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X/NYSE/PSE:MFC SEHK: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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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2016年11月14日
宏利金融有限公司宣布发行优先股
加拿大多伦多-宏利金融有限公司(「宏利」)宣布於加拿大公开发行系列23非累积可调息第1类股份(「系列23优先股」)。宏利将发行1,400万股系列23优先股,订价每股25加元,合共筹集3.5亿加元。是次发行将由加皇资本市场(RBCCapitalMarkets)、BMOCapitalMarkets及丰业银行(Scotiabank)联合牵头的投资银团负责承销,预期所得资金可列作宏利的一级资本。宏利并已授予承销商可於是次发行截止日期前48小时内随时行使其全部或部分超额认购权之权利,容许其於上述时段以相同发行价额外认购最多不超过200万股系列23优先股。此超额认购权若全部行使,是次发行所筹集的资金总额为4亿加元。是次公开发行的预计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2日。因应是次发行,宏利拟就其2015年12月17日之暂搁发售章程提交发售章程补充文件。
由是次发行至2022年3月19日期间,倘宏利董事会宣派季度股息,系列23优先股持有人将
可获发非累积季度固定股息,息率为每年4.85厘。其後该息率将每五年重订一次,基准为五
年期加拿大政府债券孳息率加3.83厘。
在符合若干条件的情况下,系列23优先股持有人可於2022年3月19日及其後每隔五年的3
月19日,选择将其股份转换为系列24非累积浮息第1类股份(「系列24优先股」)。倘宏
利董事会宣派季度股息,系列 24优先股持有人将可获发非累积季度浮动股息,基准为三个月
加拿大政府国库券孳息率加3.83厘。
宏利拟将是次发行之收入净额用作一般企业营运用途。
系列23优先股及系列24优先股尚未且不会按照不时修订之1933年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一
州之证券法在美国进行登记,亦不得在未作登记或未获豁免遵守上述登记规定之情况下,直接或间接於美国境内或向任何美国人士(美国证券法 S规则所界定的美国人士)或就其帐户或利益作出要约、销售或交付。本新闻稿并不构成美国境内出售或认购证券之要约或游说,而所有於美国境内公开发售证券之活动均须以发售章程的方式进行。
宏利概览
宏利金融有限公司是主要的环球金融服务机构,提供达远前瞻的理财方案以助客户作出重要理财决策。本公司在美国以「恒康」的名称营运,而在其他地区则以「宏利」的名称经营。
本公司为个人客户、团体客户及机构客户提供理财建议、保险以及财富与资产管理方案。截至2015年底,本公司旗下约有34,000位员工和63,000位代理人,以及数以万计的经销合作夥伴,共同为2,000万位客户提供服务。截至2016年9月底,宏利所管理和提供行政管理的资产总值为9,660亿加元(约7,360亿美元),而在过去十二个月支付予客户的保障、利息及其他款项逾244亿加元。本公司的主要业务遍及亚洲、加拿大和美国,服务客户逾百载。本公司的环球总部位於加拿大多伦多,并在多伦多、纽约及菲律宾证券交易所以股份代号 MFC上
市,在香港交易所则以股份代号945上市。有关本公司的进一步资料,可在Twitter关注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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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金融
2016-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