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
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末期业绩公布的补充公布
谨提述五菱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刊发之
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业
绩公布。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补充,董事建议向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
东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1.25港仙末期股息(惟须待股
东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三)举行之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
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方告作实)的股息单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或
前後寄发予股东。
诚如该公布所述,(i)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
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三()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本公司股东登记手续,以厘
定股东出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资格,於此期间亦不会办理
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必须於二零
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过户表格连同有关本公
司股票送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
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之时间及地点将於适当时候
公布;及(ii)本公司亦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四)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
日(星期一()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本公司股东登记手续,以厘定股东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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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期股息之资格,於此期间亦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收取末期
股息,股东必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过户
表格,连同有关本公司股票送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代表董事会
五菱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袁智军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袁智军先生(主席)、李诚先生(副主席
兼行政总裁)、锺宪华先生、刘亚玲女士及杨剑勇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左
多夫先生、叶翔先生及王雨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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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末期業績公佈的補充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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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菱汽车
2017-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