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2016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及上市规则第13.09(2)
段而作出。
经本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16年度归属於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5年同期下降40%
至50%。本公告所载本公司初步测算的2016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与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本公司 2016年度经审计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2016年年度
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准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段而作出。
一、预计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本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16年度归属於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5年同期下降40%至50%。
3、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审计。
二、2015年同期业绩(经审计)
1、归属於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46.99亿元
2、每股收益(基本与摊薄):人民币1.22元
三、业绩减少的主要原因
本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投资收益下降以及传统险准备金折现率假设更新的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在此提醒股东及投资者注意,上述有关本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仅��本公司初步的估算,有待进一步核查,也未经审计。如果未来预计结果与本次业绩预告情况有重大差异,本公司将会及时更新。本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准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邢家维
公司秘书
香港,2017年1月2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以下人士组成:
执行董事: 杨明生、林岱仁、许恒平、徐海峰
非执行董事: 缪建民、王思东、刘家德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祖同、白杰克、汤欣、梁爱诗
2016年年度業績預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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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
2017-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