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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ERELLAMEDIAGROUP LIMITED
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继续经营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50)
委任非执行董事及主席
以及行政总裁
董事会欣然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起:
1.陈家荣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及主席;及
2.刘维先生已获委任为行政总裁。
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自二零
一七年一月十日起,陈家荣先生(「陈先生」)已 获委任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及主
席,而执行董事刘维先生(「刘 先生」)已 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 裁(「行政总裁」)。
陈先生
陈先生,28岁,为投资者、企业家和慈善家。彼拥有丰富投资经验,目前在不同
行 业(如媒体及资讯科技)进行多种投资。陈先生亦积极参与慈善,向国内多个贫
困农村地区的多间学校捐款。陈先生持有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学士
学位,现任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以深圳为基地的综合企 业)副 总裁。
刘先生
刘先 生,28岁,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为中国一间私人投
资管理公司之创办人兼主席。刘先生持有波士顿大学颁发之文学士学位。
陈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并无指定任期之委任书。根据公司细则,陈先生须至少每
三年轮值告退一次。陈先生之酬金为每年360,000港元,有关酬金乃由董事会经参
考彼之资历及经验、於本公司之职务及职责、本公司之表现及目前市况厘定。
除有关非执行董事任命而已订立之服务合约外,刘先生与本公司并不会就行政总
裁之任命而订立其他服务合约,因此,刘先生并无就该委任收取任何酬金。
陈先生及刘先生均概无於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或於过去三年
在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陈先生及刘先生与其他董事或高级管理层概
无任何关系。陈先生及刘先生被视为分别於95,037,657股及50,248,828股本公司股
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之权益,有关股份乃由陈先生及刘先生分别
全资拥有之公司立天环球有限公司及PolarisInvestmentManagementLimited持有。
除本公布披露者外,概无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
以及概无与陈先生及刘先生之委任有关之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本公司热烈欢迎陈先生加入本公司董事会。
承董事会命
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曾庆�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
於本公布刊登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刘维先生(行政总 裁)及 曾庆�先生;非执
行董事陈家荣 先 生(主席)、姚宇翔先生及梁兆基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肇
伦先生、叶伟其先生及陈钊洪先生组成。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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