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COSCO SHIPPINGDevelopmentCo.,Ltd.*
(前称为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ChinaShippingContainerLinesCompany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866)
内幕消息
渤海银行股权收购事项完成
本公告乃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有关(a)集装箱租赁业务;(b)航运相关金融服务业务;及(c)非控股金融股权的股权。除另有定义者外,本公告所用专有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国银监会批准由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一家於
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收 购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1,161,950,000股股份,即渤海银行全部股本权益的13.67%(「渤海银行股权收购事 项」)。由於渤海银行股权收购协议及渤海银行股权收购协议补充协议项下所有先决条件已告达成或获豁免,故渤海银行股权收购事项已於同日完成。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预计渤海银行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将会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资料将根据上市规则项下相关规定及其他适用法律及法规於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公告中披露。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董事会确认其并不知悉有任何其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须予披露的内幕消息。因此,本公司将继续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H股之买卖。
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俞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孙月英女士、王大雄先生、刘冲先生及徐辉先生,非执行董事冯波鸣先生、黄坚先生及陈冬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蔡洪平先生、曾庆麟先生、奚治月女士及GraemeJack先生。
* 本公司为一家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定义下的非香港公司并以其中文名称和英文
名称「COSCOSHIPPINGDevelopmentCo.,Ltd.」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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