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erado Financial Group Company Limited
隆成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1225)
公告
本公告由隆成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证券及期货
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IVA 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上市规则」)所界定)及上市规则第 13.09 条而作出。
本公司之董事(「董事」) 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 及潜在投资者,基於目
前可获得的资料,预期本集团将於截至二零一六月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按公平值计入损益
之股本投资之公平值未变现亏损约 52 百万港元。
本公司正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月止年度之全年业绩 。 上述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股本投资之公平值未变现亏损仅以目前可获得的
资料为基础,其并未经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或核数师审阅。待所有相关业绩及处理方法落实後,
本集团方可确定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整体财务业绩。 股东及投资者应仔细阅
读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 , 预期该公告将於二零一七年三
月底前刊发。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隆成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麦光耀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麦光耀先生(主席及行政总裁) 、黄英源先生(荣誉主席) 、陈俊杰先生、黄
琛凯先生及黎健聪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泽民先生、叶建新先生、陈世峰先生及许鸿德先生。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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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成金融
2017-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