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辞任、
委任董事
及
董事会主席变动
董事会谨此宣布,自2017年1月6日起:
(i) 迟京涛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不再担任董事会主席、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及
执行委员会成员;
(ii) 顾利峰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不再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本公司执行委员
会主席;
(iii) 马王军先生已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iv) 董巍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并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本公司执行委员
会主席;
(v) 李建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担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
(vi) 贾鹏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及
(vii)于旭波先生(现为非执行董事)接任为董事会主席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
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辞任
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自2017年1月6日起:
(i) 迟京涛先生(「迟先生」)因工作需要,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辞任生效後,迟先生
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执行委员会成员;
(ii) 顾利峰先生(「顾先生」)因工作需要,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辞任生效後,顾先生
不再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本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及
(iii) 马王军先生(「马先生」)因工作需要,已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
辞任生效後,马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迟先生、顾先生及马先生分别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没有就其辞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需要知会本公司的证券持有人。
本公司谨此衷心感谢迟先生、顾先生及马先生於其在任期间为董事会及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
委任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自2017年1月6日起:
(i) 董巍先生(「董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董先生上任後,担任本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及本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
(ii) 李建先生(「李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李先生上任後,担任本公司薪酬委员
会成员;及
(iii) 贾鹏先生(「贾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贾先生上任後,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
会成员。
有关董先生的资料
董先生,45岁,2017年1月6日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
年10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先生於1993年8月加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u或其附属公
司(统称「中粮集团」),曾先後出任中粮集团多个职位,包括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油籽加工部新疆区域管理部总经理、中粮黄海粮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总经理、油籽加工部总经理助理、油籽加工部副总经理等。董先生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董先生毕业於吉林大学并获文学学士学位,後又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於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中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於本公告日期,董先生透过本公司购股权计划授予之购股权持有好仓,而於本公司1,197,000
股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除在此披露者外,董先生并无或被视为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涵义)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权益。
本公司与董先生签订服务合同,除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组织章程」)相关条文另有规定外,任期由2017年1月6日起计为期三年;该服务合同可由其中任何一方发出不少於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董先生的酬金将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按照适用於其岗位的本公司薪酬制度来厘定。根据组织章程第111条,董先生将於之後的股东大会上退任并符合资格膺选连任。除上文披露者外,并无有关该委任之其他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证券持有人注意,亦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
有关李先生的资料
李先生,59岁,2017年1月6日获任非执行董事。李先生於1994年5月加入中谷粮油集团
公司(现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李先生曾於2006年12月至2007年10月任中粮
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市公司)总经理,彼曾先後出任中粮集团多个职位,包括中粮集团研发部副总监、中粮科学研究院院长、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李先生毕业於重庆大学并获工学学士学位,後又获巴黎HEC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李先生现任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非执行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於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中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於本公告日期,李先生并无或被视为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涵义)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权益。
本公司向李先生出具委任函,其不从本公司收取董事袍金。根据委任函,其任期由2017年1
月6日起计为期三年。李先生的委任可由其中一方事先发出不少於三个月书面通知终止。根
据组织章程第111条,李先生将於之後的股东大会上退任并符合资格膺选连任。
除上文披露者外,并无有关该委任之其他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证券持有人注意,亦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
有关贾先生的资料
贾先生,56岁,2017年1月6日获任非执行董事。贾先生於1993年加入中国土产畜产进出
口总公司(现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公司)及�u或其附属公司(统称「中土畜」),曾在中土畜出任多个职位,包括三利(非洲)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饲料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土产畜产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云南中茶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茶叶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助理。贾先生毕业於安徽大学并获文学学士学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贾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於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中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於本公告日期,贾先生并无或被视为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涵义)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权益。
本公司向贾先生出具委任函,其不从本公司收取董事袍金。根据委任函,其任期由2017年1
月6日起计为期三年。贾先生的委任可由其中一方事先发出不少於三个月书面通知终止。根
据组织章程第111条,贾先生将於之後的股东大会上退任并符合资格膺选连任。
除上文披露者外,并无有关该委任之其他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证券持有人注意,亦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欢迎董先生、李先生及贾先生加入董事会。
董事会主席变动
自2017年1月6日起,于旭波先生(现为非执行董事)接任为董事会主席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
承董事会命
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于旭波
香港,2017年1月6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1: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为于旭波先生;执行董事为董
巍先生及石勃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李建先生及贾鹏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怀汉先生、PatrickVincentVIZZONE先生及王德财先生。
1在本公告日当所有上述委任生效後。
中国粮油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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