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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章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HuazhangTechnologyHolding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73)
自愿性公告
有关潜在收购
从事流浆箱销售业务目标公司
全部股本权益之意向书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按自愿基准作出。
潜在收购事项
董事会谨此宣告,於2016年12月30日,浙江华章为买方与卖方就有关潜在收购订立无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全悉及确信,卖方为独立第三方。
根据意向书,浙江华章将享有权利,可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及就潜在收购事项与卖方磋商,务求於洽商期间,就潜在收购事项订立正式及具约束力之协议。此外,除非卖方获得浙江华章书面同意,否则根据意向书於洽商期间,卖方将不可以徵求或参与任何与其他人士讨论上述交易。
潜在收购之原因
本集团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系统和污泥处理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我们的工业自动化系统和污泥处理产品乃根据客户提供的规格及要求定制;此外,我们亦向现有的客户提供售後服务及其他服务。
目标公司於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并主要从事流浆箱销售。
�C1�C
监於目标公司拥有流浆箱生产的专利及专业知识。董事会认为,透过收购目标公司,本集团的现有产品与流浆箱之间将具有协同效应。同时,潜在收购能够使集团的产品多元化,令本集团拥有造纸生产设备的其中一项核心技术。因此,董事认为订立意向书乃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一般事项
除有关保密性及排他性若干条文外,意向书之其他条款将不具法律约束力。
意向书不一定导致就建议收购事项订立正式及具约束力之协议。董事会谨此强调,可能收购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且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尚未就可能收购事项订立任何具约束力的协议。由於建议收购事项不一定能落实进行或最终能顺利完成,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及�u或本公司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倘建议收购事项落实进行,根据上市规则,此建议收购事项可能构成本公司之须予公告交易,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於适当时候再发出公告。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华章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
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且并非本公司的关
连人士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意向书」 指 浙江华章与卖方就潜在收购於2016年12月30日所订立的
意向书
「洽商期间」 指 於意向书日期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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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收购」 指 意向书所载浙江华章可能向卖方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本权
益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份」 指 本公司资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 指 杭州美辰纸业技术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及杭州
豪荣科技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更多详情於本
公告「潜在收购之原因」一段阐述
「卖方」 指 身为独立第三方的个别人士,即目标公司全部股本权益的
卖方
「浙江华章」 指 浙江华章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
司,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营运附属公司。
承董事会命
华章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朱根荣
香港,2016年12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朱根荣先生、王爱燕先生、金皓先生及钟新钢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锦梅女士、戴天柱先生及江智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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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性公告 有關潛在收購從事流漿箱銷售業務目標公司全部股本權益之意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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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章科技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