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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omageBio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华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63)
持续关连交易
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
持续关连交易
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
兹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及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就(其中包括)二零
一六年物业租约作出的公布。
根据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华熙海御(本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同意更新二零
一三年物业租约及向华熙物业租赁该物业作办公室,期限由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後),华熙海御与华熙
物业订立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以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根据经更新
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华熙海御同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及向华熙物业租赁
该物业作办公室,期限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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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的涵义
华熙物业由本公司主席、控股股东兼执行董事赵女士最终拥有100%权益,故华
熙物业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经更新二零一六年
物业租约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於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
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
遵守申报、年度审核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
兹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及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就(其中包括)二 零
一六年物业租约作出的公布。根据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华熙海御(本公司间接全
资附属公司)同意更新二零一三年物业租约及向华熙物业租赁该物业作办公室,期
限由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後),华熙海御与华熙物
业订立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以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
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的详情载列如下:
日期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後)
订约方
(i) 华熙海御(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承租人);及
(ii) 华熙物业(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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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事项
根据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华熙海御同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及向华熙
物业租用该物业作办公室,建筑面积约为1,371.11平方米。华熙海御须於经更新二
零一六年物业租约年期内每个历月25日至28日支付每月租金人民币562,155.10元
(即每平方米人民币410元)。华熙海御亦须按月向指定物业管理公司(独立第三方)
支付相关每月管理费人民币45,246.63元(即每平方米人民币33元)。
华熙海御根据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向华熙物业支付的保证金应於经更新二零一六年 物业租约年期届满後三十(30)天内不计利息全数退还华熙海御。
年期
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订有固定期限,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包括首尾两日)。
过往交易金额及年度上限
华熙海御根据二零一三年物业租约及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应付租金的过往数字载列如下:
期间 过往交易金额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6,252,261.60元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6,252,261.60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6,252,261.60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6,745,861.20元
经计及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项下每月租金,华熙海御根据经更新二零一六年
物业租约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 应付租金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6,745,86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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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上限的基准
华熙海御就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项下拟进行的物业租赁应付的租金由华熙海御与华熙物业经参考相关邻近地区的可资比较物业的现行市价按公平原则磋商後厘定。
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的理由及益处
本集团一直根据二零一三年物业租约及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向华熙物业租赁该物业作办公室。由於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的租期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本集团订立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续租该物业,期限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认为,根据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续租该物业将有助本集团维持营运的稳定性,订立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而并非寻找及迁往新的处所亦符合本集团在成本及时间方面的利益。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乃於本集团日常及一
般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及据此拟进行的交
易(包括年度上限)实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的涵义
华熙物业由本公司主席、控股股东兼执行董事赵女士最终拥有100%权益,故华熙
物业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
租约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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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
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
守申报、年度审核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就本公司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於本公布日期,除赵女士外,
概无董事於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中拥有任何重大权
益,因此除赵女士外,概无董事须就批准经更新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的有关董事会
决议案放弃投票。
本集团持续关连交易的内部控制
有关本集团所有持续关连交易的定价政策将由本集团的相关人员及管理层监督及管控,以确保有关持续关连交易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且将无损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集团的相关人员及管理层将进行定期检查以检讨及评定有关持续关连交易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是否按照有关合约条款进行,亦将定期更新市场价格以考虑个别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平合理。独立非执行董事将继续对相关持续关连交易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进行审阅,本公司的核数师亦将对有关交易的定价条款及年度上限进行年度审阅。因此,董事认为内部监控机制能有效确保相关持续关连交易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一直且将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无损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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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的资料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开发、制造及销售各种透明质酸原料及终端产品。华熙海御为一家於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从事各类医疗器械的销售。於本公布日期,华熙海御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华熙物业的资料
华熙物业为於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出租、出售房屋、物业管理及公
共停车场服务。於本公布日期,华熙物业由赵女士最终拥有100%的权益。
释义
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布所用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二零一三年物业租约」指 华熙海御与华熙物业就年期由二零一三年一月一
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物业租赁所
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的租约;
「二零一六年物业租约」指 华熙海御与华熙物业就年期由二零一六年一月一
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物业租赁所
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一月四日的租约;
「华熙海御」 指 北京华熙海御科技有限公司(前称北京华熙海御健
康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成立的公司,为本
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华熙物业」 指 北京华熙中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成
立的公司,由赵女士最终拥有100%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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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华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
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项下赋予该词相同的涵义;
「控股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项下赋予该词相同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赵女士」 指 赵燕女士,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主席兼执行
董事;
「百分比率」 指 具有上市规则项下赋予该词相同的涵义;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布而言,不包括香港、中
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该物业」 指 位於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中环世贸中心D座23层的
经营场所;
「经更新二零一六年 指 华熙海御与华熙物业就年期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一
物业租约」 日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物业租赁所
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的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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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的法定货币;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华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主席
赵燕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赵燕女士、金雪坤先生、弓安民先生及王爱华女士;非执行董事为邱伟
仁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詹莉莉女士、李俊宏先生及薛兆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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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科技
00963
华熙生物科技行情
华熙生物科技(00963)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00963)回购
华熙生物科技(00963)评级
华熙生物科技(00963)沽空记录
华熙生物科技(00963)机构持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