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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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责任。
China HuarongAsset Management Co., Lt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99)
中国银监会关於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核准
以及
非执行董事辞任
兹提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9月9日和2016年10月31
日的公告(「公告」)以及日期为2016年9月14日的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选举李毅先生(「李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非执行
董事。李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需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批准。除
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公告和通函所定义者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欣然宣布,本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国银监会关於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李毅
任职资格的批覆》(银监覆[2017]1号),李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於2017
年1月3日已获得核准。根据相关规定及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自中国
银监会核准李先生的任职资格之日起,李先生将履行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职责。李先生的任期将至下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时止。
李先生於任职期间不在本公司领取任何薪酬。董事的具体薪酬可参考本公司年报。
李先生履历请参见通函。
除上述披露外,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李先生确认其:(i)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关联关系;(ii)没有持有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
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iii)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
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资料,没有且过去亦未曾参与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
(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事项;(iv)在过去三年中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
职务,亦未在本集团成员中担任其他职务;(v)没有其他须提呈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同时,田玉明先生(「田先生 」)因 个人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
展委员会成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提名和薪
酬委员会成员和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主席的职务,自2017年1月3日生效。田先生辞职
後,董事会董事人数不会低於法定最低人数或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
二,董事会能够正常工作。本公司现正於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物色合适人选填补董事会
关联交易委员会主席的空缺,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进一步刊发公告。田先生已确认与本
公司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 无与辞职有关的其他任何事项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债
权人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本公司及董事会对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
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承董事会命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赖小民
董事长
中国,北京
2017年1月9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赖小民先生、柯卡生先生;非执行董事王克悦先生、李毅先生、
王聪女士、戴利佳女士及王思东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宋逢明先生、谢孝衍先生、刘骏民先生及邵景春先生。
中國銀監會關於非執行董事任職資格的核准以及非執行董事辭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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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
2017-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