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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登記股東之函件及回覆表格 - 選擇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及語言版本

LIPPO CHINA RESOURCES LIMITED 力 宝 华 润 有 限 公 司 ( 於 香 港 注 册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号:156) 敬 启 者: 选 择 公 司 通 讯 之 收 取 方 式 及 语 言 版 本 根 据 公 司 条 例、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 「 联 交 所」) 证 券 上 市 规 则 及 力 宝 华 润 有 限 公 司 ( 「 本 公 司」) 之 组 织 章 程 细 则,本 公 司 可 (i)以 英 文 及 �u 或 中 文 编 制 之 印 刷 本 ( 「 印 刷 本」);或 (ii)透 过 本 公 司 网 站 www.lcr.com.hk以 电 子 方 式 ( 「 电 子 版 本」)向 本 公 司 股 东 ( 「 股 东」)提 供 公 司 通 讯 ( 附 注 1)。 现 特 来 函 以 确 定 阁 下 对 收 取 日 後 公 司 通 讯 之 属 意 选 择。请 选 择 下 列 任 何 一 项: (1) 透 过 本 公 司 网 站 www.lcr.com.hk以 电 子 方 式 览 阅 所 有 日 後 公 司 通 讯,以 取 代 收 取 印 刷 本,并 收 取 於 本 公 司 网 站 发 布 公 司 通 讯 之 通 知;或 (2) 仅 收 取 所 有 日 後 公 司 通 讯 之 英 文 版 印 刷 本 ( 附 注 2);或 (3) 仅 收 取 所 有 日 後 公 司 通 讯 之 中 文 版 印 刷 本 ( 附 注 2);或 (4) 同 时 收 取 所 有 日 後 公 司 通 讯 之 英 文 及 中 文 版 印 刷 本。 须 采 取 之 行 动 在 作 出 选 择 後,务 请 阁 下 填 妥 及 签 署 随 附 之 回 覆 表 格 ( 「 回 覆 表 格」),并 使 用 回 覆 表 格 底 部 随 附 之 邮 寄 标 签 ( 已 预 付 在 香 港 投 寄 之 邮 费) 将 回 覆 表 格 寄 回 本 公 司 过 户 登 记 处 ― 卓 佳 登 捷 时 有 限 公 司,地 址 为 香 港 皇 后 大 道 东 183号 合 和 中 心 二 十 二 楼 ( 「 过 户 登 记 处」)。倘 回 覆 表 格 乃 由 香 港 境 外 寄 回,务 请 阁 下 贴 上 适 当 邮 票。 若 本 公 司 於 截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月 一 日 仍 未 收 到 阁 下 填 妥 及 签 署 之 回 覆 表 格,或 不 曾 收 到 阁 下 反 对 透 过 本 公 司 网 站 以 电 子 方 式 览 阅 公 司 通 讯 之 回 应, 阁 下 将 被 视 作 选 择 电 子 版 本,以 取 代 印 刷 本。 若 阁 下 选 择 ( 或 被 视 作 选 择)电 子 版 本,本 公 司 会 於 邮 寄 印 刷 本 当 日,以 电 邮 ( 如 阁 下 已 提 供 电 邮 地 址)或 邮 递 ( 如 没 有 提 供 电 邮 地 址)至 阁 下 於 本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上 所 记 录 之 地 址,通 知 阁 下 有 关 公 司 通 讯 已 登 载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阁 下 有 权 随 时 向 过 户 登 记 处 或 透 过 电 邮 至 lcr-ecom@hk.tricorglobal.com发 出 合 理 时 限 之 书 面 通 知,列 明 姓 名、地 址 及 要 求,以 便 更 改 阁 下 收 取 公 司 通 讯 之 方 式 及 语 言 版 本 之 选 择。如 阁 下 已 选 择 或 已 被 视 作 选 择 以 电 子 版 本 览 阅 公 司 通 讯,但 碍 於 任 何 原 因 以 致 在 使 用 电 子 方 式 收 取 或 览 阅 公 司 通 讯 时 遇 到 困 难,本 公 司 或 过 户 登 记 处 在 收 到 要 求 後,会 尽 快 向 阁 下 发 送 有 关 公 司 通 讯 之 印 刷 本,费 用 全 免。 公 司 通 讯 之 英 文 及 中 文 版 印 刷 本 可 於 本 公 司 或 过 户 登 记 处 索 取, 而 该 等 公 司 通 讯 亦 可 於 联 交 所 网 站 www.hkexnews.hk及 本 公 司 网 站 www.lcr.com.hk览 阅。 本 公 司 鼓 励 股 东 选 择 电 子 版 本,有 助 环 保、节 省 成 本 及 提 高 通 讯 之 效 率。 倘 阁 下 对 本 函 件 有 任 何 疑 问,请 於 办 公 时 间 内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上 午 九 时 至 下 午 五 时,公 众 假 期 除 外) 致 电 过 户 登 记 处 之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852) 2980 1333查 询。 此 致 列 位 新 登 记 股 东 台 照 代 表 力 宝 华 润 有 限 公 司 行 政 总 裁 李 联 炜 谨 启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日 附 注: 1. 「 公 司 通 讯」 乃 指 由 本 公 司 发 出 或 将 予 发 出 以 供 其 任 何 证 券 之 持 有 人 参 照 或 采 取 行 动 之 任 何 文 件,其 中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董 事 会 报 告 及 年 度 账 目 ( 连 同 核 数 师 报 告)、中 期 报 告、会 议 通 告、上 市 文 件、通 函 及 代 表 委 任 表 格。 2. 已 选 择 仅 收 取 英 文 或 仅 收 取 中 文 印 刷 本 之 股 东 务 请 注 意,在 某 些 情 况 下,彼 等 将 会 同 时 收 取 英 文 及 中 文 印 刷 本。 Reply Form 回覆表格 To: Lippo China Resources Limited (the “Company”) c/o Tricor Tengis Limited Level 22, Hopewell Centre 183 Queen’s Road East, Hong Kong 致: 力 宝 华 润 有 限 公 司 ( 「 本 公 司」) 卓 佳 登 捷 时 有 限 公 司 转 交 香 港 皇 后 大 道 东 183号 合 和 中 心 二 十 二 楼 I/We would like to receive future Corporate Communication of the Company in the manner as indicated below: 本 人 �u吾 等 希 望 以 下 列 方 式 收 取 本 公 司 日 後 刊 发 之 公 司 通 讯: ( Please tick ONLY ONE of the following boxes. 请 在 其 中 一 个 空 格 内 加3号。) To access Corporate Communication by electronic means through the Company’s website at www.lcr.com.hk instead of receiving printed version, and receive an email notification to my/our email address below or a notification letter mailed to my/our address on the same date when printed copies of the relevant Corporate Communication are mailed; or 透 过 於 本 公 司 网 站 www.lcr.com.hk 以 电 子 方 式 览 阅 所 有 公 司 通 讯,以 取 代 收 取 印 刷 本,并 於 邮 寄 有 关 公 司 通 讯 印 刷 本 当 日 向 本 人 �u 吾 等 发 出 电 邮 通 知 ( 本 人 �u吾 等 之 电 邮 地 址 如 下)或 邮 寄 通 知 信 函 至 本 人 �u吾 等 之 地 址;或 My/Our email address: 本人�u吾等之电邮地址: (Please ensure information properly filled in for notification of publication of Corporate Communication. 请 确 保 资 料 正 确 填 写 以 供 通 知 发 布 公 司 通 讯 之 用。) To receive the printed English version ONLY; or 仅 收 取 英 文 版 印 刷 本;或 To receive the printed Chinese version ONLY; or 仅 收 取 中 文 版 印 刷 本;或 To receive the printed English and Chinese versions. 同 时 收 取 英 文 及 中 文 版 印 刷 本。 Signature: Date: 签 署: 日 期: Name: 姓 名: (English 英 文 ) (Chinese 中 文 ) (in BLOCK LETTERS 请 以 正 楷 填 写 ) Contact Phone Number: 联 络 电 话: Notes 附注: 1. Please complete this reply form clearly. Any reply form with no indicated choice, with no signature or otherwise incorrectly completed will be void. 请 清 楚 地 填 写 此 回 覆 表 格。倘 若 并 无 填 写 选 择、或 没 有 签 署、或 所 填 写 之 资 料 不 正 确,本 回 覆 表 格 将 会 作 废。 2. If the Company does not receive this duly completed and signed reply form or does not receive any response from you indicating your objection to assess the Corporate Communication by electronic means through the Company’s website by 1st February, 2017, you will be deemed to have elected to receive the Corporate Communication by electronic means through the Company’s website instead of receiving the printed version, and a notification of publication of the Corporate Communication on the Company’s website will be sent to you by email (if you have provided an email address) or by post (if no email address is provided) in the future. 倘 截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二 月 一 日,本 公 司 仍 未 收 到 阁 下 填 妥 及 签 署 之 回 覆 表 格 或 不 曾 收 到 阁 下 反 对 透 过 本 公 司 网 站 以 电 子 方 式 览 阅 公 司 通 讯 之 回 应, 阁 下 将 被 视 作 已 选 择 透 过 本 公 司 网 站 以 电 子 方 式 收 取 公 司 通 讯,以 取 代 收 取 印 刷 本。而 本 公 司 日 後 将 以 电 邮 ( 如 阁 下 已 提 供 电 邮 地 址) 或 邮 递 方 式 ( 如 未 有 提 供 电 邮 地 址)向 阁 下 发 送 有 关 公 司 通 讯 已 登 载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之 通 知。 3. If your shares are held in joint names, the shareholder whose name stands first in the register of members of the Company in respect of the joint holding should sign on this reply form in order to be valid. 如 属 联 名 股 东,则 本 回 覆 表 格 需 由 在 本 公 司 股 东 名 册 内 就 联 名 持 有 之 股 份 排 名 首 位 之 股 东 签 署,方 为 有 效。 4. The above instruction will apply to all future Corporate Communication to be sent to you by the Company until you inform us otherwise by reasonable notice in writing to the Company’s Registrar, Tricor Tengis Limited, at the address stated above or by email to lcr-ecom@hk.tricorglobal.com.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t, we do not accept any other instruction given on this reply form. 上 述 指 示 将 适 用 於 日 後 本 公 司 刊 发 之 所 有 公 司 通 讯,直 至 阁 下 透 过 合 理 时 限 之 书 面 通 知 或 电 邮 至 lcr-ecom@hk.tricorglobal.com 通 知 本 公 司 之 过 户 登 记 处 卓 佳 登 捷 时 有 限 公 司 ( 地 址 见 上 文)更 改 阁 下 之 选 择。为 免 存 疑,任 何 在 本 回 覆 表 格 上 之 额 外 指 示,将 不 予 处 理。 5. Shareholders who have elected the printed version in either English only or in Chinese only should note that in some instances, they will receive the printed version in both English and Chinese. 已 选 择 仅 收 取 英 文 或 仅 收 取 中 文 印 刷 本 之 股 东 务 请 注 意,在 某 些 情 况 下,彼 等 将 会 同 时 收 取 英 文 及 中 文 印 刷 本。 6. “Corporate Communication” refers to any document issued or to be issued by the Company for information or action of holders of any of its securitie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 directors’ report and annual accounts together with a copy of the auditors’ report, the interim report, a notice of meeting, a listing document, a circular and a proxy form. 「 公 司 通 讯」 乃 指 由 本 公 司 发 出 或 将 予 发 出 以 供 其 任 何 证 券 之 持 有 人 参 照 或 采 取 行 动 之 任 何 文 件,其 中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董 事 会 报 告 及 年 度 账 目 ( 连 同 核 数 师 报 告)、中 期 报 告、会 议 通 告、上 市 文 件、通 函 及 代 表 委 任 表 格。 (Please cut along the dotted line 请 沿 虚 线 剪 下 ) Please cut the mailing label and stick this on an envelope to return this Reply Form to us. No postage stamp is required for local mailing. 当 阁下寄回此回覆表格时,请将此邮寄标签 剪贴於信封上。 如在本港投寄, 阁下无需支付邮费或贴上邮票。 Mailing Label 邮寄标签 Tricor Tengis Limited 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 Freepost No. 简便回邮号码:37 Hong Kong 香港 Lippo China Resources Limited (156) 力宝华润有限公司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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