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2016 13
董事
执行董事
余金水先生,66岁,本集团创办人之一。余先生为本公司披露委员会主席及投资谘询委员会成员。彼持有University
of Hawaii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余先生於一九九三年在美国开展其贸易事业。余先生主要负责本集团之业务发展。余先
生乃余丽珠女士之胞兄、黎燕屏女士之丈夫、谭次生先生之大舅、谭肇基先生之舅父及余浩�蚁壬�之父亲。
谭次生先生,64岁,本集团创办人之一。彼於一九六七年投身零售及服务行业,曾拥有及经营零售珠宝连锁店。自二
零零六年起,谭先生开始建立其饮食业务。谭先生於一九九三年首次从事化妆品及护肤品业务,并於创立本集团之前
与余丽珠女士担任多个国际知名品牌之独家经销商。谭先生主要负责本集团之策略规划。谭先生为中国人民政治协
商会议广西省南宁市委员会委员及为前医疗辅助队之长官联会南区首席顾问。谭先生乃余丽珠女士之丈夫、余金水
先生及黎燕屏女士之妹夫、余浩�蚁壬�之姑丈以及谭肇基先生之父亲。
余丽珠女士,64岁,本集团创办人之一。余女士於一九八四年自组地产代理业务,并曾与谭次生先生管理零售珠宝连
锁店。一九九三年,彼进军化妆品及护肤品市场。余女士及谭次生先生担任多个国际知名化妆品品牌之独家经销商。
余女士主要负责本集团之业务发展,尤其着重发展水疗中心业务。余女士乃余金水先生之胞妹,并为谭次生先生之妻子、
黎燕屏女士之小姑、余浩�蚁壬�之姑母以及谭肇基先生之母亲。
黎燕屏女士,61岁,本集团创办人之一。彼持有经济学文学士学位。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创办本集团之前,彼於
一九九三年与余金水先生在美国合作创办贸易业务。黎女士主要负责本集团之策略规划。黎女士为余金水先生之妻子、
谭次生先生及余丽珠女士之嫂子、谭肇基先生之舅母以及余浩�蚁壬�之母亲。
14 2016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龙德教授,B.B.S.,太平绅士,68岁,由二零零一年起出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之主席及披露委
员会、投资谘询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黄教授乃香港执业资深会计师,并为黄龙德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之执业董事,彼於会计行业拥有逾40多年经验。黄教授取得商业博士学位,於一九九三年获英女皇颁授荣
誉奖章。彼於一九九八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太平绅士,并於二零一零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铜紫荆
星章。黄教授现为中渝置地控股有限公司、银河娱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前称广州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瑞年国际有限公司、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国艺娱乐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盈利时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利宝阁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教授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五
年八月十日为怡益控股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九日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三日为中国贵金属资
源控股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所有公司均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黄镇南先生,B.B.S.,太平绅士,63岁,由二零零一年起出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之主席及审核委
员会、披露委员会、投资谘询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黄先生为何兆流黄守智黄镇南律师行之合夥人,专门从事
商业法、公司法及税务法例。黄先生自一九八二年起便为香港执业律师,亦为国际公证人、特许秘书、注册税务师、
认可调解员及特许仲裁师学会会员。黄先生参与多项社会服务,包括获委任为太平绅士、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上诉委
员会主席及优质教育基金督导委员会主席。
黄志强博士,61岁,由二零零四年起出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投资谘询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主席及审核委员会、
披露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黄博士持有商业博士学位,并为香港房屋经理学会、英国特许屋宇经理学会 ( 香港
分会)及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之会员,彼亦为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及香港地产行政师学会资深会员。彼为广西
社会科学院荣誉院士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西省南宁市委员会委员。黄博士亦曾在香港多间大型物业公司及物
业顾问公司历任要职。黄博士现为中渝置地控股有限公司之副主席兼执行董事及港通控股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该
两间公司均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此外,黄博士亦为香港驾驶学院有限公司之董事及快易通有限公司之
替任董事。黄博士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十日至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曾为渝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之董事总经理,该
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2016 15
高级管理人员
黄文丽女士,46岁,由二零一三年十月二日起出任本集团之行政总裁( 「 行政总裁」)。黄女士拥有超过20年於管理、
市场推广及销售、营运及产品革新发展之丰富领导经验,於大中华地区及亚洲成功带领及发展美容及护肤品牌之业务,
成绩彪炳。於加入本集团前,彼为一间全球知名消费产品及美容护理公司之大中华区美容产品之总裁,其後为全球尊
贵顾客策略及革新业务之总裁。彼毕业於香港中文大学,拥有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主修工商管理。
欧满盈先生,50岁,本集团之首席财务官。於二零零七年三月加盟本集团前,欧先生曾於多间蓝筹上市公司及一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任职,於财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策划及拓展方面拥有逾25年经验。彼持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会
计文学士( 荣誉) 学位。欧先生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特许会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计师、英国特
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加拿大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
乔慧基女士,49岁,本集团之人力资源总监。乔女士持有人力资源管理硕士学位及社会科学学士学位。於二零一一年
一月加盟本集团之前,乔女士於人力资源方面拥有超过20年经验,并曾於多间着名跨国公司及香港上市公司担任地
区及集团人力资源总监。
谭肇基先生,39岁,本集团之营运总监。於一九九九年加盟本集团後,谭先生现时负责香港、澳门及中国之零售及美
容服务之业务。谭先生持有当代英语学士学位。谭先生为谭次生先生及余丽珠女士之儿子、余金水先生及黎燕屏女士
之侄儿,彼等均为本公司董事。谭先生亦为中国内地业务之董事余浩�蚁壬�之表兄。
余浩�蚁壬�,33岁,自二零一五年一月起为本集团内部审计及业务发展部主管,并为中国内地业务之董事。彼毕业於
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校区,持有工商管理学士学位。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加盟本集团之前,余先生於国际会计师行
及企业融资公司之会计及企业融资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余先生为余金水先生及黎燕屏女士之儿子、谭次生先生及余
丽珠女士之侄儿,彼等均为本公司董事。余先生亦为营运总监谭肇基先生之表弟。
企业管治报告书
16 2016
本公司董事会 ( 「 董事会」)欣然提呈载於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在年报内之企业管治报告书。
董事会恪守提升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水平及商业道德标准的承诺,并坚信此对於维持及提高投资者信心和增加股东
回报至为重要。为了达到股权持有人对企业管治水平不断提升的期望和符合日趋严谨的法规要求,以及实践董事会
对坚守优越企业管治的承诺,董事会不时检讨其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企业管治
董事认为,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内,本公司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分
别为 「 联交所」及 「 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 ( 「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董事会
职责
董事会负责领导及监控本公司,以及监督本集团之业务、策略性决定及表现。目前,公司秘书须确保全体董事妥为得
知董事会会议上讨论之事项,有关工作现时由彼或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负责。董事会授予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本集
团日常管理及营运之权力及责任。高级管理人员於订立任何重大交易前,须先获得董事会批准。
当有需要时,所有董事均可全面及适时地取得有关本公司之所有相关资料以及取得公司秘书之意见及服务,确保遵
从董事会议事程序以及所有适用规则及规例。
本公司已订立程序让董事在适当情况下就履行彼等之职责及职务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2016 17
董事会组成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及截至本年报日期,董事会由四位执行董事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彼等均来自不同
行业及专业界别。各董事之履历载於本年报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一节。董事 (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所具备广
泛而宝贵之业务经验、知识及专业精神,有助董事会有效及高效地履行其职责。
本公司已收取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就其身份之独立性发出之年度书面确认书。本公司认为各独
立非执行董事确属独立人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有特定委任年期,有关任期将於获委任起计第三个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 ( 「 股东周年大会」)上届满,
并可於该股东周年大会上待股东批准重续。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 「 组织章程细则」),於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
当时为数三分一之董事( 或如董事人数并非三(3)的倍数,则须为最接近但不大於三分一之董事人数) 均须轮席退任。
退任董事符合资格於其退任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此外,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每名董事 ( 包括有特
定委任年期之董事)须最少每三年轮值告退一次。
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谭次生先生及黄志强博士将轮席退任为董事,惟符合资格并愿意膺选连任。
董事会成员之间之家族关系 ( 如有)已於本年报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一节披露。
本公司已为本公司董事及行政人员投保董事及行政人员之责任保险。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 「 该政策」),并於二零一三年八月起生效。
愿景
本公司明白并深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对提升公司的表现质素裨益良多。
政策声明
为达致可持续及均衡发展,本公司视董事会层面上的日益多元化为支持其实现战略目标及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元
素之一。在设定董事会组成时,会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於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
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客观条件充分顾及董事
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
18 2016
可计量目标
甄选人选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当中将包括但不限於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
及服务任期。最终将按人选的长处及可为董事会带来的贡献而作决定。
监察及汇报
提名委员会将监察该政策的执行,并将不时在适当时候检讨该政策,以确保该政策行之有效。提名委员会将会讨论任
何或需作出的修订,供董事会考虑及审批。
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会议
会议举行次数及董事出席情况
董事会常规会议须定期举行,以检讨及核准财务及营运表现,并考虑及审批本公司整体策略及政策。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董事会共举行七次会议。
会议常规及守则
董事会负责领导及监控本公司,以及监督本集团之业务、策略性决定、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及监察高级管理人
员之表现。行政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被授予执行本公司日常管理、行政及营运之权力及责任。
董事会常规会议通告最少於会议举行前14天送达所有董事,而其他董事会会议一般於合理时间内发出通知。就
委员会会议而言,通告将根据相关职权范围列明之规定通知期内送达。
议程及董事会文件连同所有适当、完整及可靠之资料通常於各董事会会议前寄发予所有董事,以便董事获悉本公司
之最新发展及财务状况,得以作出知情决定。所有董事均可於董事会常规会议之议程内加入任何事项。董事会及各
董事於有需要时亦可各自独立接触高级管理人员。
所有董事会会议之会议记录均载有考虑事项及已作决定之详情,并由会议秘书保存及公开供董事查阅。
2016 19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董事会的组成及个别成员於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会议之出席情况载於下表:
会议之出席次数�u举行次数
投资谘询 提名 披露 股东
董事 董事会 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周年大会
执行董事
余金水 7/7 �C �C 1/1 �C 1/1 1/1
谭次生 7/7 �C �C �C �C �C 1/1
余丽珠 7/7 �C �C �C �C �C 1/1
黎燕屏 7/7 �C �C �C �C �C 1/1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龙德 7/7 2/2 1/1 1/1 1/1 1/1 1/1
黄镇南 6/7 1/2 1/1 1/1 1/1 1/1 1/1
黄志强 7/7 2/2 1/1 1/1 1/1 1/1 1/1
董事之持续培训及发展计划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全体董事应参与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以发展并更新其知识及技能。此可确保彼等在具备全面资讯
及切合所需之情况下对董事会作出贡献。
本公司已为董事提供合适之持续培训及专业发展项目。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本公司全体董事 ( 即余金水先生、谭次生先生、余丽珠女士、黎燕屏女士、
黄龙德教授、黄镇南先生及黄志强博士)均定期接收有关本集团业务、营运、风险管理、企业管治,董事职能及职责
以及其他相关课题的简报、研讨会、会议及�u或更新。董事获提供适用於本集团的新订重点法律及条例或重要法律及
条例之变动。所有董事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向本公司提供彼等各自之培训纪录。
董事委员会
为监察本公司各范畴之整体事务及协助履行职责,董事会已设立五个董事委员会,分别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投资谘询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披露委员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该等委员会中发挥重要作用,以确保独立及客观意见
得到充分表达,并担当审查及监控角色。
20 2016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黄龙德教授、黄镇南先生及黄志强博士组成,并由黄龙德教授出任主席;彼
为一位在处理财务申报及监控方面具资深经验的合资格会计师。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已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修订,以
反映联交所按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会计期间适用的企业管治守则就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提出建议所
产生审核委员会额外职责。审核委员会负责委任外聘核数师、审阅本集团之财务资料及监察本集团之财务申报系统、
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程序等事宜。审核委员会亦负责评核本集团中期及全年业绩後才向董事会作出建议是否批准有
关业绩。审核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以审阅财务申报及内部监控等事宜,并可不受限制地与本公司之外聘核数师接触。
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分别可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页以供浏览。
为符合企业管治守则有关履行企业管治责任之规定,董事会已委派其职能予审核委员会,以制定及检讨本公司之企
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检讨及监察本公司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之政策及常规;制定、检讨及监察
董事及雇员之操守准则;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及检讨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所载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之情况及企业管治报告书之披露。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审核委员会共举行了两次会议。於会议上,审核委员会与外聘核数师已分别
审阅二零一五年之全年业绩及二零一六年之中期业绩;及检讨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工作。
审核委员会亦检讨本公司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规定实行企业管治措施之进度。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成立薪酬委员会,其书面职权范围已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经修订。薪酬委
员会成员包括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黄龙德教授、黄镇南先生及黄志强博士,并由黄镇南先生出任主席。
薪酬委员会之主要目标,包括建议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薪酬政策及架构以及薪酬待遇。薪酬委员会亦负责设
立具透明度之程序,以发展有关薪酬政策及架构,确保概无任何董事或任何彼之联系人士参与决定其本身之薪酬,有
关薪酬将参照个人及本公司表现以及市场惯例及状况而定。薪酬委员会亦就非执行董事之薪酬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薪酬委员会须最少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以检讨薪酬政策及架构,并就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每年薪酬待遇以及
其他相关事宜提供建议。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分别可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页以供浏览。
2016 21
薪酬委员会 ( 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薪酬委员会共举行了一次会议。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B.1.5段,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按薪酬组别划分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载列如下:
薪酬组别 ( 港元) 人数
零至1,000,000 1
2,000,001至3,000,000 2
3,000,001至4,000,000 1
5,000,001或以上 1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6须予披露有关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之酬金及五名最高薪酬雇员之进一步详情载於本年报第76页
至第77页所载之财务报表附注16。
投资谘询委员会
为更佳控制本集团之投资组合,本集团已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成立投资谘询委员会。投资谘询委员会之成员
包括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执行董事余金水先生,并由黄志强博士担任主席。
成立此委员会之目的是为本集团之投资组合在执行日常投资决定及监察制定指引。委员会成员举行会议并检讨投资
方向及组合,并评估投资组合之表现。投资谘询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可於本公司网页以供浏览。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投资谘询委员会曾举行一次会议。
提名委员会
为符合企业管治守则之规定,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成立提名委员会,其职权范围已於二零一三年八
月七日予以修订。提名委员会成员包括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黄龙德教授、黄镇南先生及黄志强博士,并
由黄志强博士出任主席。
提名委员会负责就董事提名、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提名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括至
少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成员多元化及组成( 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就任何为配合本公司的策略而
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物色合资格人士成为董事会成员及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提名委员会的
职权范围分别可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页以供浏览。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提名委员会共举行了一次会议。
22 2016
披露委员会
为加强对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 「 证券及期货条例」)所定义之内幕消息作出适时披露,董事会已於二
零一三年一月十日成立披露委员会,并以书面订明其职权范围。
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余金水先生已获委任为披露委员会主席,而独立非执行董事黄龙德教授、黄镇南先生及黄志强博
士则获委任为披露委员会之成员。
披露委员会之责任为研究有关本公司内幕消息 (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 ( 「 内幕消息」)的披露政策及指引并向董事会
提供有关建议;就遵照董事会采纳的既定披露政策和指引、适用法例及规则 ( 包括但不限於上市规则以及证券及期货
条例)而披露内幕消息的事宜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及研究其他由董事会界定的课题。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披露委员会曾举行一次会议。
独立核数师酬金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已於上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续聘为本公司独立核数师。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团就独立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及其联属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已支
付或应付费用如下: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法定审计 1,193
非审计服务 506
总数 1,699
非审计服务主要包括税务遵例、中期审阅服务以及若干议定审核程序工作。
独立核数师就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之责任已载於本年报第43至44页 「 独立核数师报告」一节。
2016 23
董事就财务报表所承担之责任
董事负责编制每个财政期间之财务报表,以确保该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和公平地反映该期间本集团之财政状况、业绩
与现金流量。本公司之财务报表乃根据所有相关法规及合适会计准则而编制。董事有责任确保合适之会计政策获贯
彻选用;作出审慎和合理的判断及估计;以及确保财务报表是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全面负责维持本集团健全及有效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关系统包括界定管理架构及其权限,旨在协
助本集团识别及管理实现业务目标所面对之重大风险、保障资产免於未经授权挪用或处置、确保维护妥当之会计记
录以提供可靠之财务资料供内部使用或作发表之用,以及确保遵守相关法例及规例。上述监控系统旨在合理地 ( 但并
非绝对地)保证并无重大失实陈述或损失,并管理而非杜绝本集团营运系统的失误及未能实现业务目标之风险。
内部审核部门监察本集团及其主要部门对政策及程序的遵守及内部监控架构的成效。内部审核部门直接向审核委员
会报告及确保设有内部监控,以及如预期般运作。
此外,董事会已委聘林建球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
控系统之成效。该系统涵盖所有重要监控,包括财务、营运及合规之监控,以及风险管理之功能。审核委员会及董事
会已审阅评估报告。目前并无发现重大事项需要改进。
除了成立披露委员会外,本公司已制定内幕消息政策。本公司定期提醒董事及雇员妥善遵守所有有关内幕消息的政策。
此外,本公司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掌握最新之监管最新资料。本公司将编制或更新合适指引或政策以确保遵
守监管规定。
24 2016
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一直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 「 标准守则」)。由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三
日起,本公司根据详列通知程序以确保董事符合标准守则规定之备忘录,指派董事负责根据标准守则第B.8条就买卖
本公司证券接获通知书及提供确认书。经本公司具体查询後,各董事均确认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内
已就本公司证券之交易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亦已采纳了一套对可能拥有或得悉内幕消息之员工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
公司秘书
全体董事均可获得公司秘书李佩珊女士( 「 李女士」,彼为本公司之全职雇员) 之意见及服务。李女士确认,彼於截至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已接受不少於15小时之相关专业培训而符合上市规则第3.29条之规定。
股东权利
股东如何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58条,任何於递呈要求日期持有不少於本公司缴入股本 ( 附有於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利)十分
之一的任何一名或以上的股东,有权於任何时间透过向董事会或公司秘书发出书面要求,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以处理有关要求中指明的任何事项。
有关要求须由股东签署。
向董事会作出提问的程序及充足之联络资料让该等查询可妥善转达
股东及其他股权持有人可发送彼等向董事会之提问及查询予公司秘书。公司秘书会将有关提问或查询转交予行政总
裁或有关之董事委员会主席或高级管理人员予以处理。
於股东大会上提呈建议之程序及充足之联络资料
本公司欢迎股东提呈有关本集团业务、策略及�u或管理之建议於股东大会上讨论。有关建议须透过书面要求寄交予
董事会或公司秘书。根据组织章程细则,拟提呈建议之股东应根据上文「 股东如何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所载之程序召
开股东特别大会。
2016 25
投资者关系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并无修订本公司之组织文件。
更新董事资料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1)条,自本公司二零一五年年报所披露後之董事资料变动如下:
- 黄志强博士已辞任联交所上市公司渝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之董事总经理职务,由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并获委任为联交所上市公司中渝置地控股有限公司之副主席兼执行董事,由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 黄龙德教授获委任为联交所上市公司利宝阁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由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起生
效并辞任为联交所上市公司中国金属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由二零一六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书
26 2016
范围及报告期间
此为本集团第二份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以强调本集团於环境、社会及管治 ( 「 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之表现,乃
参考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上市规则附录27所规定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指引所披露。
除另有说明外,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书涵盖本集团香港业务包括总部办事处、美容及医学美容中心及零售店於二
零一五年十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环境及社会两个主要范畴之整体表现。
持分者之参与及重要性
为确定本集团於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所汇报之最重要方向,主要持分者包括投资者、股东及雇员已定期参与讨
论及审阅有助本集团业务发挥潜在增长及装备应付未来挑战的注意事项。
持分者意见
本集团欢迎持分者就我们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针及表现提供意见。敬请 阁下透过电邮向我们提出建议或分享意见,
电邮地址为corporate@wateroasis.com.hk。
奥思之可持续发展使命与愿景
使命
作为於香港领先的美容服务供应商及美容产品零售商,奥思之使命是为提供优质及创新之美容服务,让客户尽享独
特及个人化之体验。本集团旨在加强於香港之坚实地位,并进一步扩展於大中华、亚洲及国际市场之业务。本集团致
力维持灵活敏捷、迅速及优质之企业文化,及令雇员建立更强之归属感。公司格言为 「 自强不息:蜕变和创新」。
环境、社会及管治之愿景
现今香港美容业除了涵盖化妆及护肤产品外,针对男士及女士之美容服务亦日益普及。因此,市面上出现更多不同之
服务及产品以迎合不同客户需要,例如面部护理、纤体及防晒、按摩服务、美甲、脱毛、桑拿浴、蒸气浴、护肤产品等。
本集团的目标是要成为服务对象 ( 客户、员工、股东、持分者)之美容绿洲,让彼等看见及感觉自身内在之美。
我们的愿景及抱负为:
1. 成为行业之先驱及翘楚,为客户提供一系列美丽蜕变及创新的服务及产品;
2. 确保业务能持续发展及有利可图,为我们的股东提供稳健长远之回报;及
3. 建立具备良好企业文化及内部和外部持分者积极参与之高效团队。
2016 27
我们的承诺为:
1. 奉行环保原则经营业务以节约资源;
2. 为我们的社区带来正面影响及贡献;及
3. 成为一家有效提高诚信及具备高营运标准之机构。
A. 环境
本集团於报告期间主要涉及电力、汽油、水、纸张、医疗废物及无害废弃物等排放类别。本集团之业务并不涉及受国
家法律法规所规管之生产相关空气、水质及土地污染。
本集团之总建筑面积为8,495.20平方米 ( 二零一五年:8,791.40平方米),而本集团占其香港业务排放量之100%。
温室气体排放
温室气体排放范围 排放来源
排放量
( 以吨二氧化碳当量计)
总排放量
( 百分比)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范围1
直接排放 本公司车队所消耗之无铅汽油 35.30 39.47 1.83% 1.94%
范围2
间接排放 电力消耗 1,324.30 1,263.11 68.64% 62.09%
范围3
其他间接排放 纸张消耗
用水量
569.41
0.41
731.35
0.38
29.53% 35.97%
总计 1,929.42 2,034.31
*注:二零一五年之数据已根据本集团业务覆盖范围增加而调整。
减除温室气体排放量
单位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a) 吨二氧化碳当量 1,929.42 2,034.31
所覆盖之总建筑面积(b) 平方米 8,495.20 8,791.40
排放密度(c) = (a)/(b) 每平方米吨二氧化碳当量 0.23 0.23
减除办公室回收纸张(d) 吨二氧化碳当量 46.12 18.17
总回收之减排量(e) 吨二氧化碳当量 46.12 18.17
最终温室气体排放总量(f) = (a) �C (e) 吨二氧化碳当量 1,883.30 2,016.14
减排後之年度排放密度(g) = (f)/(b) 每平方米吨二氧化碳当量 0.22 0.23
*注:二零一五年之数据已根据本集团业务覆盖范围增加而调整。
28 2016
本集团业务於报告期间之温室气体排放量为1,929.42吨二氧化碳当量(主要为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年度排放
强度为每平方米0.23吨二氧化碳当量。本集团於加强对列印及回收纸箱方面实施双重确认,令二氧化碳当量温室气体
排放总量减少1,883.30吨,而年度排放密度亦下跌每平方米0.22吨二氧化碳当量。
汽油
本集团之汽车於报告期间所使用之汽油合共为21,023.00公升( 二零一五年:23,503.00公升),占二氧化碳当量之
35.30吨 ( 二零一五年:39.47吨)。
电力
尽管业务正面增长,本集团之耗电量为1,885,973千瓦时( 二零一五年:2,010,050千瓦时),耗能强度为每平方米222
千瓦时 ( 二零一五年:每平方米229千瓦时),较去年轻微减少。本集团继续致力安装及转换省电照明装置及购买能源
效益设备,确保有关设施保持最佳状况及发挥最大效能。
此外,本集团於本年度参加了「 户外灯光约章」。有关约章由环境局推出,致力提高对光滋扰和能源浪费的意识。本
集团已承诺於每日下午十一时起关闭店�m的电视墙显示器,及於二零一六年四月起由午夜十二时至早上七时期间关
掉位於铜锣湾其中一间Glycel店�m前的标志、广告招牌及装饰灯。
用水
本集团之用水量为697立方米 ( 二零一五年:638平方米),水强度为每平方米0.72立方米 ( 二零一五年:每平方米0.66
立方米)。与去年相同,由於大部份店�m之耗水均计入管理费内,因此未能取得用水数据,故本部份只计入部份经营
中的店�m( 所占总建筑面积为969.20平方米)。然而,本集团积极提倡节约用水措施,例如於所有水疗服务店�m加装
电磁阀,以杜绝因人为错误及无意的开关失误而造成浪费水源。
无害废弃物
本集团业务所产生之无害废弃物包括於办公室及营销用途之包装物料及纸张。
Glycel、DermaSynergy及Eurobeauté等品牌之美容及身体护理疗程完成後所用的包装物料 ( 如胶樽及纸板盒)会送往堆
填区处置,合共11.55吨( 二零一五年:12.53吨) 包装物料中,4.95吨( 二零一五年:6.73吨) 为包装盒及6.60吨( 二零
一五年:5.80吨)为胶樽。
纸张
本集团继续实施节约用纸措施,例如预设双面列印、提醒员工培养减少浪费影印的习惯及分开收集废纸以方便回收。
於去年,本集团开始实行列印双重密码确认,以进一步减少列印错误,从而减少用纸及浪费。日常办公室营运及广告
物料 ( 如传单、产品目录、销售套装)所用纸张合共为128.29吨 ( 二零一五年:149.42吨),当中9.61吨 ( 二零一五年:3.79
吨)已由注册回收公司收集。
2016 29
医疗废物
根据香港法例第354章废物处置条例,美容疗程相关药品之医疗废物如针筒及拭子不会列作医疗废物,惟须由注册承
办商妥善收集以进行烧毁。本集团所产生之医疗废物合共为0.16吨( 二零一五年:0.20吨-有关数据因本集团业务覆
盖范围增加而予以调整
)。
B. 社会
雇佣及劳工常规
雇佣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合共有691名 ( 二零一五年:721名)雇员,当中98%为全职员工及2%为兼职员工,
比率与去年报告期间相同。
雇员分龄分布
18-25 26-35 36-45 46-55 56及以上
二零一六年 14% 40% 28% 10% 8%
二零一五年 16% 42% 27% 8% 7%
本集团提供具竞争力之薪酬、晋升机会、补偿及福利待遇,以吸引及挽留人才。员工薪酬乃按绩效评估及市场趋势而
每年检讨及调整。雇员可享有年终花红、强制性公积金、医疗保险以及年假及病假以外之多种有薪假期 ( 产假、侍产假、
丧假、婚假及生日假)、进修及交通津贴、本公司产品及美容服务之员工折扣以及生日礼物。
本集团定期检讨员工手册,当中载列有关本公司之重要讯息、政策、程序、晋升渠道、补偿及福利、职业健康与安全、
投诉及举报渠道。
年度流失率
18-25 26-35 36-45 46-55 56及以上
二零一六年 12% 25% 12% 3% 3%
二零一五年 5% 10% 4% 1% 0%
监於行业业务性质,於报告期间在招聘及挽留员工方面一直面对挑战。本集团承诺确保为雇员提供安全及健康之工
作环境,不论任何年龄、性别及种族背景以激励及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在香港长远人口老化之趋势下,本集团拥有
可持续之劳动力。
雇员健康与安全
本集团定期检讨雇员之健康及安全程序以保障雇员健康。本集团为雇员提供简报、培训、资讯及提示,以提升彼等之
安全意识以及更新彼等於使用疗程相关设备及溶剂时的知识及实践。
30 2016
职业健康与安全数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因工作关系而死亡 0 0
工伤个案 ( 多於3日) 7 5
工伤个案 ( 少於3日) 1 4
因工伤损失工作日数 68 184.5
於报告期间,因员工受伤而损失之总工作日数由184.5日显着减少至68日。管理层将继续致力加强集团之职业健康及
安全成效。
发展及培训
本集团为雇员提供全面专业培训,以为客户提供星级服务。所有新入职员工均参加新人入职简介会以熟悉本集团之宗旨、
愿景及抱负、使命、核心价值、业务目标及概览,以及雇员於业务中如何发挥其重要性。
为提升前线人员之才能,本集团亦根据彼等各自工作之品牌、工作范围及职级提供特定指导及内部培训。培训课程为
期一年,主题由品牌及产品知识、设施程序及更新课程至人际及管理技巧。於报告期内已进行合共6,321小时之培训课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雇员总数 691 721
培训总时数 6,321 7,326
员工交流
本集团透过不同沟通渠道积极联系及激励雇员。本集团每年刊发三期内部通讯「 奥思汇聚」 及定期更新网站,为雇员
提供最新之员工晋升、内部员工奖项及所有品牌、公司讯息及活动动态之资讯。本集团亦举办周年晚会、圣诞联欢会、
节庆活动、运动及义工活动等,以增加员工归属感,并为高级管理层与一般员工之间提供有效的沟通渠道。本集团相
信,较高透明度之管治及对我们的最佳资产 ( 雇员)所投放之资源及时间乃可持续发展业务之成功关键。
劳工准则
本集团业务於报告期间并无雇用童工或强制劳工。在雇佣管理方面,已严格遵守香港法例第57章雇佣条例之规定。
本集团严格遵守人力资源部之指引进行招聘。每名应徵者须於招聘问卷上填写彼等之资料,并由人力资源部检查以
确保资料准确,从而可按照工作要求及求职人士之期望,聘用合适之人士。
2016 31
平等机会
本集团在招聘、培训及发展、晋升以及补偿及福利等方面为员工提供平等机会。雇员并不会基於性别、种族背景、宗教、
肤色、性倾向、年龄、婚姻状况、家庭状况、退休、残障、怀孕或适用法律所禁止之任何其他歧视因素,而遭受歧视
或被剥夺平等机会。本集团亦充分了解奥思在发展中之多元文化,以及雇用来自不同年龄、性别及种族员工之重要性。
营运惯例
供应链管理
本集团设有严格之招标过程为所有设备、产品及服务之采购取得最佳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平及具透明度之平台。遵照
本集团之操守准则 ( 「 操守准则」),招标之要求已於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经精心计划,并由负责部门制定。
产品
为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本集团审慎购买符合标准采购程序及政策之美容产品及设备。本集团之采购政策及全面之
采购管理制度,有助筛选出在原材料及成分挑选、产品配方、产品包装、工场之品质管理系统及运输等方面之不良产品。
供应商
本集团产品、包装及疗程材料之供应商来自法国、瑞士、西班牙、德国、意大利、摩纳哥、日本、韩国、马来西亚、
台湾、中国及香港。本集团根据合理清晰之准则挑选供应商,例如生产过程、品质管理系统、监管要求之合规、营运
产能、可否提供测试样本、包装、管理层之承诺、培训政策及程序、价格、交付保证及产品召回政策,务求以最具竞
争力之资源采购最上乘之货品及服务。本集团透过额外资料如探访供应商生产工场後之视察结果来评估供应商,以
从中挑选最佳供应商。本集团亦透过进行供应商审核及制定记录报告,监控所选定供应商之整体表现,以支持其选择
及持续合作关系。
产品责任
产品回收政策
本集团自业务开始以来一直保持零产品回收的良好往绩,然而,本集团继续透过现有之产品回收程序及政策履行对
客户安全及保障之承诺。
客户资料保障及私隐政策
本集团资讯科技部已制定全面资料保障政策,以为所有公司数据及私有资料提供足够保障及保密。为符合香港法例
第486章个人资料 ( 私隐)条例之规定及保障员工、客户及业务夥伴之权利,本集团已清楚界定存取控制协定,以限制
对系统或对实物或虚拟资源之存取。本集团就其财务相关业务采用一套全面企业资源计划系统,以保障私隐及维持
资料保密。本集团严格遵守有关资料收集、使用、处理及保存之规则,以确保资料之完整性及安全性。此外,资料保
障政策清楚列明不同员工於其职责范围内就资料保障所负之责任,旨在尽量减低风险。
32 2016
反贪污
本集团承诺所进行之一切业务均不会受到不正当之影响,并视诚实、诚信及公平为其核心价值,而所有董事及员工均
须严格遵守操守准则及本集团之政策以防止可能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本集团之操守准则清楚列明:
- 所有董事及雇员均应避免让个人利益与彼等之专业职能构成冲突;
- 雇员严禁利用其因获本集团聘用而行使权力、影响决定及行动或存取公司资产及资料,以谋取私人或个人利益。
- 雇员按本集团人力资源部之指示填妥所需表格,以申报任何利益冲突。
- 董事及雇员均不得向客户、承办商、供应商或与本集团有业务关系之人士取得或提供利益。
- 就接纳自愿送赠之礼物而言,有关馈赠必须申报并通过由本集团人力资源部所执行之核准程序。
社区
社区投资
爱心雇主荣誉大奖
本年度标志着本集团致力解决社会上基层及弱势社群失业问题所作努力之成果。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七日在劳
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先生, GBS, JP出席之颁奖礼上荣获 「 爱心雇主荣誉大奖」。本集团一直与新界社团联会再培训
中心紧密合作,本集团员工曾多次举办研讨会、教授美容学徒基本知识及技巧、美容业之文化及行业具体要求,以及
提供优质客户服务之在职培训经验。学徒於完成培训後通常会加入本集团成为长期员工。
与宣明会合办慈善义卖捐赠
为庆祝Glycel创立30周年,本集团透过不同活动进行慈善义卖新产品燕窝完效极致乳霜,以支持由宣明会成立之
Vision Fund小额贷款,旨在透过财务援助帮助发展中国家之穷人自行经营或扩充小生意,以达致自给自足。本集团於
二零一五年九月至十二月期间透过全线Glycel店�m所出售之产品成功筹得合共20,943港元。
本集团之未来路向
本集团将继续积极购买节能电器、设备及材料,并审慎选择及检讨供应商及彼等之来源。本集团亦将考虑与其他慈善
夥伴合作,及提供更多培训及发展以提高员工之环保及透过业务对社会影响之意识。
本集团亦知悉於日常办公室营运及营销策略方面应用数码技术之趋势及可行性,因此,於来年将调整资源运用及促
销工具,令业务更革新及可持续性,以及增加日後吸引人才之能力。
董事会报告书
2016 33
本公司董事谨此提呈彼等之报告书以及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下文统称为 「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
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主要附属公司於香港及澳门从事分销H2O+品牌护肤品以及於香港分销Erno Laszlo品
牌护肤品。此外,其部份主要附属公司持有及於香港及澳门从事分销Glycel品牌护肤品。其若干主要附属公司亦於香
港以 「 水之屋」、 「 水磨坊」、 「 Oasis Homme」、 「 奥思医学美容中心」 及 「 Glycel Skin Spa」 品牌经营水疗及美容中心以
及於中国以 「 水磨坊」品牌经营美容中心,提供全面之专业美容服务。
本公司之主要附属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详情载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4。
业务审视
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附表5所规定对该等业务进行之业务审视分别载於本年报第4至5页之行政总裁报告书、
第6至12页之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第26至32页之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书以及第97页之五年财务概要。本公司面对风
险及不明朗因素之描述已於本年报之不同部份披露。
本集团已遵守公司条例、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标准守则、雇佣条例、商品说明条例、竞争条例、个人资料 ( 私
隐)条例、防止贿赂条例、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业主与租客 ( 综合)条例以及所有相关法例及法规之规定。
董事会并不知悉自本年度结束後发生任何影响本集团之重大事件。
业绩及分配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业绩载於第45页之综合损益表。
董事建议向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 2.0 港仙。待有关决议案於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获通过後,末期股息将於二零一七年三
月十日派付。
34 2016
股本
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法定及已发行股本之详情载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8。
储备
本集团之储备变动详情载於综合财务报表第49页之综合权益变动表。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价值乃使用公平值模式计量,有关详情载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9。
物业及设备
本集团之物业及设备之变动详情载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0。
五年财务概要
本集团於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之业绩及资产与负债概要载於第97页。
2016 35
董事及董事之服务协议
本公司於本年度及截至本年报刊发日期止之在任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余金水
谭次生
余丽珠
黎燕屏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龙德,B.B.S.,太平绅士
黄镇南,B.B.S.,太平绅士
黄志强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87(1)及(2)条以及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A.4.2,谭次生先生及黄志强博士将於即将举行之股东
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惟彼等符合资格膺选连任。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A.4.3,黄志强博士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超过九年,故彼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
上之重选须经股东以独立决议案批准。
根据上市规则所载之准则,及分别获自黄龙德教授、黄镇南先生及黄志强博士之年度书面独立性确认书,本公司认为
彼等均为独立人士。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须遵照组织章程细则及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轮值退任。
每名执行董事均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每份协议为期三年,由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开始,并於其後继续有效,直至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以书面发出不少於三个历月之终止通知为止。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书,并订明
委任年期。
除上文所述者外,於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之董事,均无非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所订立於一年
内终止但须作出赔偿 ( 法定赔偿除外)之服务合约。
36 2016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及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之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本公司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或 ( 视乎情况而定)本公司
或其相联法团 (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赋予之涵义)之股本权益及债券之百分比中,(i)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该等条文拥有或被视为拥有之权益或
淡仓),或(i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录於本公司根据该条例存置之登记册或(iii)根据上市规则所载之标准守
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如下:
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股份及相关股份之好仓
董事及最高 持有权益之 持有权益之 股份数目及类别及相关股份 占已发行股本
行政人员姓名 公司名称 身份 个人权益 家族权益 公司权益 总额 概约百分比
余金水 本公司 实益拥有人 8,000,000 �C �C 8,000,000 1.05%
普通股 普通股
谭次生 本公司 配偶权益 �C 161,293,760 �C 161,293,760 21.11%
普通股(2) 普通股
Water Oasis 实益拥有人及 165,000 165,000 �C 330,000 �C
Company Limited 配偶权益 无投票权 无投票权 无投票权
之递延股 之递延股(1) 之递延股
余丽珠 本公司 实益拥有人及 5,960,000 �C 155,333,760 161,293,760 21.11%
拥有受控 普通股(2) 普通股(2) 普通股
公司之权益
Water Oasis 实益拥有人及 165,000 165,000 �C 330,000 �C
Company Limited 配偶权益 无投票权 无投票权 无投票权
之递延股 之递延股(3) 之递延股
黎燕屏 本公司 配偶权益 �C 8,000,000 �C 8,000,000 1.05%
普通股(4) 普通股
黄镇南 本公司 实益拥有人 600,000 �C �C 600,000 0.08%
普通股 普通股
黄文丽(5) 本公司 实益拥有人 1,874,000 �C �C 1,874,000 0.25%
普通股 普通股
本公司 实益拥有人 5,000,000 �C �C 5,000,000 0.65%
相关股份(6) 相关股份
2016 37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於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及淡仓 ( 续)
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股份及相关股份之好仓 ( 续)
附注:
(1) 该等股份现以谭次生先生之妻子余丽珠女士之名义登记。
(2) 5,960,000股股份现以余丽珠女士 ( 谭次生之妻子)之名义登记及155,333,760股股份现以田骏有限公司 ( 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
之公司) 之名义登记。田骏有限公司之所有投票权均由Royalion Worldwide Limited( 一家英属处女群岛公司) 持有。Royalion
Worldwide Limited乃由余丽珠女士拥有75%权益及其丈夫谭次生先生拥有25%权益,彼等均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3) 该等股份现以余丽珠女士之丈夫谭次生先生之名义登记。
(4) 该等股份现以黎燕屏女士之丈夫余金水先生之名义登记。
(5) 黄文丽女士为本公司之行政总裁。
(6) 指根据购股权计划 ( 定义见本报告 「 购股权」一节)所授出购股权获行使後本公司将予发行及配发之股份。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彼等之紧密联系人士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
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本公司须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或根据标准守则须
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实益或非实益权益或淡仓。
购股权
有关本公司购股权计划之详情已载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9。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本公司已采纳新购股权计
划 ( 「 购股权计划」),以取代已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届满之旧购股权计划。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於本年度内任何时间参与订立任何安排,致使本公司董事或最高
行政人员可藉收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团之股份或债务证券( 包括债券) 之方式获得利益,而董事、最高行政人员、
彼等之配偶或18岁以下子女并无任何可认购本公司证券之权利,亦无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行使
任何该等权利。
38 2016
主要股东於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於本公司所存置之登记册内之记录,下列人士及公司 ( 「 董事
及最高行政人员於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及淡仓」 一节所披露之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除外)於本公司之
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及淡仓或直接或间接拥有於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5%或以上之权益:
股份及相关股份之好仓
所持投票权之
股东名称 身份 普通股数目 概约百分比
余丽丝(1) 实益拥有人 166,113,760 21.74%
田骏有限公司(2) 登记拥有人 155,333,760 20.33%
Advance Favour Holdings Limited(3) 登记拥有人 77,666,880 10.17%
Billion Well Holdings Limited(4) 登记拥有人 77,666,880 10.17%
黎燕玲(3)及(4) 拥有受控公司之权益 155,333,760 20.33%
附注:
(1) 余丽丝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余金水先生及余丽珠女士之胞妹。
(2) 田骏有限公司乃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其所有投票权均由Royalion Worldwide Limited( 一家英属处女群岛公司)持有。
Royalion Worldwide Limited由余丽珠女士拥有75%权益及其丈夫谭次生先生拥有25%权益,彼等均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3) Advance Favour Holdings Limited乃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由本公司执行董事黎燕屏女士之胞姊黎燕玲女士实益拥有。
(4) Billion Well Holdings Limited乃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由本公司执行董事黎燕屏女士之胞姊黎燕玲女士实益拥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所知,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概无其他人士或公司 ( 本公司董
事或最高行政人员除外)於本公司之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记录於该条例所指登记册
之权益及淡仓。
2016 39
董事之交易、安排或合约权益
於本年度结束时或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内任何时间,本公司董事概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
任何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地拥有重大权益。
董事於竞争业务之权益
於本年度结束时或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内任何时间,本公司董事并无直接或间接地於任何竞争业务中
拥有根据上市规则第8.10条须予披露之重大权益。
关连交易
关连交易 ( 如有)已根据本公司之遵例及披露政策进行,并符合上市规则之最低豁免之资格。
管理合约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概无订立或存在任何涉及本公司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的管理及行政合约。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团之五大供应商及最大供应商应占之总采购额分别约占本集团总采购额之
50.4%及29.7%,而本集团之五大客户应占之总营业额则占本集团总营业额少於1.0%。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概无董事、彼等之紧密联系人士或任何本公司股东 ( 就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5%以上者)於任何本集团五大客户或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可供分派储备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之可供分派储备约为27,200,000港元 ( 二零一五年:46,300,000港元)。
40 2016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本 集 团 之 流 动 资 金 及 财 务 资 源 继 续 保 持 稳 健。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九 月 三 十 日,本 集 团 之 现 金 及 银 行 存 款 合 共 约
300,500,000港元 ( 二零一五年:260,000,000港元)。本集团一般以内部产生之资源以敷营运所需。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资本负债比率( 即有抵押按揭贷款除以权益总计约286,100,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
284,800,000港元)之百分比),约为7.9% ( 二零一五年:9.0%)。有抵押按揭贷款之详情载於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7。
本集团继续奉行稳健现金管理之做法。由於本集团之资产与收支大部份以有关地区之功能货币为单位,故外汇波动
风险处於可接受水平。本集团将继续注视外汇状况,如有需要,将透过订立外汇远期合约对冲外汇风险。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重大资本承担。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已聘用741名员工 ( 二零一五年:784名员工)。本集团给予员工之薪酬方案极具竞
争力。此外,本集团亦会按员工之个人表现及本集团之表现而向合资格雇员发放酌情花红及授出购股权。其他雇员福
利包括公积金、保险及医疗保险、教育津贴及培训计划。
本集团之成功全赖干劲十足的熟练团队的努力,是以本集团致力营造学习文化,尤重员工培训及发展。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本公司概无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证券,且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认购
或出售任何有关证券。
除上述所披露之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概无发行或
授出任何可转换证券、期权、认股权证或相似权利,亦无行使就任何可转换证券、期权、认股权证或相似权利之任何
权利。
2016 41
获准许之弥偿条文
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本公司每位董事有权就执行其职务而可能遭致或发生或与此相关之一切损失或责任从
本公司资产中获得弥偿。本公司已就其董事及行政人员可能面对因企业活动产生之法律诉讼,为董事及行政人员之
职责作适当之投保安排。保障范围每年检讨一次。基於董事利益的获准许之弥偿条文根据公司条例 ( 香港法例第622章)
第470条的规定於本公司之董事编制之董事会报告书根据公司条例第391(1)(a)条获通过时生效。
股票挂�h协议
除上述所披露之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外,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或年度结束时,本公司概无订立
或存在任何将会或可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或要求本公司订立将会或可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的任何协议的股票挂�h协议。
税项减免
本公司并不知悉有任何因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而使其获得之税项减免。股东如对购买、持有、出售、买卖本公司股份
或行使任何有关本公司股份的任何权利所引致的税务影响有任何疑问,应谘询专业顾问。
优先购股权
尽管开曼群岛公司法并无限制优先购股权,组织章程细则并无有关该等权利之条文。
足够之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之公开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悉,董事确认,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期间一直维持上市
规则规定之公众持股量。
42 2016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成员包括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黄龙德教授、黄镇南先生及黄志强博士。
审核委员会与管理层已检讨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原则及惯例,以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经审
核综合财务报表,并与独立核数师讨论本年报有关之审计、内部监控及财务申报事宜。
独立核数师
本公司於过去三年并无更换独立核数师。随附综合财务报表乃由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核。核数师即将退任,并
有资格於即将召开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重新委任。董事会已根据审核委员会之推荐建议批准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
上提呈有关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之决议案。
代表董事会
执行董事
余金水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独立核数师报告
2016 43
致奥思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本核数师已审核第45至96页所载奥思集团有限公司 ( 「 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统称 「 贵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包括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综合财务状况表,及截至该日止年度之综合损益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
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会计政策概要及其他说明资料。
董事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之责任
贵公司之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制真实而公平之综
合财务报表,以及作出董事认为属必要之内部控制,以使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之重大错
误陈述。
核数师之责任
本核数师之责任是根据审核之结果对此等综合财务报表作出意见,此意见按照双方所协定之应聘书条款仅向 阁下
报告而不作其他用途。本核数师不就此报告之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本核数师之审核工作按照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进行。该等准则要求本核数师遵守操守规定以及计划及进行审核以合理确定此
等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之错误陈述。
44 2016
审核范围包括进行程序以取得与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额及披露事项有关之审核凭证。选取该等程序须视乎核数师之判断,
包括评估综合财务报表之重大错误陈述( 不论其由欺诈或错误引起) 之风险。在作出该等风险评估时,核数师将考虑
与公司编制真实兼公平之综合财务报表有关之内部监控,以为不同情况设计适当审核程序,但并非旨在就公司内部
监控是否有效表达意见。审核范围亦包括评估所用会计政策之恰当性,董事所作之会计估算之合理性,并就综合财务
报表之整体呈列方式作出评估。
本核数师相信,本核数师所取得之审核凭证就提出审核意见而言属充分恰当。
意见
本核数师认为,综合财务报表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足以真实兼公平地显示 贵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财
务状况及 贵集团截至该日止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现金流量,并遵照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执业会计师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综合损益表
2016 45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8 626,823 691,681
制成品存货之购买及变动 (57,088) (63,054)
其他收入 6,927 6,305
其他收益或亏损 9 (1,826) 1,179
员工成本 15 (286,367) (298,288)
物业及设备之折旧 (19,815) (23,903)
融资成本 10 (520) (583)
其他开支 (227,198) (244,805)
除税前溢利 40,936 68,532
税项 11 (11,936) (16,043)
本年度溢利 12 29,000 52,489
以下人士应占本年度溢利 ( 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29,063 50,563
非控股权益 (63) 1,926
29,000 52,489
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 13 3.8港仙 6.6港仙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46 2016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溢利 29,000 52,489
其他全面 ( 开支)收益:
其後可能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因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异 (805) (528)
除册一间附属公司後其他全面 ( 开支)收益之重新分类调整 (233) 95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27,962 52,056
以下人士应占本年度全面收益 ( 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28,019 50,166
非控股权益 (57) 1,890
27,962 52,056
综合财务状况表
2016 47
於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 17 59,144 59,130
商誉 18 3,012 3,012
投资物业 19 229,549 230,874
物业及设备 20 32,903 38,074
租金按金 21 28,727 33,639
递延税项资产 31 3,871 3,798
357,206 368,527
流动资产
存货 22 32,364 33,096
应收账款 23 24,011 27,185
预付款项 61,235 53,491
可退回税项 5 �C
其他按金及应收款 13,151 8,492
银行结余及现金 24 300,544 260,030
431,310 382,294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25 5,124 2,167
应计项目及其他应付款 70,713 78,782
预收款项 26 380,087 327,883
有抵押按揭贷款-於一年内到期 27 3,058 2,993
应付税项 12,258 20,168
471,240 431,993
流动负债净值 (39,930) (49,699)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317,276 318,828
48 2016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 28 76,395 76,395
储备 202,562 201,18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278,957 277,583
非控股权益 7,153 7,210
权益总计 286,110 284,793
非流动负债
有抵押按揭贷款-於一年後到期 27 19,500 22,558
递延税项负债 31 11,666 11,477
31,166 34,035
317,276 318,828
第45至96页所载之综合财务报表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经董事会通过并由下列人士代表签署:
谭次生 余金水
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
综合权益变动表
2016 4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 法定 赎股权 非控股
股本 股份溢价 汇兑储备 股本储备(a) 赎回储备 储备金(b) 储备 其他储备(c) 保留溢利 总数 权益 总数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 76,395 38,879 24,233 (1,766) 450 1,797 �C �C 156,773 296,761 5,983 302,744
本年度溢利 �C �C �C �C �C �C �C �C 50,563 50,563 1,926 52,489
因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异 �C �C (542) �C �C �C �C �C �C (542) 14 (528)
除册一间附属公司後其他全面
收益之重新分类调整 �C �C 145 �C �C �C �C �C �C 145 (50) 95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C �C (397) �C �C �C �C �C 50,563 50,166 1,890 52,056
收购附属公司之额外股权 �C �C �C �C �C �C �C (589) �C (589) (663) (1,252)
已付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 �C �C �C �C �C �C �C �C (38,197) (38,197) �C (38,197)
已付二零一五年中期股息 �C �C �C �C �C �C �C �C (30,558) (30,558) �C (30,558)
�C �C �C �C �C �C �C (589) (68,755) (69,344) (663) (70,007)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76,395 38,879 23,836 (1,766) 450 1,797 �C (589) 138,581 277,583 7,210 284,793
本年度溢利 ( 亏损) �C �C �C �C �C �C �C �C 29,063 29,063 (63) 29,000
因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异 �C �C (811) �C �C �C �C �C �C (811) 6 (805)
除册一间附属公司後其他全面开支
之重新分类调整 �C �C (233) �C �C �C �C �C �C (233) �C (233)
本年度全面收益 ( 开支)总额 �C �C (1,044) �C �C �C �C �C 29,063 28,019 (57) 27,962
已付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 �C �C �C �C �C �C �C �C (19,099) (19,099) �C (19,099)
已付二零一六年中期股息 �C �C �C �C �C �C �C �C (7,640) (7,640) �C (7,640)
确认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之开支 �C �C �C �C �C �C 94 �C �C 94 �C 94
�C �C �C �C �C �C 94 �C (26,739) (26,645) �C (26,645)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76,395 38,879 22,792 (1,766) 450 1,797 94 (589) 140,905 278,957 7,153 286,110
(a) 股本储备指根据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三日之集团重组收购附属公司股份之面值与因此发行以作交换之本公司股份之面值
两者之差额。
(b)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有关法例及规例规定,本公司之若干中国附属公司须存置不得分派之法定储备金。转拨至此储备
金之款项乃从中国附属公司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之中国法定财务报表之除税後溢利拨出。
(c)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团收购一间非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奥薇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 ( 「 奥薇」)之额外25%股权。
於是次收购後,奥薇已为本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已付代价及所收购权益账面值之差额589,000港元已於其他储备列入。
综合现金流量表
50 2016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经营活动
除税前溢利 40,936 68,532
调整:
呆账拨备 �C 274
无形资产摊销 205 259
物业及设备之折旧 19,815 23,903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之亏损 ( 收益) 1,325 (1,396)
有抵押按揭贷款之利息开支 520 583
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 (1,264) (1,365)
出售�u撇销物业及设备之亏损净额 730 108
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开支 94 �C
除册一间附属公司之 ( 收益)亏损 (233) 95
撇销存货 951 �C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现金流量 63,079 90,993
存货之 ( 增加)减少 (245) 1,047
应收账款之减少 ( 增加) 3,174 (1,831)
租金按金、预付款项、其他按金及
应收款之增加 (7,513) (898)
应付账款之增加 ( 减少) 2,957 (6,234)
应计项目及其他应付款之减少 (8,110) (941)
预收款项之增加 52,882 40,811
经营业务产生之现金 106,224 122,947
已付香港利得税 (19,208) (9,613)
已退回香港利得税 1,053 �C
已付中国企业所得税 (1,543) �C
来自经营活动之现金净额 86,526 113,334
2016 51
综合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投资活动
购买物业及设备 (15,575) (24,110)
添置无形资产 (223) �C
银行存款之已收利息 1,136 1,365
出售物业及设备所得款项 185 489
投资活动所耗之现金净额 (14,477) (22,256)
融资活动
已付股息 (26,739) (68,755)
偿还有抵押按揭贷款 (2,993) (2,930)
有抵押按揭贷款之已付利息 (520) (583)
收购附属公司之额外股权 �C (1,252)
融资活动所耗之现金 (30,252) (73,52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增加净额 41,797 17,558
年初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60,030 243,367
外汇变动之影响 (1,283) (895)
年终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反映於银行结余及现金 300,544 260,03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52 2016
1. 一般资料
奥思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於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22章( 一九六一年法例三,
经综合及修订)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一间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之地址及主要营业地点已於本
年报 「 公司资料」 一节披露。其已发行股份自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一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联交所」)
上市。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於年内期间,其附属公司主要於香港、澳门及中国从事分销护肤品以及於香港及
中国经营美容院、水疗及医学美容中心。
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港元为呈列单位,为本公司之功能货币。
2. 综合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
考虑到本集团内部产生资金之能力,本公司董事信纳,本集团将拥有足够财务资源支付於可见将来将予到期
之财务负债。因此,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之综合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2016 53
3.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於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政策与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所
载者一致。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 二零一四年经修订) 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4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本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法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之澄清1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本 披露计划2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本 披露计划5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修订本 因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5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澄清可接纳之折旧及摊销方法2
第38号之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农业:生产性植物2
第41号之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中之权益法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投资者及其联营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3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豁免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 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
年度改进2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於有待确定之日期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5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54 2016
3.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 客户合约收益」
已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制定一项单一广泛模式供实体用作将客户合约收益入账。於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15号生效後,其将取代现时之收益确认指引,包括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 「 收益」、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 「 建
筑合约」及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核心原则为实体应确认收益以说明向顾客转让承诺货品或服务,而该金额能反映
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有权获得之代价。具体而言,该准则引入确认收益之五个步骤:
第一步:识别客户合约
第二步:识别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第三步:厘定交易价
第四步: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第五步:於 ( 或随着)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确认收入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於 ( 或随着)实体完成履约责任,即与特定履约责任相关之货品或服务之 「 控制
权」 转移予顾客时确认收入。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已加入更多特定指引以处理特别情况。此外,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5号要求更详尽之披露。
本公司董事将评估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影响。就目前而言,在本集团进行评估前,对应用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5号之影响作出合理估计并不可行。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 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 将於生效日期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 「 租赁」)引入单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模式,
并规定承租人就为期超过12个月的所有租赁确认资产及负债,除非相关资产为低价值资产。具体而言,根据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承租人须确认使用权资产 ( 表示其有权使用相关租赁资产)及租赁负债 ( 表示其有责任
支付租赁款项)。因此,承租人应确认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负债利息,并将租赁负债的现金付款分类为本金
部分及利息部分,在综合现金流量表中呈列。此外,使用权资产及该等租赁负债初步按现值基准计量。计量包
括不可注销租赁付款,亦包括在承租人合理肯定会行使选择权延续租赁,或不行使选择权而中止租赁的情况下,
将於选择权期间内作出的付款。此会计处理方法与承租人根据原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将租赁分类为经营
租赁的处理方法,存在明显差异。就出租人会计处理方法而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转承了香港会计
准则第17号的出租人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因此,出租人继续将其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并且以不
同方式将两类租赁入账。
2016 55
3.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 租赁」 ( 续)
本公司董事将评估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影响,并预期该等租赁承担将须於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为
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就目前而言,在本集团进行评估前,对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影响作出合理
估计并不可行。
本公司并无应用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除上述者外,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新
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将不会对本公司之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4. 重大会计政策
本综合财务报表乃遵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联交所证券
上市规则 ( 「 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所规定之适用披露规定。
除於各报告期末按公平值计量之投资物业外 ( 见下文会计政策阐释),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
历史成本一般根据用作交换货品及服务之代价之公平值计算。
公平值是指市场参与者之间在计量日期进行之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收取之价格或转移一项负债所支付
之价格,当中不论该价格乃直接观察所得或使用另一估值技术估计所得。在对资产或负债之公平值作出估计时,
本集团考虑了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期为该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将会考虑之该等特徵。在该等综合财务报表
中计量及�u或披露之公平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范围内之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
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范围内之租赁交易,以及与公平值类似但并非公平值( 例如香港会计准则第2号之可变现
净值或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之使用价值)之计量除外。
56 2016
4. 重大会计政策 ( 续)
此外,就财务报告而言,公平值计量根据公平值计量之输入数据可观察程度及输入数据对公平值计量之整体
重要性分类为第一级、第二级或第三级,载述如下�U
第一级输入数据是实体於计量日期可以取得之相同资产或负债於活跃市场之报价 ( 未经调整);
第二级输入数据是就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地可观察之输入数据 ( 第一级内包括之报价除外);及
第三级输入数据是资产或负债之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主要会计政策载列如下。
综合账目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实体 ( 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控制乃指本公司: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可或有权从参与被投资方取得可变回报;及
能够运用其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倘事实及情况显示以上所列控制权三个要素之一个或多个有所变动时,本集团重估其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於本年度被收购或出售的附属公司之收入及开支,乃由收购生效日期或截至出售生效日期 ( 如适用)计入综合
损益表内。
如有需要,会对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作出调整,以令其会计政策与集团之会计政策一致。
集团成员公司间之交易相关之所有集团内公司间之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开支及现金流已於综合账目时全
数对销。
本集团於现有附属公司之拥有权变动
本集团於现有附属公司之拥有权出现变动,但并无导致本集团失去对附属公司控制权,乃按权益交易入账。本
集团权益及非控股权益之账面值应作出调整,以反映於附属公司之相关权益变动。非控股权益之调整金额与
已付或已收代价之公平值两者间之任何差额直接於权益确认,并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
分配予非控股权益之全面收益总额
损益及其他全面 ( 开支)收益之各项目乃於需要时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附属公司之全面收益及
开支总额乃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纵使此举会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
2016 57
4. 重大会计政策 ( 续)
商誉
就收购业务产生之商誉按成本减累计减值亏损 ( 如有)列账,并於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独立呈列。
就减值检测而言,商誉分配至预期将自合并协同效益获益之各现金产生单位 ( 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
经分配商誉之现金产生单位每年或於有迹象显示该单位可能出现减值时更频密地进行检测。而有关於申报期
间之收购所产生的商誉,经分配相关商誉後之现金产生单位於申报期间结束前进行减值检测。倘现金产生单
位可收回款额少於其账面值,则首先将减值亏损分配至该单位之任何商誉账面值,其後根据单位内各资产之
账面值按比例分配至单位其他资产。商誉之任何减值亏损直接於损益内确认。商誉之已确认减值亏损不会於
往後期间拨回。
就出售相关现金产生单位而言,商誉应占金额於出售时计入厘定损益之金额内。
外币
於编制每间个别集团实体的财务报表时,倘交易的货币与实体的功能货币不同( 外币),则按交易日期适用的
汇率换算确认。於申报期间结算日,以外币计值的货币项目按该日适用的汇率重新换算。惟以外币列值并以历
史成本入账的非货币项目则不予重新换算。
货币项目的汇兑差额於其产生期间在损益内确认。
就呈列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本集团海外业务之资产及负债乃按各申报期间结算日之当前汇率换算为本公司之
呈列货币 ( 即港元),而收入及开支项目乃按该年度之平均汇率换算。所产生之汇兑差额 ( 如有)乃确认作其他
全面 ( 开支)收益,并於汇兑储备项下之权益累计。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指持作赚取租金及�u或资本增值之物业。
投资物业初步按成本计量,并包括交易成本。於初步确认後,投资物业按彼等之公平值计量。投资物业之公平
值变动所产生之盈亏於产生期间计入损益。
投资物业於出售或永久停用为投资物业及预期出售将不会产生日後经济利益时不再被确认。不再确认该物业
时所产生任何盈亏乃以出售该资产所得款项净额与其账面值两者间之差额计算,并於不再确认该物业之期间
计入损益。
58 2016
4. 重大会计政策 ( 续)
物业及设备
物业及设备 ( 包括持有用作生产或供应货品或服务或作行政用途之楼宇)乃按成本值减其後累计折旧及其後累
计减值亏损 ( 如有)後於综合财务状况表列账。
折旧乃按物业及设备项目之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确认以撇销其成本 ( 扣除其剩余价值)。估计可使用年期、
剩余价值及折旧方法於各申报期间结算日作出检讨,任何估计变动之影响按预提基准入账。
当出售时或当预期继续使用物业及设备但不会产生任何未来经济利益时,该物业及设备项目不再被确认。出
售或弃置物业及设备项目产生之任何盈亏按出售所得款项与资产账面值之差额计算,并於损益内确认。
无形资产
独立购入之无形资产
用以取得专营权以销售产品之支出,乃按成本值减累计摊销及任何累计减值亏损列账 ( 见下文有关有形资产及
无形资产之减值亏损之会计政策)。有关专营权之摊销乃於权利有效期内以直线法计提。
於业务合并中购入之无形资产
於业务合并中购入之商标与商誉分开确认,并按收购日期之公平值( 视为彼等之成本) 首次确认。该等无形资
产於收购日按公平值初步确认。
本集团之商标为无限定使用年期。因此,首次确认後,商标按成本减任何累计减值亏损 ( 见下文有关有形资产
及无形资产之减值亏损之会计政策)计算。
不再确认无形资产所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乃按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该资产账面值两者之差额计算,并於不
再确认期间计入损益内。
2016 59
4. 重大会计政策 ( 续)
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之减值 ( 商誉除外)
( 就商誉之减值而言,请见上文有关商誉之会计政策)
於申报期间结算日,本集团均会审阅其有限可使用年限之有形及无形资产之账面值,以确定该等资产是否有
任何减值亏损迹象。倘出现任何有关迹象,会估计资产的可收回数额,以厘定减值亏损的程度( 如有)。倘未
能估计个别资产之可收回金额,则本集团估计属於该资产之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於合理及贯彻之分
配基准可被确定之情况下,企业层面的资产亦分配至个别现金产生单位,否则将分配至合理及贯彻之分配基
准可被确定之最小现金产生单位组别。
无限定可使用年期之无形资产须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并於有迹象显示其可能出现减值时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乃公平值扣除销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之较高者。在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将使用税前
折现率折现至其现值,以反映目前市场估量之资金时间值及有关该资产估计未来现金流未经调整之特定风险。
倘估计一项资产 ( 或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低於其账面值,则以该项资产 ( 或该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
撇减至其可收回金额。减值亏损即时於损益确认。
倘日後拨回减值亏损,有关资产( 或现金产生单位) 之账面值须增至其经重新估计之可收回金额,惟增加的账
面值不得超出倘有关资产 ( 或现金产生单位)并无於以往年度确认任何减值亏损所应厘定之账面值。拨回减值
亏损即时於损益确认。
财务工具
倘集团实体成为财务工具合约条文之订约方,则确认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
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初步按公平值计量。因购入或发行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而直接产生之交易成本,於初步
确认财务资产或财务负债之公平值计入或扣除 ( 如适用)。
财务资产
本集团的财务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分类视乎财务资产之性质及目的,并於初次确认时厘定。所有以常
规方式购买或出售的财务资产以交易日基准确认及不再确认。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指当买入或卖出财务资产时,
需要於市场按规例或惯例设定的时限内交付有关财务资产。
60 2016
4. 重大会计政策 ( 续)
财务工具 ( 续)
实际利息法
实际利息法为计算一项债务工具摊销成本以及於有关期间内分配利息收入的方法。实际利率为於债务工具的
预计年期 ( 或,如适用,较短期间)完全贴现估计未来现金收入 ( 包括组成实际利率不可分割一部份已付或已收
的所有费用、交易成本及其他溢价或折让)至初始确认之账面净值的利率。
债务工具之利息收入乃以实际利息基准确认。
贷款及应收款项
贷款及应收款项为并非於活跃市场报价并具有固定或可议定付款之非衍生财务资产。於首次确认後,贷款及
应收款项 ( 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银行结余及现金)采用实际利息法按摊销成本减任何减值计量 ( 请参
阅下文财务资产之减值的会计政策)。
财务资产之减值
财务资产之减值指标於各申报期间结算日予以评估。当有客观证据显示,於财务资产首次确认後发生一项或
以上事件,造成财务资产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受到影响,在此情况财务资产将被视为出现减值。
减值之客观证据可能包括:
发行人或交易对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或
违反合约,如利息或本金付款失责或拖欠;或
借款人可能将破产或进行财务重组。
就若干类别之财务资产而言,例如应收账款,个别获评估为并无减值的资产再以集体基准就减值进行评估。一
个应收款项组合减值的客观证据可能包括本集团过往收回款项的经验及与拖欠应收款项之相关国家或当地经
济状况出现可观察转变。
就按摊销成本列账之财务资产而言,所确认之减值亏损金额为财务资产的账面值与按该资产之原本实际利率
贴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
财务资产的账面值按所有财务资产直接蒙受的减值亏损予以减少,惟应收账款除外,其乃透过使用拨备账削
减账面值。拨备账账面值之转变於损益内确认。当应收账款视为不可收回时,其与拨备账撇销。其後收回以往
撇销的款项记入损益内。
2016 61
4. 重大会计政策 ( 续)
财务工具 ( 续)
财务资产之减值
( 续)
就按摊销成本计量之财务资产而言,倘於其後期间,减值亏损之款额减少,而减幅客观地与确认减值亏损後发
生之事件可能有关,以往确认之减值须透过损益拨回,惟於拨回减值日期之资产账面值不得超过倘无确认减
值之摊销成本。
财务负债及权益工具
本集团发行的财务负债及权益工具按照合约安排的性质以及财务负债及权益工具的释义分类为财务负债或权益。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为扣除其所有负债後还於实体资产拥有剩余权益的合约。集团发行的权益工具按扣除直接发行成本
後的已收所得款项予以确认。
实际利息法
实际利息法为计算一项财务负债摊销成本以及於有关期间内分配利息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为於财务负债的
预计年期 ( 或,如适用,较短期间)之估计未来现金支出实际折让至初次确认时的账面净值的利率。
利息支出以实际利息基准确认。
财务负债
财务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有抵押按揭贷款,其後采用实际利息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取消确认
仅当资产现金流量之合约权利届满,或本集团向另一实体转让财务资产及拥有权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时,
财务资产会被取消确认。
於全面取消确认财务资产时,资产账面值与已收及应收代价以及累计收益或亏损 ( 已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於
权益累计)的总额之间的差额,会於损益中确认。
仅当本集团之责任获解除、注销或届满时,财务负债会被取消确认。取消确认之财务负债账面值与已付及应付
代价之差额乃於损益中确认。
62 2016
4. 重大会计政策 ( 续)
存货
存货乃按成本值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之较低者列账。存货成本值乃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可变现净值指存货之
估计售价减所有估计完成成本及进行销售所需成本。
税项
所得税开支指现时应缴税项及递延税项之总和。
现时应缴税项按年度之应课税溢利计算。应课税溢利与综合损益表所报之「 除税前溢利」 不同。此乃由於其他
年度应课税或可减税的收入或开支及永不须课税或减税之项目。本集团之当期税项负债按申报期间结算日已
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之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乃就资产及负债於综合财务报表中之账面值与计算应课税溢利时采用之相应税基之暂时性差额确认。
递延税项负债一般就所有应课税暂时性差额确认。一般而言,递延税项资产会就所有可扣税之暂时性差额在
未来可能有应课税溢利可用於抵销可扣税暂时性差额的情况确认。倘属资产或负债於交易中初步确认 ( 除业务
合并外)所产生暂时性差额概无影响应课税溢利或会计溢利,则该等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不予确认。
递延税项负债会按因於附属公司之投资有关之应课税暂时性差额而确认,惟若本集团可令暂时性差额对冲及
暂时性差额有可能未必於可见将来对冲之情况除外。可扣减暂时性差额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 ( 与该等投资有关)
可确认,惟仅以可能将有足够应课税溢利可动用暂时性差额的利益,且彼等预期於可预见将来拨回为限。
递延税项资产之账面值於申报期间结算日审阅,并予以相应扣减,直至并无足够应课税以收回全部或部份资
产为止。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乃按预期适用於负债清偿或资产变现期间的税率 ( 根据於申报期间结算日已颁布或实质已
颁布的税率 ( 及税法))计量。
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的计量反映在申报期间结算日本集团预期将来能收回或支付其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的税务影响。
2016 63
4. 重大会计政策 ( 续)
税项 ( 续)
就使用公平值模式计量的投资物业而言,在计量其递延税项时,这些物业之账面值乃假设是透过出售时全数收回,
除非当投资物业是非透过出售,而可以折旧及以由一个商业模式所持有并透过使用该物业所包含的绝大部分
经济利益,从而收回其账面值,则此假设被驳回。如此假设被驳回,此等投资物业的递延税项负债则根据上述
载於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一般准则 ( 即根据投资物业账面值可被收回的预计方式)计量。
当期及递延税项於损益中确认,惟倘当期及递延税项关乎於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於权益确认的项目,则该税
项亦分别於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於权益确认。
雇员福利
雇员应享假期
雇员之年假之权利在雇员应享有时确认。本集团为截至申报期间结算日止雇员已提供之服务而产生之年假之
估计负债作出拨备。
退休金责任
本集团於香港及中国之附属公司参与有关已定供款退休计划,其资产由独立於本集团资产之管理基金持有。
此等计划之供款按适用薪金成本之若干百分比计算。供款在雇员提供可令彼等有权获得供款之服务时列作支出。
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之交易
授予雇员之购股权
向雇员及提供类似服务之其他人士作出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乃按於授出日期之权益工具公平值计量。
有关厘定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交易之公平值详情载於附注29。
於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之授出日期厘定之公平值乃於归属期间根据本集团对最终将会归属之权益工
具之估计按直线法支销,并对权益( 购股权储备) 作相应增加。於各报告期末,本集团修订其对预期将会归属
之权益工具数目之估计。修订原先估计之影响( 若有) 於损益内确认,以使累计开支反映经修订之估计,并对
购股权储备作出相应调整。
当购股权获行使时,先前於购股权储备确认之金额将转拨至股份溢价。当购股权於归属日期後被没收或於届
满日期仍未行使,先前於购股权储备确认之金额将转拨至保留溢利。如购股权於归属日期後被没收或截至届
满日期尚未行使,则过往已确认之购股权储备之金额将转拨至保留溢利。
64 2016
4. 重大会计政策 ( 续)
拨备
倘本集团因过往事件而导致现时须承担责任 ( 法定或推定),而本集团可能须抵偿该责任且能可靠估计责任之
数额时,则会确认拨备。确认为拨备之款项乃根据於申报期间结算日对履行现有责任所需开支之最佳估计,经
计及负债风险及不明朗因素而计量。倘拨备采用预期履行现有责任之现金流计量,则其账面值为该等现金流
之现有价值 ( 倘货币之时间值影响属重大)。
收入确认
收入乃按已收或应收代价之公平值计量,相等於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就已出售商品及已提供服务之已收或应收款额,
并扣除折扣及销售相关税项。
货品销售之收入乃於拥有权之风险及回报转移时予以确认,通常指将货品交付客户及拥有权转移之时。
因客户之奖赏积分而产生之销售货品乃列作多元素收益交易,而已收或应收代价之公平值乃於供应货品及所
授出之奖赏积分之间分配。分配至奖赏积分之代价乃参考可换取产品之奖赏积分之公平值计算。有关代价於
初次销售交易时不会确认为收益,惟将会递延,并於奖赏积分到期或被换领,而本集团已履行其责任时确认为
收益。
出售礼券及饮品礼券所得款项乃列作负债。该等所得款项乃於兑现礼券以换领产品时或於礼券到期日时确认
为收入。
提供服务所得收入乃於提供服务时予以确认。预付组合所收取之费用乃列作负债,并按所提用之服务作有系
统确认。於预付组合到期时,相关之预收款项会悉数确认为收入。
利息收入
财务资产的利息收入於经济利益极可能流入本集团且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利息收入乃参照尚未
偿还本金及按适用实际利率 ( 即於初步确认时按财务资产的预计年期准确贴现估计未来现金收入至该资产账面
净值之利率)以按时预提。
2016 65
4. 重大会计政策 ( 续)
租赁
凡租赁条款将资产拥有权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转移至承租人之租赁,均列为融资租赁。所有其他租赁归类
为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之租金收入乃按相关租赁年期以直线法於损益内确认。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付款於有关租赁期按直线法确认为支出。经营租赁所产生之或然租金於产生期间确认为开支。
倘订立经营租赁时收取租赁优惠,则有关优惠确认为负债。优惠总利益以直线法确认为租金开支减少。
5. 不确定性估计之主要来源
於应用附注4所载本集团之会计政策时,本公司董事须於无法依循其他途径即时得知资产与负债之账面值时作
出估计及假设。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是根据过往经验及被认为相关之其他因素而作出。实际结果或会与该等
估计有所不同。
估计及相关假设乃按持续基准审阅。会计估计之修订乃於估计有所修订之期间( 倘修订仅影响该期间),或修
订期间及未来期间 ( 倘修订影响该期间及未来期间)内确认。
下文论述有关未来之主要假设以及於申报期间结算日不确定性估计之其他主要来源,该等假设及估计均存有
重大风险可能导致下一个财政年度之资产及负债账面值须作出重大调整。
资产减值
倘出现若干情况或情况有变而显示可能不能收回资产账面值或根据相关会计准则需每年进行减值测试时,本
集团会替该资产( 包括商誉及无形资产) 进行减值检讨。厘定资产有否减值时须估计使用价值,当中本集团须
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及合适之贴现率以计算现值。倘实际未来现金流量少於预期,则可能出现重大减值亏损。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
投资物业乃於两个年度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按其公平值列账,详情於附注19披露。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乃参考
独立物业估值公司以物业估值技术对该物业所进行之估值厘定。物业估值技术涉及若干假设。该等假设之有
利或不利变动或会引致本集团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而对公平值变动之相应调整於综合损益表呈报,该物业
之账面值则计入综合财务状况表内。
66 2016
6.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其资本以确保集团旗下实体将能够继续持续经营,同时通过优化债务与权益之平衡而致力提高股
东回报。本集团之整体策略与去年一样维持不变。
本集团之资本架构包含於附注27所披露之债务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 由综合财务报表所披露之股本、股份
溢价、储备及保留溢利所组成)。
本公司董事每年检讨资本架构。作为检讨工作之一环,本公司董事评审本公司管理层编制之年度预算。根据建
议之年度预算,本公司董事考虑资金成本以及各级资本附带之风险。本公司董事亦通过派付股息、发行新股、
发行新债务或赎回现有债务而平衡整体之资本架构。
7. 财务工具
(a) 财务工具种类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财务资产
贷款及应收款 ( 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5,746 287,910
财务负债
摊销成本 35,144 36,348
(b) 财务风险管理之宗旨及政策
本集团之财务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银行结余及现金、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有抵押按揭
贷款。有关财务工具之详情已於各附注披露。与该等财务工具相关之风险包括信贷风险、市场风险 ( 货
币风险及利率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有关减轻该等风险之政策已载於下文。管理层对该等风险进行管
理及监察,确保以及时并有效之方式实行适当措施。
2016 67
7. 财务工具 (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之宗旨及政策 ( 续)
(i) 信贷风险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之最大信贷风险是由於交易对手无法履行综合财务状况表所
列各项已确认财务资产账面值之责任,以致本集团蒙受财务亏损。
本集团之客户信贷风险并无高度集中,有关风险因本集团之营业额大部份为现金或信用卡销售
而分散於多名客户之中。此外,本集团亦透过定期审阅应收账款之账龄组合,以控制其信贷风险。
按地域而言,本集团之客户信贷风险主要集中於香港及中国,占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应收账款
总额之99% ( 二零一五年:99%)。
由於交易对手为获国际信贷评级机构评定为高信贷评级之银行,故银行结余之信贷风险有限。
(ii) 市场风险
货币风险
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之功能货币为港元或人民币。尽管就各集团实体而言,本集团大部分业务乃
以其功能货币进行,本集团仍有若干交易以外币计值。於申报期间结算日,本集团部份银行结余、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以外币计值。本集团透过定期审阅本集团所承担
之净外汇风险,以控制其外币风险。
於申报期间结算日,以相关集团实体之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计值之本集团主要货币资产及货币
负债之账面值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美元 14,052 32,708
负债
美元 2,066 213
由於港元与美元挂�h,相关外币风险并不重大,因此并无进行敏感性分析。
68 2016
7. 财务工具 (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之宗旨及政策 ( 续)
(ii) 市场风险( 续)
利率风险
本集团所承担利率变动之风险,主要来自其银行结余及有抵押按揭贷款。本集团就浮息银行结余
及有抵押按揭贷款承担现金流利率风险。有关本集团银行结余及有抵押按揭贷款之详情分别於
附注24及27披露。
本集团现时并无利率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会监控所承担之利率风险,并将於有需要时考虑对
冲重大利率风险。
本集团之现金流利率风险主要集中於附注27所载银行之港元最优惠借贷利率之波动。
敏感性分析
以下为於申报期间结算日本集团按浮息计算之财务资产及负债之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财务资产 26,886 23,566
财务负债 22,558 25,551
由於本集团按浮息利率计息之财务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且银行存款之利率波动极微,来自财务
资产之现金流利率风险被视为并不重大。因此,敏感性分析并无包括该等资产之利率波动。
基於上述分析及假设於申报期间结算日未偿还财务负债金额为全年之结欠金额,倘若利率增加
50个基点及所有其他变动维持不变,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除税後溢利
将减少94,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107,000港元),反之亦然。向主要管理人员内部汇报利率风险
选用增加或减少50个基点,代表管理层评估为合理可能变动之利率。
(iii) 流动资金风险
就流动资金风险管理而言,本集团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进行监察,并维持於管理层视为充裕之水
平,以为本集团之营运提供资金及减低现金流量波动之影响。管理层会监察有抵押按揭贷款之动
用情况,确保其遵照相关契诺之规定。
2016 69
7. 财务工具 (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之宗旨及政策 ( 续)
(iii) 流动资金风险( 续)
考虑到本集团内部产生资金之能力,本公司董事信纳,本集团将拥有足够财务资源支付於可见将
来将予到期之财务负债。
下表详列本集团之非衍生财务负债之剩余合约期限。该表乃基於本集团须作出支付之最早日期
并根据财务负债之未贴现现金流量制定。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非
衍生财务负债之到期日以协定偿还日期为基础。表中包括利息及本金现金流量。
流动资金表
按要求 於二零一六年
加权平均 时或 一个月至 三个月至 一年至 未贴现现金 九月三十日
利率 一个月内 三个月内 一年内 五年内 五年或以上 流量总额 之账面值
%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二零一六年
应付账款 �C 4,622 502 �C �C �C 5,124 5,124
其他应付款 �C 7,462 �C �C �C �C 7,462 7,462
有抵押按揭贷款 2.15 293 585 2,635 14,052 6,733 24,298 22,558
12,377 1,087 2,635 14,052 6,733 36,884 35,144
按要求 於二零一五年
加权平均 时或 一个月至 三个月至 一年至 未贴现现金 九月三十日
利率 一个月内 三个月内 一年内 五年内 五年或以上 流量总额 之账面值
%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二零一五年
应付账款 �C 2,167 �C �C �C �C 2,167 2,167
其他应付款 �C 8,630 �C �C �C �C 8,630 8,630
有抵押按揭贷款 2.15 293 585 2,635 14,052 10,246 27,811 25,551
11,090 585 2,635 14,052 10,246 38,608 36,348
70 2016
7. 财务工具 ( 续)
(c) 公平值
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之公平值乃采用普遍采纳之定价模式根据贴现现金流量分析厘定。
本公司董事认为,按摊销成本入账的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於综合财务报表内之账面值与彼等之公平值相若。
8. 营业额及分类资料
就本集团之业务向本公司执行董事 ( 即主要经营决策者)报告之资料集中於以营运模式编制。根据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8号,本集团按照上述资料划分,以用作资源调配及评核表现之营运分类乃如下:
(i) 零售分类 - 护肤品零售
(ii) 服务分类 - 提供美容中心服务、水疗服务、医学美容服务及其他业务
於本年度已确认之营业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零售分类 154,161 182,153
服务分类 472,662 509,528
626,823 691,681
本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各分类的营运业绩以及存货及应收账款之账龄分析报告而作出决策。由於本公司之执行
董事并无就进行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而审阅分类资产及分类负债之资料,故并无呈列有关分析,而只呈列分
类营业额及分类业绩。
2016 71
8. 营业额及分类资料 ( 续)
下列为本集团於年内按营运分类划分之营业额及业绩分析:
零售分类 服务分类 抵销 综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销售予外界客户 154,161 182,153 472,662 509,528 �C �C 626,823 691,681
分类间销售 24,884 57,902 �C �C (24,884) (57,902) �C �C
合计 179,045 240,055 472,662 509,528 (24,884) (57,902) 626,823 691,681
分类业绩 31,607 26,467 75,894 100,684 �C �C 107,501 127,151
其他收入 6,927 6,305
其他收益或亏损 (1,826) 1,179
融资成本 (520) (583)
中央行政成本 (71,146) (65,520)
除税前溢利 40,936 68,532
营运分类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附注4所述之会计政策相同。分类业绩指各分类所赚取之溢利,当中并未分配其
他收入、其他收益或亏损、融资成本及中央行政成本( 包括董事酬金)。此乃就资源调配及评核表现时向本公
司执行董事所呈报之计量方法。
分类间销售乃按当时市场价格及已厘定之条款计算。
下列为本集团於年内其他分类资料分析:
零售分类 服务分类 综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分类资料
物业及设备之折旧 4,278 6,101 15,537 17,802 19,815 23,903
呆账拨备 �C 274 �C �C �C 274
无形资产之摊销 205 259 �C �C 205 259
撇销存货 951 �C �C �C 951 �C
72 2016
8. 营业额及分类资料 ( 续)
地区资料
本集团之业务位於香港、澳门及中国。中国包括中国内地但不包括香港及澳门。
本集团按地区划分之营业额及非流动资产 ( 不包括商标、商誉及递延税项资产)之资料详述如下:
营业额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及澳门 605,671 673,132 289,878 301,196
中国 21,152 18,549 1,549 1,625
626,823 691,681 291,427 302,821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於此两个年度内并无个别客户之贡献超过本集团销售总额之10%。
9. 其他收益或亏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之 ( 亏损)收益 (1,325) 1,396
出售�u撇销物业及设备之亏损净额 (730) (108)
汇兑亏损 (4) (14)
除册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 亏损) 233 (95)
(1,826) 1,179
10. 融资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有抵押按揭贷款之利息开支 520 583
2016 73
11. 税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当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8,901 14,877
中国企业所得税 2,118 �C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 超额拨备) 775 (866)
11,794 14,011
递延税项 ( 附注31) 142 2,032
11,936 16,043
香港利得税已按本年度之估计应课税溢利经抵销过往年度结转之税务亏损後以税率16.5%( 二零一五年:
16.5%)拨备。
中国企业所得税乃就应课税溢利按法定所得税率25%计算 ( 二零一五年:25%)。
从於中国成立之公司所产生之溢利派付予外国股东之股息,须缴纳预扣税。如附注31所载,本集团已就本公司
中国附属公司之未分派溢利作出相应递延税项拨备。
香港境外产生溢利之税项乃根据年内估计应课税溢利以本集团经营业务之国家�u地方适用之税率计算。
本年度税项可与综合损益表所示除税前溢利对账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除税前溢利 40,936 68,532
按香港利得税率16.5% ( 二零一五年:16.5%)计算之税项 6,754 11,308
其他司法权区适用之不同税率之影响 662 397
就税务而言毋须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 (205) (3,028)
就税务而言不可扣除开支之税务影响 2,197 6,980
动用先前未确认之税务亏损 (1,610) (3,543)
未确认税务亏损之税务影响 2,972 3,157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 超额拨备) 775 (866)
附属公司之未分派溢利所产生预扣税之税务影响 382 157
其他 9 1,481
本年度税项 11,936 16,043
74 2016
12. 本年度溢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本年度溢利於扣除下列项目後列账:
核数师酬金 1,193 1,168
无形资产之摊销 205 259
呆账拨备 �C 274
撇销存货 951 �C
土地及楼宇之经营租赁租金
-最低租赁付款 111,623 124,210
-或然租金 3,867 3,331
并已计入:
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 1,264 1,365
投资物业之租金收入 5,296 4,437
13. 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盈利 29,063 50,563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目 763,952,764 763,952,764
由於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并无潜在具摊薄影响之已发行普通股份,因此该年度之每股摊薄盈利
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由於本公司尚未行使购股权之行使价高於购股权授出日期起至报告期末
止之股份平均市价,因此购股权并无摊薄影响,故於计算每股摊薄盈利时并无假设行使该等购股权。
2016 75
14. 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宣派及支付之中期股息每股1.0港仙
( 二零一五年:每股4.0港仙) 7,640 30,558
於申报期间结算日後拟派之末期股息每股2.0港仙
( 二零一五年:每股2.5港仙) 15,279 19,099
22,919 49,657
董事於申报期间结算日後建议派付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每股2.0港仙( 二零一五年:2.5港仙),总额约为
15,279,000港元 ( 二零一五年:19,099,000港元),并须待股东於股东大会上批准。年内,此项建议股息并未确
认为分派。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内之已付股息总额约为26,739,000港元 ( 二零一五年:68,755,000港元)。
15. 员工成本 ( 包括董事酬金)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薪酬、薪金、花红及津贴 276,346 287,580
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开支 94 �C
退休福利成本-已定供款计划 10,290 10,526
未放取年假 (363) 182
286,367 298,288
76 2016
16.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之酬金及五位最高薪酬人士
(a)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酬金
权益结算
以股份为
退休福利 基础付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姓名 袍金 基本薪金 花红 成本 开支 酬金总额 酬金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余金水(4)(6) �C 897 1,120 �C �C 2,017 1,735
谭次生 �C 897 921 18 �C 1,836 1,641
余丽珠 �C 897 1,120 18 �C 2,035 1,641
黎燕屏 �C 897 921 18 �C 1,836 1,641
黄龙德(1)(2)(3)(4)(5)(6) 200 �C �C �C �C 200 200
黄镇南(1)(2)(3)(4)(5)(6) 200 �C �C �C �C 200 200
黄志强(1)(2)(3)(4)(5)(6) 200 �C �C �C �C 200 200
黄文丽(7) �C 4,993 2,721 18 94 7,826 5,118
二零一六年度总额 600 8,581 6,803 72 94 16,150
二零一五年度总额 600 8,588 3,104 84 �C 12,376
(1) 独立非执行董事
(2)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
(3) 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
(4) 本公司投资谘询委员会成员
(5)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
(6) 本公司披露委员会成员
(7) 行政总裁
有关本公司购股权计划之详情於附注29披露。
2016 77
16.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之酬金及五位最高薪酬人士 ( 续)
(b) 五位最高薪酬人士
在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人士当中,并无任何人士 ( 二零一五年:无)为本公司董事。於本年度应付五名 ( 二
零一五年:五名)人士之酬金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基本薪金及其他津贴 19,492 19,247
花红 3,587 250
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开支 94 �C
退休福利成本 90 90
23,263 19,587
彼等之酬金组别详情如下:
人数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酬金幅度
3,000,001港元至3,500,000港元 1 2
3,500,001港元至4,000,000港元 2 2
4,000,001港元至4,500,000港元 1 �C
5,000,001港元或以上 1 1
5 5
就该等年度而言,并无任何董事放弃任何酬金,而本集团亦无向董事或五位最高薪酬人士支付任何酬金作为
加盟本集团或加盟时之奖励及作为离职补偿。
78 2016
17. 无形资产
专营权费用 商标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成本值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及
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 1,036 58,896 59,932
添置 223 �C 223
汇兑调整 (4) �C (4)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1,255 58,896 60,151
累计摊销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 543 �C 543
本年度摊销 259 �C 259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802 �C 802
本年度摊销 205 �C 205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1,007 �C 1,007
账面值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248 58,896 59,144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234 58,896 59,130
购买销售产品之专营权之支出已资本化。本集团之专营权费用具有限使用年期,并於相关专营权期间摊销。
本集团商标具有有限定法定年期,惟可於届满时以最低成本重续。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将继续及有能力重
续商标。本集团管理层已进行多项研究,包括产品周期研究、市场、竞争及环境趋势以及品牌扩展机会,证明
商标於已标签产品预期可为本集团产生现金流净额期间并无可预见之限制。
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商标具有无限定使用年期,乃由於预期可无限期产生现金流入净额。除非商标之使用
年期厘定为有限,否则将不会摊销。商标将於每年及倘其可能出现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
商标乃有关特定产品及服务系列,其可收回金额已连同於同一项业务合并所收购之商誉一并评估,载於
附注18。管理层认为,於此两个年度,商标并无出现减值。
2016 79
18. 商誉
千港元
成本及账面值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3,012
商誉3,012,000港元来自於截至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内所收购一项品牌之产品及服务系列之现金产生
单位 ( 「 现金产生单位」)。
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之主要基本假设基准概述如下:
现金产生单位亦包括附注17所载於截至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同一项业务合并所收购之商标。於二
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乃以使用价值计算法厘定。该计算法使用了
建基於管理层以贴现率16%( 二零一五年:16%) 批准於未来五年之财务预测计算之贴现现金流量预测厘定。
使用价值计算法的其他主要假设乃关於现金流入或流出的估计,当中包括预算的销售及毛利率。有关估计是
建基於现金产生单位之过往表现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管理层相信,任何此等假设於合理范围内可
能出现的变动,将不会导致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 ( 包括商誉及商标)低於其账面值。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本集团管理层厘定其现金产生单位 ( 包括无限可使用年期之
商誉或商标)并无须确认任何减值。
19. 投资物业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公平值
於年初 230,874 229,478
於综合损益表确认之公平值 ( 减少)增加 (1,325) 1,396
於年终 229,549 230,874
80 2016
19. 投资物业 ( 续)
本集团投资物业按其公平值列账,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香港 229,549 230,874
本集团位於香港中环阁麟街18号地下及1-5楼之投资物业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之公平值乃根
据雍盛资产评估及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 与本集团并无关连之独立估值师)於该日进行之估值而厘定。
本集团所有以经营租赁持有用作赚取租金或资本升值之物业权益,均以公平值模式计量,并分类及列作为投
资物业。
公平值乃根据收入法厘定,当中物业所有可出租单位的市场租金乃按投资者所预期有关该类型物业的市场收
益率进行评估及折现。市场租金乃参考物业可出租单位所取得的租金以及邻近类似物业的其他出租情况进行
评估。折现率乃参考香港类似商业物业所产生之收益率厘定。去年之估值方法并无变动。
在估计物业之公平值时,物业之最高及最佳用途为其现时用途。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投资物业估值所使用之主要输入数据如下:
公平值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之
范围或加权平均
不可观察输入
数据与公平值
类别 之关系
公平值
层级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估值方法
主要不可
观察输入数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商业物业 第三级 229,549 230,874 收入法 复归收益率 ( 产生
自每月市场租金)
3.0-4.0% 3.0-5.0% 复归收益率
越高,公平值
越低
本年度期间并无转入或转出第三级。
2016 81
20. 物业及设备
办公室
设备、家�h
租赁装修 汽车 电脑设备 机器及设备 及装置 合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成本值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 111,646 3,731 12,340 54,048 10,062 191,827
添置 10,953 1,663 476 10,742 276 24,110
出售 (19) (1,535) (2) (2) �C (1,558)
撇销 (17,646) �C (3,962) (1,077) (882) (23,567)
汇兑调整 (183) (3) (62) (84) (10) (342)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104,751 3,856 8,790 63,627 9,446 190,470
添置 9,053 4 515 5,850 153 15,575
出售 �C (500) �C (558) �C (1,058)
撇销 (13,388) �C �C (1,000) (90) (14,478)
汇兑调整 (235) �C (26) (148) (6) (415)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100,181 3,360 9,279 67,771 9,503 190,094
累计折旧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 87,989 2,876 10,418 43,167 8,895 153,345
本年度折旧 16,011 782 1,093 5,391 626 23,903
出售时抵销 (19) (1,535) (2) (2) �C (1,558)
撇销时抵销 (17,609) �C (3,959) (522) (880) (22,970)
汇兑调整 (174) (3) (61) (77) (9) (324)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86,198 2,120 7,489 47,957 8,632 152,396
本年度折旧 12,051 797 1,084 5,496 387 19,815
出售时抵销 �C (500) �C (532) �C (1,032)
撇销时抵销 (13,382) �C �C (120) (87) (13,589)
汇兑调整 (231) �C (25) (137) (6) (399)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84,636 2,417 8,548 52,664 8,926 157,191
账面值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15,545 943 731 15,107 577 32,903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18,553 1,736 1,301 15,670 814 38,074
82 2016
20. 物业及设备 ( 续)
上述物业及设备项目采用直线法按以下年率折旧:
租赁装修 租赁之未届满期间
汽车 20%至331/3%
电脑设备 331/3%
机器及设备 20%
办公室设备、家�h及装置 20%
21. 租金按金
租金按金指本集团就其若干不可撤销经营租赁之租赁物业已付之按金。
22. 存货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制成品-商品 32,364 33,096
23. 应收账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账款 24,600 27,774
减:呆坏账拨备 (589) (589)
应收账款总额 24,011 27,185
2016 83
23. 应收账款 ( 续)
本集团一般就其应收账款给予介乎30天至90天之信贷期。於申报期间结算日,根据付款到期日呈列之应收账款 ( 扣
除呆坏账拨备)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30天 23,940 27,151
31天至60天 �C 12
90天以上 71 22
24,011 27,185
於本集团之应收账款结余内,有账面总额71,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22,000港元) 之应收账款於申报期间结算
日之账龄超过90日并已逾期惟毋须减值。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
应收账款拨备之变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年初结余 589 1,093
已确认减值亏损 �C 274
撇销应收账款 �C (778)
於年终结余 589 589
84 2016
24. 银行结余及现金
银行结余主要以各集团实体之功能货币计值,按年利率0.6% ( 二零一五年:0.8%)计息。
25. 应付账款
於申报期间结算日,根据付款到期日呈列之应付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0至30天 5,124 2,167
购货的平均信贷期为30天至60天。本集团已制定财务风险管理政策,以确保该等应付账款乃於有关信贷期内。
26. 预收款项
结余指已销售而仍未兑现商品及饮品之礼券及预收美容院服务、护肤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之金额。
27. 有抵押按揭贷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就报告而言按下列各项之分析:
流动负债 3,058 2,993
非流动负债 19,500 22,558
22,558 25,551
2016 85
27. 有抵押按揭贷款 ( 续)
参考按揭贷款协议後贷款之预定本金还款日期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一年内 3,058 2,993
一年至两年内 3,125 3,058
两年至三年内 3,191 3,125
三年至四年内 3,261 3,191
四年至五年内 3,332 3,261
五年或以上 6,591 9,923
22,558 25,551
减:流动负债所示於一年内到期之款项 (3,058) (2,993)
非流动负债所示之金额 19,500 22,558
按揭贷款 ( 以港元定值)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以本集团账面值229,549,000港元 ( 二零一五年:230,874,000
港元) 之投资物业提供担保,按银行之港元最优惠贷款利率减年利率2.85厘( 二零一五年:2.85厘) 计息。实际
年利率约为2.15% ( 二零一五年:2.15%)。
28. 股本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五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法定:
2,000,000,000股 ( 二零一五年:2,000,000,000股)
每股面值0.1港元之普通股 200,000 2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763,952,764股 ( 二零一五年:763,952,764股)
每股面值0.1港元之普通股 76,395 76,395
86 2016
29. 购股权
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本公司采纳新购股权计划( 「 购股权计划」),以取代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到期之旧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之目的是向参与人士提供机会取得本公司之所有权权益,并鼓励参与人士
致力提高本公司及其股份之价值,以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根据购股权计划,董事会可於二零二二
年二月二十三日或之前酌情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任何执行人员及全职雇员、每周工时达10小时及以
上之兼职雇员、执行或非执行董事、任何顾问 ( 专业或其他方面)、谘询人、分销商、供应商、代理、客户、夥
伴、合营夥伴、创办人及服务供应商,按购股权价格1.00港元授出购股权。据此彼等可认购( 已加上根据任何
其他计划可授出之购股权总数)占初步不超过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 於该日举行之股东大会上本公司根
据股东决议案有条件采纳购股权计划) 已发行股份10%之本公司股份。认购价须为(i)本公司股份於授出购股权
日期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载之收市价;(ii)本公司股份於紧接购股权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
表所载之平均收市价;及(iii)股份面值三者中之最高者。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厘定购股权行使期间 ( 惟有关期间不
得超过购股权授出日期起计十年)及购股权行使前须持有之最低期限。根据购股权计划可授出之购股权获行使
时已发行及将发行之股份总数,最多不得超过不时已发行股份总数之30%。
购股权计划将自采纳日期 ( 即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起十年期间有效及具有效力。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
司及�u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授予各参与人士 (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主要股东除外)之
购股权 ( 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之购股权)於任何十二个月期间获行使而已发行及将予发行之股份总数,
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数目之1%。
於本报告日期,因根据购股权计划已授出之全部购股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合共5,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现
有已发行股本约0.65%。
2016 87
29. 购股权 ( 续)
(I) 购股权变动
购股权数目 股份收市价
於 於
二零一五年 年内 年内 年内 年内 二零一六年
合资格参与者 十月一日 已授出 已行使 已注销 已失效 九月三十日 授出日期 归属期 行使期 行使价 授出日期前 行使日期前
董事�u行政总裁
黄文丽女士 �C 1,500,000 �C �C �C 1,500,000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0.495港元 0.495港元 �C
四月十二日 四月十二日至 十月二日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十月一日 十月一日
�C 1,500,000 �C �C �C 1,500,000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八年 0.495港元 0.495港元 �C
四月十二日 四月十二日至 十月二日至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九年
十月一日 十月一日
�C 2,000,000 �C �C �C 2,000,000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九年 0.495港元 0.495港元 �C
四月十二日 四月十二日至 十月二日至
二零一九年 二零二零年
十月一日 十月一日
总计 �C 5,000,000 �C �C �C 5,000,000
(II) 购股权之数目及加权平均行使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加权平均 加权平均
购股权数目 行使价 购股权数目 行使价
年初尚未行使 �C �C �C �C
年内已授出 5,000,000 0.495港元 �C �C
年内已行使 �C �C �C �C
年内已注销 �C �C �C �C
年内已失效 �C �C �C �C
年终尚未行使 5,000,000 0.495港元 �C �C
年终可予行使 �C �C �C �C
88 2016
29. 购股权 ( 续)
(III) 购股权估值
每份授出购股权之公平值乃由艾升评值谘询有限公司采用二项式模式於提出授予日采用以下之假设数
据估计:
授出日期 :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授出日期之股价 : 0.495港元
行使价 : 0.495港元
无风险利率 : 0.712%-0.903%
预期股息回报率 : 12.5%
预期波幅 : 48.10%-55.16%
预期寿命 ( 年) : 2.47至4.47
基於上述假设,各份购股权之估计公平值分别为0.0822港元、0.0946港元及0.1012港元。二项式模式须
输入多项参数。参数倘出现任何变动可能对购股权之公平值估计造成重大影响。
预期波幅乃采用本公司最近期间之历史波幅厘定,与购股权之预期寿命相符。
本集团就本公司已授出之购股权确认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开支总额约94,000港元 ( 二零一五年:
无)。
30. 退休金责任
已定供款计划
本集团为於香港雇用之所有合资格雇员设立一项强制性公积金( 「 强积金」) 计划。该计划的资产与本集团的资
产分开持有,以及拨入信托人管理的基金。本集团按每月1,250港元 (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前)及每月1,500港
元 (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起)作为强制性供款或有关月薪成本的5% ( 以较低者为准),向强积金计划供款。
中国附属公司聘用的雇员均参与中国政府营办的国家管理退休福利计划。中国附属公司须按雇员薪金的若干
百分比,向退休福利计划供款,作为福利之用。本集团对退休福利计划的唯一责任就是根据计划作出所规定之
供款。
2016 89
31. 递延税项
下列为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已确认递税项资产 ( 负债)以及其变动:
中国附属
公司之不可
减速税项折旧 税项亏损 无形资产 分派溢利 预收款项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 2,522 2,307 (9,718) (792) �C (5,681)
汇兑调整 �C 16 �C 18 �C 34
在综合损益表扣除 (321) (1,554) �C (157) �C (2,032)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2,201 769 (9,718) (931) �C (7,679)
汇兑调整 �C (6) �C 53 (21) 26
在综合损益表 ( 扣除)计入 (58) (763) �C (382) 1,061 (142)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2,143 �C (9,718) (1,260) 1,040 (7,795)
当有法定权利可将现有税项资产与现有税项负债抵销,而递延所得税涉及同一税务机关,则可将递延税项资
产与负债互相抵销。在计入适当抵销後,下列金额在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列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递延税项资产 3,871 3,798
递延税项负债 (11,666) (11,477)
(7,795) (7,679)
於申报期间结算日,本集团有未动用税务亏损约139,191,000港元 ( 二零一五年:133,871,000港元)可用作抵销
未来溢利。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有关亏损的4,206,000港元已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由於无法
预测未来溢利来源,因此并未就全部139,191,000港元 ( 二零一五年:余下129,665,000港元)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於报告期末,海外附属公司之税务亏损约97,806,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106,705,000港元) 将於二零一七年起
至二零二一年底期间 (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起至二零二零年底)届满。其他未动用之税务亏损可无限期结转。
90 2016
32. 资产抵押
於申报期间结算日,本集团就一项按揭贷款而抵押之资产的账面值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投资物业 229,549 230,874
33. 承担及经营租约安排
(a) 资本承担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有关购入物业及设备之已订约但未於综合财务报表
拨备之资本开支 846 2,889
(b) 经营租约之承担及安排
於申报期间结算日,本集团根据投资物业以及租赁物业之不可撤销经营租约规定之未来应收及应付最
低租金总额如下:
作为出租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租金收入 千港元 千港元
不超过一年 5,376 5,376
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五年 6,878 6,296
12,254 11,672
本集团之租金收入并无或然租赁安排。
作为承租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租金支出 千港元 千港元
不超过一年 97,568 95,420
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五年 82,925 82,087
180,493 177,507
经营租赁付款指本集团就其若干租赁物业应付之租金。租期乃经磋商厘定,租约平均年期为二至三年。
上述租赁承担仅计及基本租金之承担;由於难以预先计算额外租金之款额,因此并无计及按预先厘定
应占营业额之百分比计算之金额减各租赁之基本租金所产生之额外应付租金 ( 如有)。
2016 91
34. 附属公司详情
於申报期间结算日,本公司附属公司之详情载列如下:
已发行及缴足
注册成立之 股本�u注册 应占股本 主要业务
公司名称 国家�u地点及日期 股本之详情 权益百分比 及经营地点
直接持有:
Water Oasis Group (BVI)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普通股 100% 投资控股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30,000美元 香港
间接持有:
Water Oasis Holdings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普通股 100% 投资控股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1美元 香港
Oasis Spa Holdings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普通股 100% 投资控股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1美元 香港
Oasis-Beauty.com Holdings 英属处女群岛 普通股 100% 投资控股
Limited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1美元 香港
Water Oasis (Labuan) Holdings 马来西亚纳闽岛 普通股 �C 不适用
Limited
( 附注2)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 10,000美元
Water Oasis China (BVI)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普通股 100% 投资控股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二日 1美元 香港
OBS Company Limited 香港 普通股 100% 不活跃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六日 2港元
Water Oasis Company Limited 香港 无投票权之 100% 护肤品零售
一九九八年五月六日 递延股 香港
1
,000,000港元
普通股
10,000港元
水之屋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100% 经营水疗中心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1,000,000港元 及提供美容
服务
香港
92 2016
34. 附属公司详情 ( 续)
已发行及缴足
注册成立之 股本�u注册 应占股本 主要业务
公司名称 国家�u地点及日期 股本之详情 权益百分比 及经营地点
间接持有: ( 续)
奥思科技美容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100% 分销美容服务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10,000港元 设备及产品和
提供美容服务
香港
Water Oasis (China) Holdings 萨摩亚 普通股 90.1% 投资控股
Limited 二零零零年四月五日 101美元 香港
彩恩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100% 持有物业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2港元 香港
奥思花轩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100% 经营花店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 2港元 香港
奥思 ( 澳门)有限公司 澳门 普通股 100% 护肤品零售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 葡币25,000元 澳门
水磨坊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100% 经营美容院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 1,000,000港元 香港
Aricon Investments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普通股 100% 不活跃
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 1美元
Master Advance Limited 香港 普通股 100% 不活跃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1,000,000港元
奥思美容品 ( 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 200,000美元 90.1% 不活跃
( 附注1) 二零零二年二月九日
奥泉 ( 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 附注1) 中国 200,000美元 100% 护肤品零售及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 经营美容院
中国
Water Oasis (Singapore) 新加坡 普通股 �C 不适用
Pte. Limited
( 附注2)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 新加坡300,000元
珍朗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100% 经营美容院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2,000,000港元 香港
奥思医学美容中心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100% 经营美容院及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六日 1港元 提供其他相关
服务
香港
2016 93
34. 附属公司详情 ( 续)
已发行及缴足
注册成立之 股本�u注册 应占股本 主要业务
公司名称 国家�u地点及日期 股本之详情 权益百分比 及经营地点
间接持有: ( 续)
WO North China Company Limited 香港 普通股 100% 投资控股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100,000港元 中国
WO Central China Company Limited 香港 普通股 100% 投资控股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100,000港元 中国
WO South China Company Limited 香港 普通股 100% 投资控股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100,000港元 中国
Oasis Cosmetic Holdings 香港 普通股 100% 投资控股
Company Limited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 1港元 中国
伊蒲雪化妆品商贸 ( 上海) 中国 500,000美元 100% 不活跃
有限公司
( 附注1) 二零零九年二月五日
伊亮诺化妆品商贸 ( 上海) 中国 500,000美元 100% 不活跃
有限公司
( 附注1) 二零零九年二月五日
伊翠露化妆品商贸 ( 上海) 中国 500,000美元 100% 不活跃
有限公司
( 附注1) 二零零九年二月五日
Water Oasis E.L. (HK) Company 香港 普通股 100% 护肤品零售
Limited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 1,000,000港元 香港
上海奥薇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 1,400,000美元 100% 不活跃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奥思上海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90.1% 不活跃
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 1港元
Glyce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普通股 100% 投资控股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 1美元 香港
Progress Success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普通股 100% 投资控股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 1美元 香港
Laboratoire Glycel Societe 列支敦斯登 一般股份 100% 持有商标
Anonyme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日 50,000瑞郎
94 2016
34. 附属公司详情 ( 续)
已发行及缴足
注册成立之 股本�u注册 应占股本 主要业务
公司名称 国家�u地点及日期 股本之详情 权益百分比 及经营地点
间接持有: ( 续)
Glycel Laboratoire SA 瑞士 一般股份 100% 持有商标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100,000瑞郎
卡尔诗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股 100% 护肤品零售及
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九日 1,000,000港元 经营美容院
香港
水磨坊 ( 澳门)有限公司 澳门 普通股 100% 不活跃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葡币100,000元
该等附属公司概无於本年度发行任何债务证券。
附注1: 该等公司为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附注2: 该等公司已於本报告期间除册。
35. 关连人士交易
(a) 差旅开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支付予下列公司之差旅开支:
-Hip Holiday Limited 152 247
本公司执行董事余金水先生及其儿子余浩�蚁壬�分别为Hip Holiday Limited之唯一董事及最终股东。
(b) 管理层要员之酬金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基本薪金 8,581 8,588
花红 6,803 3,104
退休福利成本 72 84
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开支 94 �C
15,550 11,776
由於上文(a)所披露之关连人士交易符合最低限额交易,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属获全面豁免之关连交易。
2016 95
36. 本公司之财务状况表
於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於附属公司之投资 3,000 3,000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 116 113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 a 140,874 159,465
银行结余 583 465
141,573 160,043
流动负债
应计项目及其他应付款 1,507 1,064
流动资产净值 140,066 158,979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43,066 161,979
资本及储备
股本 76,395 76,395
储备 b 66,671 85,584
权益总计 143,066 161,979
96 2016
36. 本公司之财务状况表 ( 续)
附注:
(a)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按要求时偿还。
(b) 储备
股本
股份溢价 赎回储备 购股权储备 保留溢利 总数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一日 38,879 450 �C 51,898 91,227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C �C �C 63,112 63,112
已付二零一四年末期股息 �C �C �C (38,197) (38,197)
已付二零一五年中期股息 �C �C �C (30,558) (30,558)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38,879 450 �C 46,255 85,584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C �C �C 7,732 7,732
已付二零一五年末期股息 �C �C �C (19,099) (19,099)
已付二零一六年中期股息 �C �C �C (7,640) (7,640)
确认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开支 �C �C 94 �C 94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38,879 450 94 27,248 66,671
37. 报告期後事项
於报告期後并无发生任何重大事项。
五年财务概要
2016 97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业绩
营业额 626,823 691,681 679,049 628,971 824,432
除税前溢利 40,936 68,532 65,230 38,485 64,023
税项 (11,936) (16,043) (19,666) (7,605) (1,209)
本年度溢利 29,000 52,489 45,564 30,880 62,814
以下人士应占本年度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29,063 50,563 47,930 34,259 67,981
非控股权益 (63) 1,926 (2,366) (3,379) (5,167)
29,000 52,489 45,564 30,880 62,814
财务状况表
总资产 788,516 750,821 734,059 683,695 773,496
总负债 (502,406) (466,028) (431,315) (407,235) (481,074)
286,110 284,793 302,744 276,460 292,42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 278,957 277,583 296,761 268,156 280,831
非控股权益 7,153 7,210 5,983 8,304 11,591
286,110 284,793 302,744 276,460 292,422
公司资料
98 2016
董事
执行董事
余金水
谭次生
余丽珠
黎燕屏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龙德,B.B.S.,太平绅士
黄镇南,B.B.S.,太平绅士
黄志强
审核委员会
黄龙德,B.B.S.,太平绅士
( 主席)
黄镇南,B.B.S.,太平绅士
黄志强
薪酬委员会
黄镇南,B.B.S.,太平绅士
( 主席)
黄龙德,B.B.S.,太平绅士
黄志强
投资谘询委员会
黄志强
( 主席)
黄龙德,B.B.S.,太平绅士
黄镇南,B.B.S.,太平绅士
余金水
提名委员会
黄志强
( 主席)
黄龙德,B.B.S.,太平绅士
黄镇南,B.B.S.,太平绅士
披露委员会
余金水
( 主席)
黄龙德,B.B.S.,太平绅士
黄镇南,B.B.S.,太平绅士
黄志强
公司秘书
李佩珊
独立核数师
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法律顾问
的近律师行
礼德齐伯礼律师行
主要往来银行
香港上海�蠓嵋�行有限公司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主要股份登记及过户处
Royal Bank of Canada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4th Floor, Royal Bank House
24 Shedden Road,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
1-1110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登记及过户分处
卓佳标准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22楼
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
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
1-1111
Cayman Islands
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铜锣湾
告士打道280号
世贸中心18楼
股份代号
1161
网址
www.wateroasis.com.hk
<上一篇 公佈 盈利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