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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7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3 273,710 241,225 葡萄酒及白酒销售 200,664 239,058 葡萄酒及白酒销售成本 (116,469) (139,950) 葡萄酒及白酒毛利 84,195 99,108 博彩收益 73,046 2,167 博彩业务成本 (33,952) (525) 博彩业务毛利 39,094 1,642 �C1�C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毛利 123,289 100,750 其他收益 34,727 22,258 销售及分销开支 (57,513) (79,567) 行政开支 (112,655) (77,941) 购股权开支 (59,479) �C 来自经营业务之亏损 5 (71,631) (34,500) 财务成本 6 (10,778) (3,544) 除税前亏损 (82,409) (38,044) 税项 7 (1,211) (2,846) 年内亏损 (83,620) (40,890) 以下各项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80,064) (35,336) 非控制性权益 (3,556) (5,554) (83,620) (40,890) (重列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 基本及摊薄 9 (3.42)港仙 (1.84)港仙 �C2�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亏损 (83,620) (40,890) 其他全面亏损,扣除所得税 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账之项目: 定额福利计划重新计量 130 �C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账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81,729) (17,059) 年内全面亏损总额 (165,219) (57,949) 以下各项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144,369) (51,816) 非控制性权益 (20,850) (6,133) (165,219) (57,949)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土地使用权 26,345 29,338 物业、厂房及设备 899,555 583,864 无形资产 10 430,651 458,732 可供出售投资 1,598 1,728 商誉 11 75,221 75,221 递延税项资产 761 3,203 1,434,131 1,152,086 流动资产 存货 220,819 229,227 库存物业 12 �C 281,452 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13 9,375 34,536 预付款项、已付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17,252 81,363 应收短期贷款 3,226 7,289 现金及现金等额项目 1,584,897 305,867 1,935,569 939,734 总资产 3,369,700 2,091,820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股本及储备 股本 22,911 22,685 储备 650,133 725,020 673,044 747,705 非控制性权益 272,607 367,112 总权益 945,651 1,114,817 �C4�C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106,936 112,799 直接控股公司贷款 342,422 481,674 定额福利负债净额 4,021 5,082 银行借款-一年後到期 �C 60,315 453,379 659,870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账款 14 31,236 49,581 应计费用、已收按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15 1,611,153 169,170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制性权益股东欠款 �C 4,101 应付关连方欠款 87,683 32,011 直接控股公司贷款 175,465 50,000 银行借款-一年内到期 55,795 6,216 递延收益 5,996 5,377 应付税项 3,342 677 1,970,670 317,133 总负债 2,424,049 977,003 总权益及负债 3,369,700 2,091,820 流动(负债)�u资产净值 (35,101) 622,60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399,030 1,774,687 �C5�C 附注: 1.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i) 本集团已采纳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於本年度已采纳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下列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自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度起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於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安排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厘清可接纳之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的例外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年度改进(二零一二年至 二零一四年期间) 本年度应用该等修订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并无重大影响。 (ii) 已颁布但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度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尚未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年度改进(二零一四年至 二零一六年期间)5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之修订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3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披露计划 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4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待定日期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5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倘适用)或以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C6�C 2.1 遵例声明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制。 2.2 编制基准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除若干金融工具於每个报告期末以公平值计量外,均按历史成本计量原则。 3. 收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生产及分销葡萄酒 124,882 164,022 生产及分销中国白酒 75,782 75,036 博彩业务 73,046 2,167 273,710 241,225 4. 分部资料 根据本集团内部财务报告架构,本集团按其产品及服务厘定经营分部。经营分部由指定为「主要经营 决策者」之高级管理层确定,并决定分部之资源分配及评估其表现。 本集团有四个呈报分部,分别为(i)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生产及分销葡萄酒;(ii)於中国生产及 分销中国白酒;(iii)於南韩经营博彩业务;以及(iv)於南韩开发及经营房地产及文化旅游业务。管理 层以本集团业务状况确定有关分部。 �C7�C 分部收益及业绩 下表载列本年度及过往年度本集团呈报分部之收益及业绩分析: 葡萄酒类 中国白酒类 博彩业务 文化旅游 总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益 外部客户收益 124,882 164,022 75,782 75,036 73,046 2,167 �C �C 273,710 241,225 分部溢利(亏损) 10,201 8,228 (3,225) (10,627) 3,638 1,739 (8,835) (6,643) 1,779 (7,303) 未分配公司收入 1,205 151 未分配公司支出 (74,615) (27,348) 财务成本 (10,778) (3,544) 除税前亏损 (82,409) (38,044) 税项 (1,211) (2,846) 年内亏损 (83,620) (40,890) 上述呈报之分部收益来自外部客户收益,本年度并无分部间之销售。 呈报分部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会计政策相同。收益及开支经计入呈报分部录得之销售及产生之开支或 该等分部应占资产折旧或摊销後分配至呈报分部。分部业绩指各分部所得之溢利(所产生之亏损)未经 分配中央行政费用,包括董事酬金、购股权开支、财务成本及税项。此为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之报 告,以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 �C8�C 分部资产及负债 下表载列本年度及过往年度本集团呈报分部之资产及负债分析: 葡萄酒类 中国白酒类 博彩业务 文化旅游 总计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资产 409,054 474,886 203,571 213,096 562,297 577,160 671,815 804,398 1,846,737 2,069,540 未分配 1,522,963 22,280 3,369,700 2,091,820 分部负债 170,634 135,853 54,662 46,994 49,845 38,213 414,291 516,547 689,432 737,607 未分配 1,734,617 239,396 2,424,049 977,003 就监察分部表现及在分部之间分配资源而言,所有资产分配至呈报分部,惟以整体进行管理之若干资产除外。商誉及所有负债分配至呈报分部,惟以整体进行管理之银行借款、递延税项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除外。 其他分部资料 以下为计量分部溢利或亏损或分部资产所计入之款项。 葡萄酒类 中国白酒类 博彩业务 文化旅游 未分配 总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添置非流动资产 15,166 15,965 10,268 6,660 1,629 �C 99,824 295 1,887 16 128,774 22,936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2,420 12,827 2,212 6,921 3,946 35 6,507 775 114 19 25,199 20,577 土地使用权摊销 215 230 615 575 �C �C �C �C �C �C 830 805 无形资产摊销 670 715 �C �C �C �C �C �C �C �C 670 715 收回坏账 (166) ― ― ― (7,092) ― ― ― ― ― (7,258) ― 贸易应收账项减值亏损 ― ― ― ― 187 ― ― ― ― ― 187 ― 应收短期贷款减值亏损 ― ― ― ― 409 ― ― ― ― ― 409 ― �C9�C 有关主要客户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单一客户占本集团收益多於10%(二零一五年:无)。 地区资料 本集团之业务位於中国(包括香港)及南韩。 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之资料按资产所在地区呈列。 外部客户收益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包括香港) 200,664 239,058 297,418 315,485 南韩 73,046 2,167 1,136,713 836,601 273,710 241,225 1,434,131 1,152,086 5. 来自经营业务之亏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来自经营业务之亏损已扣除以下各项: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及津贴 73,029 42,456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5,066 6,588 总员工成本 78,095 49,044 核数师酬金 1,650 2,600 无形资产摊销 670 715 土地使用权摊销 830 805 确认为开支之存货成本 95,454 119,78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 314 4,134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25,199 20,577 贸易应收账项减值亏损 187 ― 应收短期贷款减值亏损 409 ― 研发成本 878 895 经营租赁下之最低租赁费用: -土地及楼宇 2,839 2,397 �C10�C 6. 财务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借款利息开支 3,399 3,544 直接控股公司贷款利息开支 26,377 19,198 29,776 22,742 减:合资格资产成本经资本化 (18,998) (19,198) 10,778 3,544 根据直接控股公司一笔特定贷款所产生之实际借贷成本而将借贷成本资本化为发展中物业。 7. 税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C �C 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年度 3,444 2,846 -往年拨备不足 �C �C 南韩企业所得税 �C �C 递延税项 (2,233) �C 1,211 2,846 香港利得税 两个年度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二零一五年:16.5%)之税率缴纳香港利得税。 两个年度在香港并无任何应课税溢利,故并无作出香港利得税拨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估计未动用税项亏损约122,08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102,310,000港元),可用作对销未来溢利。由於未能估计未来溢利趋势,故未有确认任何有关税务亏 损之递延税项资产。 �C11�C 中国企业所得税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香格里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成功向中国云南省税务局申请 税项减免,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开始为期3年按20%税率缴税。 所有於中国成立的其他附属公司均按25%(二零一五年:25%)税率缴税。 南韩企业所得税 株式会社美高乐(前称株式会社黄金海岸)(「美高乐」)及锦绣山庄开发株式会社(「锦绣山庄」)於南韩 注册成立,须缴付南韩企业所得税。有关税项乃根据相关南韩企业税法之应课税收入厘定之累进税率 (应课税收入最高200,000,000韩圜,税率11%;介乎200,000,000韩圜至20,000,000,000韩圜,税率 22%;及超过20,000,000,000韩圜,税率24.2%)计算。 8. 股息 董事会建议不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任何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9. 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按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计算每股普通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时本公司 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 (80,064) (35,336)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重列) 计算每股普通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时 加权平均股份数目 2,342,515,905 1,918,867,534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计算每股摊薄亏损时假设本公司购股权未获行使,因相关购股权之行使价乃高於股份平均市价。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并无存在潜在摊薄普通股,故每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同。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计算之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所用普通股数目已予追溯调整,以反映公开发售之影响。 �C12�C 10. 无形资产 博彩牌照 农地开发 技术知识 商标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成本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C 16,073 1,923 26,981 44,977 收购附属公司 443,099 �C �C �C 443,099 汇兑调整 7,548 (674) (86) (1,213) 5,575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450,647 15,399 1,837 25,768 493,651 汇兑调整 (26,835) (1,074) (137) (1,934) (29,98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23,812 14,325 1,700 23,834 463,671 累计摊销及减值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C 6,881 1,923 26,981 35,785 汇兑调整 �C (282) (86) (1,213) (1,581) 年内扣除 �C 715 �C �C 715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C 7,314 1,837 25,768 34,919 汇兑调整 �C (498) (137) (1,934) (2,569) 年内扣除 �C 670 �C �C 67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C 7,486 1,700 23,834 33,020 账面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23,812 6,839 �C �C 430,651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50,647 8,085 �C �C 458,732 �C13�C 11. 商誉 千港元 成本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77,959 收购附属公司 75,221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53,180 累计减值亏损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77,959 年内确认减值亏损 �C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77,959 账面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5,221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5,221 商誉按以下业务分配至本集团现金产生单位: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博彩业务 75,221 75,221 12. 库存物业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发展中物业 ― 281,452 发展中物业指位於南韩济州的永久业权土地,乃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经认购锦绣山庄新股份而获得。 该土地将发展为大型综合旅游度假项目(「锦绣山庄项目」),而预期将於二零二零年年底前完成。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按该土地的性质及锦绣山庄项目的最新发展计划,重新分类为非流动资产项下的物业、厂房及设备。锦绣山庄项目将包括综合度假村、酒店、购物中心、医疗及娱乐设施、商用物业,供长期发展及投资用途。 �C14�C 13. 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本集团一般给予其贸易客户平均30至90日(二零一五年:30至90日)之信贷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9,626 38,337 减:呆账拨备 (251) (3,801) 9,375 34,536 於报告期末,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按发票日期及经扣除呆账拨备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30日内 9,251 12,724 30日以上至60日内 98 1,685 60日以上至90日内 26 666 90日以上至180日内 �C 10,641 180日以上至360日内 �C 8,82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9,375 34,536 代表: 应收关连方款项 1,415 20,967 应收第三方款项 7,960 13,569 9,375 34,536 所有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均以人民币及韩圜计值。 �C15�C 呆账拨备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一月一日 3,801 81 汇兑调整 (231) (5) 年内确认 187 �C 收购附属公司 �C 3,725 年内撇销未收回款项 (3,440) �C 年内收回金额 (66) �C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51 3,801 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被认为毋须减值之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过期亦未减值 9,375 15,075 逾期一至六个月 �C 10,641 逾期六个月至一年 �C 8,820 9,375 34,536 未过期亦未减值之应收账款与近期并无逾期欠款记录之客户有关。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逾期但未减值之应收账款与本集团若干过往记录良好之独立客户有关。根据过往经验,因其信贷质素并无重大变动且该等结余仍被视为可全数收回,故董事认为毋须就有关结余作出减值。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贷增强品。 �C16�C 14. 贸易应付账款 於报告期末,贸易应付账款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90日内 19,555 26,437 90日以上至180日内 2,166 6,713 180日以上至360日内 9,515 16,431 31,236 49,581 贸易应付账款为免息,且须於信贷期内偿还。 15. 应计费用、已收按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计费用 38,985 38,685 已收按金 56,192 78,601 其他应付款项(附注) 1,515,976 51,884 1,611,153 169,170 附注: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本公司建议以每股1.60港元之认购价进行公开发售。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约 1,466,327,000港元为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公开发售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完成後,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由2,291,136,910股增至3,207,591,674股。 �C17�C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资料 收益 於回顾年内,本集团总收益达2.74亿港元,较去年总收益2.41亿港元增加13.5%,主要 来自於中国生产及分销葡萄酒及中国白酒以及南韩的博彩业务。收益增加乃因博彩业务 的收入贡献所带动。 由於进口葡萄酒所带来的竞争日趋激烈,市场对国内葡萄酒的需求急降。葡萄酒分部深 受影响,收益录得23.9%的重大跌幅至1.25亿 港 元( 二 零一五年:1.64亿港元 ), 占本集 团收益之45.6%(二零一五年:68.0%)。 中国白酒行业历经几年的倒退後反弹,出现改善的迹象。中国白酒分部收益相对稳定, 期内收益微升1.0%至7,600万港元(二零一五年:7,500万港元),占本集团收益之27.7% (二零一五年:31.1%)。 二零一五年底收购的博彩业务录得7,300万港元(二零一五年:200万港元)之博彩收益, 占本集团总收益之26.7%。 酒业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下降16.8%至1.16亿港元(二零一五年:1.40亿港元 ), 乃因葡萄酒及中国白酒 分部收益减少所致。葡萄酒之销售成本下降20.1%至7,100万港元(二零一五年:8,900 万港元 ), 而中国白酒之销售成本则下降11.0%至4,600万港元(二零一五年:5,100万港 元)。销售成本占其收益微降0.5%至58.0%(二零一五年:58.5%)。 博彩业务成本 与博彩业务直接相关之成本为3,400万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博 彩业务成本占其收益之46.5%。 毛利 本集团毛利上升22.4%至1.23亿港 元( 二 零一五年:1.01亿港元),毛利增加乃因博彩业 务为本集团贡献3,900万港元之毛利所致,其毛利率为53.5%。 �C18�C 酒业毛利下降15.0%至8,400万港元( 二 零一五年:9,900万港元),葡萄酒及中国白酒分 部分别各占5,400万港元及3,000万港元。葡萄酒分部之毛利率微降2.7%至43.2%,而中 国白酒分部则上升8.2%至39.9%。 销售及分销开支 销售及分销开支下降27.7%至5,800万港元(二零一五年:8,000万港元 ), 主要由於葡萄 酒及中国白酒业务的广告及推广费用有所下降所致。年内销售及分销开支占收益的百分 比减少12.0个百分点至21.0%(二零一五年:33.0%)。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薪酬、办公室租金、专业费用及其他行政开支。年内行政开 支增加44.5%至1.13亿港元(二零一五年:7,800万港元),主要由於合并锦绣山庄及美高 乐的全年相关费用所致。 除税前亏损 除税前亏损增加116.6%至8,200万港元(二零一五年:3,800万港元),主要因年内授出的 购股权须按会计基准计提5,900万港元之购股权开支所致。该购股权开支并无涉及任何现 金支出,纯粹因会计处理而作出一次性的计提。若撇除相关之影响,除税前亏损应收窄 至2,300万港元,较去年减少39.7%。 税项 税项包括即期所得税及递延税项回拨。即期所得税增加21.0%至340万港元(二零一五 年:280万港元)。年内计提220万港元(二零一五年:无)之递延税项回拨於综合损益 表,税项因而减少57.4%至120万港元(二零一五年:280万港元)。 拥有人应占亏损 经计及上述购股权开支,年内除税後亏损增加104.5%至8,400万港元(二零一五年: 4,100万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增加126.6%至8,000万港元(二零一五年:3,500 万港元)。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增加85.9%至3.42港仙(二零一五年: 1.84港仙)。 若撇除购股权开支的影响,年内除税後亏损应为2,400万港元,较二零一五年大幅减少 41.0%,而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则为2,100万港元,每股基本亏损0.88港仙。 �C19�C 公开发售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本公司公布建议以公开发售方式按每股发售股份1.60港元之 认购价筹集净额约14.46亿港元款项。於公开发售完成後,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得以优化。 新华联国际置地根据与本公司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之包销协议悉数包销公 开发售。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本公司合共发行及配发916,454,764股新股份,股份 账面总值为916万港元。公开发售及其结果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十四日之售股章程及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之公告。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现金及银行借款 年内,本集团之资金来自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经营业务、直接控股公司贷款及中国农业 发展银行所提供的银行贷款。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额 项目因公开发售所得款项而激增418.2%至15.85亿港元(二零一五年:3.06亿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总借款减少16.1%至5,600万港元(二零一五年: 6,700万港元),主要因偿还银行贷款所致。本集团大部分借款以人民币计值。经计及本 集团的现金及银行结余、业务内部产生的资金及未动用的银行信贷,在无不可预见之情 况下,我们深信本集团有充裕资金应付可见将来之债项及营运所需。 资本开支 年内,本集团的总资本开支为1.29亿港元(二零一五年:2,300万港元),主要用於收购南 韩济州土地。预计二零一七年,本集团的资本开支为9.38亿港元,主要为锦绣山庄的开 发费用。 存货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制成品、半制成品及原材料。年内存货减少3.7%至2.21亿港元 (二零一五年:2.29亿港元)。 制成品增加7.0%至4,800万港元(二零一五年:4,500万港 元),而制成品周转率(平均期末制成品除以销售成本)为148日(二零一五年:137日)。 �C20�C 资产负债表分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资产上涨61.1%至33.70亿港元(二零一五 年:20.92亿港元),其中流动资产19.36亿港元(二零一五年:9.40亿港元)及非流动资产 14.34亿港元(二零一五年:11.52亿港元)。总资产上涨主要由於(1)就新濠集团所提供有 关南韩济州赌场的相关顾问服务而以股代价预付3,800万港元;及(2)银行结余因公开发 售而增加12.79亿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负债大幅增加148.1%至24.24亿港元(二零 一五年:9.77亿港元),其中流动负债19.71亿港元(二零一五年:3.17亿港元)及非流动 负债4.53亿港元(二零一五年:6.60亿港元);当中14.66亿港元之流动负债乃因未发行公 开发售之发售股份而需暂记其他应付款项。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发行发售股份後, 该栏目已转至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权益包括拥有人权益6.73亿港 元(二 零一五 年:7.48亿港元)及非控制性权益2.73亿港元(二零一五年:3.67亿港元)。 经考虑上述因素的暂时性影响,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流动负债增加而致使 本集团的流动比率降至0.98(二零一五年:3.0)。负债比率(总借款除以总权益)为61.7% (二零一五年:54.0%)。约88.8%借贷来自直接控股公司,该贷款为无抵押并须於5年内 偿还。撇除未发行发售股份的暂时性影响,本集团的流动比率及负债比率应分别为3.84 及24.2%,两个比率均处於健康水平,表示本集团能履行其长短期债务。 年内贸易应收账款周转期(平均贸易应收账款除以收益)为15日(二零一五年:16日)。本 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并无任何须撇销的重大呆账。 本集团的资本承担为1,800万港元(二零一五年:3,700万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概无重大或然负债。 主要供应商及客户 本集团的五大供应商占本集团总采购额37.5%(二零一五年:43.3%),最大供应商之采购 额占本集团总采购额19.3%(二零一五年:20.6%)。除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 则)云南金六福贸易有限公司及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外,本集团之五大客户占 本集团总收益8.8%(二零一五年:13.9%),最大客户之销售额占本集团总收益4.2%(二零一五年:3.5%)。 本公司董事、彼等之紧密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或股东(据董事所知,持有本公司已发 行股本5%以上)概无於本集团首五大供应商或客户中拥有任何实益权益。 �C21�C 政府补助 年内,本集团从各地方财政部门获得合共1,900万港元(二零一五年:1,900万港元)之财 政补助,以扶持本集团之技术开发。 股息 董事会建议不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任何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2,300万港元(二零一五年:2,500万港 元)之土地、物业、厂房及设备抵押作为一般银行授信之抵押。 汇率波动风险 本集团之收益、支出、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港元及韩圜计值。 本集团於中国之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而南韩之附属公司以韩圜及人民币计 值。由於受人民币波动之影响较低,预期无重大汇兑风险,故并无采用任何金融工具对 冲。为加强整体风险管理,本集团已加强财政管理职能并密切注意货币及利率的波动, 在适当时候引入合适之外汇对冲政策以防范相关风险。 重大收购及出售 年内本集团并无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重大事项。 雇员资料及酬金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聘用948名(二零一五年:870名)全职雇员,其 中417名属销售及市场推广业务职位、248名属生产职位、90名属管理职位及193名属行 政职位。本集团的酬金政策按个别员工的表现而定,并每年作出检讨。本集团亦会根据 适用之法律及法规为雇员提供医疗保险及强积金计划(视乎情况而定)。 �C22�C 诉讼 美高乐接获济州地方法院的传票,就其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日与Global Game Co., Ltd. 所签订的老虎机租赁协议外判老虎机之经营业务因而涉嫌触犯韩国旅游促进法而受到济 州地方检察厅提案起诉(「第一宗案件」)。Global Game Co., Ltd.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亦向 美高乐及其前代表理事提出民事诉讼,索偿最高30亿韩圜(相等於约2,000万港元)(「第 二宗案件」)。本公司已委聘韩国法律代表就该两宗案件进行抗辩。 於本公告日,第一宗案件的法院聆讯已开始,但因检控方证人未能出席聆讯而被推迟。 倘美高乐被判有罪,则可能会对美高乐处以责令短期停业行政制裁及不超过2,000万韩圜 (相等於约133,000港元)之罚款。第二宗案件的法院聆讯预定於二零一七年五月。 经济回顾 二零一六年全球经济维持约3%的平均增长。美国在上半年经济表现疲弱,下半年则强势 反弹,趋向接近全民就业。部份欧洲经济体如西班牙及英国等地的经济增长胜於预期, 在英国脱欧後,内需亦较预期稳定。历史性增长调整显示日本於二零一六年及过往年度 的增长率较先前预期强劲。中国在持续刺激政策所支持下,经济增长率亦胜预期。国际 货币基金近日发布预期二零一七年全球经济增长达3.4%,主要由先进及新兴经济体系的 经济活动加速发展所带动。 年内策略成就 在股东与团队的大力支持下,本集团於年内得以达成三大策略性成就,我们已蓄势待 发,开展区域文化旅游市场,完善我们的文化旅游产业价值链。 1. 与新濠及众信旅游签订夥伴协议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就新濠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新濠国际」,香港交易所股份代 号:200)提供南韩济州赌场相关谘询服务与其签订联盟协议,透过向新濠国际发行 22,604,764股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当时之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0.99%),进一步加强新 濠国际与新丝路的联盟关系。此双赢策略既可让本公司引进於发展及营运大型赌场 方面均具丰富经验的策略夥伴,同时令股东基础更多元化。新濠国际取得本公司少 �C23�C 数权益,亦可受惠於日後本集团济州业务的发展及扩展策略。我们相信,此乃为与 享负盛名的赌场营运商建立鼓舞人心且利益丰厚的合作关系的第一步,引领我们的 业务发展更上一层楼。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我们的主要股东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联」,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000620)与中国旅游服务营运商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众信旅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002707)订立一系列合作协议,其中, 众信旅游将为本公司及�u或新华联共同投资的项目提供支援,包括旅游宣传推广、 客源渠道开发、产品开发、投资及营运等范畴。有关策略合作关系可让本集团得以接触中国广大的潜在客户,为我们的博彩及文化旅游项目未来发展奠定稳固基础。 2. 美高乐完成品牌重塑,迎接全球旅客 通过完成多次收购而取得位於南韩济州KAL酒店内设赌场的72%控制权後,我们已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完成重塑该赌场品牌为美高乐赌场,反映我们已取得新附属公司 美高乐的控制权。 美高乐赌场位於济州岛,楼面面积达1,500平方米,提供25张百家乐��、两张廿一点 ��、一张幸运骰��、一张轮盘��及24台角子机。新名称「美高乐」寓意赌场为环球客 人提供美不胜收的环境、世界级的娱乐博彩设备,和欢乐的博彩体验。 重塑品牌标志着我们锐意为赌场打造更璀灿的将来,把握济州旅游博彩业急速发展 所带来的机遇,为公司打造南韩超大型综合度假村迈进一步。 我们计划於二零一七年在首尔及澳门开设市场推广办事处,有关工作正如期进行。 两地办事处将负责透过广告及营销活动推广美高乐的品牌及崭新的娱乐体验,以提 �N我们的竞争优势及巩固市场地位,藉此增加在日益增长的韩国及澳门旅游业的市 场份额。该等办事处亦将为来自首尔及澳门的贵宾客户提供接待、行程安排及住宿 等服务,有助客户之维护。 我们计划将美高乐打造为具备最高经营及内控标准的世界级博彩娱乐中心,使我们 在拓展海外文化旅游业务时能确保增长及加强其核心价值,进一步拓阔收入来源, 促进业务增长。 �C24�C 3. 锦绣山庄续购地有助下一阶段之发展 锦绣山庄自其成立以来一直积极购地,本集团自二零一五年收购锦绣山庄後,再进 一步收购位於南韩济州岛特别自治道济州市翰林邑金岳里的六幅土地,土地总面积 约为16,999平方米。新购土地增加我们在翰林区的总土地储备至约125万平方米,用 以日後发展锦绣山庄项目的综合旅游度假村,当中包括酒店、商用及住宅房地产、 娱乐综合大楼、保健设施、主题公园及高尔夫球场等。 我们预期,锦绣山庄的未来收益主要来自物业销售、租金收入、管理费及锦绣山庄 项目营运利润分成,进一步扩阔我们的收入来源。我们将如期向有关当局提交最终 发展蓝图以待审批,目标於二零二零年前竣工。然而,有见近来韩国政局及经济环 境不稳,本集团於日後购地时会持审慎态度。 营运环境的评估 二零一六年,尽管韩国国民仍被迫到访国外或要到地处偏远、国内唯一允许国民赌博的 江原大世界赌场,但就我们所见南韩博彩业已渐见起色。 韩国博彩业发展与其他亚洲国家於二零一六年的经历相似,由於北京政府持续推行倡俭 政策,令大批中国贵宾赌客避走澳门而蜂拥到韩国赌场。於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六年年 初,南韩博彩业因爆发中东呼吸综合症(MERS)而严重下滑,惟於年底前大多数南韩营运 商的业务已开始复苏。 年内,於韩国不同地方开发综合度假村的提案相继提出。根据韩国观光公社,年内来自 东亚及亚太区的旅客人数增长强劲,已抵销二零一五年的跌势有余。 澳门於二零一六年业务淡静,其後博彩业正重上轨道。受贵宾赌客及高消费大众客群回 流支持,加上中国经济增长回稳以及新赌场度假村开幕,博彩收益可於二零一七年重返 中至高单位数增长。中国自去年第三季度以来经历资产价格通胀,亦有助推高需求。随 着来自不同背景的大额赌客回返该市,我们相信能提供同样精彩又与别不同体验的新博 彩娱乐场将大受赌客欢迎。 为应对北韩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南韩近数月来在国土加快部署萨德(终端高空防御飞弹)系统。冒着中韩关系急剧恶化的风险,南韩陷入以牺牲经济利益为代价来维护国家安全的困境,可能为本集团的南韩业务带来不确定性。 �C25�C 完成公开发售股份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本集团完成公开发售筹集所得款项净额约14.5亿港元。是次公开发 售有助本集团强化股东架构、资本结构及资产负债,并有利於我们收购更多土地资源, 把握合适的投资机会。 葡萄酒及白酒业务 随着国内葡萄酒的需求减弱,本集团年内的葡萄酒经营表现遇到较大挑战。香格里拉酒 业经历艰辛的一年,年内收益减少约23.9%至1.25亿港元(二零一五年:1.64亿港 元 ), 惟仍能保持600万港元之利润。反之,中国白酒因产品组合重整而渐见成效,收益微升 约1.0%至7,600万港元(二零一五年:7,500万港元)。玉泉酒业年内之经营亏损收窄至40 万港元,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营亏损为1,100万港元。 香格里拉酒业产品品质再次获得认定,成绩令人鼓舞。香格里拉酒业於二零一六年三月 参加第七届亚洲葡萄酒大赛,其中的「AAA」(2014)干红葡萄酒及「A8」(2014)干红葡萄 酒分别荣获大赛的金奖及银奖。香格里拉(秦皇岛)酒业亦参加二零一六年「一带一路国际葡萄酒大赛」,而其中的香格里拉12年树龄干红葡萄酒及香格里拉烟霞岭A级干红葡萄酒均荣获金奖。 此外,香格里拉高原葡萄酒及玉泉白酒於二零一六年三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有关产品均符合环保及健康规例之规 定及标准,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标签获准正式在产品上使用。 前景 二零一六年与新濠国际及众信旅游合作、完成重塑美高乐品牌、预订开设首尔及澳门的 销售办事处,以及就锦绣山庄项目收购更多土地资源,实为本集团整体发展计划其中的 重要阶段,有助我们即将筹建之区域文化旅游业务。 上述策略让我们有机会置身全球首屈一指的博彩及文化旅游业者行列。在以此为目标及 在充裕资金所支持下,我们准备在亚太区及其他发展成熟市场的地区中寻找具丰厚回报 的文化旅游及房地产的投资机遇。 �C26�C 我们的专业管理团队深受本集团的成就鼓舞,并期待推动业务更上一层楼,成为文化旅 游产业价值链的其中一环。彼等真诚致志投入,尽职工作并付出努力,将於来年为股东 缔造更佳回报及更大价值。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年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本公司公布以公开发售方式筹集约14.66亿港元(未 扣除相 关开支)。所得款项净额用於(i)偿还本集团应付新华联国际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士的债 务;(ii)偿还本集团的其他债务;(iii)发展本集团於首尔、济州及澳门的赌场业务;(iv) 增加本集团的土地储备;(v)发展本集团於济州的综合旅游度假村;及(vi)本集团的一般 营运资金。 公开发售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完成後,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由2,291,136,910股增至 3,207,591,674股。 企业管治守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整个年度,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 管治守则的所有适用守则条文,惟守则条文第A.6.7条有所偏离。守则条文第A.6.7条规 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应出席股东大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曹贶予先生因海外公 务而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五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守则」) 本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标准守则。於本公司作出特定查询後,全体董事确认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规定之标准。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丁良辉先生(主席)、谢广汉先生及曹贶予 先生。 �C27�C 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审阅本集团采纳之会计准则及惯例,并讨论内部监控及财务报告 事宜,包括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审核委员会 认为,本集团之会计政策乃符合香港现行之最佳惯例。 承董事会命 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吴光曙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董事会包括六名执行董事,分别为苏波先生、颜涛先生、吴光曙先生、张建先生、杭冠宇先生及刘华明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丁良辉先生、谢广汉先生及曹贶予先生。 �C28�C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0162 世纪金花 0.13 40.66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00524 E-KONG GROUP 0.24 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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