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HOLDINGSCO.LIMITED
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70)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举行之
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的所有决议案已获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表决
方式正式通过。
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的所有决议案已获股东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
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十九日之通函(「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监票员,负责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处
理点票事宜。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数目合共为4,431,505,630股股份。此为股东有权出席并可於股
东特别大会上投票表示赞成或反对决议案的股份总数。国药集团及其联系人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
於1,614,313,642股股 份(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约36.43%)中拥有权益,已於股东特别大会上
就批准新总采购协议及新总供应协议的决议案放弃投票。除上述外,就董事所知、所得资料及所
信,所有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提呈决议案进行投票时,未受任何限制。概无任何股份赋予股
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但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
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所投票数及占所投总票数之百分比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所投总票数1. 批准新总采购协议、据此拟进行之交易 1,448,498,832 0 1,448,498,832 及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及二 (100%) (0%) 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 度之该等采购年度上限*。2. 批准新总供应协议、据此拟进行之交易 1,448,498,832 0 1,448,498,832 及於截至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及二 (100%) (0%) 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 度之该等销售年度上限*。3. 重选黄鹤女士为非执行董事*。 2,688,246,891 19,666,833 2,707,913,724 (99.27%) (0.73%)*
该普通决议案之全文已刊载於通函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
由於超过50%之票数赞成各项决议案,因此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所有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
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承董事会命
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吴宪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吴宪先生、杨斌先生及王晓春先生为执行董事;
刘存周先生、董增贺先生、赵东吉先生、黄鹤女士及唐华女士为非执行董事;周八骏先生、谢荣
先生、余梓山先生及卢永逸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一篇 有關收購深圳市易簡行數據技術有限公司51%股本權益及 待售貸款之須予披露交易
下一篇> (I) 有關 出售 中國附屬公司全部股權的 須予披露交易 及 (II) 有關於出售事項完成之後 提供財政援助的 可能須予披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