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
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
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
担任何责任。
LANDSEA GREEN PROPERTIES CO., LTD.
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6)
有关须予披露交易之
澄清公告
兹提述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之
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杭州朗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红宝电力燃
料有限公司订立之协议及其项下所进行之交易。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
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局谨此澄清,据目标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未经审核账目之
摘录,其净资产值约为人民币20,539,000元。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该公告之全部其他内容维持不变。
承董事局命
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陈婉萦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局由五名执行董事田明先生、向炯先生、申乐莹女士、
谢远建先生及周勤女士,一名非执行董事邹益民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
行董事许小年先生、丁远先生及李均雄先生组成。
朗诗绿色地产
00106
朗诗绿色地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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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诗绿色地产(00106)沽空记录
朗诗绿色地产(00106)机构持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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