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82)
盈利预告
中国金洋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
团最新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现有资料的审阅,与去年同期的溢利相比,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溢利预期将录得增长。
溢利增加主要由於(1)本公司间接附属公司深圳邦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华人民
共和国深圳市光明新区核心地段持有的土地价值大幅增值;(2)本集团短期证券投资
收益增加;(3)本集团长期投资收益增加;(4)本集团自动化业务分部产生的溢利增
加;(5)本集团金融服务分部产生的溢利;及(6)利息收入增加;被(a)支付予BIO-key
HongKongLimited的有关FingerQ(一种生物指纹私隐保护平台及装置)的若干知识产权
的许可费净额减少,及(b)本公司总部行政开支增加所抵销。
本公告所载资料乃根据本集团当前可得资料作出,仍可能於本公司董事会及核数师
进一步内部审阅後产生调整。本公司正在落实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之业绩,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公布。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金洋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姚建辉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位执行董事,分别为姚建辉先生、邵作生先生及李敏斌先生;一位非执行董事黄炜先生;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王振邦先生、李国安教授及李均雄先生。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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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洋
2017-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