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全年业绩公告
年度业绩摘要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入为人民币15,917.0
百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税前利润为人民币3,156.5
百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
占利润为人民币2,023.0百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每股盈利约为人民币
22.69分,比去年同期增长4.7%。
董事会建议向本公司股东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510元(含税),比
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0.107元,占可分配利润的比例由去年的25.0%
升至30.2%。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或「我们」)董事会(「董事
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合并全年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比较数字。载於本公告的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资料乃基於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而编制的本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
�C1�C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零一六年中国经济继续呈现增速放缓态势,但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逐步显效,宏观经济呈现底部企稳迹象,经济平稳收官。随着经济发展
步入「新常态」,能源消费增长换挡减速,国家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电力工业呈现出供应宽松常态化、电源结构清洁化、电力系统智能
化、体制机制市场化的趋势,市场环境日益严峻,发电企业转型发展势
在必行。
二零一六年,全社会用电量59,1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电力消费增
长动力持续转换、消费结构继续调整,东、中部地区用电增速领先并呈前
低後高走势;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持续快速增长,火电设备利用小时进一
步降低;电力供应能力总体富余;全国电煤供需形势由宽松转为偏紧,
发电用天然气供应总体平稳。
一.业务回顾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正确研判经济形势,充分评估各方面风险,提早
预防,多措并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随着本集团的「东扩南进」战略
成效逐渐显现,中东南不限电地区的利润贡献比重加大;针对三北
地区严峻的限电形势,以及面临的更加激烈的电力市场竞争环境,
本集团积极开展跨区风火置换等风电消纳工作,加强设备治理与市
场营销,有效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
二零一六年,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人的利润为人民币2,023.0百万
元,比二零一五年增长6.3%;控股装机容量为14,972.3兆瓦,同比增长
8.1%,总发电量为41,297,581.0兆瓦时,同比增长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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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所属发电资产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控
股装机容量按类型分别为:
控股装机容量(兆瓦)
类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变化率
水电 2,507.9 2,507.9 0.0%
风电 7,340.7 6,417.3 14.4%
煤电 3,600.0 3,600.0 0.0%
太阳能 977.0 799.7 22.2%
天然气(分布式)发电 521.4 495.0 5.3%
其他清洁能源 25.3 25.3 0.0%
合计 14,972.3 13,845.2 8.1%
本集团所属发电资产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
占权益装机容量按类型分别为:
权益装机容量(兆瓦)
类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变化率
水电 1,867.0 1,867.0 0.0%
风电 6,805.5 5,917.7 15.0%
煤电 3,740.4 3,740.4 0.0%
太阳能 942.2 764.9 23.2%
天然气(分布式)发电 754.7 741.2 1.8%
核电 1,274.1 849.4 50.0%
其他清洁能源 25.1 25.1 0.0%
合计 15,409.0 13,905.7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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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所属发电资产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总发电量按类型分
别为:
总发电量(兆瓦时)
类型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变化率
水电 14,090,087.3 9,455,427.4 49.0%
风电 12,159,196.7 9,070,847.4 34.0%
煤电 11,718,410.0 15,442,391.3 -24.1%
太阳能 1,058,634.3 932,079.5 13.6%
天然气(分布式)发电 2,106,656.5 2,114,557.8 -0.4%
其他清洁能源 164,596.2 164,335.6 0.2%
合计 41,297,581.0 37,179,639.0 11.1%
(一)水电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水电控股装机容量2,507.9
兆瓦,在建工程2个,容量共计1,300.0兆瓦。
二零一六年,福建区域来水特丰,七大龙头水库本年累计降水量
平均值2,502.0毫米,高於多年平均42.9%,高於上年19.7%。本集团
全力协调水电企业抓好经济运行工作,科学预判水情雨情、科学
调度,充分发挥龙头水库电站调蓄功能,统筹兼顾流域梯级电站
的发电,全力增发,水电发电量创历史新高。於自二零一六年一
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报告期」)内,本集
团水电总发电量14,090,087.3兆瓦时,同比增加49.0%;水电平均利
用小时数为5,622小时,较上年3,860小时提高45.6%。平均上网电
价(不含税)人民币293.6元�u兆瓦时,同比提高人民币8.0元�u兆瓦
时,同比提高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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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电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风电控股装机容量7,340.7
兆瓦,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相比增长14.4%。於报告期
内,本集团新增投产风电项目控股装机容量923.4兆瓦,风电总发
电量12,159,196.7兆瓦时,同比增长34.0%,平均上网电价(不含税)
为人民币459.5元�u兆瓦时,同比下降人民币35.9元�u兆瓦时;风电
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765小时,同比增长1.1%,风电在建容量530.8
兆瓦。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稳步优化风电发展布局,有序开发优质风电
项目,重点推进中东南不限电地区风电项目。二零一六年内,新
增核准18个项目,容量共计1,295.6兆瓦。截至二零一六年底,累
计储备已核准或已列入国家能源局前五批核准计划(含增补)的
项目容量约达3.9吉瓦。
在生产管理中,我们建立健全设备技术管理制度体系,有效提升
集团生产运维管理的规范化水平,风电设备综合整治和检修消
缺管理成效显着,风机可利用率达到98.75%。
(三)煤电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煤电业务控股装机容量
3,600.0兆瓦,在建项目一个。报告期内,本集团煤电总发电量
11,718,410.0兆瓦时,同比下降24.1%;煤电平均利用小时数3,255小
时;供电煤耗310.8克�u千瓦时;平均上网电价(不含税)为人民币
311.6元�u兆瓦时,同比降低人民币23.7元�u兆瓦时,同比下降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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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日益激烈的煤电电力市场竞争格局和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的
不利局面,本集团积极争取市场化电量,同时严格控制燃料成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煤电企业入厂标煤单价(不含税 )人民币
535.6元�u吨,同比增加人民币4.2元�u吨,上升0.8%。
(四)太阳能业务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有序推进太阳能项目发展。报告期内,本
集团太阳能业务新增投产控股装机容量177.3兆瓦,累计已投产
控股装机容量977.0兆瓦。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太阳能总发电量
1,058,634.3兆瓦时,平均上网电价(不含税)为人民币837.9元�u兆瓦
时,同比下降人民币61.3元�u兆瓦时。
二零一六年内,本集团新获核准14个项目,控股装机容量共计
254.3兆瓦。截至二零一六年末,本集团累计储备已通过国家核准
备案的太阳能项目容量为632.7兆瓦。
(五)天然气发电业务及其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天然气(分布式)发电项
目已投产控股装机容量521.4兆瓦,在建项目控股装机容量381.7
兆瓦。随着天然气价格稳中有降,我们将抓住机遇,积极发展天
然气分布式项目。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累计
储备已获国家发改委核准批覆的分布式能源项目8个,累计容量
912.7兆瓦。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福清核电站39.0%及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10%的股权。福清核电站三号机组於二零一六
年十月正式投入商业运营、四号机组於同年十二月进入调试阶
段。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还拥有两个运营中的生物
质能项目,控股装机容量25.3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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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在阅读下述讨论时,请一并参阅本集团的经审核财务报表及相关附
注。
1.概览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盈利水平大幅提升。实现除税前利润为
人民币3,156.5百万元,比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2,625.3百万元增
加20.2%。其中,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人的本年利润为人民币
2,023.0百万元,比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1,903.3百万元增长6.3%。
2.收入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收入为人民币15,917.0百万元,二零一五
年为人民币15,392.8百万元,增幅为3.4%,主要是由於本集团的水
电、风电及太阳能板块售电收入增加所致。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售电收入为人民币15,052.9百万元,而二零
一五年则为人民币14,091.0百万元,增幅为6.8%,主要是由於本集
团的售电量同比增长10.9%所致,反映本集团於该等期间内的业
务稳定增长。
本集团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各分部收入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化率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重述)
水电 4,037.1 2,626.9 53.7%
风电 5,290.7 4,012.5 31.9%
煤电 3,589.3 5,272.3 -31.9%
太阳能 889.0 810.2 9.7%
天然气(分布式)发电 1,545.3 1,587.5 -2.7%
其他 557.3 1,041.1 -46.5%
报告分部总收入 15,908.7 15,350.5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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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其他收入为人民币179.7百万元,而二零
一五年则为人民币154.5百万元,增幅为16.3%,主要是由於本年
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为人民币117.4百万元,而二零一五年为人
民币62.2百万元,增长88.7%。
4.经营费用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经营费用为人民币10,745.8百万元,而二零
一五年则为人民币10,761.3百万元,降幅为0.1%。
二零一六年,燃料成本由二零一五年的人民币3,854.3百万元下降
到人民币3,059.4百万元,降幅为20.6%。其中煤电板块由於发电量
下降,燃料成本由人民币2,659.6百万元下降到人民币1,975.9百万
元。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折旧及摊销开支为人民币4,027.2百万元,
而二零一五年则为人民币3,256.1百万元,增幅为23.7%。此增长主
要是本集团新机投产所致。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人工成本为人民币1,329.5百万元,而二零
一五年则为人民币1,193.9百万元,增幅为11.4%,主要是由於本集
团新机投产,业务拓展所需聘请更多雇员管理及任职於其已扩
展的业务所致。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维修及保养成本为人民币497.7百万元,而
二零一五年则为人民币427.9百万元,增幅为16.3%。主要是天然
气分布式能源新机投产及风电机组出质保增加维修费所致。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其他经营费用为人民币892.8百万元,而二
零一五年则为人民币549.4百万元,增幅为62.5%,主要是由於本
集团计提资产减值人民币176.7百万元及水电板块发电量增加,
水资源费增加人民币72.9百万元所致。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替代电成本为人民币0元,而二零一五年
则为人民币99.5百万元,降幅为100%,主要是由於本集团本年未
对外转让替代指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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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利润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经营利润为人民币5,351.0百万元,而二零
一五年则为人民币4,786.0百万元,增幅为11.8%,主要是风电及水
电板块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1.9%及53.7%所致。本集团二零一六年
及二零一五年各分部经营利润分别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变化率
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重述)
水电 2,554.3 1,249.7 104.4%
风电 2,344.3 1,947.5 20.4%
煤电 156.3 1,133.1 -86.2%
太阳能 367.7 427.0 -13.9%
天然气(分布式)发电 130.2 159.6 -18.4%
其他 (45.2) 10.0 -552.0%
6.财务收入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财务收入为人民币79.8百万元,而二零一五
年则为人民币165.7百万元,降幅为51.8%,主要是其他投资的股
息收入减少人民币42.2百万元及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7.财务费用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财务费用为人民币2,904.5百万元,而二零
一五年则为人民币2,754.2百万元,增幅为5.5%,此增长主要是由
於本集团新机投产造成利息费用化的贷款平均余额增长所致。
8.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利润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利润为人民币630.2
百万元,而二零一五年则为人民币427.8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所投
资的福清核电本年收益同比增加人民币231.9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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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所得税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所得税为人民币533.5百万元,而二零一五
年则为人民币405.8百万元,升幅为31.5%,主要是由於本集团本年
经营利润增幅11.8%,其中水电板块经营利润均需缴纳所得税,
煤电板块本年亏损少缴所得税共同影响所致。
10.净利润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23.0百万元,而二零
一五年则为人民币2,219.5百万元,增幅为18.2%。此增幅主要由於
本集团本年水电及风电板块经营利润增长所致。
11.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
二零一六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为人民币2,023.0百万
元,而二零一五年则为人民币1,903.3百万元,增幅为6.3%。
12.非控股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的非控股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为人民币600.0
百万元,而二零一五年则为人民币316.2百万元,增幅为89.8%。主
要是本集团盈利占比最大的水电板块中非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
大,享有损益同比增加。
13.流动性及资本来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为人民币2,890.0百万元,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余额人民
币2,031.2百万元相比上升42.3%,主要是本集团水电、风电及太阳
能发电板块经营业绩稳定,电费及时回收,现金流较为充足。本
集团的业务资金来源主要为:(1)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动用银行融通额度约为人民币23,556.2百万元;及(2)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约为人民币2,890.0百万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借款为人民币66,521.5百
万元,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人民币60,475.3百万元,
增幅为10.0%。其中短期借款(包括长期借款的即期部份)为人民
币14,238.6百万元,长期借款为人民币52,282.9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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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资本开支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资本开支为人民币6,792.8百万元,而二零
一五年则为人民币13,184.1百万元,降幅为48.5%。资本开支主要
为购建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支出。
15.净资本负债比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净资本负债比率(净债
务(即借款总额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除以权益总额)为277.5%,
而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净资本负债比率为276.3%,
增加1.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年基建项目投资新增负
债所致。
16.重大收购及出售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并无进行重大收购及出售。
17.重大投资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并无进行任何重大投资。
18.重大投资�u购入资本资产计划
本集团并无在未来一年做出重大投资�u购入资本资产计划。
19.资产抵押
本集团部份贷款以物业、厂房及设备作为抵押。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用於抵押的资产账面总净值为人民币14,453.7
百万元。
20.或有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对外提供担保的银行贷
款余额为人民币19.7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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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因素和风险管理
1.行业风险
我们的清洁能源项目的发展及盈利能力非常依赖中国支持有关
发展的政策及法规。自二零零五年以来,中国政府颁布一系列法
律及法规。我们的水电项目总发电量及收入取决於现有及未来
水电项目所在各广泛地区不时变化的水文状况。此外,安置拆迁
居民时可能导致我们的水电项目成本大幅增加及�u或施工延期。
我们的风电业务高度依赖风力状况,风电项目的总发电量及收
入高度依赖风力状况,而风力状况因应季节和地区而异。我们的
煤电厂以煤炭作为燃料,煤价上涨及煤炭供应或运输中断可能
会对我们的煤电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的天然气分布式
能源项目及其他天然气发电项目以天然气作为燃料,因此,充足
和及时供应天然气对我们的分布式能源业务至关重要。
2.竞争风险
我们可能会面临主要从事其他清洁能源业务的电力公司的竞争。
特别是其他清洁能源技术可能变得更具竞争力及吸引力。倘若
利用其他清洁能源发电的技术变得更为先进,或中国政府决定
加大对其他清洁能源的扶持,来自该等公司的竞争可能会加剧。
水电及风电等清洁能源对石油及煤等传统能源构成竞争。
3.电网因素风险
部分地区电网规划、建设滞後於风电发展布局,消纳能力不足,
弃风现象短期内不可避免。此外,当电网输电能力不足时,电网
难以输送风电场满负荷运行时产生的全部发电量,也可能削减
本集团的总发电量。对此,本集团根据接网条件,灵活调整工程
建设策略,合理布局新项目,同时亦将通过不断加强技术创新,
减少此方面的影响。
�C12�C
4.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交易主要以人民币、欧元、美元及港元计值。因此,本
集团承受外汇风险。本集团现时并无实行任何外币对冲政策。
然而,管理层持续监察所承受的外汇风险,并於对本集团有重大
影响时将考虑对冲本集团的外汇风险。
四.前景及展望
《巴黎协定》已於二零一六年正式生效,体现了世界各国对气候变化
采取全球行动的坚定决心和高度统一,对加快开发可再生能源具有
里程碑意义。近年来,全球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迅猛,风电行业的新
产品、新技术将会因此层出不穷,未来风电可开发的资源将越来越趋
向更低风速,风电的平价上网也不可逆转。与此同时,我国以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能源转型升级的新一轮电改已全面推开,
一系列扶植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制度、办法相继出台,并提出建立「绿
证」制度,为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补贴提供保障。有监於此,
本集团必须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加大优质资源储备、深化提质增
效、着力增收节支,加快发展升级,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审时度势,
推进各个业务板块健康有序发展。
风电及太阳能业务
本集团将继续精选中东南部地区风、光电资源;「三北」地区继续秉
持择优储备的原则,视消纳情况审慎开发;我们将结合本集团发展
战略,全力探索国际化的发展之路,优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风光
电绿地项目;积极有序推进海上风电示范发展。
�C13�C
水电业务
本集团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控和水库科学调度,提高水电业务利用
小时及盈利能力;继续加强优质水电资源储备,特别是「一带一路」沿
线国家水电绿地项目,保障水电业务健康发展;主动寻找西南中小
水电并购机遇,实现水电板块区域性突破;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发展。
天然气发电业务
刚刚发布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有序发展天然气发
电,大力推进分布式能源建设」,本集团将抓住国家气源、气价两头
放开的机遇,加快发展大型燃机、燃气分布式项目,力争天然气产业
以较大的体量滚动、快速发展。
煤电业务
本集团将外拓市场抓开源,内强管理降成本,严控新增煤电项目,进
一步降低度电煤耗,为企业可持续经营奠定基础,同时密切关注并
跟进国家对燃煤机组节能改造的後续配套政策。
�C14�C
其他资料
1.利润分派
董事会建议向股东分派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
期股息,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10元(含税),比去年同期增加人民
币0.107元,占可分配利润的比例由去年的25.0%升至30.2%。所有股息
将在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经股东
批准後派付。待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准分派建议後,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预计於二零一七年八月
十五日或之前向本公司股东派付。
本公司目前尚未确定股东周年大会的召开日期、厘定出席股东周年
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及厘定有获派末期股息资格的基准日及暂停过户
期间,本公司将待该等信息确定後,将之载列於将刊发的股东周年
大会通告。
2.企业管治守则
於报告期内,本公司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企业
管治守则」)所载之所有守则条文。
3.遵守证券交易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监管所有董事及监事进行本公司
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及规则。经向本公司董事及监事作出具体查询
後,全体董事及监事均已确认:於本报告期内,彼等已严格遵守《标
准守则》所订之标准。本公司亦就有关雇员(定义见《上市规则》)进行
本公司证券交易事宜设定指引,指引条款不比《标准守则》宽松。本公
司并无发现有关雇员违反指引。
董事会将不时审查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及运作,以符合《上市规则》
项下有关规定并保障股东的利益。
�C15�C
4.董事对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董事会了解其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
务报表的责任。本公司之账目乃根据所有相关法规规定及适用会计
准则而编制。董事有责任确保适用之会计政策获贯彻选用;作出审
慎和合理的判断及估计;以及账目是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董事会
负责就年度及中期报告、内幕消息及根据《上市规则》及其他监管规定
披露事项,呈报清晰及明确的评估。管理层已向董事会提供必要的
说明及数据,以便董事会就提交董事会审批的本集团财务资料及状
况作出知情评估。
5.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赎回本身之任何证券,本公司或其任何附
属公司亦无购买或出售任何其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
交所」)上市之任何证券。
审核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本集团的二零一六年度业绩以及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审核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审阅。
载於初步公告的有关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合
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合并财务状况表以及相关附注的数字,已获
本集团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同意,乃与本集团本年度的经审核合
并财务报表一致。
�C16�C
刊登年度业绩及报告
本业绩公告将分别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以及本公司网站
(www.hdfx.com.cn)上刊发。
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向本公司股东寄发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料
之二零一六年年度报告,并在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网站刊载。
承董事会命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
董事长
中国北京,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方正先生、舒福平先生及李立新先生;非执
行董事为陶云鹏先生、陈海斌先生及李一男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张白先生、陶志刚先生及吴毅强先生。
�C17�C
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收入 6 15,917,027 15,392,750
其他收入 7 179,733 154,545
经营开支
燃料成本 (3,059,426) (3,854,306)
替代电成本 �C (99,487)
折旧及摊销 (4,027,177) (3,256,112)
服务特许权建造成本 (3,416) (40,017)
员工成本 9(a) (1,329,474) (1,193,873)
维修和维护 (497,691) (427,878)
煤炭销售成本 (424,242) (884,558)
行政开支 (511,569) (455,671)
其他经营开支 (892,775) (549,399)
(10,745,770) (10,761,301)
经营利润 5,350,990 4,785,994
财务收入 79,837 165,666
财务费用 (2,904,504) (2,754,199)
财务费用净额 8 (2,824,667) (2,588,533)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利润减
亏损 630,166 427,807
除税前利润 9 3,156,489 2,625,268
所得税 10 (533,518) (405,767)
年度利润 2,622,971 2,219,501
�C18�C
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重述)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权益股东及永续中期票据
持有人 2,023,026 1,903,310
非控股权益 599,945 316,191
年度利润 2,622,971 2,219,501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人民币分) 11 22.69 21.68
年度利润 2,622,971 2,219,501
年度其他综合收益(除税後):
其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附属公司财务报表的
汇兑差额 5,147 19,704
可供出售证券:
公允价值储备变动净额 (34,008) 6,938
年度其他综合收益 (28,861) 26,642
年度综合收益总额 2,594,110 2,246,143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权益股东及永续中期票据
持有人 1,994,165 1,929,952
非控股权益 599,945 316,191
本年度综合收益总额 2,594,110 2,246,143
�C19�C
合并财务状况表
(以人民币列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78,611,860 76,255,315
租赁预付款项 1,481,849 1,236,857
无形资产 1,130,202 1,119,696
於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权益 7,505,868 6,742,4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953,125 4,327,065
递延税项资产 364,754 359,219
非流动资产总额 93,047,658 90,040,586
流动资产
存货 249,487 398,033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12 5,052,102 3,605,852
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 1,500,999 1,766,699
预缴税项 38,105 26,207
受限制存款 64,332 422,0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889,950 2,031,198
流动资产总额 9,794,975 8,250,077
流动负债
借款 14,238,617 12,903,227
融资租赁承担 25,261 52,855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3 1,569,040 2,527,790
其他应付款项 9,912,927 12,149,223
递延收入 40,447 30,830
应付税项 250,071 195,902
流动负债总额 26,036,363 27,859,827
流动负债净额 (16,241,388) (19,609,750)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76,806,270 70,430,836
�C20�C
合并财务状况表(续)
(以人民币列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非流动负债
借款 52,282,944 47,572,092
融资租赁承担 251,906 454,063
递延收入 465,543 412,249
递延税项负债 877,395 842,212
非流动负债总额 53,877,788 49,280,616
资产净值 22,928,482 21,150,220
资本及储备
股本 8,407,962 8,407,962
储备 9,631,717 8,075,522
永续中期票据 1,994,000 1,994,000
本公司权益股东及永续中期票据持有人
应占权益总额 20,033,679 18,477,484
非控股权益 2,894,803 2,672,736
权益总额 22,928,482 21,150,220
�C21�C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指明外,均以人民币列示)
1 主要业务及组织结构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九日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於二
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
主板上市。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水
力发电、风力发电、火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天然气发电及其他清洁
能源发电和销售。
2 合规声明
本财务报表乃根据所有适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编制,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
所有适用个别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
及诠释以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本财务报表亦符合香港联交
所《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条文。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颁布将於本集团当前的会计期间首次生效或
可供提早采纳的若干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附注4提供有
关首次采用该等变动对任何本集团当前及过往会计期间所导致的会
计政策变动於本财务报表的反映。
�C22�C
3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本集团
及其於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权益。
合并财务报表乃假设本集团将持续经营业务而编制,惟本集团於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在流动负债净额人民币16,241,388,000元。
本公司董事认为,根据对预测现金流量的审阅,本集团将拥有拨支
其营运资金及资本开支需求所必需的流动资金。
编制财务报表所用的计量基准为历史成本基准。惟分类为可供出售
的金融工具乃按其公允价值列账。
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作出影响政策
的应用以及资产、负债、收入及开支的呈报金额的判断、估计及假
设。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乃基於过往经验及在具体情况下相信属合
理的各种其他因素,而所得结果构成对不能从其他来源实时取得的
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判断的依据。实际结果或会有别於此等估计。
各项估计及相关假设会经持续审阅。倘会计估计的修订仅影响修订
作出的期间,则有关修订在对估计作出修订的期间内确认,倘修订
会影响本期间及未来期间,则会在作出有关修订的期间及未来期间
确认。
4 会计政策变动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颁布於本集团当前会计期间首次生效的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该等新规定并未对本集团当前报告期间或前
期已提交的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於当前会计期间应用尚未生效的新订准则或诠释。
�C23�C
5 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业务类别划分各分部以管理其业务。与向本集团最高行政
管理层为进行资源分配及业绩评估的内部报告的方式一致,本集团
呈列以下报告分部:
-水力发电:该分部建造、管理及运营水力发电厂,并发电售予电
网公司。
-风力发电:该分部建造、管理及运营风电厂,并发电售予电网公
司。
-火力发电:该分部建造、管理及运营煤电厂,并发电售予电网公
司。
-太阳能发电:该分部建造、管理及运营太阳能电厂,并发电售予
电网公司。
-天然气发电:该分部建造、管理及运营天然气发电电厂,并发电
售予电网公司。
-其他业务:该分部主要管理及运营其他清洁能源及热电厂,并发
电售予电网公司或生产热力售予客户。该分部也运营煤炭交易
业务。
(a)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为评估分部业绩及进行分部间资源分配,本集团的高级行政管
理层按以下基准监察各报告分部应占的业绩、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包括所有有形、无形资产及流动资产,但不包括於联营
公司及合营企业的权益、於金融资产的投资、预缴税项、递延税
项资产以及其他企业资产。分部负债包括由各分部直接管理的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借款。分部负债不包括
应付税项、递延税项负债及其他企业负债。
�C24�C
收入及开支乃参考各分部所得销售及产生的开支,或因各分部
应占的资产折旧或摊销而产生的其他开支,分配至各报告分部。
分部收入及开支不包括服务特许权建造收入和成本及未分配总
部和企业收入及开支。
用於衡量报告分部利润的指标为经营利润。为进行资源分配及
评估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分
部业绩而向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层所提供有关本集团报告分部
的资料载列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火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天然气发电其他业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销售电力 4,024,568 5,259,341 3,413,658 888,876 1,361,397 105,032 15,052,872
-销售热能与其他 12,569 31,380 175,634 85 183,922 452,246 855,836
报告分部收入 4,037,137 5,290,721 3,589,292 888,961 1,545,319 557,278 15,908,708
报告分部利润(经营利润) 2,554,309 2,344,253 156,250 367,718 130,209 (45,180) 5,507,559
折旧及摊销 (481,729) (2,368,994) (663,959) (303,421) (174,548) (29,671) (4,022,322)
利息收入 5,455 23,934 14,894 1,320 279 1,320 47,202
利息支出 (105,755) (1,653,902) (319,922) (205,361) (119,374) (27,665) (2,431,979)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损失 (1,466) (46,100) �C (18,350) (46,850) (30,000) (142,766)
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
减值损失 (3,073) (367) (29,695) �C (135) �C (33,270)
本年度分部非流动资产
的增加 585,424 3,296,689 1,559,339 774,450 511,630 58,444 6,785,976
报告分部资产 10,669,188 54,732,230 13,191,821 8,889,884 4,706,057 959,969 93,149,149
报告分部负债 3,174,662 44,373,339 9,939,405 6,850,900 3,554,213 741,060 68,633,579
�C25�C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重述)
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火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天然气发电其他业务 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
-销售电力 2,619,363 4,005,104 5,098,154 809,119 1,455,186 104,095 14,091,021
-销售热能与其他 7,572 7,374 174,148 1,077 132,276 936,984 1,259,431
报告分部收入 2,626,935 4,012,478 5,272,302 810,196 1,587,462 1,041,079 15,350,452
报告分部利润(经营利润) 1,249,651 1,947,576 1,133,057 427,038 159,580 10,023 4,926,925
折旧及摊销 (471,808) (1,676,195) (646,149) (269,877) (156,092) (32,044) (3,252,165)
利息收入 3,314 85,248 3,587 7,435 1,481 1,217 102,282
利息支出 (157,902) (1,342,636) (388,062) (227,541) (104,161) (19,074) (2,239,376)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损失 �C (3,432) (33,520) �C �C �C (36,952)
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
减值损失 (78) �C �C �C �C �C (78)
本年度分部非流动资产
的增加 503,683 9,844,925 963,724 1,118,480 666,870 76,619 13,174,301
报告分部资产 10,673,160 53,950,794 12,600,062 7,882,866 4,405,440 1,216,824 90,729,146
报告分部负债 3,852,980 44,477,852 9,208,696 6,217,717 3,390,873 1,172,985 68,321,103
�C26�C
(b)报告分部收入、利润、资产及负债的对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收入
报告分部收入 15,908,708 15,350,452
服务特许权建造收入 3,416 40,017
未分配总部及企业收入 4,903 2,281
合并收入 15,917,027 15,392,750
利润
报告分部利润 5,507,559 4,926,925
未分配总部及企业收入 4,903 2,281
未分配总部及企业开支 (181,974) (142,608)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
利润减亏损 630,166 427,807
财务费用净额 (2,824,667) (2,588,533)
出售权益投资的收益�u(亏损) 20,502 (604)
合并除税前利润 3,156,489 2,625,268
资产
报告分部资产 93,149,149 90,729,146
分部间应收款项 (3,810,916) (2,997,773)
89,338,233 87,731,373
於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权益 7,505,868 6,742,434
其他非流动资产-可供出售投资 895,811 959,819
递延税项资产 364,754 359,219
预缴税项 38,105 26,207
未分配总部及企业资产 4,699,862 2,471,611
合并资产总额 102,842,633 98,290,663
�C27�C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负债
报告分部负债 68,633,579 68,321,103
分部间应付款项 (3,810,916) (2,997,773)
64,822,663 65,323,330
应付税项 250,071 195,902
递延税项负债 877,395 842,212
未分配总部及企业负债 13,964,022 10,778,999
合并负债总额 79,914,151 77,140,443
(c)地区资料
由於本集团於中国境外无重大运营,故无区域分部报告呈列。
(d)主要客户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中国政府控制下
的电网公司的电力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4,056,573,000元(二零一五
年:人民币13,018,002,000元(重述))。
�C28�C
6 收入
年内确认的各主要收入类别的金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销售电力 15,052,872 14,091,021
服务特许权建造收入 3,416 40,017
销售煤炭 443,949 901,445
其他 416,790 360,267
15,917,027 15,392,750
7 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政府补助 117,358 62,16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u
(亏损)净额 5,061 (2,002)
设备供货商的罚金收入(附注(i)) 12,288 46,401
出售权益投资的收益�u(亏损) 20,502 (604)
其他 24,524 48,582
179,733 154,545
附注:
(i)设备供货商的罚金收入主要为本集团为弥补因供货商提供的保修服务不完
善而产生的损失而已收�u应收第三方设备供货商的款项。
�C29�C
8 财务收入及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非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55,567 99,222
其他投资的股息收入 24,270 66,444
财务收入 79,837 165,666
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的利息 3,071,321 3,120,042
融资租赁项下财务费用 21,489 33,922
减:已资本化为物业、厂房及设备的
利息支出 (232,907) (425,816)
2,859,903 2,728,148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25,211 25,527
汇兑净亏损 19,390 524
财务费用 2,904,504 2,754,199
已在损益中确认的财务费用净额 (2,824,667) (2,588,53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借款费用已按年利率3.92%
至6.20%予以资本化(二零一五年:4.13%至6.88%)。
�C30�C
9 除税前利润
除税前利润乃在扣除下列各项後得出:
(a)员工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 1,173,544 1,058,256
界定供款退休计划的供款 155,930 135,617
1,329,474 1,193,873
(b)其他项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摊销
-租赁预付款项 29,054 24,859
-无形资产 42,991 38,726
折旧
-物业、厂房及设备 3,955,132 3,192,527
减值损失
-物业、厂房及设备 142,766 36,952
-预付款项和其它流动资产 39,858 77
-应收账款 (6,588) 1
核数师酬金
-审核服务 11,550 10,600
-其他服务 2,700 2,500
经营租赁费用
-租用机器 7,141 6,226
-租用物业 66,498 64,796
存货成本 3,812,176 5,045,816
�C31�C
10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所列的所得税
(a)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所列的税项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即期税项
年内拨备 506,829 427,321
以往年度拨备(超额)�u不足 (2,996) 11,737
503,833 439,058
递延税项
暂时性差异的产生及转回 29,685 (33,291)
所得税合计 533,518 405,767
当前的税项拨备主要包括本公司及其位於中国的附属公司缴纳
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拨备乃以本集团应纳税利
润按照根据中国有关所得税规则及法规厘定的25%的法定税率
为基准计算,惟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享有免税待遇或按优惠税
率课税除外。
�C32�C
(b)税项开支与会计利润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对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除税前利润 3,156,489 2,625,268
适用税率 25% 25%
除税前利润的名义税项 789,122 656,317
不可扣减开支的税务影响 12,965 26,726
毋须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191,272) (131,637)
中国税项宽减的税务影响(附注(i)) (211,403) (245,314)
未确认的未动用税项亏损的
税务影响 146,721 91,734
动用以往未确认税项亏损的
税务影响 (9,619) (3,796)
以往年度拨备(超额)�u不足 (2,996) 11,737
实质税项开支 533,518 405,767
附注:
(i)根据财税[2011]58号文件,由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二零年期间,本公司位
於西部地区的附属公司可享有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
根据有关税项的法规,本公司的若干附属公司(即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
目的企业)於首个经营获利年度起享有所得税税率三免三减半优惠待
遇。
�C33�C
11每股基本和摊薄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年内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利润人民币
1,908,028,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822,490,000元(重述))及已发行普
通股数8,407,962,000股(二零一五年:8,407,962,000股)计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本公司权益股东及永续中期票据持有人
应占利润 2,023,026 1,903,310
减:永续中期票据持有人应占利润 (115,000) (80,819)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利润 1,908,026 1,822,491
由於所呈报年度并无潜在具摊薄性股份,故每股基本盈利与每股摊
薄盈利之间并无差异。
�C34�C
12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应收第三方款项 5,039,050 3,640,341
应收一家联营公司款项 6,750 �C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 16,227 �C
减:呆账拨备 (9,925) (34,489)
5,052,102 3,605,852
(a)账龄分析
本集团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账龄按到期日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即期 5,062,027 3,640,341
减:呆账拨备 (9,925) (34,489)
5,052,102 3,605,852
本集团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地方电网公司的售电款项,该等
地方电网公司并无近期欠款记录。应收账款一般由发票日期起
计15至30日内到期,惟可再生能源项目除外,例如风电项目及太
阳能项目等若干可再生能源项目收取的电价补助(约占售电款项
总额的22%至90%),有关电价补助须待相关政府机关向地方电网
公司划拨资金方可收取,因此结算时间较长。
�C35�C
(b)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减值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减值亏损采用拨备账入账,惟本集团认
为收回款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减值亏损直
接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中撇销。
年内呆账拨备变动(包括个别及共同亏损部份)如下所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34,489 34,489
已确认的减值亏损 2,449 1
无法收回款项的核销 (17,976) (1)
转回减值损失 (9,037) �C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9,925 34,489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人民币9,925,000元(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4,489,000
元)被个别厘定为减值。个别减值的应收款项归因於陷入财务困
境的相关方,管理层评估认为该等应收款项预计无法收回。因
此,经已确认为呆账作出的特别拨备。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
有任何抵押品。
�C36�C
(c)未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并无个别或组合认定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并无逾期或减值 5,052,102 3,605,852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及国家能源局於二零一二年三月
联合颁布的财建[2012]102号通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有关结算上述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的新标准程序已自二
零一二年起生效,每个项目於划拨有关资金予地方电网公司前,均
须取得批准。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大部份相关
项目已获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而若干项目正申请审批。董事认
为,审批将於稍後取得,鉴於电网公司过往并无坏账记录且该等电
价补助乃由中国政府提供资金,故来自电价补助的该等应收账款及
应收票据可全数收回。
并无逾期亦无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主要为应收地方电网公司
的售电款项,该等地方电网公司并无近期欠款记录。所有应收账款
及应收票据预期将於一年内收回。
�C37�C
13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第三方账款 279,661 363,098
应付第三方票据 512,382 1,870,575
应付关联方款项 400,251 67,537
应付关联方票据 376,746 226,580
1,569,040 2,527,790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的账龄按到期日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三个月内到期或按要求支付 998,562 1,078,816
三个月以上但六个月内到期 369,376 988,847
六个月以上但一年内到期 201,102 460,127
1,569,040 2,527,790
所有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预计於一年之内结清或按要求偿还。
�C38�C
14股息
(a)本年度应付本公司股东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报告期结束後建议宣派的末期
股息每股人民币0.0510元
(二零一五年:每股
人民币0.0403元) 428,806 338,841
董事会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决议向股东分派二零一六年
股息每股人民币0.0510元,惟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
准。於报告期结束後建议的末期股息并未确认为报告期末的负
债。
(b)於本年度批准及派付的应付本公司股东上个财政年度的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本年度批准及派付的有关上个
年度的末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
0.0403元(二零一五年:每股
人民币0.0435元) 338,841 365,746
�C39�C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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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福新
2017-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