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联交所」)创业板 ( 「 创业板」)
之特色
创业板乃为较於联交所上市之其他公司带有高投资风险之公司提供一
个上市之市场。有意投资者应了解投资於该等公司之潜在风险,并应
经过审慎周详之考虑後方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之较高风险及其他特
色表示创业板较适合专业及其他资深投资者。
由於创业板上市公司之新兴性质使然,在创业板买卖之证券可能会较
於联交所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之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
创业板买卖之证券会有高流通量之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
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 ( 俊文宝石国际有限公司 ( 「 本公司」)董事 ( 「 董事」)共同及个别就此承担全部责任)
乃遵照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 ( 「 创业板上市规则」)之规定而载有有关本公司之资
料。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
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并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亦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致使本报告
或本报告内之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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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16 1
董事会 ( 「 董事会」)谨此呈报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统称为「 本集团」)截至二零
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一五
年同期之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简明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收益 3 79,593 37,161 152,488 136,159
销售成本 (55,455) (27,911) (109,244) (104,918)
毛利 24,138 9,250 43,244 31,241
其他收入 708 15 1,882 242
销售及分销开支 (19,511) (12,809) (39,192) (38,107)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23,286) (8,537) (35,055) (24,121)
财务费用 (591) – (591) –
除所得税前亏损 4 (18,542) (12,081) (29,712) (30,745)
所得税 ( 开支)╱抵免 5 (508) 8 (365) 326
本公司拥有人
应占本期间亏损 (19,050) (12,073) (30,077) (30,419)
港仙 港仙 港仙 港仙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 基本及摊薄 7 1.2 3.2 3.8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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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16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期间亏损 (19,050) (12,073) (30,077) (30,419)
其他全面 ( 开支)╱收益
其後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额 (1,271) (5,100) 3,229 (7,10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期间
全面开支总额 (20,321) (17,173) (26,848) (3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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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16 3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股本 股份溢价
资本
缴入储备 缴入盈余 合并储备 汇兑储备 累计亏损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之结余
( 经审核) 33,704 599,171 3,988 – (830) (14,562) (324,173) 297,298
本期间亏损 – – – – – – (30,077) (30,077)
其他全面开支
— 换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额 – – – – – 3,229 – 3,229
本期间全面开支总额 – – – – – 3,229 (30,077) (26,848)
资本重组 (30,334) (599,171) – 629,505 – – – –
於供股时发行新股份 30,334 350,520 – – – – – 380,854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 未经审核) 33,704 350,520 3,988 629,505 (830) (11,333) (354,250) 651,304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之结余
( 经审核) 33,704 599,171 3,988 – (830) (8,197) (273,723) 354,113
本期间亏损 – – – – – – (30,419) (30,419)
其他全面收益
— 换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额 – – – – – (7,104) – (7,104)
本期间全面开支总额 – – – – – (7,104) (30,419) (37,523)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 未经审核) 33,704 599,171 3,988 – (830) (15,301) (304,142) 31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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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16
财务业绩附注: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乃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本
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11, Bermuda。本公司之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皇后大道中20号太平
行13楼。本公司股份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七日起在创业板上市。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其附属公司主要(i)於香港及新加坡从事
设计及销售一系列精致珠宝产品;及(ii)於香港、澳门及中国内地从事
采购、加工、重新包装及零售中药产品、海味、保健产品及食品。
2. 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 ( 「 香港会计师公会」)
所颁布所有适用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 ( 下文统称
为「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公司条例及创业板上市规则之披露规定
编制。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
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
财务报表所用之主要会计政策与编制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遵循者一致,惟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新订
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在本集团本期会计期间乃首次采纳。采纳
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
表所呈列金额及╱或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载列之披露资料
概无重大影响。本集团并未提前采纳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任何新订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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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16 5
3. 收益
收益 ( 亦为本集团之营业额)指於本集团经营主要业务过程中出售货品 ( 扣
除退货及贸易折扣)之总发票价值。收益於有关期间确认如下: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收益
销售珠宝产品 44,492 37,161 117,387 136,159
销售中药产品 35,101 – 35,101 –
79,593 37,161 152,488 136,159
4. 除所得税前亏损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除所得税前亏损经扣除╱
( 计入)下列各项後
达致:
核数师酬金 450 251 1,145 581
确认为开支之存货成本 55,455 27,911 109,244 104,918
折旧 2,471 1,140 4,164 2,606
撇销物业、厂房及
设备╱出售物业、
厂房及设备亏损 1 301 1 337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
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 – 75 – 125
雇员福利开支 10,702 5,398 22,201 17,757
汇兑亏损╱ ( 收益)净额 112 910 (707) 1,434
租赁物业之经营租金 11,609 9,200 23,983 2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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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16
5. 所得税开支╱ ( 抵免)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 未经审核)
即期所得税
— 香港
— 本期间 271 – 271 –
— 新加坡
— 过往期间
超额拨备 (2) – (223) –
— 中国
— 本期间 255 – 255 –
递延税项 (16) (8) 62 (326)
508 (8) 365 (326)
根据百慕达及英属处女群岛 ( 「 英属处女群岛」)之法规及法例,截至二
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本集团毋须於
百慕达及英属处女群岛缴纳任何所得税。
於以上所示各个期间,香港利得税按估计应课税溢利之16.5%计算。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 ( 「 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之实施条例,
中国附属公司於以上所示各个期间之税率为25%。
6.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派发股息 ( 截至二
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无)。
7. 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分别按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
九 个 月 本 公 司 拥 有 人 应 占 亏 损 约19,050,000港 元 (二 零 一 五 年:
12,073,000港元)及30,077,000港元 ( 二零一五年:30,419,000港元)以及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
数1,633,144,989股及796,692,209股 (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三
个月及九个月:378,465,819股)计算。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由於并
无摊薄普通股,每股基本亏损与每股摊薄亏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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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16 7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及前景
本集团业务可大致分为两个主要部分:(i)珠宝及(ii)药品。
珠宝
珠宝分部着重设计及销售「 俊文宝石」 品牌旗下之珠宝产品。本集团注重开发
设计独特且做工精致之产品,满足在珠宝方面具有欣赏品味之个人需求。
於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香港奢侈品市场依然疲软,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
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团所录得收益较二零一五年同期下跌约14%。根据香港
政府统计处发表之统计数字,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香港之
珠宝、钟表及贵重礼品零售价值及销量持续下跌。尽管香港销售表现疲弱,
本集团仍於香港及新加坡市场取得较佳利润率。
本集团对奢华珠宝市场长远发展维持审慎乐观。本集团将物色机会将顾客之
地域分布扩展至香港及新加坡以外之市场,并提升其於东南亚国家之知名度。
本集团亦计划透过向更多年轻、讲究都会气息的客户介绍新颖独特之产品设
计,创建多元化客户基础。
药品
收购Tung Fong Hung Investments Limited ( 「 TFH」)全部已发行股本及股东贷
款已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完成。自此,TFH成为本集团之全资附属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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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16
TFH及其附属公司主要在香港、澳门及中国内地从事采购、加工、重新包装
及零售以「 东方红」( 「 东方红」)为品牌名称之中药产品、海味、保健产品及食
品。於香港,TFH之零售业务分支东方红药业有限公司为 《 中医药条例》项下
九种传统中药 ( 「 传统中药」)之持牌制造商。TFH在香港设有16间零售店、在
澳门设有4间零售店及在中国内地设有43个零售点。TFH之总部位於香港大
埔工业邨。
TFH於收购後期间之销售额约为35,101,000港元。
展望将来,TFH将检讨其销售网络及客户重心,并透过最近翻新之食品及传
统中药生产设施引入更多本地制产品,以适应本地市场之需求。
考虑到近期之营商环境及手头财务资源,本集团将继续物色合适商机,以促
进本集团多元化发展现有业务版图,提升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整体长远利益。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收益约为152,488,000港元,而
去年同期则约为136,159,000港元,增加约12.0%,主要是由於确认TFH收购
後收益约35,101,000港元,但因香港奢侈品零售市道低迷及铜锣湾俊文宝石
店於二零一五年八月结业令珠宝销售额下跌而扣减约18,772,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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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16 9
毛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毛利约为43,244,000港元,较去年同
期约31,241,000港元飙升约38.4%。简明综合损益表所呈报本集团毛利率约
为28.4%,而去年同期则约为22.9%。
本集团毛利率增加主要是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产品组合
有所变动。
销售及分销开支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销售及分销开支由去年同期约
38,107,000港元增加约2.8%至约39,192,000港元。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由去年同
期约24,121,000港元增加约45.3%至约35,055,000港元。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增加主要由於收购TFH而令法律及专业费用出现一次性增加。
财务费用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录得财务费用约591,000港元,
主要由於可换股债券及其他借款之估算利息所致,而去年同期则并无录得财
务费用。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因此,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
30,077,000港元,而去年同期亏损则约为30,419,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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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16
董事及行政总裁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
股份及债权证中之权益及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董事及本公司行政总裁於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 ( 定
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 「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
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所拥有(a)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规
定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 ( 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
彼等被当作或视为拥有之权益及淡仓);或(b)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
须列入该条规定存置之登记册之权益及淡仓;或(c)根据创业板上巿规则第5.46
至5.67条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如下:
於本公司股份之好仓
董事姓名 权益身份
所持已发行
普通股数目
占全部
已发行股份
之概约百分比
陆纪仁先生 实益拥有人 528,902,840 15.69%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概无董事或本公司行政总裁
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 (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任何股份、
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根据创业板上巿规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或须列
入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述登记册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内任何时间,本公
司、其附属公司或其他相联法团概无订立任何安排,以致董事或本公司行政
总裁 ( 包括其配偶及未满十八岁之子女)可凭藉购买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之股
份或相关股份或债权证而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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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16 11
主要股东於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下列人士╱法团 ( 董事或本公司行政总裁除外)於
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
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并须列入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而
存置之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
於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之好仓
股东姓名╱名称 权益身份
所持已发行
普通股数目 相关股份数目
占全部已发行
股份之概约
百分比
顾蓉生女士 ( 「 顾女士」) ( 附注1) 於受控法团之权益 – 1,000,000,000 29.67%
Violet Profit Holdings Limited
( 「 Violet Profit」) ( 附注1)
於受控法团之权益 – 1,000,000,000 29.67%
Master Journal Limited
( 「 Master Journal」) ( 附注1)
实益拥有人 – 1,000,000,000 29.67%
Wang Yung-Tyng先生 ( 「 Wang先生」)
( 附注2)
配偶权益 – 1,000,000,000 29.67%
Fullink Management Limited
( 附注3)
实益拥有人 265,300,000 – 7.87%
Tsang Michael Manheem先生
( 附注3)
於受控法团之权益 265,300,000 – 7.87%
Diamond Well International Limited
( 附注4)
实益拥有人 172,970,900 – 5.13%
张亚娟女士 ( 附注4) 於受控法团之权益 172,970,900 –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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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16
附注:
1. 该等权益指本公司根据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Fame Treasure Global Limited与
Master Journal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一日之买卖协议向Master Journal
所发行可换股债券涉及之相关股份权益。
Master Journal由Violet Profit全资拥有,而Violet Profit则由顾女士全资拥有。因
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Violet Profit被视为於Master Journal所持有全部相关
股份中拥有权益,而顾女士被视为於Violet Profit於其中拥有权益或被视为拥有
权益之全部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
2. Wang先生身为顾女士之配偶,被视为於顾女士於其中拥有权益之全部相关股份
中拥有权益。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Wang先生被视为於Master Journal
所持有1,000,00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
3. 该 等 股 份 由Fullink Management Limited持 有,Fullink Management Limited由
Tsang, Michael Man-heem先生实益拥有40%。
4. Diamond Well International Limited乃由张亚娟女士全资实益拥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概不知悉任何人士 ( 董
事或本公司行政总裁除外)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向本公司披露,或须列入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336条规定所存置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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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16 13
董事资料之变动
下列董事委任、董事会主席 ( 「 主席」)变动及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自二零一六
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董事委任
陈永忠先生及王钜成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以及司徒惠玲女士获委任为非
执行董事。
主席变动
陆纪仁先生辞任主席及司徒惠玲女士获委任为主席。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a) 陆纪仁先生辞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b) 魏祈怡女士辞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
(c) 陈永忠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d) 王钜成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及
(e) 司徒惠玲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公司并无赎回其於创业板上市之任
何股份,且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或出售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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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16
董事於竞争业务之权益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概无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股东 ( 定义见
创业板上市规则)或彼等各自之紧密联系人士 ( 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於对
本集团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竞争之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而任何该等人
士与本集团亦不存在或可能存在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该等守则条款之严格程度
不逊於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所载之买卖规定准则。本公司已对全
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而全体董事均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止九个月内一直遵守该买卖规定准则及其有关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内一直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附
录十五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董事於交易、安排或合约之权益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结束时或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
九个月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订立与本集团业务有关之
任何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且董事或其关连方概无直接或间接於该等交易、
安排或合约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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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16 15
合规顾问之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之合规顾问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 ( 「 合规
顾问」)确认,除本公司与合规顾问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之合
规顾问协议外,合规顾问或其董事、雇员或紧密联系人士概无拥有与本公司
有关而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6A.32条须知会本公司之任何重大权益。
审核委员会
於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审核委员会 (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一名非执行董事 ( 即岑乐涛先生 ( 审核委员会主席)、王子敬先生、曹炳昌先
生及司徒惠玲女士)组成。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
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及本报告已经由审核委员会审阅。
承董事会命
俊文宝石国际有限公司
主席
司徒惠玲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於本报告日期,董事会之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韩建伟先生、陆纪仁先生、陈永
忠先生及王钜成先生;非执行董事司徒惠玲女士及魏祈怡女士;以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王子敬先生、岑乐涛先生及曹炳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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