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JIAYAOHOLDINGSLIMITED
嘉耀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626)
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兹提述嘉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与ChinaCivilAviation(Cayman)InvestmentGroup
Limited(「要约人」)联合刊发的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一六年十
二月三十日的公告(「该等联合公告」),内容关於(其中包括)买卖协议及要约。除
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智略资本有限公司(一间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6类就机
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要约,
尤其是(其中包括)要约是否公平合理及是否接纳要约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
东提供意见。该委任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智略资本有
限公司就要约出具之意见函件将载入本公司及要约人根据收购守则联合刊发的
综合文件中。
承董事会命
嘉耀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杨咏安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
�C1�C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杨咏安先生(主席)及丰斌先生、非执行董事杨
帆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龚进军先生、曾石泉先生及王平先生组成。
本公司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於作出一
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於本公告表达的意见均经审慎及仔细考虑後
达致,且本公告概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C2�C
<上一篇 獨立董事委員會組成
下一篇> 變更行政總裁及委任副主席及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