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且表明不会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
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HYBRID KINETIC GROUP LIMITED
正道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1188)
授出购股权
本公布乃由正道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 则」)第17.06A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或「董事」)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本公司向一名
个人合资格参与者(「承授人」)提呈授出购股 权(「购股权」),以认购本公司每股面
值0.10港元之新普通股(「股 份」),惟须待承授人接纳 後,方可作实。
授出购股权之概要载列如下:
授出日期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授 出日 期」)
所授出购股权之行使价 :每股0.1872港元
(即以下各项之最高者:(i)股份於授出购股权
日期於联交所之每日报价表所列之收市价每
股0.1800港元;(ii)股份於紧接授出购股权日
期前五个营业日於联交所之每日报价表所列
之平均收市价每股0.1872港 元;及(iii)股份面
值每股0.10港元)
於悉数行使所授出之 : 10,000,000股股份
购股权时可予发行之股份总数
购股权之有效期 :由授出日期起计10年
承授人并非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任何彼等之联系人(定义见上市
规则 )。
承董事会命
正道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仰融
香港,二 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十名执行董事:即仰融博士(主席)、徐建国先生(行
政总裁 )、许永生先生(副主席 )、黄春华博 士(副主席 )、王川涛博士(副主席 )、刘
泉先生、朱胜良博士、李正山先生、丁国杰先生及陈晓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即夏廷
康博士;以及六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王利兴先生、宋健博士、朱国斌博士、郑达华先
生、李建勇博士及陈善衡先生。
授出購股權
0评论
正道集团
2017-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