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股东特别大会的
回条
致: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股东姓名�u名称及登记地址(附注1):
持股数目(附注2): 股内资股�u 股H股。
本人�u吾等拟出席或委托代表出席谨订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正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五楼会议室举行的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
日期:二零一七年 股东签署:
股东姓名�u名称:
附注:
1. 请用正楷以中文或英文填上在股东名册上显示的全名及登记地址。
2. 请填上以 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请删去不适用者)。倘未填入股份数目,则本回条将被视为与本公司股本中以 阁下名义
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3. 此填妥及经签署的回条须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或之前交回本公司。本公司的内资股股东应透过亲身送递、邮递或传真方式
(传真号码:(86)010-83567357)将回条送达本公司位於中国的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
华电大厦B座919室。本公司的H股股东应透过亲身送递或邮递方式将回条送达本公司的香港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出席股東特別大會的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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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福新
201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