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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COSCO SHIPPINGDevelopmentCo.,Ltd.*
(前称为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ChinaShippingContainerLinesCompany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866)
内幕消息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告乃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 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特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董事会已通过关於计提公司若干资产减值准备计入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议案」)。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摘要列载如下�U
对於租箱业务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16年度,航运市场继续低位运行,受市场低迷及本集团的一家航运公司客户申请破产保护影响,本公司部分资产出现了减值迹象。因此,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尤其,因本集团的一名客户-韩进海运(「韩进」)已申请破产保护,本公司已根
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a)净现值或可收回金额(视情况而定);及(b)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异,就(i)源自本集团与韩进之间的集装箱经营租赁产生的应收账款,(ii)源自本集团与韩进之间的集装箱融资租赁产生的长期应收账款,及(iii)本集团与韩进之间的集装箱经营租赁对应的集装箱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於计入存货的在售集装箱,本公司根据二手集装箱市场情况估计其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可变现净值,并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为反映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董事会已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议决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
下:
(1) 应收账款需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79,640,000元;
(2) 长期应收账款需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40,130,000元;
(3) 固定资产(指若干集装箱)需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26,110,000元;及
(4) 存货需计提跌价准备人民币71,170,000元。
上述减值准备的计提预计(i)将减少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417,050,000元;及(ii)减少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净值;及(iii)对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後,对应集装箱的未来折旧费用预计将会减少,未来经营成本预计将会降低。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後,将可能在以後期间因准备转回或因存货销售而影响损益。
对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16年末,本公司对部分金融类股权的联营投资因预计未来投资净收益将出现下降而产生减值迹象。本公司管理层已预计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异,并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为反映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董事会已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议决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对该项联营投资计提减
值准备金额人民币61,760,000元。
上述减值准备的计提预计(i)将减少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内的利润总额人民币61,760,000元;及(ii)减少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净值;及(iii)对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本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i)能更准确反映本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价值;(ii)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iii)依据充分;及(iv)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长期利益。因此,董事会一致议决通过本项议案。
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i)是基於谨慎性原则;(ii)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iii)依据充分;及(iv)真实及合理地反映了本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i)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ii)有利於规避本公司财务风险;(iii)保证本公司规范运作;及(iv)公允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其小股东利益。因此,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的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i)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ii)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iii)能够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监事会亦认为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本公司对本公司管理帐目的初步核查而作出,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计。进一步资料将於本公司预期於2017年3月刊发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公告中披露。
本公司吁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小心谨慎。
承董事会命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俞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
2017年1月25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孙月英女士、王大雄先生、刘冲先生及徐辉先生,非执行董事冯波鸣先生、黄坚先生及陈冬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蔡洪平先生、曾庆麟先生、奚治月女士及GraemeJack先生。
* 本公司为一家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定义下的非香港公司并以其中文名称及英文
名称「COSCOSHIPPINGDevelopmentCo.,Ltd.」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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