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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340)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举行之
股东特别大会之按股数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载於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以批准该协议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包括根据特别授权发行及配发代价股份及据此拟进行之所有其他交易之普通决议案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以按股数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谨此提述中国矿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二零一六年九月
三十日、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及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刊发之公布及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刊发之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事项。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载於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以批准该协议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包括根据特别授权发行及配发代价股份及据此拟进行之所有其他交易之建议普通决议案(「普通决议案」)已於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以按股数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6,914,972,211股。概无股东须就普通决议案放弃
投票,因此,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普通决议案之股份总数为16,914,972,211股股份。概无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仅可投票反对普通决议案。
* 仅供识别
—1—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於股东特别大会上点票之监票人。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之普通决议案之按股数投票结果如下:
票数
普通决议案 (概约百分比)
赞成 反对
1. 批准该协议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包括根据特 5,320,437,600 210,200
别授权发行及配发代价股份及据此拟进行之所 (99.9960%) (0.0040%)
有其他交易。
附注: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之普通决议案全文载於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由於过半票数赞成普通决议案,故普通决议案已获股东以按股数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承董事会命
中国矿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杨国权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王辉先生、方益全先生及杨国权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家华先生、朱耿南先生及魏世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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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舉行之 股東特別大會之按股數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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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
201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