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YAT SING HOLDINGS LIMITED
日成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708)
董事、董事委员会主席�u成员及授权代表变动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起:
1. 赖爱忠先生辞任执行董事及主席,并不再为提名委员会主席、上市规则授权代表及公司条
例授权代表;
2. 简耀强先生辞任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3. 陈劳健先生辞任执行董事并不再为薪酬委员会成员;
4. 廖永�鱿壬�辞任执行董事;
5. 简耀国先生辞任非执行董事;
6. 唐诗韵小姐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不再为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各自之成员;
7. 戴剑先生已获委任为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提名委员会主席、上市规则授权代表及
公司条例授权代表;
8. 戴加龙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9. 陈欢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
自之成员;及
10. 宋丹小姐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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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辞任、不再担任董事委员会主席�u成员及授权代表
日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起,1. 赖爱忠先生(「赖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主席」),并不再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席、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本公司之授权代表(「上市规则授权代表」)及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之授权代表(「公司条例授权代表」);
2. 简耀强先生(「简先生」)辞任执行董事及本公司行政总裁(「行政总裁」);
3. 陈劳健先生(「陈先生」)辞任执行董事并不再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
4. 廖永�鱿壬�(「廖先生」)辞任执行董事;
5. 简耀国先生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
6. 唐诗韵小姐(「唐小姐」)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不再为董事会
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赖先生、简先生、陈先生、廖先生、简耀国先生及唐小姐已确认,彼等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彼等辞任之其他事宜须提请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藉此机会就赖先生、简先生、陈先生、廖先生、简耀国先生及唐小姐各自於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之宝贵贡献表达真挚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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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董事及董事委员会主席�u成员
董事会亦欣然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起,
1. 戴剑先生已获委任为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提名委员会主席、上市规则授权代表及公
司条例授权代表;
2. 戴加龙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3. 陈欢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
之成员;及
4. 宋丹小姐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
新获委任董事之详情如下:
戴剑先生
戴剑先生,30岁,持有北京长城研修学院金融学士学位。彼自二零一六年九月起担任河口县锦鑫矿业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现时,彼自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起亦担任江阴市友佳珠光云母有限公司(「江阴友佳」)研发部副经理。江阴友佳於二零零三年在中国成立,为中国晶体新材料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晶体」)之附属公司。中国晶体为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起在韩国证券交易所交易板块上市(科斯达克股份代号:900250)。
戴剑先生亦自二零一五年一月起担任江苏省特种合成云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江阴市友佳珠
光云母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成立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总经理。戴剑先生曾参与生产人工
电子合成云母、人工电子合成云母自动化生产系统等多个研发项目。於本公告日期,按证券及
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定义,戴剑先生被视为於慧亚国际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
599,10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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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剑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起为期3年,并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戴 剑先生有权享有每月100,000港元薪金,此由戴剑先生与本公司公平磋商及经参考彼之职务及责任後厘定。薪酬金额已经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批准。
戴剑先生为戴加龙先生之子。
戴加龙先生
戴加龙先生,55岁,毕业於山西经济专修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彼为江阴友佳主席及中国晶体行政总裁。
戴加龙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起为期3年,并须根据本公司组
织章程细则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戴加龙先生有权享有董事袍金每月80,000港元,此由戴加龙先生与本公司公平磋商及经参考彼之职务及责任後厘定。薪酬金额已经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批准。
戴加龙先生为戴剑先生之父。
陈欢先生
陈欢先生,43岁,持有南加洲大学理学士学位,并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陈欢先生自二零一二年七月起为中国晶体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现为力恒化纤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於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E9A)财务总监及联席公司秘书。彼拥有於两间国际审核公司及一间香港上市公司之丰富审核经验。
陈欢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起为期3年,并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陈欢先生有权享有董事袍金每月11,000港元,此由陈欢先生与本公司公平磋商及经参考彼之职务及责任後厘定。薪酬金额已经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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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戴剑先生、戴加龙先生及陈欢先生各自(i)与本公司任何董
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ii)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界定之任何权益;及(iii)於过往三年截至本公告日期并无於公众公司(其证券为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除於本公告中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且概无有关戴剑先生、戴加龙先生及陈欢先生委任之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委任戴剑先生为主席及行政总裁构成偏离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A.2.1。
董事会认为,戴剑先生兼任两职将能更有效规划及执行业务策略。由於所有重大决定将与董事会成员磋商作出,且董事会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提供独立意见,故董事会认为,目前有充足保障措施,确保董事会内有足够之权力制衡。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戴剑先生、戴加龙先生及陈欢先生加入董事会。
承董事会命
日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赖爱忠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即赖爱忠先生、廖永�鱿壬�、简耀强先生(行政总裁)及陈劳健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即简耀国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唐诗韵小姐、郭彪先生及宋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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