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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340)
委任新董事
中国矿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史兴智先生(「史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由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史先生,61岁,於一九七九年毕业於长安大学。史先生是国土资源部认可的高级地质工程
师。自一九八零年至二零零四年,史先生曾於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及广州担任地质技术
员、项目团队领袖、项目经理、技术部门副经理、总工程师等多项职务。自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一五年,史先生於陕西省一家勘探公司担任多项职务,包括副经理及副总经理(技术)。自二零一五年六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史先生为甘肃省一家金矿开采公司之总地质工程师。
紧接於其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前,史先生为潼关县祥顺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高级技术顾问。
史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据此,彼初步任期将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史先生将有权享有每月20,000港元之董事袍金。史先生亦将享有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经参考本公司薪酬政策後不时厘定之酌情花红、根据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授出之购股权及其他奖励。史先生之酬金乃就彼之职务及职责以及现行市况经参考本公司薪酬政策後厘定。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细则,史先生将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届时将有资格重选连任;其後,自彼上次连任後,将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每三年至少轮值退任一次。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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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文披露者外,於本公布日期,史先生(i)目前并无担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任何其他职
务,(i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iii)於紧接
彼获委任之日期起过去三年内并无担任任何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公众公司之任何董事职务,及(iv)并无於本公司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v)条之任何规定须予披露之有关史
先生之资料,且概无其他有关委任彼担任本公司董事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史先生加入董事会。
承董事会命
中国矿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杨国权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王辉先生、方益全先生、杨国权先生及史兴智先
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家华先生、朱耿南先生及魏世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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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
2017-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