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82)
终止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收购位於中国合肥市的目标房产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
三日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目标房产之通函(「该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由於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之地方监管规定出现若干变化,目标房产将不会按原计划交
付。董事会决定不再进行收购事项。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买方与卖方订立终止协议以终止买卖协议,终止即时生效。买方及卖方各自於买卖协议项下之权利及义务於买卖协议终止时终止。於有关终止後,任何一方概不对另一方负有任何其他义务或责任,亦不可就买卖协议而对另一方提起索偿。於本公告日期,卖方已全数退还按金予买方。
董事会认为买卖协议之终止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且对本集团之现有业务
或财务状况概无重大不利影响。
承董事会命
中国金洋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姚建辉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位执行董事,分别为姚建辉先生、邵作生先生及李敏斌先生;一位非执行董事黄炜先生;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王振邦先生、李国安教授及李均雄先生。
終止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收購位於中國合肥市的目標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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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洋
2017-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