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CHINAMERCHANTSLAND LIMITED
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78)
完成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兹提述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之公告
(「该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五日之通函(「通函」),内容有关
该等买卖协议以及佳临收购事项及卓得收购事项。除本公告另有指明外,本公
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及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完成佳临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佳临完成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落实。根据佳临买卖协议规
定调整机制所调整及该公告及通函所披露之佳临代价最终金额为504,305,652.26
港元。
根据该公告及通函所披露之佳临买卖协议条款,佳临代价之最终金额将由本
公司於佳临完成日期後十个营业日内以现金悉数支付。
代表董事会
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
主席
许永军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非执行董事许永军先生、黄均隆先生、YanChengda先
生及刘宁女士;执行董事苏树辉博士、余志良先生及黄竞源先生以及独立非执
行董事王永权博士、陈燕萍女士、史新平博士及何琦先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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