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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關連交易 - 中移動貴州廣告合同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PHOENIXSATELLITETELEVISIONHOLDINGSLIMITED 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008) 持续关连交易 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凤凰都市传媒与中移动贵州订 立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有关期间自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二零 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以推广中移动贵州集团的业务,最高合同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2,120,000元(相等於约2,374,824港 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该等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由於(i)根据中 移动贵州广告合同、二零一六年中移动终端户外广告合同及二零一六年中国移 动户外广告合同的最低合同金额;及(ii)根据二零一五年中移动终端户外广告合 同及二零一五年中国移动户外广告合同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六年三 月三十一日产生的交易金额的适用百分比率(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合并计算) 超过0.1%但低於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及该等交 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绪言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凤凰都市传媒已与中移动贵州订 立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 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 根据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中移动贵州将於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二 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间於凤凰都市传媒及�u或其附属公司在中国经营或代 理的LED显示屏上投放广 告,以推广中移动贵州集团的业务。最高合同金额为人 民币2,120,000元(相等於约2,374,824港元)。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并无规定中移动 贵州投放的最低广告量。考虑到本地市况及中移动贵州集团的广告预算,中移动 贵州集团将获提供凤凰都市传媒所发布价目表90%的折扣。凤凰都市传媒的价目 表每年更新一次。此乃於考虑其他竞争对手的价格後初步厘定。随後的年度调整 通常参照前一年的收入及播出状况而作出。 根据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中移动贵州应按下列方式支付广告费用:(a)中移动贵 州应在紧随收到凤凰都市传媒发出的发票後15个营业日内支付70%的广告费用;(b) 余下30%的广告费用应在紧随收到中移动贵州的书面确认後15个营业日内支付。 订立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的理由及好处 凤凰都市传媒及�u或其附属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出售由彼等经营或代理的户外 LED显示屏的广告时段。来自销售广告时段而产生的收入构成彼等营业额的主要 部份。藉着向中移动贵州集团出售广告时段,本集团能够从营运及业务上产生更 多收入。 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乃由各相关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後订立,故此,本集团透过凤 凰都市传媒向其他有类似采购的客户提供的户外LED显示屏广告时段将按不逊於 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之水平收费。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项下的合同总金额乃由订 约双方经参考凤凰都市传媒不时刊发的价目表(载有出售户外LED显示屏广告时 段的定价基准),并 评估中移动贵州集团的市场推广及宣传活动後议定。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中移动香港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ExtraStepInvestments Limited於本公告日期持有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约19.66%,且中国移动及其附属公 司中移动终 端(中 移动香港的间接附属公 司)均 为Extra Step Investments Limited的 联系人,因 此,根据上市规则,中国移动及中移动终端均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故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构成本公司於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於(i)根据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二零一六年中移动终端户外广告合同及二零 一六年中国移动户外广告合同的最低合同金额;及(ii)根据二零一五年中移动终端 户外广告合同及二零一五年中国移动户外广告合同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 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产生的交易总金额约人民币4,758,677元(相当於约5,330,670 港元)的适用百分比率(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合并计算)超过0.1%但低於5%, 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及该等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 年度审阅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董事的意见 董 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 为,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乃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或更 佳条款及於凤凰都市传媒及�u或其附属公司的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有关的条款 以及最高合同金额人民币2,120,000元(相当於约2,374,824港元)乃属公平合理,且 该等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两名董事沙跃家先生及夏冰先生已就有关批准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的董事会决议 案放弃表决,乃因沙跃家先生及夏冰先生为中移动通信集团的一间成员公司所提 名的董事。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董事於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中拥有重大权益。 一般事项 本集团乃一家卫星电视营运商,并透过其附属公司成为在中国广播的领先卫星电 视营运商,同时亦提供新媒体服务。 中移动香港为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而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为中国领先的 移动通信服务供应商,在中国所有三十一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以及香港提供移 动通信及有关服务。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的普通股於联交所上市,而其美国预托股 份於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国移动是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其担当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在中国 的网络及业务协调中心。 中移动贵州为中国移动的附属公司,中移动贵州集团主要从事移动电信、数据、 VoIP电话及多媒体业务。 本公告所用词汇 「二零一五年中移动 指凤凰都市传媒与中移动终端於二零一五年七月 终端户外广告合同」 二十日订立的有关中移动终端集团购买凤凰都 市传媒及�u或其附属公司在中国经营或代理的 LED显示屏广告时段的广告合同,期限自二零 一五年七月二十日起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就此涉及的金额为不多於人民币7,360,000 元(相当於约9,191,904港元,按人民币1元兑换 1.2489港元的汇率兑换) 「二零一五年中国移动 指凤凰都市传媒与中国移动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 户外广告合同」 日订立的有关中国移动购买凤凰都市传媒及�u 或其附属公司在中国经营或代理的LED显示屏广 告时段的广告合同,期限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 日起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就此涉及的 金额为不多於人民币15,180,000元(相当於约 18,958,302港元,按人民币1元兑换1.2489港元的 汇率兑换) 「二零一六年中移动 指凤凰都市传媒与中移动终端於二零一六年四月 终端户外广告合同」 二十六日订立的有关中移动终端集团购买凤凰 都市传媒及�u或其附属公司在中国经营或代理 的LED显示屏广告时段的广告合同,期限自二零 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起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就此涉及的金额为不多於人民币7,510,000 元(相当於约8,959,430港元,按人民币1元兑换 1.193港元的汇率兑换) 「二零一六年中国移动 指凤凰都市传媒与中国移动於二零一六年四月 户外广告合同」 二十六日订立的有关中国移动购买凤凰都市传 媒及�u或其附属公司在中国经营或代理的LED显 示屏广告时段的广告合同,期限自二零一六年四 月二十六日起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就 此涉及的金额为不多於人民 币15,930,000元(相当 於约19,004,490港元,按人民币1元兑换1.193港元 的汇率兑换) 「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 指凤凰都市传媒与中移动贵州於二零一七年一月 二十五日订立(经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 日的补充合同所修订)的有关中国移动购买凤凰 都市传媒及�u或其附属公司在中国经营或代理 的LED显示屏广告时段的广告合同,期限自中移 动贵州广告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二零一七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 「联系人」 指 具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中国移动」 指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 「中移动通信」 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国 有企业 「中移动通信集团」 指 中移动通信及其联系人 「中移动终端」 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 成立的公司 「中移动终端集团」 指 中移动终端及�u或其分公司 「中移动贵州」 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 成立的公司 「中移动贵州集团」 指中移动贵州及其附属公司 「中移动香港」 指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 立的有限公司,为中移动通信的附属公司 「本公司」 指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 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 指具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 指本公司董事,包括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LED显示屏」 指 大型发光二极管显示屏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凤凰都市传媒」 指凤凰都市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称凤凰都市 (北京)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 有限公司,并由本公司间接持有45.54%。由於本 集团能够通过事实上的控制来管理凤凰都市传 媒的财务及经营政策,因此凤凰都市传媒被视为 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股东」 指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普通股的 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该等交易」 指 中移动贵州广告合同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 指 百分比 就本公告而言,已采用人民币1元兑1.1202港元的汇率。概不表示任何人民币或港 元款额於相关日期能够或原可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 承董事会命 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刘长乐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刘长乐先生(主席)(并为崔强先生之替任董事)、崔强先生(并 为刘长乐先生之替 任 董 事)及 王纪言 先 生(并 为 刘长乐先生及崔强先生之替任董事) 非执行董事 沙跃家先生、夏冰先生、龚建中先生及孙燕军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学濂先生、ThaddeusThomasBECZAK先生、方风雷先生及何迪先生 替任董事 刘伟琪先生(为孙燕军先生之替任董事)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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