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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INOLIFE UNITED COMPANY LIMITED
NANJING *
南京中生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32)
修订章程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13日的公告(「认购公告」),内容有关Five
Seasons XIV Limited认购45,411,600股本公司新H股;及(ii)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6月
6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於2016年6月6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认购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於2016年6月6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通过特别决议案向董事会授出
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逾各占已发行内资股及H股面值总额20%的
额外内资股及H股,同时授权董事会修订其认为适当的本公司章程(「章程」),藉
以反映根据相关授权配发或发行额外股份时的新股本架构。由於本公司已於2016
年12月22日完成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董事会议决修订章程以反映(其中包括)认
购事项後已发行股份及H股总数的变动。
将自本公告日期起生效的章程修订如下:
(i)现有章程第16条:
「本公司成立後,於2013年5月向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夥企业(有限
合夥)发行6,111,100股普通股(发行时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占当时本公司普
通股总数的10%。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本公司可按每股面值人民币0.1元发行不超过
234,37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全部为普通股。於2014年,本公司向公众人
士发行於香港联交所上市的227,058,000股境外外资股(包括超额配发股份)。
*仅供识别
�C 1�C
本公司於2016年完成首次配发内资股後,本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总计
900,886,770股普通股,其中发起人之一桂平湖持有477,126,590股,发起人之一
吴艳梅持有52,965,000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43,737,180股,境外上市外资
股股东持有227,058,000股。」
议决将现有第16条全部删除并以下文取代:
「本公司成立後,於2013年5月向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夥企业(有限
合夥)发行6,111,100股普通股(发行时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占当时本公司普
通股总数的10%。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本公司可按每股面值人民币0.1元发行不超过
234,37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全部为普通股。於2014年,本公司向公众人
士发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227,058,000股海外外资股(包括超额配发股份)。
本公司於2016年完成首次发行H股後,本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总计946,298,370
股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桂平湖持有477,126,590股,发起人吴艳梅持有
52,965,000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43,737,18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
272,469,600股。」
(ii)现有章程第19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88,677元。」
议决将现有第19条全部删除并以下文取代: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629,837元。」
除上文所述修订章程外,章程其他条文维持不变。
本公司确认,修订章程将不会影响本集团的现有业务及营运。董事确认,修订章
程符合上市规则。据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确认,修订章程符合中国法律。
�C 2�C
敬请股东留意,章程设有英文及中文版本。章程英文译本仅供参考。倘有任何歧
义,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承董事会命
南京中生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桂平湖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2017年1月5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桂平湖先生、张源女士、徐丽女士及朱飞飞女士;非
执行董事为许春涛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蒋伏心先生、冯晴女士及郑嘉福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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