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卜蜂国际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3)
附属公司在中国发行首期境内债券
兹提述卜蜂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之公告
(「该公告」),有关正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建议发行上限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的国内公司债券。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已完成发行首期境内债券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该首期境内债券」)之簿记建档工作,并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该首期境内债券之票面利率已厘定为每年3.69%。该首期境内债券之期限为五年,而於第三年末发行人拥有调整票面利率之选择权及投资者拥有回售之选择权。该首期境内债券在发行结束後将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首期境内债券发行的进一步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
承董事会命
董事
AruneeWatcharananan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八位执行董事:谢国民先生、蔡益光先生、谢吉人先生、白善霖先生、Sooksunt Jiumjaiswanglerg先生、黄业夫先生、谢熔仁先生及Arunee Watcharananan女士;两位非执行董事:谢克俊先生及池添洋一先生;及五位独立非执行董事:马照祥先生、Sombat Deo-isres先生、Sakda Thanitcul先生、VinaiVittavasgarnvej先生及VatchariVimooktayon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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