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美国分发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邀请或游说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要约,或邀请订约作出任何上述行动,亦无意作为邀请任何收购、购买或认购任何证券的要约。
本公告并非於美国提呈证券以供销售或招揽以购买证券的要约或於根据任何该等国家或司法权区的证券法未进行登记或获批准而於上述地区进行该发售建议、招揽或出售即属违法的任何国家或司法权区提呈证券以供销售或招揽以购买证券的要约。本公告及其任何印本或其所载资料不得直接或间接送往美国或於该地或向该地分发。在并无登记或不获豁免登记下,证券不可在美国提呈发售或出售。本公司并无亦不拟在美国登记任何证券。
ChinaJinmaoHoldingsGroupLimited
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00817)
完成发行永久资本证券
谨此提述本公司於2017年1月10日刊发有关建议发行及配售本金总额为
500,000,000美元的次级担保永久资本证券的公告。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於
2017年1月10日刊发的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7年1月10日签订的配售代理协议以及购买协议项下有关
配售代理与初始购买者责任之所有条件均已达成,故建议发行及配售证券已於
2017年1月17日完成。
证券已向独立於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投资者提呈发售及出售。经董事作出所有合理查询後,就彼等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各名投资者(及彼等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为本公司的独立第三方,且与本公司概无关连。
承董事会命
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宁高宁
香港,2017年1月18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为非执行董事宁高宁先生(主席)、杨林先生、崔焱先生及安洪军先生;执行董事李从瑞先生及江南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汉铨先生、苏锡嘉先生及高世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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