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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YNERGISHOLDINGSLIMITED 新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34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之全年业绩公告 全年业绩 SynergisHoldingsLimited(新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或「新昌管理」)之董事 (「董事」)会(「董事会」)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 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全年业绩,连同上一个财政年度之比较数字。 综合损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益 3 2,433,471 2,447,379 销售成本 (2,248,218) (2,261,438) 185,253 185,941 毛利 其他收入 5,162 7,463 一般及行政开支 (124,249) (108,333) 无形资产摊销 (3,401) (8,283) 兴建中的工程之减值 3(b) (9,448) - 应收账款之减值 3(b)&9 (82,304) - 利息开支 (5,959) (7,007)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亏损 - (2,257) 除税前(亏损)/溢利 4 (34,946) 67,524 税项 5 (4,766) (12,243) 年内(亏损)/溢利 (39,712) 55,281 应占(亏损)/溢利: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 (39,483) 55,281 非控股权益 (229) - (39,712) 55,281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 应占(亏损)/溢利之每股(亏损)/盈利 -基本(港币仙) 6 (11.7) 14.9 -摊薄(港币仙) 6 (11.7) 12.8 股息 7 6,419 21,380 综合全面收入报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年内(亏损)/溢利 (39,712) 55,281 其他全面亏损: 其後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长期服务金负债之精算收益/(亏损) 1,564 (2,450) 可其後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2,060) (1,811) 年内其他全面亏损 (496) (4,261) 年内全面(亏损)/收入总额 (40,208) 51,020 综合资产负债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机器及设备 13,435 6,883 投资物业 3,600 3,040 无形资产 8 35,535 40,691 商誉 8 171,794 171,794 递延税项资产 78 91 预付款项 1,840 - 非流动资产总额 226,282 222,499 流动资产 兴建中的工程 411,412 299,158 应收账款 9 398,409 470,877 按金及预付款项 9 26,622 35,545 应收同系前附属公司款项 10 - 58,633 应收最终前控股公司款项 10 - 12,939 可收回税项 5,553 83 存款、现金及现金等值 129,284 129,841 流动资产总额 971,280 1,007,076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12 753,368 630,796 银行贷款 11 204,000 293,536 应付非控股权益款项 10 1,240 1,148 应付其他共同经营夥伴款项 15 6 应付同系前附属公司款项 10 - 588 应付税项 4,655 12,900 流动负债总额 963,278 938,974 -------------------------- ------------------------ 流动资产净值 8,002 68,102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234,284 290,601 非流动负债 长期服务金负债 2,378 3,977 递延税项负债 6,356 7,232 非流动负债总额 8,734 11,209 ------------------------ -------------------------- 资产净值 225,550 279,392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13 43,055 42,768 保留溢利及其他储备 182,509 227,143 拟派股息 - 10,692 225,564 280,603 非控股权益 (14) (1,211) 权益总额 225,550 279,392 财务报表附注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於 2003年 8月 4日根据 1981年百慕达公司法在百慕达注册成立为获豁免公 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larendonHouse,2ChurchStreet,Hamilton,HM11,Bermuda。 本公司股份於2003年10月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於香港、中国内地及澳门主要从事提供物业管理及设施管理(「物业管理及设施管理」)业务、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业务以及辅助业务。 除另有列明者外,本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币千元列示,并已於2017年3月28日经董事 会批准刊发。 於2016年11月21日前,董事认为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 有限公司)为其最终控股公司及SmartLaneHoldingsLimited(「SmartLane」)(一间於 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为其直接控股公司(统称「新昌」)。於2016年 11月21日,SmartLane完成一项重大交易,向ChampKeyHoldingsLimited(「Champ Key」)出售於本集团之全部权益及董事视ChampKey(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 之有限公司)为其直接控股公司。SmartLane不再为本集团之直接控股公司。 本公司之控股股东由新昌变更为ChampKey,其全资及实益拥有人为李月华女士。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 SynergisHoldingsLimited(新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之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所有适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622 章)之规定而编 制。本综合财务报表按历史成本惯例编制,并已就按公允值列账之投资物业重估作出修订。 在遵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时,须采用若干关键会计估算,管理层亦须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之过程中作出判断。 (a)本集团采纳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 本集团已於2016年1月1日开始之财政年度首次采纳以下准则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 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 澄清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 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 农业:生产性植物 准则第41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 单独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年度改进项目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2年至2014年周期之 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户 采纳上述现有准则的修订对本集团之业绩及财务状况或本集团会计政策的任何重大变动并无重大影响。 (b)尚未生效之准则及现有准则之修订 以下准则及修订乃於2016年之後生效,亦并无获本集团提早采纳: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现金流量表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1 年度改进项目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4年至2016年周期之 年度改进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 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2 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2 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间之资产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出售或出缴4 1 於2017年1月1日开始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2018年1月1日开始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2019年1月1日开始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生效的年度期间有待确定 本集团将於彼等生效时采纳上述准则及现有准则之修订。以上各项预期将不对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惟以下所述者除外: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或会导致识别单独的履约责任而或会影响确认收入 之时间。於现阶段,本公司正在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对本集团财务报表 之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主要影响本集团之经营租赁账目。根据该新准则,资产 (租赁项目之使用权)及其支付租金之财务责任须於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认。本集团正在评估该等经营租赁承担对确认未来付款的资产及负债之影响程度,以及会如何影响本集团的溢利及现金流量的分类。 3. 分部资料 根据提呈予本集团主要业务决策者即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其负责调配资源、为各营运分部评估表现及作策略性决定)之内部财务报告,本集团须予呈报之营运分部包括: 香港之物业及设施管理服务; 中国内地之物业及设施管理服务; 辅助业务,包括保安、清洁、洗衣等; 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 (a)分部业绩(港币千元) 物业及设施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 中国 辅助 物业及设施 室内装饰及 行政 总计 内地 业务 管理 特殊项目 (附注) 业务 业务 2016年 收益 553,836 62,100 100,562 716,498 1,716,973 - 2,433,471 毛利 66,299 15,170 17,480 98,949 86,304 - 185,253 经营开支 (34,886) (14,590) (13,898) (63,374) (42,083) (17,833) (123,290) 兴建中的工程及应收账款 - (12,698) (349) (13,047) (78,705) - (91,752) 之减值(附注3(b)) 经营溢利�u(亏损) 31,413 (12,118) 3,233 22,528 (34,484) (17,833) (29,789) 无形资产摊销 - - (3,401) (3,401) 收购贷款之利息开支 - - (3,660) (3,660) 利息开支 (339) (1,960) - (2,299) 其他开支 (327) (93) (539) (959) 其他收入 4,837 325 - 5,162 除税前(亏损)/溢利 26,699 (36,212) (25,433) (34,946) 税项 (4,439) (327) - (4,766) 年内(亏损)/溢利 22,260 (36,539) (25,433) (39,712) 物业及设施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 中国 辅助 物业及设施 室内装饰及 行政 总计 内地 业务 管理业务 特殊项目 (附注) 业务 2015年 收益 582,409 91,771 89,358 763,538 1,683,841 - 2,447,379 毛利 61,281 14,380 17,951 93,612 92,329 - 185,941 经营开支 (28,095) (14,277) (10,645) (53,017) (29,545) (21,786) (104,348) 经营溢利�u(亏损) 33,186 103 7,306 40,595 62,784 (21,786) 81,593 无形资产摊销 - - (8,283) (8,283) 收购贷款之利息开支 - - (4,524) (4,524) 利息开支 (455) (2,028) - (2,483) 其他开支 (1,256) (1,771) (958) (3,985) 其他收入 4,345 861 - 5,206 除税前溢利 43,229 59,846 (35,551) 67,524 税项 (2,883) (9,360) - (12,243) 年内溢利 40,346 50,486 (35,551) 55,281 附注:行政主要为公司及行政活动,以及共享服务。 (b)兴建中的工程及应收款项之减值 於全年业绩中,已包括各自之余额之减值评估作出的大约港币90,000,000元之拨备金额 (包括兴建中的工程及应收款项),主要是与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新昌集团」)有关,并於本公告日前并无收回该等金额之稳固证据。新昌集团并不是本集团之主要客户。本公司正采取一切方式收回有关应收账款,包括已与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 (c)客户资料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港币333,667,000元之收益是来自一名单独外来客 户,此乃属於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之收益(截至2015年止年度:港币265,694,000元之 收益是来自一名单独外来客户,此乃属於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之收益)。 4. 除税前(亏损)/溢利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除税前(亏损)/溢利已扣除�u(计入)下列各项: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730,014 712,261 折旧 5,798 4,425 核数师酬金(包括非核数服务) 1,629 1,467 兴建中的工程之减值 9,448 - 应收账款之减值 82,304 - 土地、楼宇及办公室设备之经营租赁租金 12,930 11,923 其他工程合约收入 (6) (3,028) 5.税项 两个年度的香港利得税乃按有关年度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扣除自往年结转之可动用税 损後以税率 16.5%拨备。本集团之海外溢利税项乃按本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以其经营所在国家之现行税率计算。 综合损益表扣除�u(计入)之税项金额如下: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当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年内拨备 4,541 14,208 -过往年度不足�u(超额)拨备 1,088 (340) 海外税项 -年内拨备 - 3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 (39) 递延税项-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 (15) 递延税项 (863) (1,574) 4,766 12,243 6. 每股(亏损)/盈利 (a)每股基本(亏损)/盈利乃根据股权持有人应占本集团(亏损)/溢利减可转换优 先股股权持有人之股息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6年 2015年 股权持有人应占(亏损)/溢利(港币千元) (39,483) 55,281 减:可转换优先股股权持有人之股息(港币千元) (1,200) (4,000) 普通股股权持有人应占(亏损)/溢利(港币千元) (40,683) 51,281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347,982 343,163 每股基本(亏损)/盈利(港币仙) (11.7) 14.9 (b)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每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同,原因为行使 本集团购股权及可换股优先股将导致年内每股亏损减少。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止年度的每股摊薄盈利按股权持有人应占本集团溢利除以经调整年内尚未行使雇员购股权及就已发行可转换优先股潜在普通股之摊薄影响作出调整後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6年 2015年 股权持有人应占(亏损)/溢利(港币千元) (39,483) 55,281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347,982 343,163 购股权之调整(千股) - 7,575 将予发行之潜在普通股之调整(千股) - 80,000 计算每股摊薄(亏损)/盈利之普通股 加权平均数(千股) 347,982 430,738 每股摊薄(亏损)/盈利(港币仙) (11.7) 12.8 7. 股息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a)本年度应占股息: 已付中期股息港币1.5仙(2015年:港币2.5仙) 6,419 10,688 无建议宣派末期股息(2015年:港币2.5仙) - 10,692 6,419 21,380 (b)属上一个年度,於年内批准及支付之股息: 末期股息港币2.5仙(2015年:港币4.0仙) 10,692 16,844 於2017年3月28日举行之会议上,董事会议决不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宣 派股息(2015年:港币2.5仙)。 8. 无形资产及商誉 未完成 不竞争 商誉 商标 订单 协议 总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成本 於2015年1月1日 168,968 48,826 15,934 2,393 67,153 年内增加 2,826 - - - - ──── ──── ──── ──── ──── 於2016年1月1日 171,794 48,826 15,934 2,393 67,153 年内注销 - - - (2,393) (2,393) ────── ────── ────── ────── ────── 於2016年12月31日 171,794 48,826 15,934 - 64,760 累计摊销 於2015年1月1日 - (6,781) (11,065) (333) (18,179) 年内摊销 - (3,255) (4,869) (159) (8,283) ────── ────── ────── ────── ────── 於2015年12月31日 - (10,036) (15,934) (492) (26,462) 年内摊销 - (3,255) - (146) (3,401) 年内注销 - - - 638 638 ────── ────── ────── ────── ────── 於2016年12月31日 - (13,291) (15,934) - (29,225) 账面净值 於2016年12月31日 171,794 35,535 - - 35,535 於2015年12月31日 171,794 38,790 - 1,901 40,691 因於2012年11月收购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业务产生的其中一项无形资产不竞争协议, 於2016年11月21日本公司主要股东变更後已於综合收益内的一般及行政开支撇销。 於2015年12月,本集团完成自其前同系附属公司新昌营造厂(亚洲)有限公司收购新 昌幕墙及铝质制品有限公司(前称新昌华德有限公司)之70%股权,现金代价为港币1 元。 9. 应收账款、按金及预付款项 本集团应收账款之信贷期一般介乎30至60日(2015年:30至60日)。本集团之大部 分应收账款乃按港币计值。按逾期日数分类之应收账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收账款 尚未逾期 166,841 239,032 1至30日 34,527 28,894 31至60日 8,693 28,939 61至90日 13,329 5,761 90日以上 65,637 12,627 289,027 315,253 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91,686 155,624 应收账款 480,713 470,877 按金及预付款项 26,622 35,545 507,335 506,422 应收账款、应收保固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减值 (附注3(b)) (82,304) - 425,031 506,422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根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减值评估,为应收款项作出 拨备约港币 82,300,000元。而新昌集团并不是本集团之主要客户。於报告日期面临的 最大信贷风险为上述应收账款之账面值。本公司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作为担保。 10. 同系前附属公司、前最终控股公司及非控股权益结余 同系前附属公司、前最终控股公司及非控股权益结余乃无抵押、免息、须应要求偿还而没有固定还款期及主要以港币为单位。 11. 银行贷款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1年内到期偿还部份 204,000 209,536 1年後到期偿还部份,附带按要求偿还条款 第2年 - 84,000 银行贷款总额 204,000 293,536 附注: (a)於 2016年 12月 31日,本集团有银行贷款港币 204,000,000元(2015年:港币 244,992,000元)及港币零元(2015年:港币48,544,000元),分别乃以港币及澳门 币计值。 (b)本集团之银行贷款之加权平均年利率为2.8%(2015年:2.7%)。 (c)本集团之银行贷款为港币84,000,000元(2015年:港币108,000,000元),其乃将 其附属公司之资产作浮动押记。 (d)贷款的账面值与其公允值相若。 12. 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本集团应付账款之信贷期一般介乎30至60日(2015年:30至60日)。按逾期日数分 类之应付账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2016年 2015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付账款 尚未逾期 396,017 372,109 1至30日 59,539 43,250 31至60日 25,567 9,684 61至90日 16,022 2,545 90日以上 30,139 11,998 527,284 439,586 应付保固金、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226,084 191,210 753,368 630,796 13. 股本 股份数目 金额 千股 港币千元 已发行及缴足: 普通股 於2016年1月1日 347,676 34,768 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之购股权 因行使而发行的股份 2,868 287 於2016年12月31日 350,544 35,055 可转换优先股 於2016年1月1日 80,000 8,000 於2016年12月31日 80,000 8,000 已发行及缴足之普通股及 可转换优先股 於2016年12月31日 430,544 43,055 於2015年12月31日 427,676 42,768 股息 今年已派发之中期股息每股港币1.5仙(2015年:每股港币2.5仙)。为本公司的业务发展 之资金所需,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2015年:每 股港币2.5仙)。因此,本财政年度之股息总额为每股港币1.5仙(2015年:每股港币 5.0 仙)。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由香港时间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至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首尾 两天包括在内,将会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厘定有权出席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并 於会上投票之股东身份。为确保合资格出席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 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香港时间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前送达本 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m,以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於上述的期间内,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管理层讨论及财务分析 财务概览 2016年 2015年 变动 收益 港币百万元 2,433.5 2,447.4 -0.6% 毛利 港币百万元 185.2 186.0 -0.4% 经营(亏损)/溢利 港币百万元 (29.8) 81.6 -136.5% 股东应占(亏损)/溢利 港币百万元 (39.5) 55.3 -171.4% 毛利率 7.6% 7.6% - 每股基本(亏损)/盈利 港币仙 (11.7) 14.9 -178.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之呈报综合收益为港币2,400,000,000元,与2015 年相若。本集团致力於提高毛利,其物业及设施管理业务以及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业务均在竞争激烈及成本日益上涨的情况下,保持了与 2015年水平相近的表现。凭藉新聘管理人才发展新业务,毛利无可避免地减少0.4%至港币185,200,000元。 本集团在无形资产摊销及与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业务相关的银行贷款利息後,本集团录得经营亏损为港币29,800,000元,股东应占亏损为港币39,500,000元。每股亏损为 11.7港币仙(2015年:每股收益为14.9港币仙)。 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溢利为港币55,300,000元,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 31日止年度录得年内亏损港币39,500,000元。此乃主要由於根据对与新昌集团所产生的相 关结余包括兴建中的工程及应收账款等作出的减值评估,而作出约港币90,000,000元之拨 备。 业务回顾及展望 业务概览 本集团的物业及设施管理业务之收益保持稳健,使其维持作为业内领先服务供应商之一的地位,而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业务则继续为本集团的收益作出重大贡献。 经营(亏损)�u溢利 收益(港币百万元) (港币百万元) 2016年 2015年 变动 2016年 2015年 变动 物业及设施管理 -香港 553.8 582.3 -4.9% 31.4 33.2 -5.4% 辅助业务 -香港 100.6 89.4 12.5% 3.2 7.3 -56.2% 物业及设施管理业务 -香港小计 654.4 671.7 -2.6% 34.6 40.5 -14.6% 物业及设施管理 -中国内地 62.1 91.8 -32.4% (12.1) 0.1 -12,200% 物业及设施管理业务小计 716.5 763.5 -6.2% 22.5 40.6 -44.6% 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业务 1,717.0 1,683.9 2.0% (34.4) 62.8 -154.8% 行政费用 - - - (17.9) (21.8) 18.3% 总计 2,433.5 2,447.4 -0.6% (29.8) 81.6 -136.5% 物业及设施管理业务与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业务的经营业绩包括兴建中的工程和应收账款的减值分别约港币13,100,000元和港币78,700,000元,主要与新昌集团有关。 物业及设施管理业务 物业及设施管理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管理290份物业及设施管理服务合约,其中包括位於香港 之252份合约及位於中国内地之38份合约。本集团所管理之总楼面面积约为9,800,000平 方米(「平方米」)(香港:7,400,000平方米及中国内地:2,400,000平方米)。 香港: 香港之物业及设施管理业务维持着涵盖政府、公司客户、公共机构至私人客户等不同领域之多元化合约组合。 本集团透过合约总价值约港币74,400,000元之两至三年期新批物业及设施管理合约拓展组 合范围。主要合约包括: 圣公会仁立小学及圣公会柴湾圣米迦勒小学 恒生管理学院 香港教育大学 天弘 港铁观塘�Q延�Q 海关总部大楼 零碳天地 港铁南港岛�Q东段 宏龙工业大厦 於报告期间,我们得以保持良好之续约保留率。良好合约保留率反映新昌管理之优质服务受到客户青睐,并为本集团贡献了稳定收益。以下主要合约在成功续约时服务费均有所上调,及�u或某些所涵盖范围有所扩大�U 毅庐、景盛苑、新宝工商中心及太和�之物业管理服务合约; 葵涌商场之香港房屋委员会合约; 港铁後端支援服务之设施管理服务合约;及 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之停车场管理合约 此业务分部之收益保持稳定,但经营溢利减少 5.4%至港币 31,400,000元。管理团队正关 注成本监控机制,得以将毛利率维持在 1.5%,较去年为高。为整固管理团队及筹备日後 扩充,年内已招募更多管理人才,因此导致经营溢利下降。 踏入 2017 年,本集团预期将更加注重扩充设施管理分部。除向现有客户提供谘询服务等 增值服务外,团队亦预期透过扩充服务范围(如楼宇谘询及能源审核服务)增加我们的市场份额。鉴於 2016年取得新批教育项目提升了实力,团队亦将使用各营销材料针对性地接洽国际学校及其他机构。 凭藉於物业管理分部的稳固市场地位,我们将继续保留现有组合,同时着重在油尖旺区拓展商业大厦的机会。除私人楼宇外,我们亦将进一步扩展与机构客户的合夥关系如领展资产管理及房协。我们亦计划成立澳门业务及於香港开展商业及投资销售代理业务,以於2017年觅得更多业务扩展机遇。 中国内地: 此业务分部的财务表现稳定,不计入应收账款一次性减值,与去年所报告的情况相近。但主要由於与新昌集团有关的应收账款减值,本集团录得经营亏损为港币12,100,000元。本公司已於上海、哈尔滨、山东及郑州获得总合约价值为港币6,700,000元数份短期至三年期主要合约。 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 位於长宁区的虹桥豪苑及徐汇区的海斯大厦。虹桥豪苑为一项位於虹桥开发区的正中心的大型发展项目,配套有会所及地下停车场,总建造面积超过110,000平方米。 海斯大厦位於上海的一处高尚住宅地段,由两栋17层住宅楼宇组成。 商业发展项目的资产管理服务 企业天地一期属高端、先进的商业及办公室综合大楼,由位於上海的两栋甲级办公大楼组成,总建筑面积为98,000平方米。 三林基地商业项目位於浦东新区,由两幅地块(B1-5及B1-6)组成,并包括40,000平方米之商业建造面积。我们亦受委聘为三林基地商业项目开业後提供代理服务。 位於山东临沂(已属於中国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提供商场管理及酒店招商代理服务的两份合约。我们亦监督新酒店物业发展项目,该项目为一栋位於市中心临西十路的6层楼宇。 泰盛广场项目是市政府主要建设项目之一,其位於临沂核心商业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面积约260,000平方米。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是我国八大区域性枢纽机场之一。其一号客运大楼正进行翻新,总建造面积约100,000平方米。翻新後将成为现代化高端商业综合体。我们将为该综合体提供独家招商代理及前期商业顾问服务。 鉴於华北及华南�u华东地区不同的技能要求及作业基准,管理层已就於该两个地区开发其业务采取不同策略。华北地区的团队专注於商业谘询及租赁业务而华南�u华东地区的团队则专注於物业管理及代理服务。管理团队已积累了丰富经验,且新昌管理於中国内地的资产管理服务目前进展良好。此外,本年度年中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可之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届时所管理物业的数目及项目规模将不受限制。我们将继续扩展业务范畴以提供多元化服务,并旨在为本集团实现更多的溢利增长。 辅助业务 来自辅助业务(包括保安、清洁、贸易及洗衣)之总收益较 2015 年增加 12.5%至港币 100,600,000元。年内,我们的辅助业务已进行重新定位,以扩展业务吸纳更广范围的客 户。由於业务发展及招募管理人才引致一般行政开支增加,於 2016 年此业务分部之经营 溢利减少至港币3,200,000元。 我们已取得总合约价值达港币14,200,000元的两份两年期清洁服务合约。我们正向东亚银 行位於香港岛的 23间分行提供清洁服务,亦向香港苏豪智选假日酒店提供清洁服务。我 们的团队有信心,於 2017年定能扩展业务范畴,纳入企业办公室、酒店、政府机构及大 型商场,并提供优质服务。 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业务录得总收益港币1,700,000,000 元及毛利港币86,300,000元,较2015年录得之收益及毛利分别微增 2%及减少6.5%。收 益的主要贡献来自一个位於青山公路之楼宇活化项目、一个知名制药品牌於元朗之新厂房发展项目及一个位於天水围的广场之优化改善项目。强劲的财务表现主要由於去年有庞大的合约总额。毛利率及经营亏损率分别为5.0%及 2.0%,较2015年所呈报者下降0.5%及5.7%。该减少主要由於去年建造及特殊项目所带来的较低毛利率。年内,本公司努力发展新业务线,尤其是幕墙业务以及材料采购及购买专门贸易业务,而此无可避免地造成一般行政开支上升。於年末与新昌集团有关之兴建中的工程和应收账款的重大减值准备,本年度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业务之经营亏损减少约154.8%至港币34,400,000元。 新增合约 本年度已获得新合约达港币1,100,000,000元。该等主要项目按性质划分列示如下: 建造及特殊项目 元朗工业�中药厂发展项目;及 东九龙总区警察总部分区警署的外墙工程 改建及加建、翻新及保养工程 天水围颂富广场(北翼)优化改善项目; 永旺百货康怡店及黄埔店翻装工程; 太古林肯大厦停车场改建及改善工程;及 旺角弼街九龙企业有限公司大厦改建及加建工程 未完成工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手头未完成合约总值大约港币2,300,000,000元,其中半数以上 将於 2017 年完成。鉴於本集团有大量手头未完成合约及补充订单,管理层相信,透过团 队的竭诚奉献,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业务於未来数年将实现持续增长。 於2016年,我们发展了新业务线,包括发展材料采购及购买专门职能、整合基於网络的 线上贸易业务。我们於由中国内地建立直接的五金制品及幕墙制造厂。本集团旨在扩展采购业务的综合材料采购能力,创造平台进入海外市场及提高竞争力。此外,於2017年,我们计划於澳门扩充装修、高端改建及加建工程及翻新工程业务。 出售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业务及终止 於2016年9月21日(交易时段後),本公司(作为卖方)及DimensionVantage Limited (作为买方)(「买方」)订立一项买卖协议(「该协议」),据此,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出售及买方已有条件同意购买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DrivenPowerManagementLimited(「 DrivenPower」)之 51股股份,相当於 Driven Power 於完成时之已发行股本之51%,代价为港币 179,000,000元,将於完成日期由买方以现金向本公司支付(「出售」)。DrivenPower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於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澳门从事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业务。於完成後,DrivenPower及其各附属公司将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而其全部已发行股份将由本公司及买方分别持有49%及51%。 於 2016年 11月 15 日,本公司与买方订立终止该协议之终止契据(「终止契据」) (「终止」)。根据终止契据,该协议将自终止契据日期起终止,而本公司及买方於该协议项下之义务及责任将告解除。有关该出售及终止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 2016年 9月21日、2016年10月20日、2016年10月31日及2016年11月15日之公告。 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 於2016年11月18日,ChampKey(a)已向SummitViewHoldingsLimited收购55,000,000 股普通股股份(相当於该联合公告日期,即2016年 11月 30日之已发行股份约 15.80% (或可换股优先股获悉数转换後之经扩大已发行股份约 12.85%)),总代价为港币 61,600,000元(相等於每股股份港币1.12元);及(b)已与SmartLane(为新昌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就收购169,116,777股普通股股份(相当於2016年11月30 日之已发行股份约 48.58%(或可换股优先股获悉数转换後之经扩大已发行股份约 39.51%))及可转换为 80,000,000股普通股股份(相当於可换股优先股获悉数转换後之 经扩大已发行股份约18.69%)之 80,000,000股可换股优先股订立买卖协议,总代价为港 币279,010,790元(相等於每股普通股股份约港币1.12元,假设所有可换股优先股获转换 为新股份)。收购事项均已於2016年 11月21日完成。本公司之控股股东由新昌变更为 ChampKey,其全资及实益拥有人为李月华女士。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 26.1及 13.5,Champ Key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须就所有已发行股份 (ChampKey已拥有及�u或同意将予收购之该等股份除外)(「股份要约」)及注销所有 7,244,000份尚未行使购股权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购股权要约」)(统称「要 约」)。由於所有可换股优先股於2016年11月30日均由ChampKey持有,故将不会就 可换股优先股作出可资比较要约。股份要约项下之股份要约价每股普通股股份港币1.12元 及购股权要约将按下列条款提出: (a) 6,814,000份购股权附带之认购权可按每股普通股股份港币0.952元之行使价行使,要约 价为现金港币0.168元; (b) 330,000份购股权附带之认购权可按每股普通股股份港币0.86元之行使价行使,要约价 为现金港币0.260元; (c) 100,000份购股权附带之认购权可按每股普通股股份港币0.85元之行使价行使,要约价 为现金港币0.270元; 要约已於2017年2月3日截止。 报告期後建议变更公司名称 董事会建议采纳新中文名称「�N捷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之第二名称以取代现有仅供识别用途之中文名称「新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鉴於近期本公司控股股东由新昌变更为由李月华女士全资及实益拥有之 ChampKey,建议变更公司名称乃重塑品牌工作的一部分。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之新中文名称更符合其现有英文名称,因此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有关建议变更公司名称预期於大约3个月後生效。 财务状况及财务风险管理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定於未来一年内偿还之尚未偿还银行贷款总额为港币204,000,000 元,其包括於2012年11月为收购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业务而提取之银行信贷之尚未偿还结余港币84,000,000元。在回顾年度内,集团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经营活动及现有银行信贷。 资产负债比率及流动资金较之2015年已有显着改善。关於与新昌集团的有关之兴建中的工程及应收账款之减值,管理层正在采取一切措施追收应收账款,因最近与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之还款协议,预计可进一步改善流动资金。管理层将继续积极监察本集团之财务状况从而维持本集团之财务能力之充裕空间,同时致力利用任何良好商机。 银行借贷之利息成本主要按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息差计算。就现有业务组合而言,管理层预期未来财务需求能够以保留盈利及银行借贷支持。本集团将继续管理其财务状况,并维持充足营运资本及流动资金以把握任何商机及为未来挑战作好准备。 财务状况(港币千元) 2016年 2015年 资产总值 1,197,562 1,229,575 应收账款及其他资产 841,996 877,235 存款、现金及现金等值 129,284 129,841 流动资产 971,280 1,007,076 资产净值 225,550 279,392 流动负债 963,278 938,974 银行贷款 204,000 293,536 资产负债比率及流动资金 净负债与资产净值之比率 33.1% 58.6% 总负债与资产净值之比率 90.4% 105.1% 流动比率 1.0 1.1 每股资料 已发行股份(所有类别) 430,544,000 427,676,000 每股基本(亏损)/盈利(港币仙) (11.7) 14.9 每股摊薄(亏损)/盈利(港币仙) (11.7) 12.8 每股股息(港币仙) 1.5 5.0 每股资产净值(港币仙) 52.4 65.3 本集团於执行董事之监管下对其财务风险和资源采取审慎方式管理。 我们采用短期固定利率以充分利用当前的低息环境,故银行借贷之利率风险较低。利率将可能於重续时波动。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在香港进行,其大部分资产和负债均以港币计值,因此本集团的外汇风险甚微。在中国内地之增长透过永久注资长期拨付资金,因此本集团认为并无必要进行外汇对冲。 本集团之一贯政策是不会订立衍生工具交易作投机炒卖用途,亦不会投资於带来重大杠杆效应或衍生工具风险之金融产品上,包括对冲基金或类似投资工具。 现金管理 本集团设有中央现金管理系统。应对即时需求之现金结余盈余主要作为短期银行存款存放於香港多间持牌银行。 人力资源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於香港及中国内地雇佣合共5,976名员工(2015年:5,792名)。 雇员投入及员工发展为本集团取得可持续业务增长之两大重点。我们的学习及发展团队已於去年进行培训需求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其已对培训课程进行修改,并为我们的员工制定了一系列全新的培训计划。人员管理及领导能力乃培训计划之重点,旨在提升员工能力及管理技能。本集团预期经修改後之培训计划将为我们提供的服务及未来企业发展均带来积极影响。 我们正与现有客户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於设计和提升FM认证课程方面展开合作,预期此项目将於本年度第三季推出。此新设计课程旨在为业内资深专业人士提供高水平培训,令其对设施管理之关键领域有深入了解。我们认为,此举能提升我们之品牌形象,并培养出能为业界作出贡献之资深设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展望来年,在不断投入努力加强员工雇佣及人才招揽的基础上,本集团将透过工序重新设计及流程自动化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及成效,以减轻工作量和提升服务水平。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年内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经审核委员会审阅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包括俞汉度先生(审核委员会主席)、简福饴先生及黄灿光先生。审核委员会连同本公司之管理层已审阅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审阅本全年业绩公告 本全年业绩公告内第1页至第13页所载之数字已获本公司外聘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 务所同意,并与载列於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内之数字 一致。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方面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则进行之核证聘用工作,故此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无就本全年业绩公告作出任何核证。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董事会已采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经联交所不时修订)附录10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其规管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准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所有董事确认彼等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之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准则。 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已应用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及若干建议最佳常规之原则。 於截至2016年12月31 日止整个年度内,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所有守则条 文。 承董事会命 SynergisHoldingsLimited 新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主席 朱俊浩 香港,2017年3月28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朱俊浩先生(主席)及梁兆昌先生(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叶澍�蚁壬�、简福饴先生、黄灿光先生及俞汉度先生。 *仅供识别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1329 首创钜大 0.19 68.42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0764 永恒策略 0.06 37.21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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