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610)
正面盈利预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粮肉食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布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其对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2016年度」)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的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2016年度生物公允价值调整後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将不低於人民币8.50亿元,同比增长不低於460%(未经审核)。
董事会认为,本集团预期业绩增长主要由於以下原因:
(1) 预计本集团2016年度生物公允价值调整前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将不低於人民币8.50亿
元(未经审核),而受益於本集团2016年度末生物资产存栏量同比提升及公允价格支撑,
预计2016年度生物公允价值调整後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将不低於调整前数字;
(2) 本集团生猪养殖业务受益於中国能繁母猪存栏量下降而带来的猪价回升,2016年度末中国
能繁母猪存栏量仍处於低位;
(3) 本集团坚持精简高效运营,各业务均实现运营效率提升,生猪养殖效率提升带动养殖成本
持续下降,生鲜猪肉、肉制品和国际贸易业务销售渠道结构得到优化;及
(4) 通过大力开拓市场,本集团生鲜猪肉及肉制品等主要产品销量同比增长。
由於本公司仍在编制及落实本集团2016年度的综合账目,而该等账目将由本公司的独立核数师进行审核,故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仅基於目前董事会可得资料,以及本集团2016年度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而编制,而并非根据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的任何数据而编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参阅将於2017年3月下旬刊发的本公司2016年度业绩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粮肉食控股有限公司
张楠
联席公司秘书
香港,2017年1月16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为马建平先生,执行董事为徐稼农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杨红女士、徐阳先生、WOLHARDT Julian Juul先生、崔桂勇博士、吴海博士及周奇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焕春博士、傅廷美先生、李恒健先生及胡志强先生。
正面盈利預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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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肉食
2017-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