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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業績報告 2016

2016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G.A.HoldingsLimited G.A.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并以「GermanAutomobilesInternationalLimited」 之名称於香港经营业务) (股份代号:8126) G.A.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创业板」)之特点 创业板之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之公司具更高投资风险之公司提供一个上 市之市场。有意投资者应了解投资於该等公司之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考虑後方 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之高风险及其他特色表示创业板较适合专业及其他经验丰富之投资者。 监於在创业板上市之公司属於新兴性质,在创业板买卖之证券可能会较於主板买卖之证 券承受较大市场波动风险,同时亦无法保证在创业板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 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 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资料乃遵照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 有关G.A.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的资料共 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报 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份,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本报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1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G.A.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呈报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 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 简明综合损益表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 截至九月三十日 止三个月 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2 118,987 131,951 349,526 378,228 其他收入 2 11,656 14,266 33,876 88,901 存货变动 8,972 5,608 (5,312) (19,763) 已购入汽车零配件及汽车 (80,172) (79,925) (208,703) (202,341) 雇员福利开支 (13,492) (13,758) (45,321) (42,034) 折旧及摊销 (5,694) (6,215) (17,529) (18,888) 经营租赁费用 (3,843) (4,850) (12,251) (14,814) 汇兑差额净额 (450) (2,748) (2,422) (4,142) 商誉减值亏损 – – – (3,750) 其他开支 (17,527) (19,844) (50,928) (51,447) 经营业务溢利 18,437 24,485 40,936 109,950 财务成本 (1,418) (1,719) (4,097) (5,772) 未计所得税溢利 17,019 22,766 36,839 104,178 所得税开支 3 (4,931) (6,940) (14,587) (18,799) 期内溢利 12,088 15,826 22,252 85,379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 G.A.控股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 截至九月三十日 止三个月 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全面收入╱(开支), 随後可重新分类至损益 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 之汇兑差额 (3,593) (18,070) (12,783) (31,295) 期内全面收入╱(开支) 总额 8,495 (2,244) 9,469 54,084 应占期内溢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12,546 18,065 25,359 92,601 非控股权益 (458) (2,239) (3,107) (7,222) 12,088 15,826 22,252 85,379 应占期内全面收入╱ (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9,039 815 12,870 62,138 非控股权益 (544) (3,059) (3,401) (8,054) 8,495 (2,244) 9,469 54,084 港仙 港仙 港仙 港仙 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 4 2.63 3.79 5.32 19.44 3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未经审核)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非控股 股本股份溢价 资本储备汇兑储备保留溢利 总额 权益 权益总额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 三十日止九个月 (未经审核)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47,630 29,522 8,623 (646)438,134 523,263 12,362 535,625 期内溢利╱(亏损) – – – – 25,359 25,359 (3,107) 22,252 其他全面收入 汇兑差额 – – – (12,489) – (12,489) (294)(12,783) 期内全面收入总额 – – – (12,489) 25,359 12,870 (3,401) 9,469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47,630 29,522 8,623 (13,135)463,493 536,133 8,961 545,094 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 三十日止九个月 (未经审核)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47,630 29,522 8,623 38,327 342,126 466,228 26,362 492,590 期内溢利╱(亏损) – – – – 92,601 92,601 (7,222) 85,379 其他全面收入 汇兑差额 – – – (30,463) – (30,463) (832)(31,295) 期内全面收入总额 – – – (30,463) 92,601 62,138 (8,054) 54,084 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47,630 29,522 8,623 7,864 434,727 528,366 18,308 546,674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4 G.A.控股有限公司 附注: 1. 一般资料及编制基准 G.A.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 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位於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 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铜锣湾希慎道8号裕景商业中心12楼1203室。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销售汽车及提供汽车相关技术服务,以及汽车服务及销售汽车零件。 除另有注明者外,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本公司之功能货币港元(「港元」)呈列,且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刊发。 (a) 合规声明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所有适用 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下文统称为「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而编制。此外,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包 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 业板(「 创业板 」)证券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规 定。 编制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时,管理层对采用会计政策之影响以及资产与负债、收入与 开支之呈报金额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所产生之会计估计甚少与有关之实际结果相同。 除下述者外,采用本集团会计政策时管理层作出之重大判断、估计不确定因素之主要来 源以及编制此等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报表所采纳之会计政策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截至及该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纳者一致。 5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b) 采纳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已采纳与其业务相关且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之会计年度生效之所有新订及 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采纳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本集团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造 成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用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该等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 2. 收入及其他收入 本集团按以下类别确认收入: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销售汽车 37,953 32,189 96,779 89,599 汽车服务及销售汽车零件 73,839 93,041 232,741 267,881 技术费收入 7,195 6,721 20,006 20,748 118,987 131,951 349,526 378,228 其他收入 汽车租赁收入 5,838 6,874 18,915 20,186 豁免应付利息(附注) – – – 45,626 佣金收入 4,346 6,650 9,885 14,975 财务担保收入 873 236 1,297 4,006 按摊销成本列值之金融资产的 利息收入 86 114 543 607 其他 513 392 3,236 3,501 11,656 14,266 33,876 88,901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6 G.A.控股有限公司 附注: 根据一家银行与本集团於二零一四年签订之和解协议,在长期本金欠款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底悉数偿还後,该银行同意豁免本集团本金欠款之余下应计利息以及法律费用。故此,於截至二零 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豁免应付利息所产生之收入45,626,000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无)已予确认。 3. 所得税开支 所得税开支包括: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香港 期内支出 249 411 863 1,696 即期-海外 期内支出 4,692 6,529 12,527 17,103 即期税项开支 4,941 6,940 13,390 18,799 递延税项开支 (10) – 1,197 – 所得税开支总额 4,931 6,940 14,587 18,799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二零一五年:16.5%)计提拨备。海外利得税按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之现行税率根据期内估计应课税溢利计算。 就於中国之业务作出之所得税拨备乃就期内估计应课税溢利按适用税率计算,国内投资及国外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均统一为25%(二零一五年:25%)计算。 7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新加坡的经营所得税乃根据期内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7%(二零一五年:17%)计算。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集团需於中国附属公司分派溢利时缴付预扣税。递延税项约 1,19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无)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综合财务报表内就有关溢利之暂时差额计提拨备。 4. 每股盈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 三个月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 12,546,000港 元(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三 个月:18,065,000港元)及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之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76,300,000股(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476,300,000股)计算。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 九个月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 25,359,000港 元(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 个月:92,601,000港元)及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76,300,000股(截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476,300,000股)计算。 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均无具潜在摊薄影响之普通 股,因此有关期间之每股摊薄盈利分别与其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8 G.A.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团的总收入录得减少。主要因技术费收入 以及汽车服务及销售汽车零件所得收入均有所减少,并为汽车的销售随着超豪华汽车品 牌经销店自二零一四年年中起全面开业而持续增加所抵销。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溢利为22,25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同期则为 85,379,000港元。溢利减少主要由於i)本期间总收入及毛利率减少;及ii)本期间并无如 二零一五年般因债权人豁免应付利息45,626,000港元而产生一次性收入所致。回顾期间 之全面收入总额为9,469,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同期经对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之汇兑 差额作出调整後则为54,084,000港元。 1. 汽车销售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由汽车销售产生之收入为96,779,000港 元,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增加8.0%。销售额增加反映出客户对本集团於福州超豪华 品牌4S店之识知度日益提升以及本期间推出之新车型所致。 2. 汽车服务及销售汽车零件 汽车服务及销售汽车零件所产生之收入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减少13.1%至 232,741,000港元。随着中国宏观经济及汽车行业发展放缓,售後服务相应受到影 响,本集团来自售後服务之收入随之减少。 3. 技术费收入 本集团自厦门中宝汽车有限公司(「厦门中宝」)及其若干附属公司与关连公司(统称 为(「中宝集团」)为本地组装出售的宝马汽车所提供的管理顾问及技术支援服务取得技术费收入。 9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技术费收入为20,006,000港元,较二零一 五年同期减少3.6%。减少主要由於期内由中宝集团出售的宝马汽车销量减少所致。 4. 汽车租赁业务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香港汽车租赁业务为18,915,000港元,较 二零一五年同期减少6.3%。 财务回顾 收入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收入由二零一五年同期 378,228,000港元减少7.6%至349,526,000港元。汽车服务及销售汽车零件所得收入与 技术费收入均有所下跌,抵销汽车销售增加。 毛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毛利为135,511,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减 少13.2%。本期间之毛利率亦由二零一五年同期41.3%减至38.8%。 毛利率下降主要因i)若干增值服务之价格因应供求关系变动而持续受压;及ii)溢利相对 微薄的汽车销售所贡献之销售额比重增加所致。 雇员福利开支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录得雇员福利开支为45,321,000港元,较 二零一五年同期之42,034,000港元增加7.8%,此乃由於一次性酌情花红以及销售员销 售佣金及员工福利增加所致。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10 G.A.控股有限公司 经营租赁开支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经营租赁开支由二零一五年同期之14,814,000港 元减少17.3%至二零一六年之12,251,000港元,主要由於本期间将福州一处展厅由市内迁至市外令每月租金费用减少所致。 折旧及摊销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折旧及摊销为17,529,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同 期之18,888,000港元减少7.2%。这主要由於本期间若干固定资产悉数折旧所致。 外汇风险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录得汇兑亏损2,42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同期 则录得汇兑亏损4,142,000港元。汇兑亏损主要由於将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及公司往来 结余由人民币兑换为港元所致。 其他开支 其他开支主要包括业务招待费、市场营销费用、财务担保费用以及法律及专业费用。截 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其他开支为50,928,000港元,较二零一五年同期维 持稳定。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25,359,000港元,二零 一五年同期则录得92,601,000港元。净减少乃由於i)本期间总收入及毛利率减少;ii)本期间并无如二零一五年般因债权人豁免应付利息45,626,000港元而产生一次性收入;及iii)本期间并无如二零一五年般就商誉及存货计算减值所致。 中期股息 董事会并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之中期股息(截至二零一五年 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无)。 11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前景 本年度,随着中国经济整体发展放缓,且国内汽车市场出台多项改革政策及规定,市场 已步入竞争更为激烈、消费日趋理性的新时代。大多数高端车型的售价及售後服务将持 续受压。然而,中国仍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本集团的汽车销售业绩料会随着新型超 豪华汽车的近期推出而得以改善。一方面,本集团将加大力度控制经营成本;另一方 面,本集团将在传统售後服务业务基础上增强其增值业务的实力,以便於本年度余下时 期增加收入。本公司坚信,凭藉其经验丰富且专注优质服务的管理团队,必可权衡在应 对年内的挑战时所面临的风险与机遇。 本集团会奋力持续发展其核心业务及汽车租赁业务,并透过自身发展以及收购或合营积 极扩展业务。 未来计划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厦门宝马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厦门宝马」)(本公司之间接 全资附属公司)与独立於本集团之三名卖方订立收购协议,内容有关建议收购厦门中宝 於中国成立之三间直接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事项」)。进一步详情刊载 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 日之通函。 董事相信,由於收购事项完成後所产生的协同效应,收购事项为本集团提供良机。汽车 供应商偏好於与有相当规模的经销商集团共事,故收购事项将增强本集团在该领域之竞 争力。本集团将进一步扩大在福建省的战略4S经销商网络,并将拥有一个均衡的汽车牌 组合,包括一个高端品牌和两个超豪华品牌,以提高集团服务的运营能力和多样化。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12 G.A.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拟透过其内部资源及╱或从金融机构所筹集之债务融资为任何重大投资或收购事 项提供现金。 董事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及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董事於本公司及其相联 法 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 例(「 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须知会本 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包括彼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条文已拥有或被视为已拥 有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录於该条文所述登记册内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6条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如下: 本公司股份好仓 姓名 身份 所持普通股份数目 概约持股百分比 张希 个人权益 500,000 0.10% 马恒干 个人权益 500,000 0.10% 薛国强 个人权益 13,292,000 2.79%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董事或彼等之联系人士於本公司及其相联 法 团(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概无拥有根据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包括彼等根据证券 及期货条例之条文已拥有或被视为已拥有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 条须记录於该条文所述之登记册内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48条至5.67条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13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主要股东之权益及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存置之登记册所示,以下 人士或法团( 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除外)拥有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或淡 仓,或在其他方面知会本公司之权益或淡仓: 姓名 身份 所持股份数目 概约持股百分比 罗尔平 受控制法团之权益 77,960,320 16.37% (附注1) 陈靖谐 受控制法团之权益 69,631,085 14.62% (附注2) TycoonsInvestment 实益拥有人(附注2) 69,631,085 14.62% InternationalLimited Loh&LohConstruction 实益拥有人(附注1) 45,284,000 9.51% GroupLtd. BigReapInvestment 实益拥有人(附注1) 32,676,320 6.86% Limited 附注: 1. 在该77,960,320股股份中,BigReapInvestmentLimited及Loh&LohConstructionGroup Ltd.分别持有32,676,320股股份及45,284,000股股份。罗尔平先生拥有BigReapInvestment Limited之100%权益及Loh&LohConstructionGroupLtd.之64%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罗尔平先生被视为拥有BigReapInvestmentLimited及Loh&LohConstruction GroupLtd.所持有股份之权益。 2. TycoonsInvestmentInternationalLimited持有69,631,085股股份,陈靖谐先生拥有该公司 100%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陈靖谐先生被视为拥有TycoonsInvestmentInternational Limited所持股份之权益。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14 G.A.控股有限公司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就董事所知,并无任何其他人士或法团拥 有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或以上之权益或淡仓。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认购股本或债务证券之权利 概无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或其配偶或18岁以下子女获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授予认购 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本或债务证券之权利。 竞争权益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内,本公司董事或管理层股东概无於与本集团业务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任何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 购股权计划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 旨在嘉奖购股权计划参与者对本集团作出贡献,同时使本公司可招揽高质素员工并吸引 到对本集团具有价值之人力资源。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内,概无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任何购股权。 向实体垫款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4条定义,「给予某实体的有关垫款」指应收以下各方的垫款 及代以下各方作出的一切担保的总和:(i)实体;(ii)该实体的控股股东;(iii)该实体的附 属公司;(iv)该实体的联属公司;及(v)与有关实体拥有相同控股股东的任何其他实体。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6条,当本集团向实体提供之有关垫款增幅超逾资产比例 (「资产比例」)(定义见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9.07(1)条)之3%,则须履行披露责任。 15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之资产总值约为773,080,000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较资产 九月三十日 资产比例 六月三十日 比例增加 千港元 (%) 千港元 向中宝集团提供之担保(附注) 162,540 21.0% 175,500 不适用 附注: 该笔款项包括银行授予中宝集团之融资的本金之金额。 本集团与厦门中宝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订立经修订担保协议(「经修订担保协 议」)以 替代先前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订立之协议,据此,厦门宝马及其直接控股公司 GermanAutomobilesPteLtd.将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期间为厦门中宝於其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之银行融资总额最多为人民币170百万 元作出担保。经修订担保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已获股东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举行之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有关经修订担保协议之进一步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 为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之通函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一 六年七月五日之公布内。 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内,本公司已采纳条款绝不逊於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5.48至5.67条所载交易所需规定准则之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本公司亦已 向所有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就其所知,并无任何董事违反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准则及行 为守则之要求。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16 G.A.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於本期间已遵守载於创业板上市规则附录15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及企 业管治报告守则条文。所采用企业管治政策与本集团编制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综合全年财务报表时所采纳者一致。 审核委员会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5.28及5.33条以及守则条文第C.3.3.条,本公司於二零零二年六 月五日成立审核委员会,现由周明先生、尹斌先生及关新女士组成。周明先生为审核委 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主要为:(a)覆核本集团之年度报告、综合财务报表、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及(b)检讨及监察本集团之财务申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及(c)每年至 少与外聘核数师会面两次,及就此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及意见。审核委员会已覆核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并提供意见。 此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覆核并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经董事会批准刊发。 买卖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任何其附属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内概无买卖或赎回本公 司任何上市证券。 17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本公司董事 於本报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罗万聚先生、林居正先生、蔡忠友先生、张希先生、 马恒干先生及薛国强先生,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周明先生、尹斌先生及关新女 士。 承董事会命 G.A.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罗万聚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18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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