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所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ood Resources Holdings Limited
天成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9)
延迟寄发通函
谨此提述天成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本公司」)日 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之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该等补充贷款协议(「该公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布所披露,载有(其中包 括)有关该等补充贷款协议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
之进一步资料连同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该通 函」),预 计将於二零一七年一
月二十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於需要更多时间以编制及落实该通函所载之若干资料,故本公司预计该通函将
延迟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或前後寄发。
承董事会命
天成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卢晟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於本公布刊发日期,(i)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卢晟先生及陈传进先生;(ii)本公司非执
行董事为卢温胜先生;及(iii)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周安达源先生、张宁先生
及关山女士。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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