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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363)
二零一六年度全年业绩公布
业务回顾
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的全年业绩。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本集团实现净利润29.03亿港元,较去年度同比上升2.7%,主要由於基建设施和消费品业务本年度利润保持稳定增长。本集团总收入为221.32亿港元,同比上升12.4%。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面临国内外明显的市场波动和环球政经急速变化的局面,在董事会和行政班子的领导下,通过积极推动融产结合,坚持以基建设施、房地产和消费品为主营业务,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提升经营效益,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强化内部管控,各业务板块经营业绩稳定增长;同时通过资本市场运作,加大并购力度,顺利完成了多个重要项目,为本集团打造优秀的资产结构,为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董事会建议派发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每股46港仙(二零一五年:45港仙),加上本年度内已
派发的中期股息每股36港仙(二零一五年:36港仙)和特别股息每股10港仙,全年股息为
每股92港仙(二零一五年:81港仙)。
基建设施
基建设施业务本年度为本集团带来13.97亿港元的盈利,较去年度上升22.9%,占本集团业务
净利润*43.4%。年内,基建业务急速发展,本集团通过母公司注资和对外并购的方式,分别
为收费公路和水务业务增添多项优质资产,预期可为基建板块提升未来盈利水平。
收费公路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底,本集团进一步加强基建设施业务的资产组合,向母公司收购其间接持有的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湾大桥」)23.0584%权益,项目作价为18.03亿港元。有关的关连交易已获本公司独立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全票通过,并已於二零一六年底前完成所有交割事项。收购事项符合本集团收费公路业务的发展战略,预期项目可增加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的贡献,提升基建业务板块的经营利润。杭州湾大桥二零一六年通行费收入及车流量分别同比增长11.15%及8.07%。
杭州湾大桥横跨中国杭州湾海域,北起浙江嘉兴海盐、南至宁波慈溪,是连接上海和宁波两个大型城市的重要通道,是中国华东区路网重要组成部分。大桥全长35.673公里,是世界最长的跨海大桥之一。交通设计规格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每小时100公里。配套设施包括两个服务区、一个海中平台、一个收费站及一个运输检测站。大桥於二零零八年五月通车,经营权年限为25年,直至二零三三年四月三十日。
除上述收购外,本集团位於上海市的三条收费公路经营平稳,每年为本集团带来稳定的现金流,於年内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总体保持增长,项目公司有效应对全年节假日期间的大客流,公路运行有序,做到安全稳妥。各收费公路二零一六年度的主要经营资料如下:
项目公司 同比 同比 车流量 同比
收费公路 净利润 变幅 通行费收入 变幅 (架次) 变幅
京沪高速公路(上海段) 3.07亿港元 +4.6% 6.90亿港元 +5.0% 5,397万 +15.6%
沪昆高速公路(上海段) 4.00亿港元 +8.3% 10.27亿港元 -0.3% 5,460万 +6.9%
沪渝高速公路(上海段) 1.76亿港元 +1.5% 5.25亿港元 -1.6% 4,359万 +9.9%
总计 8.83亿港元 +5.6% 22.42亿港元 +1.0% 1.52亿 +10.7%
受益於社会车流量增长,加上嘉闵站流量录得同比高增长等因素,京沪高速公路(上海段)全年车流量录得较快增长。由於叠加了二零一五年七月中旬起上海高速路网收费里程的重新核定,全年通行费收入也实现较好的增幅。年内嘉闵高架北段延伸至沪翔高速公路时,同步完成了车道布设和交通优化,并增加一条往嘉定城区方向的电子收费(ETC)专用车道,从而提高了道口的通行能力和解决车辆交织问题,也增强了排堵保畅能力。江桥收费站的ETC车流量占比较高,因此也对ETC车道布置进行优化改造,使ETC车道得到充分利用。此外,为确保公路安全运行,年内推进专项维修和开展桥接坡、路基边坡加固等整治工程,有效改善道路品质。来年将继续关注嘉闵高架等收费站流量变化,对收费员上岗配置精简优化,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
沪昆高速公路(上海段)本年度内因受到全年气候状况正常,节假日出游客流增加,小客车出行流量增长稳定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强化收费运营管理,全年车流量稳步提升。年内,项目公司继续贯彻常态化的排堵保畅措施,全年重大节假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G20)杭州峰会等期间道路运行平稳、安全有序,并无发生严重拥堵和道路事故。此外,项目公司也按照年度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养护工作,完善维修养护体系,加强机电设备设施管理,确保了道路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本年度亦加强了各项安全标准化的管理,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完善风险预控能力等。
受益於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和旅游车流量的增加,沪渝高速公路(上海段)全年车流量保持增长。随着青浦城区的发展,该区收费站的车流量增长迅速,特别在节假日期间,堵车现象相对严重。项目公司针对有关情况,对该站进行优化改造,在增加出口广场蓄车能力的同时,亦增加了可变车道及一岛双亭设施,提高了道口的通行能力,大大缓解车辆拥堵;加上年内进行的排堵保畅专项竞赛的效应,该站高峰时段各车道平均通行能力增加了19.55%。本年内增设九杜路收费站及沪亭北路匝道改建工程主体建设工作进展顺利,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底已进入全面施工。由於公路车流量持续增加,年内亦重点对桥梁附属设施加大维修,并投入使用新建立的路面养护决策支援系统,进一步提升养护水平。
水务
本集团年内进一步收购水务优质资产,集团水处理能力逐年增加,资产品质不断提升,稳占行业市场份额。未来将投入更多资源在水务项目,并伺机进入不同地区的资本市场,有序拓大业务规模。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本公司及上海实业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上实环境」)各自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分别以现金人民币5.18亿元和人民币8.36亿元,增持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江环保」)20.2344%及32.6562%股权,合共增持52.8906%股权。计及本集团原持有龙江环保的42.1094%股权,增持後持股比例增至95%,并将龙江环保合并於本集团综合帐目内。於二零一七年二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一名独立第三方签订协议,以人民币9,600 万元间接购入龙江环保1,200万股,进一步增持龙江环保3.75%股权。目前交易已告完成,本集团持有龙江环保的股权合共增至98.75%。
龙江环保是黑龙江水务领域的龙头企业,主要从事环保项目的开发运营和供排水管网的经营及建设,目前已运营或在建41个项目,污水处理及供水总设能力每日355吨;污泥处理设计能力为每日1,330 吨。是次收购龙江环保是本集团投资中国东北地区水务市场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逐步增持龙江环保,深耕黑龙江水务市场的平台,将可进一步扩大本集团在中国水务环保产业的市场份额,提升整体行业地位。
本集团一直致力加大水务和环境业务的投资规模,以促进业务快速发展。於二零一七年一月,本公司与上实环境订立认购协议,以每股配售价0.63新加坡元,认购350,000,000上实环境新普通股股份。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拥有上实环境约37.57%。於完成後,本公司将持有其经扩大股本後约45.95%,上实环境於完成後将继续作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本公司认为认购该等股份及增持上实环境的股权符合本集团扩展基础设施业务的发展策略。目前认购事项尚待上实环境於稍後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上经独立股东通过後,方才落实。
此外,本公司通过全资附属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与香港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粤丰环保」)订立认购协议,以每股3.50港元认购粤丰环保3亿股新普通股股份,投资总额合共10.50亿港元。交易已告完成,计入上实环境所持粤丰环保扩大後股本的2.42%股权,本集团持有粤丰环保扩大後股本的15.28%股权,并于粤丰环保委任一名非执行董事,双方战略携手共拓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粤丰环保是一家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专注於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拓展、管理及营运。目前共拥有十二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当中九个位於广东省,两个位於广西壮族自治区,一个位於贵州省。是次增持粤丰环保股权是本公司基建板块调整固废项目投资战略的主要举措。
本集团将通过更有效利用内部资源和品牌,投放於固废市场,开发并培养固废投资项目。
上实环境
上实环境二零一六年度录得营业额人民币26.4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6.8%,收入增长主要因
新建BOT项目(如武汉汉西改建项目、惠州梅湖三期项目)增加致使年内市政建造收入增加
以及新收购益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龙江环保的收入贡献;全年盈利同比增长26.2%,达人
民币4.55亿元,增长主要来自新建BOT项目及新收购的上海复旦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复
旦水务」)和龙江环保,以及原有项目的盈利贡献。截至二零一六年底,上实环境水处理规模已超逾1,000 万吨,未来将继续投资於污水处理、固废项目及其它环保相关项目,以及推进现有项目建设,致力提升企业规模和盈利能力,并会继续对外并购具战略意义的收购项目。
诚如上文所述,上实环境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增持龙江环保其32.6562%股权股份,计及已持有
的 25.3125%股权,上实环境合共持有龙江环保 57.9687%股权。该交易预计可增加龙江环保
对上实环境提供的盈利贡献。此外,上实环境另一家全资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九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人民币2.739亿元收购联熹水务(香港)有限公司60%股权。该公司分别在中国江西、安徽及河南省已运营十个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总设计能力每日26万吨。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复旦水务与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该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能力每日5万吨,出水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A,投资总额约人民币9,998万元,特许经营期25年。七月,复旦水务出资人民币3.0807亿元增资河南中汇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至占其75%权益。目前该公司已运营三个项目,污水处理总设计能力每日10万吨,污泥处理设计能力每日400吨。八月,复旦水务再以现金人民币4,500万元增资五莲新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至占其90%股权。该公司已获得五莲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垃圾发电特许经营权,总设计能力每日600吨。
上实环境全资子公司台州凯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三月签订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该项目远期规划设计污水处理能力每日5万吨,当前由每日1.25万吨扩建至每日2.5万吨;并改建原项目,提升出水水质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项目总代价暂定人民币1.62亿元,特许经营期至二零二八年七月。
中环水务
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中环水务」)本年度实现营业务收入19.42亿港元,与去年度比
较增长8.6%;净利润为1.82亿港元,同比增长 71.5%。截至二零一六年底,中环水务拥有
30家自来水厂、27家污水处理厂,产能规模达每日663.25万吨,其中制水能力为每日426.5
万吨,污水处理能力为每日236.75万吨;2座水库,总库容18,232万吨,管网长度总计6,030
公里。中环水务并连续第十三年获评为「中国水业十大影响力企业」。
年内,中环水务制定了「区域化深耕」的市场策略,分别在温州、湖州、深圳、蚌埠、宿州、湘潭、襄阳、绥芬河等城市设置区域专责人员,跟踪和落实执行相关项目,积极践行「立足区域联动扩张」的发展模式。除了在安徽省成功中标宿州市汴北公私营(PPP)项目外,公司在湖南、浙江等省份也取得了较理想的成效;湖州污水二期项目、湘潭污水改扩建等项目的开发均取得顺利进展。各重点区域全年共实现新增规模每日80万吨。在深耕现有市场的基础上,公司亦积极拓展新的区域市场。
中环水务於一月成立的公私营(PPP)合资公司,投资於宿州市汴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3.10亿元,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中环水务占其80%权益。其中汴北污水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1.25亿元(规模为每日5万吨);配套排水设施(集污管网和泵站)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1.85亿元,管网99.61公里及污水提升泵站3座。
本年度入汛以来,湖州市降雨较多,防汛形势十分严峻,截至十二月底,老虎潭水库已完成放水合计8,605 立方米,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效益,确保防汛安全。年内,中环水务的老虎潭水库项目通过由浙江省、湖州市水利项目组成的委员会对水库进行的大坝安全鉴定,并获评为「一类坝」。中环水务旗下污泥乾化焚烧项目是国内第一条半乾化污泥处理生产线,年内已完成试运行,并进入商业运作。
新边强业务
截至二零一六年底,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星河数码」)及旗下控股的上实航天星河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星河能源」)在中国全资或控股拥有十一个光伏发电站项目,总体资产规模已达到560兆瓦,较去年度新增50兆瓦。星河数码及星河能源於第四季完成并购巴彦神舟光伏电站项目(30兆瓦)和甘南龙阳光伏电站项目(20兆瓦)後,初次进入黑龙江光伏电力市场,资产布局更见合理。目前各个电站均已实现并网发电。目前持有的光伏电站全年累计发电量5.57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65%,继续维持快速增长的势头。
今年一月,星河数码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各增资人民币1.50亿元,为星河数码後续发展提供
了资金支持。年内旗下多个光伏电站项目已完成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的申报工作,其中六个项目已获得政府电价补贴资格,累计410兆瓦资产规模进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占总体项目73%。
房地产
本年度,房地产业务录得7.52亿港元的盈利,同比下跌15.4%,占本集团业务净利润*23.3%。
盈利下跌主要由於去年度出售上海四季酒店10%股权录得额外盈利。若扣除有关因素,盈利
实际同比上升2.5%。
上实发展
在国内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中,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实发展」)本年度坚持「优化结构、确保重点、整合提高、蓄势发展」的工作方针,抓住房地产行业市场和资本市场机遇,优化资产结构和库存结构,积极推进主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聚焦重点项目开发建设,防范经营风险,各项工作取显着进展,促进公司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
上实发展二零一六年度录得净利润人民币5.92亿元,同比上升13.9%;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4.89
亿元,同比下跌2.0%。年内房地产项目签约金额为人民币109.94亿元,项目包括上海青浦「上
实海上湾」(三期)、上海青浦「和墅」、上海青浦「海上郡」、上海金山「海上纳缇」、上海长宁「八八中心」(住宅)、上海青浦「北竿山国际艺术中心」、苏州「现代园墅」、绍兴「国际华城」、青岛「国际啤酒城」、泉州「上实海上海」、湖州「海上湾」、成都「上实海上海」、长沙「丰盛大厦」等,占建筑面积745,400平方米。全年租金收入约3.18亿港元。
上实发展贯彻「抢开盘、抢销售、抢回款」的销售宗旨,以灵活的行销策略盘活项目库存,使公司年内房地产销售创历史佳绩,认购金额、签约金额突破双百亿。截至年底,青浦「上实滨湖城」、金山「海上纳缇」项目均进入二零一六年上海楼盘销售面积50强。公司在加快销售节奏的同时,也以项目工程品质为抓手,落实绿色开发、精细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在建设的过程中注重绿色建筑技术的应用,提升舒适及环保性能。年内,青岛「国际啤酒城」获国家绿色建筑「二星」设计认证,「国际啤酒城」T3获LEED金级认证、泉州「上实海上海」C-6-2 公建获LEED金级预认证、C-8-2公建获绿色建筑设计「二星」认证。
截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实发展定向增发的工作已全部完成,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9.02亿元。本公司於上实发展的持股比例由63.65%降至48.60%,上实发展仍作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收购上海上投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上海上实龙创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实龙创」)股份(经增资後占其69.7849%权益)的交割事宜亦已全部办理完毕。
三月,上实发展抓住债券市场难得的视窗期,发行规模为10亿元的第二期公司债,以票面利
率 3.23%的佳绩刷新了同期同类型债券发行的最低利率记录,进一步降低公司中长期资金成
本,优化财务结构。同年於九、十月间,更通过了公司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
转增3股),合共向股东转增4.26亿股,总股本增加至18.45亿股。公司在增厚股本的同时,
也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并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上实发展在经营地产主业的同时,也着力打造「地产+X」产业升级模式,积极探索多元化产业。就青岛「国际啤酒城」,随着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区域性总部和青岛市基金中心整体进驻,自持物业T3楼引入多家金融类、贸易类上市公司和世界500强入驻,全面奠定其作为青岛核心金融城的战略地位;引入百盛金狮广场的盛大开业及全天候体育运动场地,更进一步完善了啤酒城项目的综合配套,产业培育与地产运营互为回圈增值,致力实现项目销售。就虹口北外滩项目,上实发展与全球知名的倪德伦环球文化娱乐公司成立合资文化公司,打造上海首家百老汇音乐剧院,为北外滩项目的文化运作及後续发展打好基础。就联合办公空间,WE+业务迅速扩张,服务快速覆盖全国13个重点城市,并於第四季度正式进军海外市场,分别在美国和芬兰打造WE+空间,实现国内联合办公服务平台的首例输出,搭建并上线「WE+企业服务商场」,为入驻企业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增加企业未来潜在盈利增长点。
上实城开
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上实城开」)本年度应占股东溢利为5.22亿港元,同比上
升0.9%。营业额为54.91亿港元,较去年度上升41.8%;年内交房建筑面积约364,000平方
米,项目主要包括上海「万源城」、「上海晶城」、西安「自然界」及昆山「琨城帝景园」。上实城开整体合约销售金额按年上升13.1%至人民币66亿元,超越年初定下销售目标的人民币53亿元;合约销售建筑面积约为356,000平方米,按年增长18.7%,项目主要包括上海「万源城」、上海「城开珑庭」及西安「自然界」等项目。全年租金收入约6.66亿港元。
上实城开於二零一六年一月通过其59%子公司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开」)签
订绿碳基金退夥协议,间接出售上海「城开中心」35%权益。於五月,上海城开再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余下所持有的上海「城开中心」40%权益。上述两项交易已告完成,为上海城开带来合计约人民币20亿元的税前出售利润。上实城开成功变现项目之隐藏价值,优化了旗下投资性物业的战略布局。
於四月,上实城开与上海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上海电建」)、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电建地产」)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聚焦上海及国内一线城市与长三角地区重要城市,共同寻求优质房地产投资机遇。上海电建是一家大型综合施工企业,於上海拥有丰富土地储备,与电建地产同为中国电建集团的成员企业和房地板块发展的主要平台,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核心业务。
八月,上海城开向中国合资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金额为人民币17亿元之六年期境内公司债
券,票面年利率为3.9%。根据债券条款,在发行日期起计三年期间届满时,上海城开有权上
调票面利率,而投资者有权向上海城开出售本次债券。十一月,上实城开再签订一项为期三年且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贷款利率约为3.8%,所得款项将用於归还公司以外币计价之股东贷款。下半年两次融资不仅有助於进一步降低上实城开之综合财务成本,同时将优化现有债务结构,降低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业务之影响。
二零一六年九月,上实城开旗下「TODTOWN天荟」一期住宅T2、T3塔楼正式结构封顶,
标志着自二零一四年六月开工,项目已顺利完成阶段性目标,住宅部分有望於二零一七年第二季开始推出市场。「TODTOWN天荟」是内地首个地铁上盖综合发展项目,地处上海的城
市副中心,靠近主要铁路线。该项目由旗下上海城开、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政府三者共同开发,是上实城开二零一七年的重点项目之一。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上实城开之全资子公司以总代价人民币23.50 亿元购入了位於中国上海
闵行区的两个住宅别墅项目-「当代艺墅」及「当代美墅」,总地盘面积分别为116,308平方
米及120,512平方米,交易已於十月完成。目前「当代艺墅」第一期及第二期(包括126套
花园住宅)及「当代美墅」第一期(包括82套花园住宅)已经竣工;项目的其它期数仍在规
划中。通过是次收购,上实城开不仅进一步以合理成本充实优质土地储备,而且成功巩固其重点深耕上海区域之战略。未来将专注现有优质项目之资产经营运作,并力争在合理周期内体现旗下项目持续盈能力,同时将继续探索上海及国内核心一、二线城市项目收购机会,努力扩容旗下优质项目储备。
消费品
消费品业务二零一六年的利润贡献为10.75亿港元,较去年度上升2.5%,占本集团的业务净
利润*约 33.3%。本集团的烟草业务面对全球烟草行业发展出现的转折期,积极寻找发展的
突破口,稳定了全年的经营和利润;印刷业务应对国内烟酒市场的调整,以及公司转型的拐点,成功扭转上半年的不利局面,较好地完成全年经营目标。
烟草
南洋兄弟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南洋烟草」)二零一六年度的营业额和净利润分别为32.03亿
港元9.71亿港元,较去年度分别同比增长2.8%及4.4%。卷烟总销量同比增长0.5%。年内经
历外部环境多变的考验,南洋烟草坚定不移贯彻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和措施:稳定销量、调优结构、技术创新、平稳发展,公司经营效益持续保持销售总量、销售收入、净利润顺序增长的目标。
本年度,南洋烟草积极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精品普品销售比率保持稳健。港澳市场以品牌、品质为纽带,保稳高端消费群的销售;免税市场突破欧洲市场销售盲点,以机场免税店上架为主,品牌价值得以提升,此外还新增了南美市场、日本及美国机场免税零售点;海外市场包括南美、北美、中东及非洲市场「红双喜」都有可喜增长。南洋烟草亦结合「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开发了中亚新市场,进一步扩阔了「红双喜」旅游产品系列,「红双喜中亚纪念版」成为中国与哈萨克期坦的边境合作中心内的一大亮点产品。
年内,南洋烟草持续深化技术改造,在技术上继续保持领先。储丝柜扩容工程已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和调试,配合柔性送丝新技术工程项目,计划於二零一七年第二季度基本完成。烟盘物流工程已开始安装设备,预计於第三季度投入运行,其他项目按照计划进行中。
印务
永发印务有限公司(「永发印务」)本年度录得营业额12.17亿港元,同比上升9.6%,综合毛
利率为33.7%,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净利润录得1.28亿港元,与去年度基本持平。年内,
永发印务继续巩固和调整传统业务,并克服了当期所面临国内烟草行业去库存、行业竞争日益加剧、原料人力成本上升,以及理财收益和联营企业收益减少等不利因素。随着精品纸模包装新�A生产基地如期落成并於第三季度投产,精品纸模规模量产对公司业绩做出贡献,在下半年实现较好的经营效益,不仅弥补了传统业务下滑对业绩的冲击,也为公司业务战略转型迈出坚实的一步。
永发印务已确立了新老业务「双轮驱动、转型发展」的总体战略发展目标,在提升传统业务能力的同时,重点聚焦发展消费电子类产品一体化精品包装业务,培育发展多元核心客户,成为能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精品包装整体解决方案的战略供应商和服务商。
*不包括总部支出净值之净利润
展望
本集团的基建业务继续优化管理,努力降本增效,推进融产结合,提高资金收益。水务业务将继续有序推进收购兼并,通过资本运作,保持资产规模持续增长,同时有效探索业务新领域。
房地产业务,通过近年的重组整合,盘活资产,已经奠下了良好的基础。经过二零一六年国内市场快速发展,来年将面对行业可能出台的调控政策和欧美资本市场波动等方面的挑战,本集团将重点把握开发节奏,加快商业资产平台的运作和提效,进一步盘活存量,扩大新兴产业的规模,为公司创造更高的回报。
南洋烟草保持技术领先,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成本,防范外汇风险。永发印务将努力稳固烟包、酒包传统包装业务的服务能力和盈利水平,全面提升精品纸模新业务的市场拓展能力、研发能力和投资回报能力。
最後,本人谨藉此机会代表董事会,对本公司全体股东和业务夥伴多年来的支持和爱护,以及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的努力和贡献,致以由衷的感谢。
王伟
董事长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发二零一七年末期股息每股46港仙(二零一五年:45港仙),加上本年度内已派发的中期股息每股36港仙(二零一五年:36港仙)和特别股息每股10港仙,全年股息为每股92港仙(二零一五年:81港仙)。
待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星期五)或前後派发予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
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下午三时正,假座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U大厦26楼本公司会议室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中寄发予股东,并登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 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ww.sihl.com.hk内。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股东周年大会
为确定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股东身份,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东登记,在该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就此,股东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方为有效。
末期股息
为确定股东享有获派发末期股息的权利,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一)暂停办理股东登记,在该日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就此,股东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方为有效。
审阅全年业绩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全年业绩。
企业管治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载於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有守则条文,惟下述偏离《企业管治守则》条文E.1.2者除外。一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时亦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席,因公务而未克出席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於二零一三年二月,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同捷有限公司发行了本金为3,900,000,000港元之
零息可换股债�唬ā缚苫还烧��弧梗�。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若干债�怀钟腥诵惺蛊涫昊厝ǎ�本公司根据可换股债�坏奶蹩罴疤跫�,赎回及注销本金为3,437,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唬�相等於可换股债�怀跏急窘鹪� 88.13%。其後於二零一六年六月,本公司再购回本金为108,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弧�
除上述披露者外,於本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刊发年报
二零一六年年报将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中寄发给各位股东,并登载於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ww.sihl.com.hk内。
董事会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四位执行董事,分别为王伟先生、周军先生、徐波先生及许瞻先生;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吴家玮先生、梁伯韬先生、郑海泉先生及袁天凡先生。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营业额 3 22,131,758 19,693,682
销售成本 (14,460,588) (12,432,790)
毛利 7,671,170 7,260,892
净投资收入 731,408 998,095
其他收入、溢利及亏损 888,455 (103,517)
销售及分销费用 (1,070,256) (892,956)
行政及其他费用 (2,307,635) (1,792,938)
财务费用 (1,426,982) (1,613,526)
分占合营企业业绩 214,147 178,208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73,030 80,225
透过出售附属公司权益出售资产/出售附属公司
及联营公司权益之净溢利 2,725,933 1,648,502
除税前溢利 7,499,270 5,762,985
税项 4 (2,659,370) (2,071,025)
年度溢利 5 4,839,900 3,691,960
年度溢利归属於
-本公司拥有人 2,903,030 2,826,764
-非控制股东权益 1,936,870 865,196
4,839,900 3,691,960
港元 港元
每股盈利 7
-基本 2.673 2.605
-摊薄 2.639 2.500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年度溢利 4,839,900 3,691,960
其他全面(支出)收益
其後或会重分至损益之项目
折算海外业务汇兑差额
-附属公司 (2,594,309) (2,025,001)
-合营企业 (248,214) (139,336)
-联营公司 (255,669) (161,519)
附属公司持有可供出售之投资之公允值变动 27,469 183,750
出售附属公司持有可供出售之投资时重分 (66) (26,020)
出售联营公司时重分之换算储备 (11,106) -
出售其他附属公司权益时重分之换算储备 - 1,965
年度其他全面支出 (3,081,895) (2,166,161)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1,758,005 1,525,799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归属於
-本公司拥有人 760,325 1,484,156
-非控制股东权益 997,680 41,643
1,758,005 1,525,799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31.12.2016 31.12.2015 1.1.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经重列)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18,619,278 15,362,596 15,979,200
物业、厂房及设备 4,388,915 4,312,097 4,661,883
已付土地租金-非流动部分 243,135 262,995 283,248
收费公路经营权 9,812,934 11,319,899 12,633,146
商誉 809,347 572,855 -
其他无形资产 7,325,733 3,918,690 1,964,974
於合营企业权益 3,467,597 3,334,796 3,351,253
於联营公司权益 3,378,695 4,436,017 4,428,332
投资 1,170,084 1,192,559 1,005,180
服务特许权安排应收款项-非流动部分 12,489,936 5,870,222 4,379,747
收购一家附属公司/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已付订金 139,974 622,009 171,727
其他非流动应收款项 58,732 194,872 -
递延税项资产 458,621 417,094 413,095
62,362,981 51,816,701 49,271,785
流动资产
存货 45,899,422 52,844,091 53,298,12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8 9,242,575 10,652,663 7,512,760
已付土地租金-流动部分 5,293 5,982 6,143
投资 226,967 444,187 490,200
服务特许权安排应收款项-流动部分 244,374 166,658 137,176
在建工程客户应收款项 710,079 82,135 87,499
预付税项 503,469 200,844 218,195
作抵押之银行存款 430,853 362,252 742,973
短期银行存款 309,705 1,314,414 469,736
银行结存及现金 31,312,457 26,810,766 27,087,806
88,885,194 92,883,992 90,050,608
分类为持作出售资产 - - 691,728
88,885,194 92,883,992 90,742,336
附注 31.12.2016 31.12.2015 1.1.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经重列)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9 14,665,883 22,592,958 24,357,415
物业销售之客户订金 14,776,557 7,410,541 5,415,008
在建工程客户应付款项 23,879 24,998 30,681
应付税项 4,207,441 3,386,361 3,763,484
银行及其他贷款 8,553,493 10,977,611 18,456,862
可换股债券 32,722 3,681,843 -
42,259,975 48,074,312 52,023,450
与分类为持作出售资产直接相关之负债 - - 28
42,259,975 48,074,312 52,023,478
流动资产净值 46,625,219 44,809,680 38,718,858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08,988,200 96,626,381 87,990,643
股本及储备
股本 13,633,449 13,615,889 13,527,827
储备 23,282,840 22,415,745 21,743,65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36,916,289 36,031,634 35,271,483
非控制股东权益 25,556,228 19,261,616 18,203,768
总权益 62,472,517 55,293,250 53,475,251
非流动负债
大修拨备 82,077 72,294 78,934
银行及其他贷款 37,595,994 33,957,371 23,562,297
可换股债券 - - 3,826,613
递延税项负债 8,837,612 7,303,466 7,047,548
46,515,683 41,333,131 34,515,392
总权益及非流动负债 108,988,200 96,626,381 87,990,643
附注:
(1) 一般资料
本业绩公告所载的有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截至该等年度的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惟乃摘录自该等财务报表。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436条,要求披露有关该等法定财务报表的进一步资料如下:
本公司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22(3)条及附表6第3 部的规定将截至二零一五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送呈公司注册处,以及将会将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在适当的时候送呈。
本公司的核数师已就本集团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提交报告。核数师报告并无保留意见,亦无提述任何其在无提出保留意见下强调须予注意的事项,也没有任何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406(2)条、407(2)或(3)条的述明。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工作范畴
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已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告中的综合损益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财务状况表及相关附注所列的数字,与本集团该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列金额核对一致。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此执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聘用准则》或《香港核证聘用准则》所进行的核证聘用,因此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并无对业绩公告发表任何核证。
(2) 编制基准及重列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除对若干物业及金融工具以於各报告期期末之公允值计量外,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历史成本一般按换取货品及服务之代价之公允值计量。
(i) 合并会计法及重列
本集团对其所有涉及同一控制实体的业务合并,乃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会计指引》第5号
「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合并会计法」采用合并会计法的原则。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本集团透过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上实基建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代价总额
1,803,000,000 港元完成向上实集团收购捷盈有限公司(「捷盈」)100%之权益及转让一笔相关股东贷
款。
捷盈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湾大桥」)约 23.06%之权益。
杭州湾大桥主要从事大桥及其配套设施之投资、营运及管理。
为了对捷盈的收购应用《会计指引》第5号,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已作重列,以包括捷盈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捷盈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如同该等公司在该日已为本集团旗下。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同样已作重列,以包括捷盈集团的财务表现、权益变动及现金流量,如同该等公司从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已为本集团旗下。
(ii) 应用新订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於本年度,本集团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澄清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之例外情况
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年度改进
於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并无对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呈报之本集团本年度及以往年度的财务表现及状况及/或所载之披露构成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本集团并无提前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及相关修订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一并应用
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资企业之间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之资产出售或投入3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4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递延税项资产未变现亏损之确认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周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年度改进5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将予厘定之日期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5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其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如适用)。
将来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或会对本集团金融资产之分类及计量构成重大影响。本集团的可供
出售之投资(包括现时按成本扣减减值列账的可供出售之投资)将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或指定为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列账(视乎指定标准履行与否而定)。此外,预期信贷亏损模式或会导致本集团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尚未发生的信贷亏损的提早拨备。直至完成详尽审阅前,就该影响提供合理估计并不可行。
本公司董事预期将来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或会因确认收入的时间或会影响及确认收入的金
额受变量考虑限制,以及需要更多有关收入的披露而对呈报之金额构成影响。然而,直至本集团进行详尽审阅前,就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影响提供合理估计并不可行。此外,将来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或会导致综合财务报表内之更多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承诺。初步评估显示,该等安排将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的租赁定义,因此,本集团将就所有该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除非於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时其符合低价值或短期租赁。此外,应用新规定或会导致上文所述计量、呈列及披露之变动。然而,直至董事完成详尽审阅前,就该财务影响提供合理估计并不可行。
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其他新订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将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
(3) 分部信息
分部收入及业绩
以下为本集团按经营分部划分之收入及业绩分析: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基建设施 房地产 消费品 未分摊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分部收入-对外销售 5,274,746 12,777,693 4,079,319 - 22,131,758
分部经营溢利(亏损) 1,922,357 3,004,067 1,298,846 (312,128) 5,913,142
财务费用 (280,431) (1,132,872) (3,153) (10,526) (1,426,982)
分占合营企业业绩 214,147 - - - 214,147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105,615 (34,259) 1,674 - 73,030
透过出售附属公司权益出售资产/出售其他
附属公司及一家联营公司权益之净溢利 308,565 2,395,035 22,333 - 2,725,933
分部除税前溢利(亏损) 2,270,253 4,231,971 1,319,700 (322,654) 7,499,270
税项 (452,181) (1,980,444) (228,786) 2,041 (2,659,370)
分部除税後溢利(亏损) 1,818,072 2,251,527 1,090,914 (320,613) 4,839,900
扣减:归属於非控制股东权益之分部溢利 (420,796) (1,499,948) (16,126) - (1,936,870)
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之分部除税後溢利(亏损) 1,397,276 751,579 1,074,788 (320,613) 2,903,030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基建设施 房地产 消费品 未分摊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经重列) (经重列)
收入
分部收入-对外销售 4,348,739 11,455,908 3,889,035 - 19,693,682
分部经营溢利(亏损) 1,834,639 2,585,050 1,254,899 (205,012) 5,469,576
财务费用 (244,724) (1,321,978) (2,915) (43,909) (1,613,526)
分占合营企业业绩 178,208 - - - 178,208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 102,763 (26,461) 3,923 - 80,225
出售其他附属公司及一家联营公司权益
之净溢利 - 1,648,502 - - 1,648,502
分部除税前溢利(亏损) 1,870,886 2,885,113 1,255,907 (248,921) 5,762,985
税项 (388,331) (1,491,739) (193,603) 2,648 (2,071,025)
分部除税後溢利(亏损) 1,482,555 1,393,374 1,062,304 (246,273) 3,691,960
扣减:归属於非控制股东权益之分部溢利 (345,889) (505,407) (13,900) - (865,196)
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之分部除税後溢利(亏损) 1,136,666 887,967 1,048,404 (246,273) 2,826,764
分部资产及负债
以下为本集团按经营分部划分之资产及负债分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基建设施 房地产 消费品 未分摊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资产 42,239,453 99,269,022 7,011,509 2,728,191 151,248,175
分部负债 14,914,247 64,397,622 859,800 8,603,989 88,775,658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基建设施 房地产 消费品 未分摊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经重列) (经重列)
分部资产 32,541,210 98,589,637 6,786,259 6,783,587 144,700,693
分部负债 8,721,349 67,393,771 765,268 12,527,055 89,407,443
(4) 税项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税项
-香港 187,738 222,119
-中国土地增值税(「中国土增税」) 902,936 789,271
-中国企业所得税
(包括中国预扣税4,918,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4,353,000港元)) 1,872,731 1,225,661
2,963,405 2,237,051
往年少提(多提)拨备
-香港 539 (2,112)
-中国土增税(附注i) (6,234) (15,481)
-中国企业所得税(包括多提中国预扣税拨备
13,97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6,046,000港元))(附注ii) (24,055) (43,130)
(29,750) (60,723)
本年度递延税项 (274,285) (105,303)
2,659,370 2,071,025
附注:
(i) 於若干中国附属公司与相关的税务机关完成税务清算程序时,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了中国土增税之多提拨备。
(ii)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了中国企业所得税之多提拨备及於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於获得税务机关完成出售一家中国附属公司税务清算时确认了中国企业所得税之多提拨备。
香港利得税乃按两个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计算。
除两家(二零一五:一家)中国附属公司因符合高新科技企业的资格而可於本年度享有15%之
优惠税率外,本集团於中国的附属公司於两个年度内均需缴纳25%之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优
惠税率分别适用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八年止的三个年度内及须经批准续期。
中国土增税按土地价值的升值(物业销售所得款项扣减可扣除开支,当中包括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借贷成本及所有合资格物业开发支出)按累进税率30%至60%徵税。
(5) 年度溢利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年度溢利已扣除:
收费公路经营权摊销(已包括在销售成本内) 809,009 776,386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已包括在销售成本内) 206,108 129,981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365,693 335,644
已付土地租金摊销 7,484 7,809
有关法律案件和解之赔偿开支 - 127,708
坏账之减值损失 55,156 17,497
商誉之减值损失 38,235 -
持有作出售之物业之减值损失 224,631 31,911
物业以外之存货之减值损失 4,475 1,340
净汇兑亏损
(已包括在其他收入、溢利及亏损内) 271,164 664,559
出售/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净亏损 762 -
撤回法律案件之协定付款 - 78,954
研究开支 1,829 4,238
分占合营企业中国企业所得税
(已包括在分占合营企业业绩内) 58,467 51,246
分占联营公司中国企业所得税
(已包括在分占联营公司业绩内) 13,876 51,583
及已计入以下其他收入、溢利及亏损:
收回土地之溢利(附注) 209,999 -
投资物业之公允值增加 305,450 96,402
拨回坏账之减值损失 2,719 1,726
於其後销售时拨回持有作出售之物业之减值损失 - 35,068
拨回其他应收款项之减值损失 6,277 3,357
出售/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净溢利 - 40,202
附注: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持有一幅账面值为人民币 30,780,000元
(相当於 35,958,000港元)的土地被中国上海相关政府部门收回,补偿金为人民��
210,510,000元(相当於245,957,000港元)。已收补偿金与该账面值之差额已确认为其他
收入。
(6) 股息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於本年度确认为分派之股息:
二零一六年中期股息每股36港仙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五年中期股息每股36港仙) 391,163 390,906
二零一六年特别股息每股10港仙(二零一五年:无) 108,657 -
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每股45港仙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每股45港仙) 488,633 488,834
988,453 879,740
董事建议派发有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46港仙,合共金额约
为499.8百万港元,并有待股东在随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通过。
(7) 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盈利:
藉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 2,903,030 2,826,764
普通股之潜在摊薄影响
-已扣税可换股债券利息 1,318 148,185
藉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盈利 2,904,348 2,974,949
2016 2015
股数:
藉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1,086,074,031 1,085,105,421
普通股之潜在摊薄影响
-可换股债券 14,632,298 104,758,634
-本公司购股期权 - 342,090
藉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 1,100,706,329 1,190,206,145
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时并无假设:
(i) 行使若干本公司现有购股期权(若在相关期间内该等购股期权之行使价高於平均市价);
及
(ii) 行使本集团一家上市附属公司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上实城开」)发行之购股
期权(因在相关期间内该等购股期权之行使价高於平均市价)。
(8)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贸易应收款项 1,774,114 1,107,214
扣减:坏账准备 (86,254) (43,395)
1,687,860 1,063,819
其他应收款项 7,554,715 9,588,844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总额 9,242,575 10,652,663
除物业买家外,本集团一般提供三十天至一百八十天之信用期予贸易客户。至於物业销售,基於其业务性质,本集团一般未有对物业买家提供信用期。以下为贸易应收款项(扣减坏账准备)按发票日期(接近相对之收入确认日期)呈列之账龄分析。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30天内 511,349 319,988
31-60天 255,866 182,919
61-90天 324,616 139,289
91-180天 170,387 180,503
181-365天 158,327 170,670
多於365天 267,315 70,450
1,687,860 1,063,819
(9)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经重列)
贸易应付款项 4,085,857 3,708,254
收购附属公司应付代价款项 398,413 4,796,929
已收用作确认投资项目之订金 - 1,633,628
其他应付款项 10,181,613 12,454,147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总额 14,665,883 22,592,958
以下为本报告期期末贸易应付款项按发票日期呈列之账龄分析。
2016 2015
千港元 千港元
30天内 869,497 743,706
31-60天 391,452 557,495
61-90天 256,090 755,497
91-180天 603,626 562,363
181-365天 868,971 683,017
多於365天 1,096,221 406,176
4,085,857 3,708,254
财务回顾
一. 财务业绩分析
1. 营业额
二零一六年的营业额约为221亿3,176万港元,比较去年上升12.4%,主要因房地产业
务交楼结转销售较去年增加。
基建设施业务营业额同比上升因上实环境分别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及二零一六年十月完成收购复旦水务及增持龙江环保权益而合并其销售收入,加上本年度建造收入同比增加 致令上实环境营业额增加共约8亿6,027万港元。
房地产业务营业额上升因交楼结转销售较去年增加,加上二零一六年年初上实发展完成 收购上实龙创而合并其销售收入,令房地产业务营业额较去年度增加13亿2,179万港元。本年度南洋烟草营业额保持稳定增长,加上永发印务销售因纸模包装业务投产,致使消 费品业务营业额同比上升约4.9%。
2. 各业务溢利贡献
本年度基建设施业务净利润约 13亿 9,728 万港元,占业务净利润 43.4%,同比上升
22.9%。虽然三条高速公路受益於社会车辆增长、天气晴好、节假日出游客流增加、上 海高速路网计费里程调整等因素,车流量分别录得6.9%至15.6%的增长,但受人民币同 比贬值约6%的影响,抵销部分通行费收入升幅,公路业务业绩同比上升5.6%。另外, 二零一六年底完成收购杭州湾大桥 23.06%权益并按合并法计入应占全年利润,同比利 润增加2,378万港元。水务业务亦录得利润增长78.1%,主要因龙江环保增值收益1亿 3,002 万港元,而上实环境受新购项目的利润贡献带动,股东应占利润增长26.2%,扣 除股权摊薄及人民币同比贬值的因素,对本集团带来的利润贡献同比录得13.1%增幅; 中环水务业绩受经营性利润增长及出售咸阳项目溢利,利润贡献同比增幅71.5%。 房地产业务录得利润约7亿5,158万港元,占业务净利润23.3%。比较2015年下跌约1 亿3,639万港元,主要因去年度有出售四季酒店10%权益溢利。年内,上实城开房地产结转售楼收入增加,但年内出售项目权益溢利减少,令利润贡献同比持平;而上实发展 股东应占利润增长13.9%,但因上实发展配售新股,摊薄股权比例至48.6%,令利润贡献减少。
本年度消费品业务的净利润10亿7,479万港元,占业务净利润33.3%,净利润同比上升
2.5%。南洋烟草业务仍保持平稳,净利润同比增加 4.4%。至於永发印务的纸模包装业
务投产提供利润贡献,弥补了因烟草行业去库存、行业竞争日益加剧、原料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导致之溢利减少的影响。
3. 除税前溢利
(1) 毛利率
本年度毛利率与二零一五年比较下跌2.2个百分点,主要因本年度基建设施业务中毛利
率相对较低的建造收入所占比重增加,令基建设施业务整体毛利率下跌约 5.0 个百分
点,同时房地产结转毛利率相对较低的物业项目所占比重增加,而消费品业务毛利率则保持平稳。
(2) 其他收入、溢利及亏损
虽然本年度人民币持续贬值,但因本年度大幅减少外债致令账面汇兑亏损大幅减少。
(3) 透过出售附属公司权益出售资产/出售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权益之净溢利
本年度净溢利主要为完成转让龙城项目 35%资产及余下所有权益及加上龙江环保增值
收益等共获得27亿2,593万港元税前利润,而去年度净溢利主要为出售淇澳岛项目100%
股本权益及燕郊项目100%股本权益分别获得11亿9,524万港元及4亿5,237万港元税
前利润。
4. 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46港仙,连同已派发的中期股息每股36港仙及特别股息
每股10港仙,二零一六年度的总股息为每股92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81港仙),年
度股息派发比率为34.4%(二零一五年:31.1%)。
二. 集团财务状况
1. 资本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共1,086,565,600股,较二零一五年度
末的1,085,850,600股增加715,000股。
因本年度录得净溢利,在扣减本年度内实际派发的股息,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增加至369亿1,629万港元。
2. 债项
(1) 借贷
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SIHLFinanceLimited於二零一六年五月签定一项30亿港元或等
值美元双货币的俱乐部贷款,其中15亿港元或等值美元为三年期贷款,剩余的15亿港
元或等值美元为五年期贷款,此贷款已用於提早偿还一项分别於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九 年到期共计30亿港元或等值美元的银团贷款。另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签定一笔13亿港元银行贷款作为一般营运资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包括银行贷款、其他贷款及可换股债券的总贷款 约为462亿3,588万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86亿8,433万港元),其中67.9%(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2.0%)为无抵押担保的信贷额度。总贷款的美元、人 民币及港元的比例分别为3%、84%及13%(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9%、69%及22%)。
(2) 资产抵押
本集团有以下之资产已抵押给银行,从而获得该等银行给予本集团之银行信贷额度: (a) 账面值合共为 11,585,060,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2,613,259,000港元)的投资物业;
(b) 账面值合共为906,56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569,254,000港元)
的租赁土地及楼宇;
(c) 账面值合共为20,218,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5,529,000港元)
的厂房及机器;
(d) 一条(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条)收费公路经营权账面值为2,415,929,000
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778,489,000 港元);
(e) 账面值合共为9,179,51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440,439,000港
元)的服务特许权安排应收款项;
(f) 账面值合共为5,644,075,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8,279,494,000港
元)的持有作出售之发展中物业;
(g) 账面值合共为16,23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541,220,000港元)
的持有作出售之物业;
(h) 账面值合共为63,96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88,229,000港元)
的贸易应收款项;及
(i) 账面值合共为430,85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62,252,000港元)
的银行存款。
(3)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为上海市徐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之 一家实体、物业买家及合营企业使用之银行信贷额度向银行分别提供约1亿6,302万港 元、49亿2,628万港元及17亿7,963万港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亿6,391 万港元、25亿5,396万港元及10亿2,971万港元)的担保。
3. 资本性承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签约的资本性承诺为58亿3,165万港元(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5亿2,629万港元),主要涉及业务发展及固定资产的投资。
本集团有充足的内部资源及/或透过借贷市场渠道,以支付资本性开支。
4. 银行结存及短期投资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银行结存及短期投资分别为320亿5,302万港
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84亿8,743万港元)及2亿2,697万港元(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亿4,419万港元)。银行结存的美元和其他外币、人民币及港元的
比例分别为3%、88%及9%(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73%及23%)。短期投
资中主要包括香港及国内上市公司股票等投资。
本集团拥有充裕的流动资金和稳健的利息覆盖倍数,但将不时检讨市场情况及考虑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寻求优化资本结构的机会。
三. 报告期後事项
以下事项於报告期後发生: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本公司与上实环境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认购,而上实
环境同意配售及发行合共350,000,000 股上实环境新股,每股配售股份的配售价为0.63
新加坡元。於完成後,本公司将间接持有合共 1,197,688,226 股上实环境股份,相当於
上实环境经扩大股本约45.95%,该交易将以权益交易来处理。
2.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本公司透过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认购人」)与一家於联交所上市
公司粤丰环保订立认购协议,据此,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及粤丰环保有条件同意发行 300,000,000股粤丰环保股份,认购价为每股3.5港元。直至业绩公告日,该认购已完成及粤丰环保将被入账为一家联营公司,并以权益法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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