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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基础股份有限公司
HNAInfrastructure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57)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的票选点票结果
兹提述海航基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之通
函(「通函」)及其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之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
会」)通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的结果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特别大会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举行,载列於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所有建议决议案(「决议案」)已获本公司股东(「股东」)透过票选点票方式正式通过。以下为所有决议案的票选点票结果:
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弃权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
1.省览及批准重选陈立基先生 127,521,992股 零 零
(「陈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其 H股
酬金将参考於本公司股东周年
大会上批准的薪酬政策厘定, 246,300,000股
授权董事会主席或任何执行董 内资股
事代表本公司签立服务合约或
有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 总数:
据; 373,821,992股
股份
(100%)
赞成 反对 弃权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
2. 省览及批准重选燕翔先生(「燕 127,521,992股 零 零
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H股
其酬金将参考於本公司股东周
年大会上批准的薪酬政策厘 246,300,000股
定,授权董事会主席或任何执 内资股
行董事代表本公司签立服务合
约或有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 总数:
或契据; 373,821,992股
股份
(100%)
3. 省览及批准重选冯征先生(「冯 127,521,992股 零 零
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H股
事,其酬金将参考於本公司股
东周年大会上批准的薪酬政策 246,300,000股
厘定,授权董事会主席或任何 内资股
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签立服务
合约或有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 总数:
议或契据; 373,821,992股
股份
(100%)
4.省览及批准重选孟繁臣先生 127,521,992股 零 零
(「孟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 H股
行董事,其酬金将参考於本公
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的薪酬 246,300,000股
政策厘定,授权董事会主席或 内资股
任何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签立
服务合约或有关其他文件或补 总数:
充协议或契据;及 373,821,992股
股份
(100%)
赞成 反对 弃权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
5.省览及批准重选张述圣先生 127,521,992股 零 零
(「张先生」)为本公司监事,其 H股
酬金将参考於本公司股东周年
大会上批准的薪酬政策厘定, 246,300,000股
授权董事会主席或任何执行董 内资股
事代表本公司签立服务合约或
有关其他文件或补充协议或契 总数:
据。 373,821,992股
股份
(100%)
本公司於香港的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在股东特别
大会上进行票选点票之监票人。
截至股东特别大会之日,本公司已发行的H股总数为226,913,000股,本公司已发
行的内资股总数为246,300,000股。由股东持有及赋予其权利出席大会并投票赞成或反对所有决议案的股份总数为473,213,000股。概无股东已於通函中表明有意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概无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但仅可投票反对上述任何决议案的股份。
概无任何持有附带权利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之5%或以上股份的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提呈任何建议。
由於亲身或委任受委代表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所附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投票权投票赞成决议案,因此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
重选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陈先生与燕先生各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正式获重选为非执行董
事,并於股东特别大会结束时生效。
重选陈立基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陈立基先生,56岁,二零一三年十月获重新委任为非执行董事。陈先生获颁英国 Strathclyde大学国际市场专业硕士学位、北京大学中国投资及贸易专业文凭,分别持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 券及期货条 例》(「证 券及期货条 例」)规管的第一类(证券交易)、第六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第九类(提供资产管理)牌照。陈先生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领域有近三十年的从业经历。彼於一九八六年至一九九四年担任法国农业银行副经理,主理中国业务。彼於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兼任法国农业银行东南亚资产管理公司联席主管。陈先生自一九九四年起担任东英金融集团创办合夥人,彼亦为东英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二零零 八年九月,陈先生获委任为於联交所创业板上市之凯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份 代号:8203)执行董事,现亦为凯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董事会主席。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九日,陈先生获委任为北亚策略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由北亚策略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调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陈先生(i)於过往三年未曾於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本公司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及(iii)并无於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概无任何资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须予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注意。
陈先生将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股东特别大会授出批准起计为期三年,并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组织章程」)或上市规则重选连任。陈先生作为非执行董事之薪酬将参考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的薪酬政策厘定。
重选燕翔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燕翔先生,53岁,二零一三年十月获重新委任为非执行董事。燕先生毕业於北京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及经济学硕士学位。一九八八年一月起至一九九一年八月,先後担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助教及讲师。自一九九一年八月起,彼曾先後担任海南省政府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海南证券交易中心总经理、海南省证券公司总裁,并曾兼任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燕先生现亦担任东英金融集团中国区主席,并兼任东英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燕先生曾兼任海南开发促进会理事,国债、期货研究专家委员会委员及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专家委员会委员。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燕先生(i)於过往三年未曾於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本公司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及(iii)并无於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概无任何资料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须予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注意。
燕先生将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股东特别大会授出批准起计为期三年,并须根据组织章程或上市规则重选连任。燕先生作为非执行董事之薪酬将参考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的薪酬政策厘定。
重选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冯先生与孟先生各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正式获重选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於股东特别大会结束时生效。
重选冯征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冯征先生,47岁,於二零一三年十月获重新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本公司战略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冯先生毕业於澳洲昆士兰科技大学,主修会计并获得学士学位,现居於香港,是澳洲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冯先生从一九九四年至二零零四年於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零年於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55.HK)担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自二零一零年八月起担任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900.HK)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冯先生拥有逾十二年於香港上市的中国公司从事财务及会计管理、并购、融资及投资者关系的经验,以及逾十年於一家「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有关审计、会计及商业谘询的经验。冯先生现亦担任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并自二零一六年七月起,担任中国物流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89.HK)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冯先生(i)於过往三年未曾於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本公司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及(iii)并无於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概无任何资料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须予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注意。
冯先生将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股东特别大会授出批准起计为期三
年,并须根据组织章程或上市规则重选连任。冯先生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薪酬将参考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的薪酬政策厘定。
重选孟繁臣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孟繁臣先生,72岁,於二零一三年十月获重新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曾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委员。孟先生於一九六六年毕业於中国民航学院无线电通讯和英语专业,并於一九七二年进入天津外国语大学英语进修班深造。一九八四年至一九九一年,先後在美国纽约长岛航空培训学校学习FAA飞机签派员课程、澳大利亚安塞特航空公司学习高级航空管理课程、美国阿克拉荷马市大学学习企业管理课程并获得MBA学位。孟先生自一九六六年至一九八八年先後任职於中国民航(「中国民用航空局」)成都管理局通讯处电台台长、中国民航学院外语系专业英语教研室主任及中国民航训练中心副主任。自一九九一年起,彼担任中国物产有限公司(美国)董事兼总经理。自二零零零年起,孟先生担任美国飞鹰工业公司总 裁。自二零一零年九月起,彼担任美国华夏中文学校北部分校(非盈利机构)校长。自二零一二年一月起,彼担任加拿大多伦多华玲谘询公司美国总经理兼经认证的资深翻译。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孟先生(i)於过往三年未曾於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本公司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及(iii)并无於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概无任何资料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须予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注意。
孟先生将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股东特别大会授出批准起计为期三
年,并须根据组织章程或上市规则重选连任。孟先生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薪酬将参考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的薪酬政策厘定。
重选监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张先生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正式获重选为本公司监事,并於股东特别大会结束时生效。
张述圣先生,79岁,高级记者。於二零一三年十月获重选为本公司独立监事。张先生毕业於兰州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彼曾担任青年团甘肃省定西地委干事并兼任甘肃青年报社记者;甘肃日报社编辑、记者;人民日报社驻甘肃省首席记者、记者站站长;一九九四年六月,调入《中国民航报》社,任总编辑兼党支部书记,主持《中国民航报》工作。在职期间曾任甘肃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记者协会)副会长、中央暨首都驻甘肃记者联谊会会长、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常务理事及中国产业报协会专职副会长等职。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张先生(i)於过往三年未曾於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本公司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及(iii)并无於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概无任何资料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须予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注意。
张先生将获委任为监事的任期自股东特别大会授出批准起计为期三年,并须根据组织章程或上市规则重选连任。张先生作为本公司监事之薪酬将参考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的薪酬政策厘定。
承董事会命
海航基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贞
中国,海口市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i)四位执行董事,分别为王贞先生、杨小滨先生、周锋先生及刘善斌先生;(ii)三位非执行董事,分别为胡文泰先生、陈立基先生及燕翔先生;及(iii)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邓天林先生、冯征先生、孟繁臣先生及何霖吉先生组成。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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