毛保费增长率和净赔付率均优於 香港同业市场水平,投资业务保持稳健发展。 (二)财务报表分析 1. 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 税前利润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861.1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 0.98亿元,增幅0.11%。税前利润主要来源於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 佣金净收入。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税前利润的部分资料: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2015年 利息净收入 134,871 144,17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6,795 35,027 贷款减值损失 (28,480) (27,160) 税前利润 86,110 86,012 (2) 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人民币1,348.71亿元,同比减少人 民币93.01亿元,在净经营收入中的占比为69.50% ,是本集团业务收 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 31 -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每日结 余、相关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及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率: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 平均结余 利息收支5 平均收益 (成本)率 平均结余 利息收支 平均收益 (成本)率 (%) (%) 资产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40,872 13,701 1.46 879,938 12,868 1.46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 613,166 15,026 2.45 679,546 22,813 3.36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4,003,174 189,973 4.75 3,715,611 214,127 5.76 其中:公司贷款及应收款项 2,786,556 125,458 4.50 2,670,427 147,946 5.54 个人贷款 1,058,139 59,442 5.62 924,334 61,092 6.61 贴现票据 158,479 5,073 3.20 120,850 5,089 4.21 证券投资 1,917,494 71,144 3.71 1,365,768 55,318 4.05 生息资产 7,170,237 3 281,1973 3.92 6,505,4933 300,9653 4.63 非生息资产 347,839 322,491 资产总额 7,518,0763 6,827,9843 负债及股东权益 客户存款 4,645,472 86,392 1.86 4,357,575 97,743 2.24 其中:公司存款 3,174,125 56,434 1.78 2,946,566 65,070 2.21 个人存款 1,471,347 29,958 2.04 1,411,009 32,673 2.3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和拆入 1,989,295 55,720 2.80 1,672,629 55,212 3.30 发行债券及其他 397,461 12,861 3.24 217,610 7,999 3.68 计息负债 6,727,759 3 146,3263 2.17 6,112,4443 156,7933 2.57 股东权益及非计息负债 790,317 715,540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7,518,0763 6,827,9843 利息净收入 134,871 144,172 净利差1 1.753 2.063 净利息收益率2 1.883 2.223 净利差1 1.894 2.144 净利息收益率2 2.024 2.304 - 32 - 注: 1. 指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平均收益率与平均计息负债总额的平均成本率 间的差额。 2. 指利息净收入与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比率。 3. 剔除代理客户理财产品的影响。 4. 剔除代理客户理财产品的影响,并考虑国债投资利息收入免税因素。 5. 根据《关於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z2016�{ 36 号)要求,本集团本期利息收入扣除了应缴纳的增值税。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降低6.45% ,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 率分别为1.75%和1.88% ,同比分别下降31个和34个基点,其中,第 四季度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环比分别上升2个和1个基点。如剔除 增值税对利息收入列报口径变化的影响,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分 别为1.86%和1.99% ,同比分别下降20个和23个基点,其中,第四季 度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环比均上升2个基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因规模和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变 化。规模和利率变动的计算基准是所示期间内平均结余的变化以及 有关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利率变化。 - 33 -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与2015年的比较 增加�u(减少)由於 规模 利率注 净增加�u (减少) 生息资产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90 (57) 833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230) (5,557) (7,787)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 16,564 (40,718) (24,154) 证券投资 22,345 (6,519) 15,826 利息收入变化 37,569 (52,851) (15,282) 计息负债 客户存款 6,449 (17,800) (11,35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 10,450 (9,942) 508 发行债券及其他 6,619 (1,757) 4,862 利息支出变化 23,518 (29,499) (5,981) 利息净收入变化 14,051 (23,352) (9,301) 注: 根据《关於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z2016 �{ 36 号)要求,本集团本期利息收入扣除了应缴纳的增值税,扣除金额包 含在「利率」项目中。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减少人民币93.01亿元,其中,各 项资产负债平均余额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人民币140.51亿元,平 均收益率和平均成本率变动致使利息净收入减少人民币233.52亿元。 ① 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人民币2,898.44亿元,同比减少 人民币152.82亿元,降幅5.01%。 - 34 - A.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利息收入是本集团利息收入的最大 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利息收入为 人民币1,899.73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241.54亿元,降幅 11.28% ,主要由於降息及增值税对利息收入列报口径变化 的综合影响,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平均收益率同比下降101 个基点。 B. 证券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711.44亿元,同比 增加人民币158.26亿元,增幅28.61% ,主要由於证券投资 平均余额同比增加人民币5,517.26亿元。 C.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 备金。报告期内,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137.01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8.33亿元,增幅6.47% ,主要 由於客户存款规模增长带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平均余额同 比增加人民币609.34亿元。 D.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为人民币150.26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77.87亿元,降幅 34.13% ,主要由於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 均收益率同比下降91个基点,且平均余额同比减少人民币 663.80亿元。 - 35 - ② 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为人民币1,549.73亿元,同比减少人 民币59.81亿元,降幅3.72%。 A.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主要资金来源。报告期内,客户存款 利息支出为人民币863.92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113.51亿 元,降幅11.61% ,占全部利息支出的55.75%。客户存款利 息支出的减少,主要由於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同比下降38 个基点。 B.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 出为人民币557.2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5.08亿元,增幅 0.92% ,主要由於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平 均余额同比增加人民币3,166.66亿元。 C. 应付债券及其他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应付债券及其他利息支出为人民币128.61亿 元,同比增加人民币48.62亿元,增幅60.78% ,主要由於 应付债券及其他平均余额同比增加人民币1,798.51亿元。 - 36 - (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集团净经营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 内,本集团继续大力推动盈利模式转型,收入来源更趋多元化。报 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人民币367.95亿元,同比增 加人民币17.68亿元,增幅5.05%。代理类和管理类业务是本集团中 间业务的主要增长点。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手续费及佣 金净收入的组成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2015年 支付结算与银行卡 13,787 13,912 投资银行 5,306 7,472 担保承诺 2,962 3,014 管理类 12,502 9,697 代理类 4,636 3,403 其他 691 733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合计 39,884 38,231 减: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089) (3,20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6,795 35,027 支付结算与银行卡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137.87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 1.25亿元,降幅0.90% ,主要由於增值税对手续费收入列报口径的变 化,导致支付结算及银行卡手续费收入有所下降。 投资银行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53.06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21.66亿 元,降幅28.99% ,主要由於谘询顾问类业务减少。 担保承诺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29.62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0.52亿 元,降幅1.73% ,主要由於增值税对手续费收入列报口径的变化,导 致担保承诺手续费收入有所下降。 管理类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125.02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8.05亿 元,增幅28.93% ,主要受益於本集团资产管理及代理理财业务管理 费收入的增长。 - 37 - 代理类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46.36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2.33亿元, 增幅36.23% ,主要由於代销保险业务收入的增长。 (4) 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成本为人民币610.98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 23.77亿元,增幅4.05%;本集团成本收入比为31.77% ,同比上升1.23 个百分点。如剔除增值税对净经营收入及业务成本列报口径变化的 影响,本集团成本收入比为30.62% ,同比上升0.08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业务成本的组成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2015年 职工薪酬 26,040 25,429 业务费用 26,310 24,771 折旧与摊销 7,939 7,200 税金注 611 其他 809 710 业务成本合计 61,098 58,721 注: 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z2016 �{ 22号)要求,本期 利润表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并据此调 整业务成本项目。 - 38 - (5) 贷款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贷款减值损失为人民币284.80亿元,同比增加人 民币13.20亿元,增幅4.86%。其中:(1)组合拨备支出为人民币94.39 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29.81亿元;(2)逐笔拨备支出为人民币190.41 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43.01亿元。报告期内,本集团信贷成本率为 0.69% ,同比下降0.04个百分点。 (6) 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支出为人民币184.59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 7.22亿元,降幅3.76%。实际税率为21.44% ,低於25%的法定税率, 主要是由於本集团持有的国债等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益。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本期税项及递延税项的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2015年 本期税项 14,814 20,039 递延税项 3,645 (858) - 39 - 2.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1)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4,031.66亿元,较年初增 加人民币12,478.04亿元,增幅17.44%。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资产总额中主要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 後)及其占比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余额 占比 (%) 余额 占比 (%) 客户贷款 4,009,046 47.71 3,634,568 50.80 证券投资 2,252,392 26.80 1,630,559 22.79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 991,435 11.80 920,228 12.86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715,787 8.52 611,191 8.54 资产总额 8,403,166 7,155,362 ① 客户贷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投向和节奏,贷 款实现均衡平稳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贷款余额为 人民币41,029.59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3,809.53亿元,增幅 10.24%。其中,境内银行机构人民币贷款较年初增加人民币 3,008.83亿元,增幅9.14%。 行业集中度 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支持产业结构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大 力推动业务结构优化。 - 40 -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贷款按行业分布的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采矿业 107,787 2.63 101,647 2.73 制造业 -石油化工 106,514 2.60 125,952 3.38 -电子 59,942 1.46 75,424 2.03 -钢铁 36,841 0.90 36,879 0.99 -机械 118,200 2.88 105,187 2.83 -纺织及服装 33,714 0.82 40,680 1.09 -其他制造业 224,455 5.47 238,027 6.4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 147,141 3.59 138,256 3.71 建筑业 99,487 2.42 109,893 2.9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95,427 12.07 418,057 11.23 电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0,594 0.51 13,413 0.36 批发和零售业 319,579 7.79 333,903 8.97 住宿和餐饮业 34,489 0.84 35,070 0.94 金融业 94,464 2.30 50,832 1.37 房地产业 204,111 4.97 227,061 6.10 服务业 300,929 7.33 262,750 7.0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188,622 4.60 132,061 3.55 科教文卫 80,597 1.96 71,731 1.93 其他 117,290 2.86 94,420 2.53 贴现 126,589 3.09 117,444 3.16 公司贷款总额 2,916,772 71.09 2,728,687 73.31 按揭贷款 770,280 18.78 604,357 16.24 信用卡透支 307,857 7.50 271,542 7.30 其他 108,050 2.63 117,420 3.15 个人贷款总额 1,186,187 28.91 993,319 26.69 扣除减值拨备前 客户贷款总额 4,102,959 100.00 3,722,006 100.00 - 41 -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9,167.72亿元, 较年初增加人民币1,880.85亿元,增幅6.89%。其中,贷款分布 最多的四个行业是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 零售业以及服务业,占全部公司贷款的58.13%。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个人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1,861.87亿元, 较年初增加人民币1,928.68亿元,增幅19.42% ,在客户贷款中 的占比较年初上升2.22个百分点至28.91%。 借款人集中度 报告期末,本集团对最大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集团资本净 额的3.02% ,对最大十家客户的贷款总额占集团资本净额的 12.72% ,均符合监管要求。 - 42 - 下表列示了在所示日期本集团向十大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行业类型 贷款余额 占贷款 总额比例 (%) 客户A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1,867 0.54 客户B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469 0.30 客户C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571 0.23 客户D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536 0.21 客户E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902 0.19 客户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792 0.17 客户G 批发和零售业 6,740 0.16 客户H 采矿业 6,340 0.15 客户I 制造业─其他制造业 6,000 0.15 客户J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892 0.14 十大客户合计 92,109 2.24 地域集中度 本集团贷款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和珠江三角 洲地区。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三个地区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31.68%、17.87%和7.76% ,贷款余额较年初分别增长6.62%、 4.37%和12.00%。 - 43 - 贷款质量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减值贷款率为1.52% ,较年初上升0.01个 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50.50% ,较年初下降5.07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的减值贷款和逾期90天以上贷款 的部分资料: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减值贷款 62,400 56,206 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 86,782 91,423 减值贷款占贷款余额的百分比(%) 1.52 1.51 ② 证券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证券投资净额为人民币22,523.92亿元, 较年初增加人民币6,218.33亿元,增幅38.14%;本集团证券投资 总体收益率为3.71%。 - 44 - 证券投资结构 下表列示了在所示日期本集团按持有目的划分和按发行主体划 分的证券投资结构: ― 按持有目的划分的投资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117,168 5.20 108,458 6.65 应收款项类投资 385,020 17.09 323,679 19.8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42,755 15.22 264,739 16.24 持有至到期投资 1,407,449 62.49 933,683 57.26 合计 2,252,392 100.00 1,630,559 100.00 ― 按发行主体划分的投资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政府及中央银行 1,132,581 50.28 662,337 40.62 公共实体 33,451 1.49 21,939 1.35 同业和其他 金融机构 652,835 28.98 496,184 30.43 法人实体 433,525 19.25 450,099 27.60 合计 2,252,392 100.00 1,630,559 100.00 - 45 - 2016年末,本集团持有金融债券人民币6,528.35亿元,包括政策 性银行债券人民币3,428.62亿元和同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人 民币3,099.73亿元,占比分别为52.52%和47.48%。 本集团持有的最大十只金融债券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年利率 到期日 计提减值 (%) 2015年同业及非银行 金融机构债券 5,910 4.95 19/01/2018 �C 2015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5,060 3.74 10/09/2025 �C 2014年同业及非银行 金融机构债券 4,000 5.98 18/08/2029 �C 2016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3,830 2.79 27/07/2019 �C 2012年同业及非银行 金融机构债券 3,800 4.70 29/06/2022 �C 2016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3,630 2.72 03/03/2019 �C 2012年同业及非银行 金融机构债券 3,500 4.30 14/02/2017 �C 2016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3,280 3.33 22/02/2026 �C 2013年同业及非银行 金融机构债券 3,200 4.95 17/06/2023 �C 2016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3,131 1.73 02/02/2018 �C (2)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7,707.59亿元,较年初增 加人民币11,534.89亿元,增幅17.43%。其中,客户存款较年初增加 人民币2,437.75亿元,增幅5.44% ,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60.85% , 较年初下降6.92个百分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较年初 增加人民币5,898.21亿元,增幅35.94% ,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 28.71% ,较年初上升3.91个百分点。 - 46 - 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 存款余额为人民币47,285.89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2,437.75亿元, 增幅5.44%。从本集团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占比为67.81% ,较 年初上升0.23个百分点;个人存款占比为32.09% ,较年初下降0.25 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上看,活期存款占比为51.77% ,较年初上升 6.54个百分点;定期存款占比为48.13% ,较年初下降6.56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的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公司存款 3,206,241 3,030,408 其中:公司活期存款 1,725,948 1,433,773 公司定期存款 1,480,293 1,596,635 个人存款 1,517,560 1,450,607 其中:个人活期存款 722,225 594,704 个人定期存款 795,335 855,903 3. 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人民币3,163.96亿元,较年 初净减少人民币140.39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人民币4,850.66亿元,同比多流入人民币 589.71亿元。主要是由於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有关的现金净流 入同比有所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人民币5,849.45亿元,同比多流出人民币 1,405.57亿元。主要是证券投资相关活动导致的净现金流出同比有所增 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人民币778.65亿元,同比多流入人民币478.82 亿元。主要是由於本年度发行优先股及与发行债券有关的现金净流入同比 有所增加。 - 47 - 4. 分部情况 (1) 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各个地区分部的税前利润和净经营收 入: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2015年 税前利润 净经营 收入1 税前利润 净经营 收入1 华北 10,935 20,825 11,795 20,904 东北 3,480 7,391 3,697 7,157 华东 22,881 64,921 23,268 59,555 华中及华南 17,541 31,870 17,086 30,743 西部 8,105 16,189 8,114 15,699 海外 6,085 10,547 6,049 9,955 总部 17,083 37,034 16,003 36,566 总计2 86,110 188,777 86,012 180,579 注: 1. 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交易活动净收益、金融 投资净收益、对联营公司投资净收益、保险业务收入及其他营业收 入,并扣除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下同。 2. 含少数股东损益。下同。 - 48 - (2) 按地区划分的分部存贷款情况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按地区划分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存款余额 贷款余额 存款余额 贷款余额 华北 703,472 568,598 707,804 544,823 东北 250,716 202,216 264,203 190,285 华东 1,751,799 1,441,942 1,639,756 1,299,000 华中及华南 1,067,991 761,294 964,427 687,517 西部 593,674 417,904 556,443 382,623 海外 358,061 384,396 349,764 326,400 总部 2,876 326,609 2,417 291,358 总计 4,728,589 4,102,959 4,484,814 3,722,006 (3) 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成四类: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 业务和其他业务。本集团公司金融业务是利润的最主要来源,公司 金融业务税前利润占比达51.09%。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按业务板块划分的税前利润和净经营收 入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2015年 税前利润 净经营收入 税前利润 净经营收入 公司金融业务 43,994 92,252 45,911 90,817 个人金融业务 19,135 59,231 12,659 51,803 资金业务 20,402 23,120 25,765 28,866 其他业务 2,579 14,174 1,677 9,093 总计 86,110 188,777 86,012 180,579 - 49 - 5. 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遵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相关规定计量 资本充足率。经监管核准,本集团自2014年4月开始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 法。 2016年12月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4.02% ,一级资本充足率12.16% ,核 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00% ,均满足监管要求。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注 项目 本集团 本银行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568,131 538,188 一级资本净额 628,051 598,065 资本净额 723,961 693,759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1.00 10.86 一级资本充足率(%) 12.16 12.07 资本充足率(%) 14.02 14.00 注: (1)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交银保险和交银人寿两家保险 公司不纳入并表范围。 (2)按照资本管理高级方法计量的资本充足率,信用风险采用内部评级法, 市场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 - 50 -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计算 项目 本集团 本银行 核心资本充足率(%) 10.65 10.62 资本充足率(%) 14.21 14.18 关於本集团资本计量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集团在上交所网站、香港联 交所网站以及本集团官方网站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资 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6. 杠杆率 本集团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月颁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 管理办法(修订)》计量杠杆率。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杠杆率6.86% , 满足监管要求。 本集团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 2015年第1号)的相关 规定计算 项目 2016年 12月31日 一级资本净额 628,051 调整後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9,155,659 杠杆率(%) 6.86 - 51 - 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要求披露的信息 监管并表与会计并表项目的差异 (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 项目 2016年 12月31日 1 并表总资产 8,403,166 2 并表调整项 (17,275) 3 客户资产调整项 �C 4 衍生产品调整项 26,312 5 证券融资交易调整项 �C 6 表外项目调整项 746,791 7 其他调整项 (3,335) 8 调整後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9,155,659 - 52 - 杠杆率相关项目信息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 项目 2016年 12月31日 1 表内资产(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 8,105,108 2 减:一级资本扣减项 (3,335) 3 调整後的表内资产余额(衍生产品和 证券融资交易除外) 8,101,773 4 各类衍生产品的重置成本(扣除合格保证金) 37,190 5 各类衍生产品的潜在风险暴露 26,312 6 已从资产负债表中扣除的抵质押品总和 �C 7 减:因提供合格保证金形成的应收资产 �C 8 减:为客户提供清算服务时与中央交易对手 交易形成的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C 9 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 �C 10 减:可扣除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C 11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63,502 12 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 243,593 13 减:可以扣除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C 14 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C 15 代理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C 16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243,593 17 表外项目余额 1,515,872 18 减:因信用转换减少的表外项目余额 (769,081) 19 调整後的表外项目余额 746,791 20 一级资本净额 628,051 21 调整後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9,155,659 22 杠杆率(%) 6.86 - 53 - 7. 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本集团根据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披露以下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流动性覆盖率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9号)要求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 当在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60%、70%、 80%、90%。在过渡期内,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提前达标;对於流动性 覆盖率已达到100%的银行,鼓励其流动性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之上。 流动性覆盖率 本集团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统计制度 的规定计算流动性覆盖率。本集团2016年第四季度流动性覆盖率月度均值 为111.85% ,较2016年第三季度下降4.58% ,主要是受逆回购及证券借入 交易有所减少的影响;季度内各月末指标值均符合监管要求,总体平稳。 - 54 - 本集团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主要包括主权国家发行及担保的风险权重为零 的证券、公共部门实体发行或担保的风险权重为20%的证券和压力条件下 可动用的央行准备金等。2016年第四季度月末流动性覆盖率及各明细项目 的平均值如下表所示: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 折算前数值 折算後数值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1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1,221,385 现金流出 2 零售存款、小企业客户存款,其中: 1,493,991 128,522 3 稳定存款 414,647 20,588 4 欠稳定存款 1,079,344 107,934 5 无抵(质)押批发融资,其中: 3,378,969 1,346,525 6 业务关系存款(不包括代理行业务) 2,251,460 560,418 7 非业务关系存款(所有交易对手) 1,121,941 780,539 8 无抵(质)押债务 5,568 5,568 9 抵(质)押融资 10,492 10 其他项目,其中: 567,721 35,929 11 与衍生产品及其他抵(质)押品要求 相关的现金流出 3,275 3,275 12 与抵(质)押债务工具融资流失相关的 现金流出 448 448 13 信用便利和流动性便利 563,998 32,206 14 其他契约性融资义务 5,902 5,902 15 或有融资义务 1,073,921 25,284 16 预期现金流出总量 1,552,654 现金流入 17 抵(质)押借贷(包括逆回购和借入 证券) 83,041 23,949 18 完全正常履约付款带来的现金流入 675,609 423,440 19 其他现金流入 21,460 13,053 20 预期现金流入总量 780,110 460,442 调整後数值 21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1,221,385 22 现金净流出量 1,092,212 23 流动性覆盖率(%) 111.85 - 55 - 8. 其他财务等信息 以下为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列示的有关信息。 (1) 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 本集团建立了董事会最终负责和领导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搭建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为基础的内部控制的框架,以满足内部管理和信息 披露的需求,并逐步有序地建设市场风险系统化管理,联结前中後 台的所有相关部门,涵盖公允价值的取得、计量、监控和验证等各 环节。本集团还将继续借鉴同行业经验及国际惯例,进一步完善与 公允价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本集团对於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负 债金融工具,首选以活跃市场中报价为公允价值;对於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公认的估值模型和可观测的市场参数进行估值 或参考第三方报价并经相关风险管理部门覆核後确定其公允价值。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2016年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初金额 本年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u(损失) 计入权益 的累计 公允价值 变动 本年 (计提)�u 转回的 减值 年末金额 金融资产 1.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38,999 (796) �C �C 179,221 2. 衍生金融资产 34,310 (932) 21 �C 37,223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4,739 (780) 2,271 (621) 342,755 金融资产小计 438,048 (2,508) 2,292 (621) 559,199 投资性房地产 5,634 41 1,781 �C 8,762 合计 443,682 (2,467) 4,073 (621) 567,961 金融负债注 (75,101) 244 (135) �C (104,934) 注: 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 债和应付债券。 - 56 - (2) 承诺及或有事项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 1,252,469 1,308,499 其中:贷款承诺 86,125 91,247 信用卡承诺 528,199 438,608 信用证承诺 126,885 150,085 开出保函及担保 279,694 333,725 承兑汇票 231,566 294,834 经营租赁承诺 13,593 11,356 资本性承诺 9,371 7,645 (3) 重组贷款和逾期贷款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较年初 增减(%) 重组贷款 15,464 32,907 (53.01) 逾期贷款 108,183 113,333 (4.54) (4) 报告期内股权投资情况。2016年11月30日,本行收购巴西BBM银行 控股权项目在取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後实现顺利交割。通过本次收 购,本行取得了巴西BBM银行(交银BBM) 80%股权,原控股股东 Mariani家族继续保留部分股权与本行共同经营。本次收购资金来源 为本行自有资金。巴西BBM银行(交银BBM)持有巴西多功能银行牌 照,并在巴哈马设有分支机构。截至2016年末,巴西BBM银行(交 银BBM)总资产人民币80.65亿元,净资产人民币11.41亿元。 - 57 - (5) 重大收购及出售。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存在有关附属公司、联营公 司及合营公司的重大收购及出售。 (6) 集团资产抵押。本集团部分资产被用作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间回购 业务及拆借业务有关的担保物。除此之外,本报告期内,本行无其 他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抵押情况。 (三)风险管理 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风险形势,本集团继续完善以「全覆盖、全流程、责 任制、风险文化」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推进各项风险管理工作, 有效管控各类主要风险,切实保障了「两化一行」和转型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1. 风险偏好 本集团董事会将「稳健、平衡、合规、创新」确立为全行总体风险偏好, 设立收益、资本、质量、评级四维风险容忍度,并进一步对信用、市 场、操作、流动性、银行账户利率、信息科技、国别(经济体)等七大风 险设定了21个具体风险限额指标,以定期掌控总体风险变化。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严格执行各项风险管理基本 政策,继续强化风险合规底线约束,全面落实风险防控责任,积极谋求 风险与收益的动态平衡,努力实现规模、质量与效益的均衡发展。2016 年,风险偏好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 58 - 2. 风险管理架构 本集团董事会承担风险管理最终责任和最高决策职能,并通过下设的风 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掌握全行风险状况。本集团高管层设立 「 1+3+2」风险管理委员会,其中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董事会制定 的风险管理规划和风险偏好,按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要求, 完善管理体系,优化工作机制,统一管理规范,评估工作有效性。全面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信用风险、市场与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与合规(反 洗钱)三个专业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信贷�u非信贷审查、风险资产审查 两类业务审查委员会,各司其职。各省直分行、海外分行和子公司参照 上述框架,根据业务实际和管理需要,相应设立简化实用的风险管理委 员会。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其他委员会之间,以及总分机构委员会之 间建立「领导与执行、指导与报告」机制,形成整体统一、有机协调的风 险管理体系,确保全行风险管理要求的执行落实。 报告期内,本集团各级风险管理委员会运作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和统 领督导的职能继续强化,审议事项更加丰富,工作部署更加有效,决策 落实更加到位。2016年,总行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及专业风险管理委员 会共召开会议21次,审议议题90余项。 报告期内,本集团制定了「十三五」时期风险管理规划,明确未来五年风 险管理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实施保障。进一步完善风险政策体系, 出台风险文化、风险管理报告及风险准备金政策。至此,全行在风险治 理、各类主要风险管理、风险计量、风险抵补等方面的管理政策更加健 全。 - 59 - 3. 风险管理工具 本集团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工具、信息系统和计量模型建设与应用。报告 期内,本集团借力大数据挖掘技术增强信用风险管控能力,强化中台系 统对市场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监测,加大操作风险 管理工具在业务管理中的应用,利用各类信息系统强化对营运、欺诈、 洗钱等风险的实时控制,不断提升风险管理实效。 本集团创新数据挖掘和信息整合方式,提升资产风险管控水平。将大数 据在信息挖掘分析方面的强大作用与银行传统风险排查有效结合,针对客 户经营范围扩展、经营区域分散、经营模式创新的现实,主动变革风险 监控模式,全面掌握客户显性或隐性的股权关联、控制关联、关联担保 关系,对企业资产价值、投资活动、资金流向以及交易对手等信息进行 全方位动态监控,更精准识别、定位和预警风险。 本集团已建成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的完整体系,覆盖政策流程建设、 模型开发与管理、数据积累与规范、系统设计与实施、业务管理与考核 应用、独立验证与审计、专业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经监管核准,本 集团对公司风险暴露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零售风险暴露采用内部评级 法、市场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计量资本要求。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完善覆盖信用、市场、操作、流动性、银行账户利 率等风险的计量模型及管理体系。持续开展模型运行监控和分析,稳步 推进高级方法实施范围的扩大和新计量工具的研发,在客户准入、限额 管理、风险监控、绩效考核中广泛应用计量结果。深入开展内部资本充 足评估,预测资本充足水平,强化资本规划与经济资本管理。本行「资本 约束业务、风险收益平衡」的经营理念得到进一步巩固。 - 60 - 4.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本集团抓住投向指导、调查和 申报、业务审查审批、资金发放、存续期管理和逾期不良贷款管理等环 节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实现风险与收 益的平衡。 本集团坚决贯彻中央经济金融大政方针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对接国家 政策和市场变化,制定下发授信风险政策纲要和行业(区域)投向指引并动 态更新完善,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国家战略、把握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用好增量和盘活存量并重。全年主体信贷增量主要投向符合国民经济 特点和转型方向的领域,符合当前宏观经济运行和需求特点。 高度关注信用风险重点领域,存续期管理不断加强。完善贷後管理体 系,优化贷後管理工具和系统功能。强化集团客户风险监测,开展集团 客户关系专项梳理排查。定位票据业务风险隐患,对可疑融资性票据进 行筛查,对问题开票人实施名单制管理。开展债券投资风险排查,对潜 在风险债券实施名单管理和分类处置。 风险化解处置工作成效显着,逾期贷款实现双降。一手抓减退加固和信 贷重组,全年累计减退指令性名单客户贷款余额人民币932.2亿元,加固 人民币239.8亿元,积极实施风险业务重组,切实提升风险贷款的资产抵 押率。一手抓风险处置,多策并举压降不良贷款,全年累计压降表内不 良贷款人民币506亿元,其中现金清收人民币268亿元。积极开展不良资 产证券化,顺利完成首单发行工作,共处置不良资产人民币49亿元。贯 彻落实国务院关於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迅速开展市场化银行 债转股政策研究,并初步拟定实施方案。截至2016年末,本集团逾期贷 款余额较年初下降人民币51.50亿元,逾期贷款率较年初下降0.40个百分 点。 本集团根据中国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监管要求,按照风险程度对 信贷资产实行五级分类管理,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 其中後三类称为不良贷款,其实质是判断信贷资产本息及时足额偿还的可 能性。对公司类信贷资产,本集团以监管核心定义为基础,参照内部评 级结果和逐笔拨备情况,详细规定了明确的五级分类定性风险特徵与定量 - 61 - 评价标准,确保充分考虑影响信贷资产质量的各项因素,审慎确定风险 分类。对零售类信贷资产(含信用卡),本集团以脱期法为基础,结合贷 款逾期账龄和担保方式进行五级分类管理。 2016年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人民币624.00亿元�u 1.52% ,较年初增加 人民币61.94亿元�u 0.01个百分点。截至2016年末,本集团按中国银行业 监管口径划分的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五级分类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正常类贷款 3,916,818 95.46 3,547,697 95.32 3,296,815 96.07 关注类贷款 123,741 3.02 118,103 3.17 91,903 2.68 正常贷款合计 4,040,559 98.48 3,665,800 98.49 3,388,718 98.75 次级类贷款 17,513 0.42 22,953 0.62 16,103 0.47 可疑类贷款 26,950 0.66 22,521 0.61 18,680 0.54 损失类贷款 17,937 0.44 10,732 0.28 8,234 0.24 不良贷款合计 62,400 1.52 56,206 1.51 43,017 1.25 合计 4,102,959 100.00 3,722,006 100.00 3,431,735 100.00 - 62 - 截至2016年末,本集团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计算的贷款迁徙率如下: 贷款迁徙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2.80 2.52 2.59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24.60 27.32 24.43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50.04 32.14 52.64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33.72 21.78 18.90 注: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於印发非现场监管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的规定 计算。 2017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去产能影响,本集团资产质量仍将持续承 压,风险管控形势依然严峻。 5.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商品价格和股票价格等)的不利 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是利 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包含黄金)。 本行汇率风险和交易账户的一般利率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计量,对内部模 型法未覆盖部分的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计量。本行内部模型法采用历史模 拟法计量风险价值(VaR)和压力风险价值(SVaR) ,历史观察期均为1年, 持有期为10个工作日,单尾置信区间为99%。 本行通过建立和完善职责分工明确、制度流程清晰、计量系统完善、 监控分析及时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控制和防范市场风险,提高市场风 险管理水平。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根据本行董事会确定的风险偏 好,积极主动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本行的市场风险,通过采 用限额管理、风险对冲和风险转移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 承受的范围内,并在此基础上追求经风险调整後的收益最大化。 - 63 -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公允价值政 策,提高估值准确性;不断优化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配置新业务新产 品的估值模型、参数和市场数据等;优化市场风险管理模型和配置;对新 配置模型进行独立验证;定期进行数据质量检查。 本行持续提升市场风险计量成果在管理实践中的应用。每日及时采集全行 资金交易头寸和最新市场数据进行头寸估值和敏感性分析;每日采用历史 模拟法从不同的风险因素、不同的投资组合和产品等多个维度分别计量市 场风险的风险价值,并应用於内部模型法资本计量、限额监控、绩效考 核、风险监控和分析等;每日开展返回测试,验证风险价值模型的准确 性;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分析投资组合在压力情景下的风险状况。2016年 计量结果显示市场风险计量模型能够及时捕捉金融市场变化,客观反映本 行面临的市场风险。 本行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针对美元加息和升值、人民币利率和汇率市场 化改革、人民币汇率波动、地方债置换等方面展开研究,为管理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同时,本行密切跟进国内外市场风险监管的新动 态,积极参与银监会组织的定量测算,深入分析市场风险监管新趋势落 地实施的可行性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本行的意见和建议。 6. 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是充分识别、有效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 银行整体及其各产品、各业务条线、各业务环节、各层机构中的流动性 风险,确保银行无论在正常经营环境中还是在压力状态下,都有充足的 资金应对正常业务开展、履行债务到期及其他各类支付义务。本行流动 性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包括:由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市场与流动性风险管理委员会组成的决策机 - 64 - 构,由监事会、审计监督局组成的监督机构,由资产负债管理部、金融 市场业务中心、风险管理部、资产管理业务中心、营运管理部、各分支 机构、各附属公司及各项业务总行主管部门等组成的执行机构。 本行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模式采取集中和独立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体现在 对流动性风险实施并表管理,考虑法人和集团的整体流动性风险水平;「独 立」体现在要单独对附属机构、特定业务部门或业务的流动性风险状况进 行报告和管理,各经营单位都需要对自身的流动性风险担负职责。 报告期内,本行认真落实银监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 求,持续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巩固和提升工作,有效平衡安全性、流动 性与盈利性。本行各项业务保持协调发展,整体流动性风险状况较为稳 健,各项流动性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本行根据监管政策要求以及全行 深化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全表流动性风险管理。一是修订出台了《交通 银行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办法》、《交通银行境内分行人民币流动性指标管 理办法》、《交通银行全口径跨境融资限额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 完善流动性管理体制建设。二是持续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和 市场利率走势的预判,做好流动性缺口预测工作,加强流动性管理的统 筹调度力度。三是定期实施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按照审慎性原则,压 力情景的设定充分考虑了各类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内在关联性以及市场流 动性对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四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结合本行 业务特徵,组织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进一步梳理优化应急流程和 应急措施,提高相关单位的反应速度及流动性风险处置能力。 7. 操作风险管理 本集团建立了一套全行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体系,明确了操作风险管 理的依据,确定和规范了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操作风险事件管理 及关键风险指标监控的工作流程。 - 65 - 本集团积极推进操作风险管理工具与业务的融合。报告期内,组织全行 对74项重点业务流程进行操作风险与控制的梳理和评估,推进部分直营机 构开展流程分析和风险评估。严格操作风险事件收集和损失报告,对126 个事件调查剖析,推动借记卡、保函、票据等重点业务流程优化和系统 功能完善。强化信息科技风险平行监测,持续监测分析17项信息科技风 险关键指标变化趋势,基於IT工单分析,重点定位技术缺陷、系统功能 不完善等问题。首次在全行各级业务部门和经营单位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管 理专项评估,查找信息安全隐患和管理疏漏。制定业务连续性总体应急 预案,有序安排总行149项业务和技术应急演练的开展,组织总分行异地 灾备切换和总行大楼不可用等综合性应急演练。推动形成外包风险评估常 态化机制,重点组织对离场式业务外包进行现场检查,着力提升业务外 包的信息安全风险管控。制定下发非法集资风险管控意见,组织开展账 户资金监管专项排查,持续监测并及时化解非法集资风险事件。 8. 法律合规与反洗钱 本集团不断完善法律合规管理体制机制,力求实现法律合规风险的识 别、防范、监测、提示、化解、处置、检查和监督的全流程管理,为本 集团「改革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合规支持和保障。 - 66 - 报告期内,本集团全面加强境外机构合规风险管理,由董事会下设的风 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承担美国风险委员会职责。不断优化境外合 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把境外合规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各境外 机构均做到依法合规经营,与所在地监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截至2016 年末,各境外机构未发生重大违规处罚事件。境外监管总体评价较好, 法兰克福分行监管评级提升至当地外资银行最高级。 2016年,本集团进一步强化境内合规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全流程管理, 组织开展全行规章制度清理,构建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体系。深入开展 印章管理工作,针对全行主要业务条线和分支行在印章管理中的薄弱环 节,提出改进措施。报告期内,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本集团全国银行业 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本集团持续加强反洗钱管理。有序推进可疑交易报告集中处理,大幅优 化反洗钱工作流程,提升反洗钱管理工作质效。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和反 恐融资协查,受到人民银行和公安部来函表彰。 9. 声誉风险 本集团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由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 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本集团进行负面评价的风险,并妥善处置各类声 誉风险事件。 本集团持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和机制,密切加强声誉风险识别、预 警、评估和监测,实时跟踪监测各类声誉风险因素的产生和变化,适时 调整应对策略和措施,负面舆情应对积极有效,声誉风险控制得当。 10. 跨业跨境与国别风险管理 本集团通过建立「统一管理、分工明确,工具齐全、IT支持,风险量化、 实质并表」的跨业跨境风险管理体系,推动各子公司、海外机构风险管理 兼顾集团统一要求和各自监管当局特别要求,防范跨业和跨境经营所可能 引发的额外风险。 - 67 - 报告期内,本集团进一步健全集团内的信息共享、风险排查协同、联动 业务监控和风险事件共同处置等机制。继续推动香港分行、纽约分行、 卢森堡子行、交银国信等境内外机构在集团计划框架下,按照所在地和 所在行业监管机构要求制定恢复与处置计划,灵活、有效应对跨境跨业 经营中多监管机构要求,提升并表风险管控能力。 加强国别风险管理,持续深入评估企业「走出去」重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 线国家的国别风险,继续强化国别风险限额管控。 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现以监管套利、风险转移为目的,不具有真实业 务交易背景或者不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以及对本集团稳健经营带来负面影 响的内部交易。 (四)展望 2017年是国家实施「十三五」规划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之年。 总体来看,中国经济继续稳中求进,投资和消费保持平稳运行,财政政策更加 积极有效,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但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仍然复杂多变,不 确定因素仍将明显增加,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面临较大的压力和挑战。 一方面,商业银行转型发展面临良好机遇。「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 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跨境投融 资需求不断增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纵深推进,战略新兴、智能制造产业 和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居民对健康、医疗、教育、养老等相关 金融服务需求持续增长,给银行发展新客户、拓展新领域带来新的机遇。利 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人民币国际化深入发展,自贸区金融改革开放 等,为银行业务创新提供广阔空间。居民收入及财富持续增长,高净值客户群 体不断扩大、消费水平稳步提高,为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 68 - 另一方面,银行经营发展也面临一定挑战。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传统行业信 贷需求增长放缓,直接融资、互联网金融等快速发展,给银行增强自身创新能 力、获取优质资产资源带来较大挑战。利率市场化环境下净息差持续收窄,运 营成本支出刚性增长,将进一步压缩银行盈利空间。行业生态不断发生深刻变 化,银行之间、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线上与线下的泛金融、跨界式 竞争空前激烈,综合监管更趋审慎严格。经济增速放缓、「去杠杆、去产能」 尚在进程中,企业信用风险集中暴露,各类风险的广泛性、关联性、复杂性 和传染性显着提升,跨业跨境跨市场风险防控难度加大,给银行全面风险管理 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经营环境,本集团将继续以「两化一行」战略为引领,以服 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坚持改革图存、转型求变和创新超越,努力打造成为发 展稳健、创新活跃、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大型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具体而 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 略、重点工程项目,做大社会融资规模,在支持实体经济中把握发展机遇。 依托「股、债、贷」一体化服务体系和国际化综合化经营平台,为国资国企改革 提供综合金融服务。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制造业领 域发展,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完善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 服务模式,积极支持优质小微企业发展。 二是坚持「两化一行」战略导向,不断提升经营效益。把握国家「一带一路」、 「走出去」战略机遇,构建「境内+离岸+海外」的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实现「以 亚太为主体、以欧美为两翼、拓展全球布局」的国际化发展新突破。积极推进 资产管理、金融市场、资产托管、贵金属等事业部境外分中心建设,打造境 内外一体化运作的交易型银行新模式。持续推进子公司与集团各业务板块深度 - 69 - 融合,完善集团内客户、渠道、资金、财务等资源共享机制,建设集团一体 化的多元融资平台、财富管理平台。以管理资产规模(AUM)为导向,实现资 产管理、信托、基金、保险、托管等业务的循环增值,不断提升财富管理规 模和效益。 三是深化经营机制体制改革,打造转型发展新引擎。继续推进用人薪酬考核机 制改革,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持续完善事业部经营架 构和模式,增强事业部盈利能力、打造优势业务领域,实现「分行+事业部」双 轮驱动发展。全力推动基层营业机构转型发展、省辖分行改革提升,进一步释 放经营活力、提高经营效率。建立综合平衡、动态前瞻的资产负债全表管理体 系,实现资产负债配置合理优化、资本综合效益最大化。2017年,预计本集 团总资产增长不低於5%1。 四是秉承稳健经营理念,加大风险防控力度。继续推广「依法合规、稳健经 营」风险文化,完善「全覆盖、全流程、责任制、风险文化」的全面风险管理 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强化贷後管理,不断创新风险监测手段和工 具。建立精准有效的内控与合规管理体系,强化案件防控管理,落实风险责任 追究制度,构建风险防控与业务发展有机平衡的长效机制。加强市场、声誉和 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升跨境跨业和国别风险管理能力。 五是加强基础建设,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稳步推进「三位一体」建设, 加快线上线下全渠道管理布局,全力推动物理网点智能化、电子银行生活化、 客户经理专业化,形成一体化协同发展合力。持续深化客户分层分类分级管 理,构建协作高效、响应迅速、服务专业的新型客户营销服务体系,提高获 客活客留客能力。深入开展服务创新,立足於「高效、无缝、闭环」的服务链 管理,打造服务最佳银行品牌。 1 经营计划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提示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应理解经 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 70 - 六、其他资料 (一)人力资源 1. 员工情况 截至2016年末,本行境内外行共计92,556人,其中境内银行机构从业人员 90,165人,海外行当地员工2,391人。本行主要子公司从业人员数量2,632 人。 总部 华北 华东 华中及 华南 西部 东北 海外 员工人数 2,661 11,491 38,144 18,348 10,180 9,341 2,391 注:总部员工人数未包含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员工。 境内银行机构中拥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2,349人,其中拥有高级技术职称 的员工580人,占比约为0.64%;拥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员工16,647人,占比 为18.46%;拥有初级技术职称的员工15,122人,占比为16.77%。 境内银行机构员工平均年龄36岁,其中30岁及以下员工36,578人,占比 40.57%;31至40岁员工26,465人,占比29.35%;41至50岁员工20,374人, 占比22.60%;51岁及以上员工6,748人,占比7.48%。 境内银行机构员工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员工10,054人,占比11.15%;本科学 历员工61,860人,占比68.61%;大专学历员工15,181人,占比16.84%;中 专及以下学历员工3,070人,占比3.40%。 2016年,本行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数2,665人。 - 71 - 2. 薪酬管理 本行根据国家深化改革要求,积极推进用人、薪酬和考核机制改革,不 断完善「以职位为基础,职位价值与绩效价值相统一」的薪酬管理体系, 重点优化薪酬资源配置模式,强化业绩导向,加大激励约束力度。落实 风险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集团内关键岗位员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 发挥薪酬对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的约束作用,促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 展。本行关心员工福利,在社会基本保险基础上,完善企业年金等企业 补充福利机制。 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其薪酬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 董事履职尽责情况和年度考核情况确定。 3. 绩效管理 围绕深化用人、薪酬和考核机制改革要求,传导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 优化集团绩效考核体系,完善考核流程。突出效益导向的考核理念,强 化板块间协同考核力度,对集团内各经营单位实施一体化的绩效考核。 以产品计价考核为抓手,依托电子化考核平台,突出战略导向,清晰记 录和展现员工的绩效表现,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有效发挥绩效管理的 引导及激励约束作用。 4. 培训管理 本集团围绕全行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从严治党三大中心任务,结合开 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专业化能力培 训,坚持改革创新,狠抓精准培训,着力夯实基础,提升培训质量,全 行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新突破,为干部人才成长和业务转型发展作出了积极 贡献。 本行按照管理干部、专家人才、AB职等员工、新员工开展分类分层培 训。全行共组织集中培训50万余人次,远程培训60余万人次。培训人员 覆盖面97% ,拥有网络课件3,700余门。办班满意率达到97.3% ,培训质 量又上新台阶。培训形式进一步丰富,培训成果运用进一步加强,开创 了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 - 72 - 5. 人才培养与储备 本集团持续推进专家型人才培养与使用。按照交行「十三五」改革发展规 划,制定《交通银行「十三五」时期专家型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印发《关於 专家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原三年培养2,000名任务基础上,提出新 的五年4,000名专家型人才队伍建设目标。按照「专业深、技能精、素质 高」的培养标准,稳步实施专家人才培养。2016年完成首批200余名专家 型人才评聘,组织实施196名专员後备的集中培训和跟岗实践,全行各类 专家人才後备库在库人数已达1,100余名。 本集团持续加大海外机构人才培养与储备力度。根据国际化战略需要和海 外人才储备五年计划,结合海外业务发展布局,持续推进海外机构管理 干部轮岗交流培养项目、海外机构储备人才交流培养项目、国际员工储 备生项目等分层分类的国际化人才选拔培养项目,计划用五年时间建立一 支门类齐全、机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国际化储备人才队伍,2015-2016年 已完成110余名国际化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二)购买、出售或购回本行股份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行任何股份。 (三)符合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 本行以建设「公司治理最好银行」为目标,坚持把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 性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关键举措,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协调、运作高效」的现代公司治理 机制,保障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确认,本行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度内所有时间均遵守《香港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原则及守则 条文。 - 73 - (四)符合《标准守则》 本行要求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活动严格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 《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经查询,2016年 度,除职工代表监事徐明先生於2016年11月22日、2016年11月28日、2016年 12月1日及2016年12月5日合共卖出本行180,000股H股以外,本行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均遵守了上述规则。 (五)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股及变动情况 姓名 职务 股份类别 期初持股 (股) 本期持股 变动(股) 期末持股 (股) 牛锡明 董事长、执行董事 A股 210,000 0 210,000 H股 310,000 (130,000) 180,000 彭纯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A股 150,000 0 150,000 行长 H股 50,000 0 50,000 于亚利 执行董事、副行长 A股 80,000 0 80,000 H股 20,000 0 20,000 侯维栋 执行董事、副行长 A股 80,000 0 80,000 H股 20,000 0 20,000 胡华庭 非执行董事 A股 80,000 0 80,000 H股 30,000 0 30,000 王太银 非执行董事 A股 80,000 0 80,000 H股 30,000 0 30,000 刘长顺 非执行董事 A股 50,000 0 50,000 H股 30,000 0 30,000 宋曙光 监事长 A股 130,000 0 130,000 H股 50,000 0 50,000 陈青 职工监事 A股 40,000 0 40,000 H股 20,000 0 20,000 杜亚荣 职工监事 A股 60,000 0 60,000 H股 20,000 0 20,000 樊军 职工监事 A股 40,000 0 40,000 H股 20,000 0 20,000 徐明 职工监事 A股 0 40,000 40,000 H股 180,000 (180,000) 0 寿梅生 纪委书记 A股 79,100 0 79,100 H股 20,000 0 20,000 - 74 - 姓名 职务 股份类别 期初持股 (股) 本期持股 变动(股) 期末持股 (股) 沈如军 副行长 A股 0 0 0 H股 20,000 0 20,000 王江 副行长 A股 0 0 0 H股 30,000 0 30,000 杜江龙 董事会秘书 A股 80,000 0 80,000 H股 20,000 (20,000) 0 吴伟 首席财务官 A股 46,000 0 46,000 H股 20,000 0 20,000 郭莽 公司业务总监 A股 50,000 0 50,000 H股 20,000 (20,000) 0 伍兆安 交行-�蠓嵴铰院献� A股 0 0 0 顾问 H股 30,000 0 30,000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帅师 原职工监事 A股 40,600 0 40,600 H股 31,000 0 31,000 杨东平 原首席风险官 A股 150,000 0 150,000 H股 20,000 0 20,000 吕本献 原公司业务总监 A股 80,000 0 80,000 H股 40,000 0 40,000 除上述披露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董事、监事、最高行政人员概无 在本行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任何股份或相关股 份及债券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七及第八分部 须知会本行及香港联交所,或须记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予 备存的登记册,或根据《标准守则》须另行知会本行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 仓。 - 75 - (六)年度利润分配 董事会建议,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74,262,726,645股 为基数,向本行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0.2715元(税前)(「 末期股息」),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01.62亿元。本方案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後实施。 有权参加本行2016年度股东大会(预计在2017年6月下旬召开)的股东、有权收 取末期股息的股东的截止登记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及与利润分 配方案有关的其他资料,本行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本行预计在2017年8月 底前完成末期股息派发事宜。 - 76 - 七、财务报告 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6年 2015年 利息收入 289,844 305,126 利息支出 (154,973) (160,954) 净利息收入 2 134,871 144,17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 39,884 38,23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089) (3,204) 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6,795 35,027 交易活动净收益 2,549 2,642 金融投资净收益 1,079 1,567 对联营公司投资净收益 96 76 保险业务收入 9,596 4,051 其他营业收入 9,076 7,023 贷款减值损失 4 (28,480) (27,160) 保险业务支出 (8,993) (4,482) 其他营业支出 (70,479) (76,904) 税前利润 86,110 86,012 所得税 5 (18,459) (19,181) 本年净利润 67,651 66,831 其他综合收益 後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权益 580 2,371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551) (808)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权益 (28) (64)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22) �C 境外经营产生的折算差异 1,577 1,116 其他 1,336 �C 2,892 2,615 後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退休金福利精算损益 (13) 6 本年其他综合收益 2,879 2,621 本年综合收益 70,530 69,452 - 77 - 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续)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6年 2015年 净利润中属於: 银行股东 67,210 66,528 非控制性权益 441 303 67,651 66,831 综合收益中属於: 银行股东 70,284 69,063 非控制性权益 246 389 70,530 69,452 归属於银行股东的基本及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6 0.89 0.90 - 78 - 合并财务状况表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91,435 920,228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715,787 611,1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16,444 173,309 客户贷款 4,009,046 3,634,568 金融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 385,020 323,679 金融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42,755 264,739 金融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 1,407,449 933,683 对联营公司投资 714 577 固定资产 114,425 90,3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67 16,684 其他资产 207,524 186,311 资产总计 8,403,166 7,155,362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 2,231,060 1,641,23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84,299 62,461 客户存款 4,728,589 4,484,814 已发行存款证 318,950 89,265 应交税金 5,164 8,60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5 119 发行债券 229,515 170,106 其他负债 173,037 160,662 负债合计 7,770,759 6,617,270 股东权益 股本 74,263 74,263 优先股 59,876 14,924 资本公积 113,392 113,392 其他储备 280,913 259,208 未分配利润 100,698 73,098 归属於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629,142 534,885 非控制性权益 3,265 3,207 股东权益合计 632,407 538,092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8,403,166 7,155,362 - 79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其他储备 股本 优先股 资本公积 法定盈余 公积金 任意盈余 公积 法定一般 准备金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重估储备 现金流量 套期损益 的有效 部分 境外经营 产生的 折算差异 精算 重估储备 其他 未分配 利润 归属 於银行 股东的 权益 非控制性 权益 合计 附注 8 2016年1月1日余额 74,263 14,924 113,392 44,098 139,764 75,653 1,608 (64) (1,868) 17 �C 73,098 534,885 3,207 538,092 本年净利润 �C �C �C �C �C �C �C �C �C �C �C 67,210 67,210 441 67,651 其他综合收益 �C �C �C �C �C �C 224 (50) 1,577 (13) 1,336 �C 3,074 (195) 2,879 综合收益合计 �C �C �C �C �C �C 224 (50) 1,577 (13) 1,336 67,210 70,284 246 70,530 发行优先股 �C 44,952 �C �C �C �C �C �C �C �C �C �C 44,952 �C 44,952 因收购而增加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C 227 227 分配普通股股息 �C �C �C �C �C �C �C �C �C �C �C (20,051) (20,051) (48) (20,099) 分配优先股股息 �C �C �C �C �C �C �C �C �C �C �C (884) (884) �C (884) 转入储备 �C �C �C 6,552 �C 12,079 �C �C �C �C �C (18,631) �C �C �C 购买非控制性权益 �C �C �C �C �C �C �C �C �C �C �C (44) (44) (367) (411) 2016年12月31日余额 74,263 59,876 113,392 50,650 139,764 87,732 1,832 (114) (291) 4 1,336 100,698 629,142 3,265 632,407 2015年1月1日余额 74,263 �C 113,496 37,522 105,242 71,549 131 �C (2,984) 11 �C 71,825 471,055 2,550 473,605 本年净利润 �C �C �C �C �C �C �C �C �C �C �C 66,528 66,528 303 66,831 其他综合收益 �C �C �C �C �C �C 1,477 (64) 1,116 6 �C �C 2,535 86 2,621 综合收益合计 �C �C �C �C �C �C 1,477 (64) 1,116 6 �C 66,528 69,063 389 69,452 发行优先股 �C 14,924 �C �C �C �C �C �C �C �C �C �C 14,924 �C 14,924 子公司增资 �C �C (12) �C �C �C �C �C �C �C �C �C (12) 277 265 分配普通股股息 �C �C �C �C �C �C �C �C �C �C �C (20,051) (20,051) (9) (20,060) 转入储备 �C �C �C 6,578 34,522 4,104 �C �C �C �C �C (45,204) �C �C �C 联营企业增资 �C �C (97) �C �C �C �C �C �C �C �C �C (97) �C (97) 其他 �C �C 5 (2) �C �C �C �C �C �C �C �C 3 �C 3 2015年12月31日余额 74,263 14,924 113,392 44,098 139,764 75,653 1,608 (64) (1,868) 17 �C 73,098 534,885 3,207 538,092 - 80 - 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税前净利润: 86,110 86,012 调整: 计提客户贷款减值拨备 28,480 27,160 计提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 973 558 计提金融投资减值准备 643 1,151 计提�u(转回)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91 (18)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 2 计提抵债资产减值拨备 22 61 计提保险合同准备金 5,856 1,999 折旧和摊销 7,939 7,200 计提�u(转回)未决诉讼及未决赔偿准备金 (40) 179 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 (60) (26) 抵债资产处置净收益 (5) (127)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 (66,978) (50,049) 本期释放的减值拨备折现利息 (1,959) (1,971) 公允价值净收益�u(损失) 2,223 (1,065) 对联营公司投资净收益 (96) (76) 金融投资净收益 (1,079) (1,567) 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7,781 6,213 营运资产和负债变动前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69,904 75,636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净(增加)�u减少 (36,490) 10,758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净(增加)�u减少 (152,643) (62,2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的净增加 (41,301) (15,479) 客户贷款的净增加 (403,738) (304,970) 其他资产的净增加 (12,523) (8,45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的净增加 586,529 232,96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净增加 16,918 2,657 客户存款的净增加�u(减少) 481,557 512,864 其他负债的净增加 (5,824) 1,621 应付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的净增加�u(减少) 349 842 支付的所得税 (17,672) (20,0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5,066 426,095 - 81 -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除另有标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购入金融投资支付的现金 (1,158,997) (795,491) 出售或赎回金融投资收到的现金 546,036 330,052 收到股息 353 489 金融投资收到的利息 61,668 46,758 因收购支付的现金净额 (442) �C 取得子公司非控制性权益支付的现金净额 (411) �C 购入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支付的现金 (770) (1,056) 出售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收到的现金 60 11 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 (34,814) (25,711) 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 2,372 5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584,945) (444,388)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发行优先股收到的现金 45,000 14,982 发行优先股直接交易费用 (48) (5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60,585 42,069 发行债券支付的利息 (3,970) (6,548) 向银行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 (20,051) (20,051) 向银行优先股股东支付股利 (884) �C 子公司非控制性益注入资本 �C 277 偿还发行债券支付的本金 (2,719) (679) 向非控制性权益支付股利 (48) (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865 29,98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975 5,1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u(减少) (14,039) 16,809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30,435 313,626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16,396 330,435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包括: 收到利息 228,140 250,732 支付利息 (153,432) (160,632) - 82 - 1 编制基础和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所有适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 证券上市规则和新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披露规定编制。除某些金融工 具和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合并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编制基 础。 1.1 采用新的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a) 已颁布的新的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采用 本集团自2016年开始采用以下对本集团2016财务年度生效的相关新的 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列示如下: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改)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的修订 折旧和摊销的可接受方法的澄清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 ( 2012-2014周期)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度则第12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改) 关於投资性主体:应用合并的 例外规定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改) 披露计划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改) 此修改要求投资者,如所收购的共同经营权益构成一项「业务」(按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企业合并」的定义),则须应用企业合并的会计法原 则。具体而言,投资者将需要: 按公允价值计量可辨识资产和负债; 费用化收购相关成本; 确认递延税项;及 将余额确认为商誉。 除非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相抵触,否则必须应用企业合并会 计法的所有其他原则。 - 83 - 此修改同时适用於收购一项共同经营的初始权益和额外权益。当购 入同一共同经营的额外权益并维持共同控制权时,之前持有的权益 不重新计量。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修改) 此修改澄清了何时根据收入应用折旧或摊销法才是适当的。国际会 计准则第16号(修改)澄清了根据透过使用资产而产生的收入对不动 产、机器及设备的折旧是不适当的。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修改)建立了一项可推翻的假设,此假设为一 项无形资产的摊销根据透过使用资产而产生的收入是不适当的。此 假设或只可以在若干有限的情况下被推翻: 该无形资产作为收入计量的表示;或 可证明收入与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消耗是高度互相关联的 - 84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 2012-2014周期)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 2012-2014年周期)包含了对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的一系列修订。该修订包含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作 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及终止经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 具:披露」、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职工福利」、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的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国际会计准 则第28号(修改) 这些修改对投资性主体及其子公司应用关於合并的例外规定做出澄 清。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的修改澄清了作为投资性主体子公司的中间 母公司主体享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例外规定。例外规定适用的前 提是投资性主体母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子公司。中间母公司还 需满足该准则列明的其他关於豁免的标准。 此外,修订版澄清,投资性主体应当合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子公司, 即并非投资性主体并为该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服务支持的子公 司,此类子公司因而被视为投资性主体的延伸。然而,修订版也规 定,如果子公司本身是投资性主体,则投资性主体母公司应当对其 在该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无论子公司 是否为母公司或第三方提供与投资有关的服务,都必须采用这种方 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改允许非投资性主体在持有权益的属於投资 性主体的联营或合营保留该联营或合营所运用的公允价值计量,或 者不使用公允价值计量,转而采用权益法并在该联营或合营的层面 合并其子公司。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改) 该修改澄清了国际会计准则�u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关於重要性和汇 总、小计的列报、财务报表的结构及会计政策披露的指引。 - 85 - 尽管修改不涉及具体变动,但是澄清了许多关於列报的问题,并强 调允许编制者对财务报表的格式及列报进行适当修改以符合自身情况 及用户的需求。 修改主要涉及的领域如下: 重要性:不能因主体对信息进行汇总或分解而导致有用信息被 掩盖。如果信息不重要,则主体不必披露。 拆分和小计:修改澄清了哪些额外的小计是可接受的,以及应 当如何进行列报; 附注:主体不必按照特定顺序列报财务报表附注,管理层应当 按照主体情况及用户的需要对附注的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会计政策:如何识别一项应当予以披露的重要会计政策; 来自权益法处理的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联营和合营的其他综 合收益应当按照後续将被重分类至损益及不会被重分类至损益 的项目区别开来。 - 86 -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的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尚未提前执行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的及经修订的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 於此日期起�u 之後的年度内生效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 现金流量表 2017年1月1日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 所得税 2017年1月1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 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u 资产出资 这些修订原计划 於2016年1月1日起�u 之後的年度生效。 目前,其生效日期 已延迟或取消。 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修订) 投资性房地产 2018年1月1日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年度改进 2014 �C 2016年周期 2018年1月1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 2018年1月1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修订) 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 (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年度改进 2014 �C 2016年周期 2017年1月1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基於客户合同的收入确认 2018年1月1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2019年1月1日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的 修订,其中引入一项补充披露,财务报表用户据此将能够评价因融 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变动。此修订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披露计划」 的一部分,该计划将继续研究财务报表披露如何改进的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的修 订。此次关於为未实现损失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修订澄清了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债务工具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何核算的问题。 - 87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改) 此等修改针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之间 有关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两者的不一致 性。 当交易涉及一项业务,须确认全数利得或亏损。当交易涉及不构成 一项业务的资产项,须确认部分利得或亏损,即使该等资产在子公 司以内。 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修改) 2016年12月8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 投资性房地产的修订。该修订明确了仅当有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 使用用途发生改变时才能进行准入或转出。同时,该修订澄清了在 准则中列举的一系列示例并非详尽。这些示例不仅包括已完工的房 地产的转换,还增加了在建和开发中的房地产转换。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改)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 2014-2016年周期)包含了对国际会计准 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的修订,该修订澄清了采用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对联营投资或合营投资进行计 量的选择,应当分别针对每项联营投资或合营投资在初始确认时作 出。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改) 2016年6月20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的修订版,该修订版对三项分类与计 量的事项提供了指引。本次修订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及包含 由於代扣缴个人所得税而具有净额结算特徵的奖励提供的会计处理提 供了额外指引。 修订版澄清了现金结算奖励的计量基础以及由现金结算变更为权益结 算的会计处理。同时,修订版增加了一项例外规定,要求将具有「净 额结算特徵的奖励」完全按照权益结算处理。 - 88 - 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修改) 2016年9月12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4号保险合同的修订,该修订为即将发布的新保险合同准则和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第9号生效日期不同的情况提供了两种选择权。包括,为 主要从事保险业务的主体提供一项在2021年或新保险合同生效(以较 早者为准)以前暂时性豁免适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允许主体不 在损益中确认新保险合同准则发布前由於会计错配可能产生的波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修改)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2014-2016年周期)包含了对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第12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修订,该修订澄清了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的披露要求适用於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 被分类为持有待售或者终止经营的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但不包括 披露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的要求。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建立了一个综合框架,通过五步法来确定 何时确认收入以及应当确认多少收入:(1)界定与客户的合同;(2)界 定合同内独立的履约义务;(3)厘定交易价格;(4)将交易价格分摊至 合同内的履约义务;(5)当主体符合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核心原则 为主体须确认收入,以体现向客户转让承诺货品或服务的数额,并 反映主体预期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而应得的对价。它摒弃了基於「收 益过程」的收入确认模型,转向基於控制转移的「资产-负债」模型。 国际财务报表准则第15号就合同成本的资本化和许可安排提供了具体 的指引。它同时包括了一整套有关客户合同的性质、金额、时间以 及收入和现金流的不确定性的披露要求。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取代了之前收入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 「收入」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造合同」,以及与收入确认相关的解 析。 - 89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2014)「金融工具」将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 号整项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将债务工具投资分为三类:摊余成本、按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损益。分类由报告主体管理债务投资的商业模式及其合同现 金流的特徵决定。权益工具的投资始终按公允价值计量。不过,管 理层可以做出不可撤销的选择,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报公允价值的 变动,前提是持有权益工具的目的不是为了交易。如果权益工具是 为交易而持有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列报在损益中。金融负债分 为两类:摊余成本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如果非衍 生工具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因为 负债本身的信贷风险变动而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 中确认,除非该等公允价值变动会导致损益的会计错配,在此情况 下,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在损益中确认。在综合收益内的数额其後不 循环至损益。对於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负债(包括衍生金融负债), 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在损益中列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为确认减值损失引入了一个新模型-预期信 用损失模型,这是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指引的变化。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第9号包含一种「三阶段」方法,这种方法以初始确认後金融 资产信用质量的变动为基础。资产随信用质量变动在这三个阶段内 转变,不同阶段决定主体对减值损失的计量方法及实际利率法的运 用方式。新规定意味着,主体在对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初始 确认时,必须将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作为首日损失在损益中确 认。对於贸易应收账款,首日损失将等於其整个生命期的预期信用 损失。当信用风险显着增加时,使用整个生命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而 非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冲会计」适用於所有对冲关系,除了针对 利率风险的组合公允价值对冲。新指引将对冲会计与主体的风险管 理活动作更佳配合,并较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中较为「规则为本」的 方法更为宽松。 - 90 - 本集团正在对相关业务模式、贷款及其他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现 有金融资产信用风险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以评估应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第9号》对财务报表将产生的潜在影响。鉴於贵银行业务的性 质,该准则预期会对贵银行的金融工具的分类、金融资产减值的计 算方法、结果及确认时间有影响。同时,实施该准则对贵银行的管 理组织架构、职能及流程、预算与经营业绩考核、信息系统的应用 亦有影响,贵银行正在着手开展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相关信息系统的 开发、金融工具减值流程与制度的更新及对员工的培训。 由於本集团尚未完成对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整体影响的 评估,因此无法量化其对贵银行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的潜在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7条规定,承租人区分为融资租赁(於资产 负债表以内)及经营租赁(於资产负债表以外)。就几乎所有租赁合同 而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显示要求承租人於财务状况表内 确认反映未来租金付款的租赁负债及使用资产的权利,除非相关资 产价值较低。承租人需要於综合收益表内确认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和 租赁负债的利息,并将租赁负债的现金还款分为本金部分和利息部 分,并於现金流量表呈列。 於2016年12月31日,贵集团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承诺为人民币13,593 亿元,见2016年报附注36。但贵集团尚无法确定此类承诺中未来需 要确认的使用资产及负债的权利以及未来租金付款的负债,及其对 贵集团损益和现金流分类的影响。而部分承诺可能因期限较短、价 值较低而无需确认相关资产、负债;部分承诺的安排可能根据《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而不被确认为租赁。 关於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沿用《国际会计 准则》第17号相关规定。即,出租人将其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 性租赁,并以两种不同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贵集团预计,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不会对贵集团作为出租人的财务信息造成 重大影响。 - 91 - 除上述提及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的 影响外,采用上述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的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其他综合收益产 生重大影响。 2 利息净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3,701 12,868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5,026 22,813 客户贷款 189,973 214,127 金融投资 71,144 55,318 289,844 305,126 利息支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 (55,720) (55,212) 客户存款 (86,392) (97,743) 已发行债券 (7,781) (6,213) 已发行存款证 (5,080) (1,786) (154,973) (160,954) 利息净收入 134,871 144,172 其中: 已减值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1,959 1,97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投资利息收入 4,192 5,26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利息支出 610 520 - 92 - 3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支付结算与银行卡 13,787 13,912 投资银行 5,306 7,472 担保承诺 2,962 3,014 管理类 12,502 9,697 代理类 4,636 3,403 其他 691 733 39,884 38,231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非交易性以及非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产生的 手续费收入(不包括用於确定实际利率的 手续费收入) 873 611 信托以及托管手续费收入 (集团代客户持有或投资) 2,437 1,899 4 贷款减值损失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客户贷款 -组合贷款减值损失计提 9,439 12,420 -个别贷款减值损失计提 19,041 14,740 28,480 27,160 - 93 - 5 所得税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本年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13,718 18,907 -香港利得税 770 783 -海外税项 326 349 14,814 20,039 递延税项 3,645 (858) 18,459 19,181 中国企业所得税是根据本银行及中国大陆境内的各子公司按中国所得税法规确 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以25%( 2015年:25%)的法定税率计算得出。其他司法权区 (包括香港)产生的税项按相关司法权区的现行税率计算,分支机构的境外与境 内税率差异部分由总行统一补缴。 本集团的实际税额有别於按本集团的税前利润与25%( 2015年:25%)税率计算 所得的理论金额。主要调节事项列示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税前利润 86,110 86,012 按25%税率计算的税额 21,528 21,503 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同税率的影响 23 56 不可抵税支出的税务影响(1) 4,344 1,615 免税收入产生的税务影响(2) (7,489) (3,993) 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 53 �C 所得税支出 18,459 19,181 (1) 本集团的不可抵税支出主要指招待费等超过中国税法规定可抵税限额的该部分 费用。 (2) 本集团的免税收入主要指国债利息收入,根据中国的税法规定,该利息收入是 免税的。 - 94 - 6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是以银行股东享有净利润除以当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 算。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归属於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百万元) 67,210 66,528 减:归属於母公司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当期净利润 (人民币百万元) (884) �C 归属於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人民币百 万元) 66,326 66,528 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74,263 74,263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每股人民币元) 0.89 0.90 2015年7月29日及2016年9月2日,本银行发行了非累积型优先股,其具体条款 於2016年报附注33优先股中予以披露。计算普通股基本每股收益时,已在归属 於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中扣除当期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利人民币8.84亿元。优 先股的转股特徵使得本银行存在或有可发行普通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 度,转股的触发事件并未发生,因此优先股的转股特徵对2016年12月31日基本 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没有影响。 7 衍生金融工具 以下衍生工具被本集团用於交易或套期用途: 货币远期合约指合约双方同意在未来日期按照预先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某种货 币的合约。同意在未来买入货币的一方为多头,同意在未来卖出货币的一方为 空头。双方约定的价格被称为交割价格,与签订合同当时的远期价格一致。 - 95 - 货币及利率掉期是以一组现金流交换另一组现金流的承付。掉期的结果是货币 或利率的经济交换(例如固定利率交换浮动利率)或所有上述各项的结合(即交 叉货币利率掉期)。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为假使合约对方未履行责任时,掉期合 约的可能重置成本。此种风险根据合约的现有公允价值、名义本金及市场流动 性来持续监控。为控制信用风险水平,本集团以放贷业务的同一标准来评估合 约对手。 货币及利率期权指一种合约协议,订明卖方(期权卖方)授予买方(持有人)权利 (而非责任),在指定日期或之前或在指定期限内,按预定价格买入(如属认购 期权)或卖出(如属认沽期权)指定数额的货币或按浮动(或固定)利率收取利息 并按固定(或浮动)利率支付利息。卖方会向买方收取期权金作为承担外汇或利 率风险的代价。期权可在交易所买卖,亦可由本集团及客户以场外交易方式磋 商买卖。 某些金融工具的名义本金可以作为财务状况表内确认的金融工具的比较基准, 但并不一定能表示涉及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工具的现有公允价值,因此不能表示 本集团的信用风险或价格风险。根据衍生工具合同条款,由於市场利率或汇率 波动,衍生工具可能形成有利(资产)或不利(负债)。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 允价值总和可能不时有重大波动。所持有的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如下表所列。 (人民币百万元) 合约�u名义 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2016年12月31日 外汇及商品合约 2,102,171 34,546 (32,447) 利率合约及其他 704,429 2,677 (2,152) 已确认衍生工具总额 2,806,600 37,223 (34,599) - 96 - 合约�u名义 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2015年12月31日 外汇及商品合约 1,609,192 32,825 (31,318) 利率合约及其他 504,847 1,485 (1,846) 已确认衍生工具总额 2,114,039 34,310 (33,164) 上表列示了本集团於年末时的未平仓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约或名义金额和公允价 值的明细。这些工具(包括外汇及利率衍生工具)可使本集团和客户用於转移、 规避和降低其汇兑及利率风险。 本集团与其他金融机构及客户进行外汇及利率合约交易。管理层已按交易对 手、行业及国家设定该等合约的限额,并定期监察及控制相关风险。 按原币划分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人民币 1,305,983 938,269 美元 1,187,380 955,992 港元 130,261 103,905 其他 182,976 115,873 合计 2,806,600 2,114,039 - 97 - 套期会计 上述衍生金融工具中包括的本集团指定的套期工具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合约�u名义 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2016年12月31日 被指定为现金流量套期工具的 衍生金融工具 21,103 150 (786) 被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工具的 衍生金融工具 57,004 786 (215) 合计 78,107 936 (1,001) 合约�u名义 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2015年12月31日 被指定为现金流量套期工具的 衍生金融工具 17,228 187 (74) 被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工具的 衍生金融工具 28,272 127 (281) 合计 45,500 314 (355) - 98 - (a) 公允价值套期 本集团利用利率掉期对利率变动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套期保值。本集 团将部分购入的利率掉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该等利率掉期合同与相应 被套期项目的利率、期限、币种等主要条款相同,本集团采用回归分析 法评价套期有效性。经测试,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年度套期关系为高度 有效。被套期项目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和同业拆借。 公允价值套期产生的净损益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套期工具净收益�u(损失) 727 151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风险相关净收益�u(损失) (780) (172) 公允价值套期净收益�u(损失) (53) (21) (b) 现金流量套期 本集团利用外汇合约对汇率风险导致的现金流量波动进行套期保值,利用 利率掉期对利率风险导致的现金流量波动进行套期保值。被套期项目包括 同业拆借、客户贷款和已发行存款证。本集团主要采用回归分析法评价 套期有效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现金流量套期产生的损失人民币0.37 亿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损失人民币0.86亿元)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现金流量套期中确认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损益不重大,且不存在 由於很可能发生的预期现金流不再预计会发生而导致的终止使用套期会计 的情况。 - 99 - 8 股息 (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年内向本银行普通股股东宣告 20,051 20,051 年内向本银行优先股股东宣告 884 �C 根据中国公司法和银行的公司章程,中国法定财务报表内呈报的净利润经拨作 下列各项的准备金後,方可分配作股息: (1) 弥补上个年度的累积亏损(如有); (2) 按中国会计准则厘定的银行10%净利润拨入不可分配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3) 提取法定一般准备金; (4) 经银行股东大会批准後,拨入任意盈余公积金。该等公积金构成股东权 益的一部分。 派发的现金股利於股东大会批准时确认於合并财务状况表。 根据本银行2016年3月29日董事会的提议并经2016年6月27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 东大会批准,本银行以於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2.63亿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1元)为基数,向本银行登记在册的A股普通股股东和H股普通股股东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税前),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 200.51亿元。上述现金红利A股实际发放日为2016年7月13日,H股实际发放日 为2016年7月29日。 经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批准,本银行於2016年7月29日派发境外优 先股股息,股息率5%(即为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派息总额为折人 民币8.84亿元。 - 100 - 根据本银行2017年3月28日董事会的提议,本银行拟於2017年提取一般风险准 备人民币161.16亿元;拟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2.63亿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为基数,向本银行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0.2715元(税前),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201.62亿元。 上述提议有待股东大会批准。 9 财务担保及信贷承诺、其他承诺和或有负债 财务担保及信贷承诺 下表列示本集团承诺给予客户财务担保及信贷承诺合约数额: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开出保函及担保 279,694 333,725 信用证承诺 126,885 150,085 承兑汇票 231,566 294,834 信用卡承诺 528,199 438,608 贷款承诺 - 1年以下 21,590 32,700 - 1年及以上 64,535 58,547 1,252,469 1,308,499 资本开支承担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已签订合同但未拨付 9,371 7,645 - 101 - 经营租赁承担 以本集团为承租人,不可撤销经营租约下有关建筑物及设备的未来最低租金付 款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1年以下(含1年) 3,962 3,021 1到2年(含2年) 3,005 2,485 2到3年(含3年) 2,286 1,885 3到5年(含5年) 2,548 2,282 5年以上 1,792 1,683 13,593 11,356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经营租赁中主要通过子公司从事飞行设备及船舶租赁业 务。不可撤销经营租约下有关飞行设备及船舶的未来最低租金收款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1年以下(含1年) 6,295 3,442 1到2年(含2年) 6,291 2,958 2到3年(含3年) 6,287 2,955 3到5年(含5年) 11,958 5,905 5年以上 36,525 17,698 67,356 32,958 - 102 - 证券承销及债券承兑承诺 本集团受财政部委托作为其代理人承销部分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式国债。凭证式 国债和储蓄式国债投资者可以随时要求提前兑付持有的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式国 债,而本集团亦有义务履行兑付责任,兑付金额为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式国债本 金及至兑付日的应付利息。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具有提前兑付义务的国 债本金为人民币707.25亿元( 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679.52亿元)。财政部对 提前兑付的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式国债不会实时兑付,但会在该等凭证式国债和 储蓄式国债到期时兑付本金和利息。本集团认为在该等国债到期前,本集团所 需兑付的国债金额并不重大。 上述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式国债的原始期限为一至五年不等。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履行的已公告未发行、不可撤销的证券承销承 诺( 2015年12月31日:无)。 法律诉讼 本集团在正常业务过程产生的某些法律诉讼事项中作为被告人。经向法律顾问 谘询後,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等法律诉讼的最终裁决结果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 状况或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经集团内部或外部法律顾问意见确认的未决诉讼准 备金於2016年年报附注31披露。多位第三方对本集团(作为辩方)提起多项法律 诉讼,各年末的尚未了结索偿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尚未了结的索偿 1,669 1,397 未决诉讼准备金 348 369 10 分部分析 本集团高级管理层按照本集团各地分行及子公司所处的不同经济地区审阅本集 团的经营情况。本集团的各地分行主要服务於当地客户,因此经营分部以资产 所在地为依据。 - 103 - 本集团各经营分部的主要收入来源於向客户提供各种商业银行服务及投资业 务,包括存贷款,票据,贸易融资及货币市场拆借,金融投资等。本集团的 经营分部分类如下: (1) 华北-包括以下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及内蒙古; (2) 东北-包括以下省份:辽宁、吉林及黑龙江; (3) 华东-包括以下省份:上海(除总部)、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 及山东; (4) 华中及华南-包括以下省份: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及海南; (5) 西部-包括以下省份: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 青海、宁夏及新疆; (6) 总部; (7) 海外-包括海外附属公司和以下银行机构:香港、纽约、新加坡、首 尔、东京、法兰克福、澳门、胡志明市、旧金山、悉尼、英国、多伦 多、卢森堡、布里斯班、台北、巴黎、罗马及巴西。 本年内报告分部无变化。 汇报给高级管理层的外部收入的计量方式与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的计量 方式一致。 本集团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利息收入,并且高级管理层主要用利息净收入来评估 各经营分部的业绩,因此所有报告分部的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净额列示。 本集团高级管理层审阅的分部业绩口径为税前利润。资金通常在分部之间进行 分配,资金的使用成本按集团的资本成本为基础进行计算并按分部间利息净收 入披露。除此以外,经营分部间无其他重大收入或费用项目。 - 104 - 经营分部报告 (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华北 东北 华东 华中及华南 西部 海外 总部 分部间 相互抵减 总计 外部利息收入 26,252 9,384 67,965 36,828 20,225 15,052 114,138 �C 289,844 外部利息支出 (29,115) (8,641) (50,637) (28,625) (12,611) (9,292) (16,052) �C (154,973) 分部间利息净收入�u (支出) 19,040 5,007 21,391 16,160 5,594 153 (67,345) �C �C 利息净收入 16,177 5,750 38,719 24,363 13,208 5,913 30,741 �C 134,87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4,336 1,708 14,009 7,788 3,151 2,531 6,361 �C 39,88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01) (61) (1,765) (403) (182) (327) (150) �C (3,08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135 1,647 12,244 7,385 2,969 2,204 6,211 �C 36,795 交易活动净收益�u (损失) 369 91 793 404 86 138 668 �C 2,549 金融投资净收益�u (损失) �C �C 667 56 �C 321 35 �C 1,079 保险业务收入 �C �C 9,552 �C �C 44 �C �C 9,596 对联营公司投资 净收益 �C �C �C �C �C 9 87 �C 96 其他营业收入 838 165 4,774 715 495 1,936 153 �C 9,076 经营收入合计 21,519 7,653 66,749 32,923 16,758 10,565 37,895 �C 194,062 贷款减值损失 (2,918) (675) (13,527) (4,159) (2,949) (449) (3,803) �C (28,480) 保险业务支出 �C �C (8,975) �C �C (18) �C �C (8,993) 其他营业支出 (7,666) (3,498) (21,366) (11,223) (5,704) (4,013) (17,009) �C (70,479) 税前利润 10,935 3,480 22,881 17,541 8,105 6,085 17,083 �C 86,110 所得税 (18,459) 本年净利润 67,651 折旧及摊销 (831) (446) (3,196) (1,100) (668) (678) (1,020) �C (7,939) 资本性支出 (545) (325) (24,420) (915) (572) (7,730) (1,098) �C (35,605) - 105 - (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华北 东北 华东 华中及华南 西部 海外 总部 分部间 相互抵减 总计 外部利息收入 32,648 10,954 80,011 43,019 23,320 15,697 99,477 �C 305,126 外部利息支出 (32,211) (8,492) (55,732) (29,339) (12,687) (10,015) (12,478) �C (160,954) 分部间利息净收入�u (支出) 17,184 3,625 19,578 11,362 3,123 2,671 (57,543) �C �C 利息净收入 17,621 6,087 43,857 25,042 13,756 8,353 29,456 �C 144,17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4,403 1,495 13,016 7,373 3,110 2,490 6,344 �C 38,23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87) (100) (1,169) (489) (295) (374) (490) �C (3,20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116 1,395 11,847 6,884 2,815 2,116 5,854 �C 35,027 交易活动净收益�u (损失) 415 57 818 526 64 (1,769) 2,531 �C 2,642 金融投资净收益�u (损失) 3 29 1,136 340 �C (4) 63 �C 1,567 保险业务收入 �C �C 4,011 �C �C 40 �C �C 4,051 对联营公司投资 净收益 �C �C �C �C �C 4 72 �C 76 其他营业收入 704 277 2,741 933 545 1,277 546 �C 7,023 经营收入合计 22,859 7,845 64,410 33,725 17,180 10,017 38,522 �C 194,558 贷款减值损失 (2,268) (106) (14,222) (3,950) (2,385) (344) (3,885) �C (27,160) 保险业务支出 �C �C (4,467) �C �C (15) �C �C (4,482) 其他营业支出 (8,796) (4,042) (22,453) (12,689) (6,681) (3,609) (18,634) �C (76,904) 税前利润 11,795 3,697 23,268 17,086 8,114 6,049 16,003 �C 86,012 所得税 (19,181) 本年净利润 66,831 折旧及摊销 (801) (445) (2,332) (1,027) (650) (694) (1,251) �C (7,200) 资本性支出 (895) (572) (17,671) (1,456) (640) (3,634) (1,899) �C (26,767) - 106 -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华北 东北 华东 华中及华南 西部 海外 总部 分部间 相互抵减 合计 分部资产 1,194,097 362,425 2,570,737 1,396,181 704,971 849,999 3,662,649 (2,350,460) 8,390,599 其中: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C �C 4 9 �C 92 609 �C 714 未分配资产 12,567 资产总额 8,403,166 分部负债 (1,183,712) (358,149) (2,502,201) (1,375,817) (697,787) (833,067) (3,170,341) 2,350,460 (7,770,614) 未分配负债 (145) 负债总额 (7,770,759) 2015年12月31日 华北 东北 华东 华中及华南 西部 海外 总部 分部间 相互抵减 合计 分部资产 1,135,026 341,769 2,336,453 1,240,038 633,404 659,606 3,059,290 (2,266,908) 7,138,678 其中: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C �C �C 1 �C 53 523 �C 577 未分配资产 16,684 资产总额 7,155,362 分部负债 (1,129,382) (338,407) (2,283,083) (1,225,180) (625,688) (637,153) (2,645,166) 2,266,908 (6,617,151) 未分配负债 (119) 负债总额 (6,617,270) - 107 - 业务信息 集团的主营业务为银行和相关金融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 资金业务和其他类别业务。公司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对公贷款、票据、贸易融 资、对公存款和汇款。个人金融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贷款、零售存款、信用卡 和汇款。资金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市场资金拆借和买入、投资类证券以及根据卖 出回购协议售出证券。「其他业务」主要包括不能分类为上述业务分部的其他项 目。 本集团业务板块信息列示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公司 金融业务 个人 金融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外部利息净收入 51,191 27,998 54,443 1,239 134,871 内部利息净收入�u(支出) 20,487 13,125 (33,612) �C �C 利息净收入 71,678 41,123 20,831 1,239 134,87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5,954 17,882 1,046 1,913 36,795 交易活动净收益 1,977 17 107 448 2,549 金融投资净收益 �C �C 1,079 �C 1,079 对联营公司投资净收益 �C �C �C 96 96 保险业务收入 �C �C �C 9,596 9,596 其他营业收入 5,876 2,051 196 953 9,076 经营收入合计 95,485 61,073 23,259 14,245 194,062 贷款减值损失 (23,857) (4,623) �C �C (28,480) 保险业务支出 �C �C �C (8,993) (8,993) 其他营业支出 -折旧及摊销 (2,388) (5,009) (174) (368) (7,939) -其他 (25,246) (32,306) (2,683) (2,305) (62,540) 税前利润 43,994 19,135 20,402 2,579 86,110 所得税 (18,459) 本年净利润 67,651 折旧和摊销费用 (2,388) (5,009) (174) (368) (7,939) 资本性支出 (10,712) (22,462) (782) (1,649) (35,605) - 108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公司 金融业务 个人 金融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外部利息净收入 79,118 19,291 44,706 1,057 144,172 内部利息净收入�u(支出) (907) 18,643 (17,736) �C �C 利息净收入 78,211 37,934 26,970 1,057 144,17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5,887 15,790 1,033 2,317 35,027 交易活动净收益�u(损失) 2,353 (2) (665) 956 2,642 金融投资净收益 �C �C 1,567 �C 1,567 对联营公司投资净收益 �C �C �C 76 76 保险业务收入 �C �C �C 4,051 4,051 其他营业收入 3,483 2,687 28 825 7,023 经营收入合计 99,934 56,409 28,933 9,282 194,558 贷款减值损失 (21,211) (5,949) �C �C (27,160) 保险业务支出 �C �C �C (4,482) (4,482) 其他营业支出 -折旧及摊销 (2,167) (4,542) (158) (333) (7,200) -其他 (30,645) (33,259) (3,010) (2,790) (69,704) 税前利润 45,911 12,659 25,765 1,677 86,012 所得税 (19,181) 本年净利润 66,831 折旧和摊销费用 (2,167) (4,542) (158) (333) (7,200) 资本性支出 (8,052) (16,887) (588) (1,240) (26,767) - 109 - (人民币百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公司 金融业务 个人 金融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分部资产 3,013,048 1,250,572 4,079,056 47,923 8,390,599 其中: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714 714 未分配资产 12,567 资产总额 8,403,166 分部负债 (3,330,263) (1,544,633) (2,882,687) (13,031) (7,770,614) 未分配负债 (145) 负债总额 (7,770,759) 2015年12月31日 公司 金融业务 个人 金融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分部资产 2,819,081 1,043,997 3,242,760 32,840 7,138,678 其中: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577 577 未分配资产 16,684 资产总额 7,155,362 分部负债 (3,275,719) (1,477,740) (1,856,510) (7,182) (6,617,151) 未分配负债 (119) 负债总额 (6,617,270) 本集团不存在对单一主要外部客户存在较大依赖程度的情况 - 110 - 11 流动性风险 下面的表格分析了本集团的资产和负债净值按自报告日至合约到期日分类的不 同到期日的类别。 (人民币百万元) 即期 一个月内 一至三个月 三至 十二个月 一至五年 五年以上 逾期 无期限 合计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 200,358 392 �C 240 152 �C �C 790,293 991,435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02,099 221,024 124,080 246,008 22,576 �C �C �C 715,78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3,976 19,494 30,212 88,122 36,646 19,905 �C 18,089 216,444 客户贷款 �C 440,981 269,132 1,057,967 1,009,786 1,172,377 58,803 �C 4,009,046 金融投资-贷款及 应收款项 �C 2,595 22,482 90,276 181,348 88,219 100 �C 385,020 金融投资-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C 7,559 10,158 47,116 219,857 49,359 �C 8,706 342,755 金融投资-持有至 到期投资 �C 2,520 42,785 96,907 802,058 463,179 �C �C 1,407,449 其他资产 19,088 9,900 17,159 31,075 89,264 28,290 2,021 138,433 335,230 资产总额 325,521 704,465 516,008 1,657,711 2,361,687 1,821,329 60,924 955,521 8,403,166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和拆入 (363,679) (501,367) (349,287) (755,144) (247,604) (13,979) �C �C (2,231,0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492) (13,268) (16,668) (44,328) (9,374) (169) �C �C (84,299) 客户存款 (2,451,037) (493,534) (522,833) (813,426) (447,620) (139) �C �C (4,728,589) 其他负债 (44,750) (43,985) (62,039) (136,437) (322,358) (117,242) �C �C (726,811) 负债总额 (2,859,958) (1,052,154) (950,827) (1,749,335) (1,026,956) (131,529) �C �C (7,770,759) 流动性缺口净值 (2,534,437) (347,689) (434,819) (91,624) 1,334,731 1,689,800 60,924 955,521 632,407 - 111 - (人民币百万元) 即期 一个月内 一至三个月 三至 十二个月 一至五年 五年以上 逾期 无期限 合计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 164,382 �C �C �C �C �C �C 755,846 920,228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24,719 185,497 80,483 201,436 19,054 2 �C �C 611,1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382 16,979 17,887 40,915 68,426 19,280 �C 9,440 173,309 客户贷款 �C 433,050 270,186 1,021,046 880,890 964,591 64,805 �C 3,634,568 金融投资-贷款及 应收款项 �C 17,437 29,866 73,766 149,817 52,654 139 �C 323,679 金融投资-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C 18,227 24,033 46,395 135,275 35,392 �C 5,417 264,739 金融投资-持有至 到期投资 �C 6,660 17,195 62,212 546,858 300,758 �C �C 933,683 其他资产 16,278 11,137 7,679 37,071 91,881 22,956 549 106,414 293,965 资产总额 305,761 688,987 447,329 1,482,841 1,892,201 1,395,633 65,493 877,117 7,155,362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和拆入 (424,617) (294,733) (223,515) (481,053) (206,126) (11,195) �C �C (1,641,23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344) (20,359) (10,624) (22,081) (6,788) (2,265) �C �C (62,461) 客户存款 (2,030,760) (488,922) (661,849) (876,319) (426,960) (4) �C �C (4,484,814) 其他负债 (52,124) (21,565) (45,063) (87,956) (114,706) (107,342) �C �C (428,756) 负债总额 (2,507,845) (825,579) (941,051) (1,467,409) (754,580) (120,806) �C �C (6,617,270) 流动性缺口净值 (2,202,084) (136,592) (493,722) 15,432 1,137,621 1,274,827 65,493 877,117 538,092 - 112 - 12 期後事项 2017年2月21日,本行香港分行发行总面值为8.5亿美元的三年期中期票据,票 面利率为浮动利率(0.775%+3M Libor) ,於2020年2月21日到期,按季付息。 2007年3月6日,本银行总行发行总面值为人民币160亿元的商业银行次级债, 票面利率为4.13% ,於2022年3月8日到期,按年付息。本银行已於2017年3月8 日行使赎回权赎回上述债券。 八、刊载年度业绩公告 本业绩公告乃摘自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该报告 全文刊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 www.bankcomm.com供股东查阅。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6年度报告全文同时 刊载於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及本行网址www.bankcomm.com。投资者欲了解 年度业绩的详细内容,应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年 度报告,预计将於2017年4月寄发H股股东。 本业绩公告分别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 为准。 承董事会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牛锡明 董事长 中国深圳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发布之日,本行董事为牛锡明先生、彭纯先生、王冬胜先生*、于亚利女士、 侯维栋先生、胡华庭先生*、王太银先生*、刘长顺先生*、黄碧娟女士*、刘寒星先生*、 罗明德先生*、刘浩洋先生*、彼得 诺兰先生#、陈志武先生#、于永顺先生#、李健女士#、 刘力先生#及杨志威先生# 。 *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1329 首创钜大 0.19 68.42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0764 永恒策略 0.06 37.21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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